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身处中国的时候,我就有一种生错地方的感觉。无论是思想观点还是生活方式,我都是一个相当西化的人。我读的西方书要比中国书多,我到澳洲后,一位同我很熟的西人朋友说我比一般的西方人还要西化,很难相信中国人、尤其是中国女人中会有这样的异类。此位朋友是中国文学的博士,又到过台湾和上海,对东西方文化均有精湛研究。我又想起另一位自己同胞的评语。初抵澳州的头三个星期,我和其他的中国学生合租公寓,那时大家都既无工作又无钱,只好靠闲聊打发时间。我不记得自己讲了些什么,但至少是诚实地敞开心扉。谁知一位年青的男士颇为生气地打断我的话说:如果知道了你的真实思想,没有一个中国男人会讨你做老婆。我也立即还击:我本来就没有想过要嫁中国男人。如果平心静气地探讨,我原来还有一句歇后语:西化的中国男人除外。但同眼前的那位讲这些显然是浪费,我也懒得再说明。我是在抵达澳洲四个月后,同一位对中国一无所知的澳洲男孩结了婚。他现在还是我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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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说耐心,想要证明自己的命题--“我都是一个相当西化的人。”

动用了多少毫无佐证的“别人评价”,浪费了这么多的文字,得到“答案”了吗?

这是明显的“言之无物”,不知周兄如何看岔的?

东西方的联姻如今是一个热门话题。我应邀写这篇文章的主要理由也是由于我的先生是一个金发碧眼的澳洲男孩。事实上,早在新婚之初,我已经写过一篇“自爆内幕”的作品,发表在上海《小说界》的“留学生文学”专栏。在我看来,我和我的洋先生的关系,主要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并没有通常意义上东西方婚姻的典型性。我们之间有人的问题,但不存在东西方文化冲突的问题。我选择同一位西方人结婚于我是天经地义那般自然。

(略去第二段文字)

在我的周围,还有不少东西合璧的夫妇,他们中间的有些人的确存在东西方文化冲突的问题。有一位曾经替我翻译过论文的澳洲女士,在中国留学期间,认识了后来的中国丈夫。澳洲女士是一位有着艺术家气质、举止和衣着带有嬉皮遗风的知识分子,最后她实在受不了中国丈夫要面子的习惯,婚姻终告破裂。我还认识一位澳洲的语言学博士,会讲十二种语言,国语比许多中国人讲得还要标准。他也是在中国学习期间娶了一位山东人做太太。中国太太随丈夫到澳洲后,把自己的家人全部弄来澳洲,接着抱怨起丈夫没有出息,说在澳洲学中文的有什么用,根本赚不了大钱。吵吵闹闹之后,二人离了婚。据说那位山东女人后来经商挺成功,又嫁给了一位台湾商人。还有一对夫妇,这一回要面子的是中国妻子,她倒是从来不在人前批评自己的澳洲丈夫,她还经常夸他如何聪明等等。但她的丈夫却在朋友面前经常批评太太是没有文化的人,从来不看书,只知道赚钱,简直就是钱的饿鬼。但奇怪的是这对夫妇倒是没有离婚。现在太太去香港的一家大公司赚钱去了,不喜欢香港的澳洲丈夫接受了分居两地的状况。从我的许多汉学家朋友的婚姻中,我经常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出于对东方文化的兴趣,他们往往愿意娶一位中国妻子或嫁一位中国丈夫,但最后他们总是不同程度的失望,曾经是智慧化身的老子、庄子的国度里走出来的中国人,竟然比西方人更利欲熏心、更弱肉强食。我不止一次地对我的汉学家朋友说,你们心目中的东方古国是被净化的理想境界,那样的中国从来不曾存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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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读读第一段,第三段文字。

楼主自己的婚姻,是单纯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而看别人的中西婚姻,便是:“出于对东方文化的兴趣”?

其间的文字,如何证明这种臆想的真伪?

这不是再次的“言之无物”吗?

第四段文字:

