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国英简介

施国英简历

 

施国英,女,1965年生于上海,1987年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士学位。曾任上海《文汇报》“笔会”副刊编辑。1989年底抵达澳洲,曾任《自立快报》副刊主编,《华联》杂志特邀总编,,《悉尼时报》文学主编,新南威尔斯州华文作家协会会长等职。现为自由撰稿人,“热门话题”沙龙主持人,澳大利亚华人团体联合会副会长,大洋洲文联理事长,澳洲中华文化学会副会长,澳洲上海师大校友会副会长,澳洲上海同乡会顾问等。

从中学时代即开始文学创作,20世纪80年代中参加大陆先锋派诗歌运动,用笔名方也向地下诗刊投稿。迄今已发表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文学评论等约80万字。赴澳前作品散见于《萌芽》《上海文学》《上海文论》《文学角》《人间》《百家》《诗刊》《青年作家》《书林》《文汇报》《文艺报》《文学报》《诗歌报》《上海青年报》《联合时报》,香港《明报》等,并参与编撰《中国现代散文欣赏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抵澳初期作品主要在中港台发表,作品散见于大陆《小说界.》《作家》,台湾《中央日报》《联合报》《自立晚报》《中华日报》《新生报》,香港《九十年代》《开放》《百姓》《香港文学》等处。

1993年起为澳洲多家华文报刊写稿,1994年以一篇比较中西性文化随笔引起大争论,史称“二八论”风波,法新社等全球几十家媒体对此采访报道。有少量作品被译成英文,有多篇作品被收入各种选集,个人专集有小说合集《她们没有爱情》,散文随笔集《午后阳光》。

19978月,悉尼大学原亚洲学院院长,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高行健作品英译者陈顺妍(Mabel Lee)教授向在荷兰莱顿大学召开的15届世界比较文学年会提交了题为《华人作家:崛起于澳大利亚文学的新声》(Chinese Writers: Emergence of New Voices in Australian Literature)的论文,其中有专节评介施国英的文学创作。中国汕头大学撰写的《海外华文文学史》第3卷也有对其系统性的学术评论。

 

 

 

 

 

我是新来的,吴洪森吴老大要我发个简介。请各位多多关照。

上面那个是官式版的简介。我自己比较喜欢下面那个“墓志铭”:

她曾经生存,恋爱和写作。一个骨子里的悲观主义者和现实中的享乐主义者。一生倍受争议,毁誉参半,盖棺尚未定论。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5-06 14:31:04的发言:
请问你会吵架吗?到时候我帮你。[em07]

谢谢金秋。我PK功夫很了得,曾经一个人和一群人对打。以后有你帮忙,更加所向披靡。

再次谢谢金秋!我要说的你都替我说了。

那种无聊猥琐的男人不理也罢。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5-06 17:20:45的发言:
施美眉别怕,他是看你刚来想给你个下马威,他也不看看这里有金院士护着,能由着他胡来?门都没有。

我是久经沙场之人,岂会怕那种小混混。我只是觉得和这种心理阴暗的人打口水战不值得。攻击女人长相的男人心理绝对有问题。

我改天把二八论原文贴出来,很平实的文章。因为有些中国男人神经脆弱不自信,才会吵得沸沸扬扬。媒体当然借机大肆炒作,这不是我能控制的。我一般很少上论坛,吴老大一再邀请才来这里,也因为觉得真名网蛮有格调的。

对了,我在别的帖子里看到你收集会员照片的事,我发几张去你的信箱。如果不太麻烦的话,请帮忙贴在这个帖子里,也算是真人现身,实事求是。我的电脑水平很初级,不会贴图。鞠躬致谢!

感谢楼上所有跟贴的朋友!

我在澳洲是以宽容大度著称的,很多批评我的文章刊发前编辑征求我的意见,我统统开绿灯放行。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需要每个人身体力行。只要不搞人身攻击,什么都好说。以前骂我很厉害的人,只要有机会认识我本人,现在几乎都是我的好朋友。

也希望在这里能同大家成为朋友,观点不同有争论又有何妨。

如网友们能突破“封锁”,去海外的google搜索,能发现多一点关于我的资讯。

天边外引用的那段“二八论和世界杯”是转述的转述,断章取义,连时间都搞错,有多少可信度?

