以下是引用真名战士在2007-05-07 17:16:09的发言:

我已在网友意见版专为你开贴,贴名:

天边外,给我滚进来!

你要不怕见光死,就进来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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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真名战士在2007-05-07 13:41:17的发言:

海上笑小凶:你粗,就别怪我野!

老孔都说过食色性也,我们的国英网友只不过站在成人的立场对男人做一些客观上的评论,干你鸟事,就你这醋样,别说谈论男人,就是亲自操刀拍A片都拍不出个名堂来!有种别在这搀和,咱们到网友意见版放对!

你敢吗?你这个见光死的东西!你像幽灵一样附在真名到底想达到什么目的?看着真名发展你难过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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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应该禁止注册含有论坛名称的ID,这是一个很基本的常识。

何况该ID有代言真名的意思,令人匪夷所思。

从该ID的语言风格看,很像是真名的一位版主,如果所料不错,这样的做法实在不怎么地。

以我对该版主的了解,应该是无意之举,只是管理员对此不闻不问,却有失公允了。

(注,这个ID是66为了测试是否能用‘真名’注册的马甲,申明一下)

以下是引用真名网管理员在2007-05-19 17:49:16的发言:
真要感谢“真名万万岁”网友了,您提醒得是。不过,“真名战士”只代表他自己,不可能代表真名,就好比你现在这个ID只代表你自己一样。


可把
66吓了一跳,偶说的是代言,千万莫要把我上升到这个高度。拜托拜托。

ID当然只是ID,但如果这是某版主的马甲,而ID里还有真名字样,不免让66瞎想了。

比如这“真名网管理员”,虽然也不过是个ID,可66从来就拿它当根葱滴--葱拜,葱拜哟。

以下是引用真名网管理员在2007-05-19 17:49:16的发言:
“真名战士”如此气粗动怒也是事出有因,后来注意到他已经发现自己言辞不妥,改掉了网友意见里的标题,就以为他把笔会的帖子一并改了。


气粗动怒当然事出有因,押钞员在打死储户以后也这么说来着,可并不影响他被以“故意杀人罪”批捕起诉。

改了某栏目某一个帖子的标题,就“以为”改了另一个栏目下另一个帖子的内容,这简直比押钞员的行为还令人难以置信。即便如此,66姑且就信了罢,谁让咱容易糊弄呢。但“他/她”如此“以为”了,难道您老人家心灵感应,也就如此“以为”了?5月7日的谩骂,到66跟帖时的5月19日,整整晒了12天。“他/她”自己已经发现“言辞不妥”了,您老人家却没有发现?

那还得说66的运气好不是,刚刚跟了一个贴没几个小时,您老人家就发现了,就答复了,66敢不感激涕零么?


以下是引用真名网管理员在2007-05-19 17:49:16的发言:
“真名万万岁”网友,任何人都有一个成长过程,对不?帖子就不删了,否则,贵帖的价值就无从体现了。

对滴对滴,对于"成长过程"的理论,66是衷心拥护滴。摸着石头过河嘛,付点点学费嘛,挨版主骂的网友也是少数嘛。

删帖还是不删贴,跟骂网友还是不骂网友一样,都是您老人家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这和66是否跟帖没有任何关联,您看着办。

最后申明一点,除非您老人家愿意为66的跟帖付费,否则,讨论66跟帖价值贵贱毫无意义,恕难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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