除了近年写的一些时政文字在海外网站流传,我一般很少在网上贴文,很多早年写的纯文学都没有电子版。

不瞒诸位,我在80年代写的一些文学评论,王元化先生评价很高。以后我会贴一些作品,请大家指教。

奉劝天边外一句,不要太快对一个人下结论,更不要只看一点皮毛,对基本面视而不见。

再次感谢各位的跟贴!

以下是引用天边外在2007-05-07 18:05:27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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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楼主:既来之则安之。

真名论坛与小众菜园的距离,没有想象中的遥远。隔墙有耳,楼主在菜园里的“印象分”可能会拖泥带水。

俺没有乐于“恶意攻击”的嗜好,不过是看见楼主的“28论”有贬低中国男人之意,由此表述了一点正常的辩护权利。

实际上,在俺的眼光里,未必欣赏楼主一点可怜的“虚荣心”。

尽管楼主身在澳洲发展文学形象,但仍然将“名人虎皮当外衣”的俗套,总是让人疑惑,这熏染西风的“个体独立”情操如何教化一个中国人的品性呢?

当然,楼主也该明白俺的一点质疑,并没有攻击长相的含意,不过是质疑“阅人无数”的资历。

如果楼主坚持“自恋”的偏好,也无伤大雅。真名“真相”,最好以“发文”的同时(1994年份)为证,也可征服他人眼球为妙。

补充一句,俺是厚道人,没有转载菜园里某些男人挥戈一击的种种流言碎语……可是一个证明。[em08][em12]

我就是在“小众菜园”结识吴老大才来这里的,那里的人因为要看版主的脸色,所以没有公平可言。但私下里我还是发现公道自在人心,有些内幕你并不清楚。

认识很多名人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没有必要刻意隐瞒吧?我自己还是澳洲本地的“名人”呢,还需要拉虎皮吗?

我有没有“阅人无数”是我的个人隐私,不需要向你汇报吧。但有一点可以告诉你,我以前的中国男友们都是非常优秀,有品位的男人,现在几乎个个大名鼎鼎,我还要保护他们的隐私呢。你可以不喜欢我这种类型的女人,但自有别人喜欢,所谓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我在真名的照片一张小的就是1994年的,大的是2002年的。

菜园的某些男人是自毁形象,所以后来把帖子锁住让其沉底。我虽然刚来真名,但感觉这里的网友素质较高,而且谁也不用看谁的脸色说话,这一点我很欣慰。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78529598[/lastedittime]编辑过]

To菜农:谢谢你的画,我很喜欢!

以下是引用迅弟儿在2007-05-14 04:43:35的发言:

好像国内有好几个文学爱好者(或者已经是很有知名度的作家?)移居澳洲,在澳洲继续从事(或者是坚持?)中文文学创作。偶在日本也看到过这方面的报道,感觉澳洲的华人文学团体很活跃。新西兰好像也有几个比较活跃的中文作家。

虽然澳洲有白豪主义的传统,但是感觉一般澳洲人的包容心还是很强。

施国英女士是不是也是使外面的世界感觉“澳洲的华人文学团体很活跃”的主角人物?

澳洲的华文报刊之多,简直可以用前仆后继来形容。大概是中国人到了自由世界,都想过过出版自由的瘾。4份日报,2份颇具规模的周报,还有至少10多份以广告为主的免费报纸,相对于华人人口比率,竞争非常激烈。今天有人关门,明天有人开张。

有园地,就有写手,不过纯文学不大有市场,读者比较喜欢短小精悍的杂文随笔。文学团体也不少,联谊而已,反正5人以上就能登记成为合法社团(500人以上就能组党)。

澳洲现在以多元文化为国策,有些地方已是亚洲人的天下。

我这些年其实已经退隐江湖,可媒体经常不肯放过我,因为我是他们多年来的“摇钱树”。我找些别人写我的文章慢慢贴上来,也算言归正传。

以下是引用心中有刀在2007-05-14 17:17:47的发言:
我所喜欢的武侠小说家梁羽生很早就从香港移居澳洲了。那是香港的损失和澳洲的光荣。[em05]

梁老先生人很好。

现在是地球村了,移居哪里是个人选择而已。诺贝尔杨移居中国,我就不认为那是美国的损失,中国的光荣。

                 我眼中的施国英

                                                                                                                                                蘇玲

我在悉尼的好朋友不多,施国英是为数不多中的一个。当然有时候我尊称她为施老师。

认识施老师是在很久以前了。和大部分人一样我在认识她之前就早听闻她的大名了,感觉中她应该是一个穿红衣服,抽烟并把烟雾喷在你脸上的那种蛮厉害的女人。可见面才觉得其实她非常和蔼可亲,不象传说中那么有杀伤力。

后来和施老师的交往因为我发表了几篇小说而更深更密了。她以文汇报资深编辑的锐利眼光一眼就看出了我是个好苗子,这使一个文学新人我非常激动。虽然我这棵苗子长到现在还是一棵苗子,再这样下去也有点对不起发掘我的施老师。但我这纯粹是被生孩子耽误的,怪不得人家施老师。

施老师当时发掘了我以后,就热力把我推荐给了澳大利亚的华文读者和许多圈内人士。同时也一直鼓励我写作。在和她的交往中我发现其实她是一个非常热心的人,也很有社会责任感。同时正义感很强,会为不平的事情打报不平。在圈子里她是以热心出名的,并且手握悉尼大小人马数百人电话号码,被称为“活地址本”。你来悉尼找人找不到没关系,只要你找得到施国英,就可以找到你要找的人。

除了这,平时大家要是没事做,想到要离婚结婚了,或者要分手生孩子了,都会来找她商量。而她的标准原则也一直都很清楚,就是鼓励大家可以不要结婚的尽量不要结婚,可以不生的孩子坚决不生。

在这方面我和施老师有点差异,这我得实话实说。我一直是鼓励人家结婚生孩子的,而且孩子还越多越好。施老师老是纠正我这种心态,可我就是改不了。有时候和老公吵架就想还是施老师说得对啊,要是不结婚我不还就是单身一贵族,要多自在又多自在。可一和老公和好了就马上把施老师给忘了。这种心态不对,我检讨!

可话说回来,施老师在看男人这点上可是非常了不得,非常经典的。大家只要看看全悉尼最好的男人被谁找去了,就知道施老师的功力有多深了。说到这全悉尼最好的男人可不是我一个人在这里瞎说,大家有目共睹的早饭端了多少年啊!

羡慕啊!只有这三个字可以形容我的心情。相信全体女士的心情和我一样,可这需要怎样敏锐的触觉,犀利的眼光才可以发现这样一个男人。所以在这样一双有力的法国手臂的保护下施老师的生活过得非常滋润。见过她的人都觉得她要比实际年龄看上去小很多,这就是我们澳洲著名的那句:有人疼的女人不会老吧!

最近施老师给我打电话说,中国人民大学做了全国人民的性行为调查,结果百分之八十的不合格!这快把施老师给气坏了。虽然这一调查也证明了当施老师的二八论是正确的,可施老师不个人的小小成就为乐,反而她觉得中国人的性状态实在人担忧。

她一担忧我也担忧起来,可担忧到后来我觉得这个忙我也帮不上,所以我只好劝劝施老师,让她想开点。不过作为一个真正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是不会就此放弃的,后来听说施老师冒着再次被人口笔罚的危险又写了一篇关于关注国人性行为的短文,并在悉尼引起关注。

我想不论到了什么时候,施国英这个名字都会是澳洲文坛的一个重量级的名字,她为澳大利亚华语文学所做出的贡献是无人可以替代的。这是任何喜欢或不喜欢施国英的人都无法抹杀的事实。

 

以下是引用心中有刀在2007-05-18 21:02:39的发言:

两点读后感:(1)苏玲的吹捧文章写得太肉麻了,施女士今后对此人要多加提防才是;(2)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每个人都是“可以不要结婚的”和“可以不生孩子的”,难道结婚的和生孩子的都错了?

[em05]

有刀不愧是律师。

这种文章笑笑就好,不必当真。苏玲是我的小朋友,很好玩有趣的女孩。

我从不反对别人结婚生小孩,即便我反对也不管用。如果有人特意来问我的意见,我会根据具体情况谈我的看法。

说明一下,我先贴苏玲的文章恰恰因为此文不是正儿八经,而是比较有娱乐性,博大家一笑而已。有些提法不严谨,还希望大家海涵。

澳洲华文报刊追求娱乐性,幽默搞笑的文体比较受欢迎。

我会陆续再贴一些其他人写的,希望真名网友可以多了解我一点,因为我感觉误会还是不少。

為施國英正名

田地

說起澳洲的文人們﹐哪個最出名﹖我的答案是﹕施國英。

田地以為自己也是有些名氣的。有一天﹐田地和一位從馬來西亞移民澳洲二十年了的華人聊天﹐聊著聊著就聊到文學了﹐於是田地說﹐我在澳洲華文報紙上寫文章﹐我是田地。當田地說“我是田地”時﹐是底氣十足的﹐看過007電影”嗎﹖就James Bond那口氣﹕My name is BondJames Bond。語調平穩﹐卻一定嚇得你屁滾尿流的。結果那人根本就沒屁滾尿流﹐反問田地﹐你在哪一家華文報紙寫文章﹖田地一聽就涼了﹐得﹐這位根本就不知道田地何許人也。於是﹐只好硬著頭皮回答他﹐我在所有的報紙上都寫。那人似乎為掃了田地的興而不安﹐於是解釋說﹐我雖然也看報紙﹐可是我不記得任何作者的名字。田地勉強點點頭﹐不知該怎樣繼續眼前的話題。這時﹐他又說﹐我只記得一個名字﹕施國英。

瞧﹐這才叫名氣﹗

然而﹐多少年來﹐施國英的名聲一直伴著一個並不光彩的形容詞﹐那就是一個“壞”字。在很多人心中﹐施國英有的只是壞名聲。眾所週知﹐施國英的名聲是和“二八論”聯在一起的﹔而很多人又是對“二八論”深惡痛絕的。男人恨施國英恨“二八論”﹐是因為施國英揭了男人的短﹐讓男人無地自容﹔女人恨施國英很“二八論”﹐是因為施國英說了女人羞于啟齒的話﹐讓女人覺得女人比男人更淫蕩。

我無意在這裡批評(甚至批判)早已被人批得“體無完膚”了的“二八論”﹐也無意為頗受

爭議的“二八論”辯護──這是另外一個話題﹔我只想為施國英正名。

我想﹐很多人──特別是那些只知“二八論”不識施國英的人﹐由于對“二八論”的不屑、甚至不齒﹐而看低了施國英。這實在是個天大的錯誤。我以為﹐如果澳洲還算有個文壇的話﹐如果澳洲這個文壇還算有那麼三五數人為核心的話﹐施國英一定在其中的。我相信﹐在悉尼﹐多數認識施國英的文人(甚至包括對施國英有成見的人)都會同意我這一說法的。

同很多人一樣﹐我認識施國英也由“二八論”始。那時我還沒有“重出江湖”。那時的我﹐自恃在中國是作協會員﹐對剛有些眉目的澳華文壇不屑一顧﹐甚至對吵得沸沸洋洋的“二八論”也不屑參與﹐只是私下裡對朋友指指點點﹐這都是什麼呀﹖這都是什麼呀﹖不久﹐我就十分不情願地看著由“二八論”出了名的施國英被請進<自立快報>﹐做了副刊主編。我覺得施國英不過是靠“出位”話題出了名﹐並無真才實學的﹐何況她又過于年青﹐怎可出此重任﹖可我得看報紙﹐我不能因為不喜歡施國英就泱及一份新辦的報紙﹐而且是澳洲第一份彩印報紙。剛好我父親來澳小住﹐為了他的文化生活﹐我每天買<自立>﹐一連數月。我就這樣陸續讀到施國英編輯的(包括她本人寫的)一些文學作品﹐及她主持的一些文學活動。我陡然發現﹐施國英這小女子原來並不簡單﹗第一﹐她是個好編輯﹐她主編的副刊很有些質量﹐我就是在她的副刊上認識不少有实力作家﹔第二﹐她是個好作家﹐從創刊號開始連載的中篇<錯愛>已經顯示出文字及結構的功力﹐後來的<劇團生涯>更為成熟﹐到了<二十歲的冬天>時﹐你就不得不拍案叫絕﹐不得不服氣了。特別是這篇<二十歲的冬天>﹐區區數千字﹐寫透一個現代愛情﹐真的是好筆力。不知道別人讀了怎樣﹐反正我是服氣的。或者我們換個說法﹐如果讓我來挑選澳華文學過去十年最優秀三部作品﹐我一定會推薦這篇的。第三﹐她在<自立>組織了澳華文學史迄今為止最正規、最專業、也是最具權威的文學獎。第四﹐她還參與組建澳洲第一個華文文學團體。縱觀上述四點﹐我們不得不說﹐施國英為繁榮澳華文學貢獻多多﹐在澳華文學史上舉足輕重。

所以﹐我想說﹐如果你由于“二八論”而看低施國英﹐那可是個天大的錯誤。

我知道﹐許多人(特別是墨爾本的許多人)喜歡蘇玲﹐知道施國英對于蘇玲意味著什麼嗎﹖良師益友。事實上﹐只要你認識施國英﹐和她有過較深的交談﹐你就會改變看法了。說心理話﹐我並不喜歡“二八論”﹐但我絕對尊重施國英。

考慮到多數人並不認識也不了解施國英﹐我在這裡簡單描述一下施國英。

第一﹐施國英是個勤于讀書的人。古人雲﹐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要知道﹐我們在海外的華人勤于讀書者並不多的。

第二﹐施國英是個有獨立見解的人。我讀報上文章﹐發現很多自以為是作家的人多是人雲亦雲﹐真正用自己大腦思考的人並不多。施國英在文學上、藝術上、哲學上、政治上、甚至在生活上﹐都有自己見解的。

第三﹐施國英為繁榮澳洲華文文學創作所為﹐功不可沒。(理由我前面已談過。)

第四﹐施國英是可以稱為作家的人。

第五﹐施國英為人豪爽大方﹐是很好的朋友。

第六﹐由于“二八論”的原因﹐可能有人對施國英的“生活態度”也會有所誤解。我以為﹐施國英是一個思維比較開放的人﹐也比較能接受新的東西﹐或者我們換個說法﹐施國英更推崇西方的價值觀﹔但﹐這並不等同施國英在愛情、婚姻甚至性上面就過分隨便。

第七﹐為施國英畫張像﹕小巧玲瓏的身材﹐短發﹐再加上很會保養﹐所以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要小得多。她抽煙﹐也喝酒﹐更喜歡美食。她口才很好﹐講話很快﹐嗓門很高﹐隨便什麼話題﹐都可以引發她滔滔不絕的宏篇高論﹐所以在文人的聚會中她經常是中心人

物。如果一定要說不足的話﹐她的嗓子略顯粗了些(特別和她小巧玲瓏的身材相比)。有一個細節﹐我一說﹐施國英就栩栩如生了﹕施國英除了說話快﹐嗓門高外﹐說話時還喜歡眨眼睛﹐而且越是激動說話越快﹐嗓門越高﹐這眼睛眨得也越快﹔再激動﹐還會從席間

站起來﹐手裡捏著一支煙﹐或者是一杯酒……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79634449[/lastedittime]编辑过]

刚发现田地也犯了用“澳洲”代替“澳华”的错误。
以下是引用伊来在2007-05-19 14:01:20的发言:

两个问题,如果可以的话。
为什么贴这篇小朋友写的文章呢?
看文知道,你的婚姻如此令人羡慕,为何却似乎并不怎么喜欢婚姻?

第一个问题上面已回答。至于第二个问题,我个人以为现有的婚姻制度并不完全合理。这个题目太大,这里就不展开了。

我和现在的老公并未注册结婚,虽然我们共同生活了13年。在西方很多国家,包括澳洲,同居一样受法律保护。芬兰的女总统,还有最近法国社会党的总统女候选人,都是选择同居十几,二十年而不结婚的女人。婚姻在我看来只是一纸契约.

以下是引用橙橙在2007-05-21 01:00:51的发言:

既然同居也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与结婚没有两样,为什么不拿结婚证正式结婚呢?手续应该不麻烦吧?

人各有志。我对那张纸没有兴趣。相爱的人没有那张纸照样相爱,不相爱的人有那张纸又如何?

澳洲离婚率高达49%,就算协议离婚,和平分手,也要填一大堆表格,还要朋友写证明双方已分居一年以上,法院可缺席判决,但要收几千澳元的离婚费。同居关系的好处就是如果没有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纠纷,不必走离婚的法律程序。当然,谁结婚的时候都觉得彼此会天长地久,但人是会变的,即使你不变,对方可能会变,又或者对方没变,你自己想变呢?

我是理性的悲观主义者,对一切事物。

以下是引用橙橙在2007-05-21 19:07:08的发言:

澳洲的离婚率也太高了,找外国人结婚的风险太大,不得不佩服施国英的勇气。我有兴趣的是不结婚只同居如何受法律保护,与结婚在待遇上难道没有差别吗?

海外华人的离婚率可能比本地人还要高。离婚率低的地方不等于婚姻质量好,凑合而已。

在澳洲,同居满2年以上和结婚的待遇基本相同。

举个案例,我以前有个朋友和一位澳洲议员订婚后不久,议员被华裔黑帮暗杀。议员在订婚前几年立过遗嘱,大部份财产捐给慈善机构,房产留给母亲兄弟。后来双方为房产打官司,因为我朋友已和议员同居了半年,据此她拿到了三分之一的房产。

另一个案例更绝,有一对男女朋友,并未同居,只是周末一起过过夜。那男的买彩票中了125万后要分手,女的告上法庭,说他们有时钱混在一起花,买彩票的钱她也有份,最后那女的居然赢了25万。当然,这种官司打起来很累人,要花3至5年时间。

楼上把这个老贴子提上来有何用意?

真要闲得慌,不如捞几个是我作品的帖子上来。我自己还搜索不出来呢。
原帖由 酱香老范 于 2009-3-23 18:04 发表
对民刊上的“方也”印象依稀。
范先生好记性。我在《海上》等发过几首诗。海客兄在他回顾80年代诗歌民刊的文章里还提到一笔。

我在1984年油印过几十册《方也诗歌选》,送给一些诗友交流。后来发现自己手里一册都没有了。前几年居然有一个失去联络20多年的江苏诗友在网上找到我,后来他来悉尼访问时,特意给我带来了他保留了那么多年的这本小册子。而他自己早已不写诗,如今是个经贸官员。偶真是超感动~~
eric提到感触,想知道我最大的感触是什么?天边外/朗读者前些日子居然在真名为我在燕谈的遭遇打报不平。真是太有意思了。呵呵。

我做人和泡论坛的原则都是,从不刻意讨人喜欢,对于自己欣赏的人,我可能比较在乎他/她的看法。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人,他/她对我的讨厌丝毫影响不了我,有时,我甚至视为一种荣耀。

另外借这个机会很诚恳的对eric说一句,记仇可是对自己的身心健康没好处哦,论坛上的掐架就当是做做娱乐操。
原帖由 eric 于 2009-3-24 08:53 发表
另外,版主执行了下沉操作,什么理由?
是认为这个帖子失实,无价值,或我的提帖是老鼠屎,或是按照总版主的批示精神办?
敬请告知。
只要没有违反燕谈的规章,我也反对下沉操作,凭什么?
原帖由 小妖怪 于 2009-3-24 10:22 发表
施姐姐貌似在澳洲非常有名吖,我们在墨尔本,阿吕无意间提到燕谈网,提到施姐姐,我的几个大学男同学居然异口同声都说知道,可不得了鸟.
估计他们乘机骂我一通。呵呵。
谢谢梦版主的好意和解释。
论坛是公共平台,任何网友都有跟贴提贴的权利,不管我喜欢或不喜欢---当然,这也是我的权利。如果我有操作帖子的要求,我会直接向管理层诉求的。
好了,就当是个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