一个不容回避的现象是:在近几年相当时兴的东西通婚的行列里,有相当一部分是和绿卡、PR等词汇连在一起的。我充分理解中国人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有时必须不择手段。婚姻的确是走向居留的捷径,会使用捷径的人在我看来起码不是愚蠢的人。如果既能找到一个比较满意的对象、又能同时解决身份的问题,这样的婚姻在任何地方都是属于健康的。如同在中国,你想找一个既有爱情,又有房子的伴侣那样,没有人会对此表示异议。爱情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拥有爱情的同时,也意味着得到许多派生物。既然两个人要在一起共同生活,必然有一个选择居住地方的问题,谁都喜欢选择环境比较好的地方。如果中国的生活水准高于澳洲,我想澳洲人也会乐意做上门女婿。事实上,大部分澳洲人的心地十分纯洁和透明,如果他们愿意同中国人结婚,主要是因为他们真的爱对方,想同对方生活在一起,他们很少会有是我让你留在澳洲那种施恩心理。因为如果他或她所爱的人不能留在澳洲,损失最大的不是别人、恰恰是他们自己。如果许多中国人一开始就能充分意识到这一点的话,不少即使是含有居留动机的婚姻本来也是可以进行得挺愉快的。然而事实正好相反。大部分中国人一开始就让自己掉价,以为自己是有求于别人的一方,所以不管是约翰还是乔治,是肥婆还是酒鬼,只要对方能给自己解决身份,熬上几年再说。这种首先自己看不起自己的心理又如何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即使结了婚,那等待身份的日子也会如同地域那般,即使拿到身份后拜拜,那心灵上的伤痕能否抚平也是一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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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段文字,想要证明一个可“被理解”的中国人的观点:“现实利益”优先于文化兴趣。

可惜,却没有证明自身婚姻中关于“人与人交流”的清白奇迹?

那么,楼主在这里理解的“中国人”,是否包括楼主自身呢?(当然,楼主懒得证明自己已经“是一个西化的”中国人啦!)

第五段文字:

还有一些中国人,特别是女性,不知道她们是真的不了解西方的价值观念,还是自作聪明,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我曾经认识一位来自北京的姑娘,年过三十,却仍然是一位处女。抵达澳洲一年多以后,她可能终于意识到再保处女之身是极不现实、也是很不方便的,在一种很特别的情况下,她和一位认识了已有一段时间的有妇之夫发生了性关系。后来那对夫妇因为别的原因离了婚,她开始觉得机会来了,然而她用的方法却是西方人所忌讳的,她说她是以处女之身同那位西人作爱,所以对方有责任要同她结婚。西人本来就不喜欢处女,但对那位北京姑娘还是有点好感的,可这种要挟的方法在澳洲根本行不通,只会惹人反感而已。后来经人介绍,那位姑娘又认识了一位澳洲人。澳洲人提出先同居,他有自己的房子。姑娘又搬出中国的那一套,说中国人一定要先结婚,然后才能住在一起。开始澳人也同意了,他们去婚姻登记处择定了一个月后的结婚日期,姑娘立即搬到澳人的家里,婚还没结,已经开始到处打听办居留的手续,三个星期后,澳人改变主意不想结婚了。我心里是挺同情那姑娘,但她自己实在太不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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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文字,又开始用来证明传统“东方的文化兴趣”,不为西方人理解和欣赏。

而且被楼主虽然“理解”,却认知为“太不聪明了”。

这种理解,是否与前面的命题相反呢?

楼主先是猜测一种兴趣,随后又否定了这种兴趣。但是,还没有机会转告读者,什麽是“西化的”中国人与洋人之间--“人与人的交流”?

接下来,可以揭幕的就是传说中的“28论”,来证明一个自以为“被西化的”中国女人如何看待洋人与附加“东方文化兴趣”衣冠的中国人之间的--“性能力的28评价”……

多么自觉的领悟?

还需要絮叨这样“言之有物、正二八经”的丑文吗?

别说俺一叶障目,象此类“断论”:“但最后他们总是不同程度的失望,曾经是智慧化身的老子、庄子的国度里走出来的中国人,竟然比西方人更利欲熏心、更弱肉强食。”……

真是让俺看的云里雾里的,不知若将“中西双方的视角对换”,是否也能成立呢?

以下是引用吴洪森在2007-05-08 11:38:43的发言:

真正有自信的无论是个人还是民族从来不怕批评。不但不怕,还生怕学不到别人的长处。

真正有自信的无论是个人还是民族从来不会自吹自擂--自己是一个被西化的人(或民族)![em12]

[em18]
以下是引用施国英在2007-05-08 13:55:54的发言:

西化一词的确不严谨,但这不是在写学术论文。

真正有自信的个人和民族是有不怕批评,乃至宽容异端的开放胸怀。

我是世界主义者,不问民族,只管谁代表当今世界的先进文化。

你现在觉悟已经太晚了。

这不是所谓“严谨”的问题,而是迄今为止你还没有什麽东西--可以证明你自以为是的“世界主义者”称号![em18]

ps,给一点提示,如果要证明一丝“西化”的痕迹,起码应该拥有一种“外语”能力,可自信地与“外族”直通式文化交流(美之曰:西化),而不是仅仅用“母语”来涂脂抹粉,打扮一种“异装秀”。

以下是引用施国英在2007-05-08 17:15:58的发言:

看来我搭理天边外真是犯傻。

先是质疑我青春期长相,现在又质疑我外语能力,你对我了解多少?

本来想释放一点善意,现在发现我错了,对有偏执心理的人决不再多说一句。

以下是引用吴洪森在2007-05-08 18:00:42的发言:

你真是善良过分了,竟然搭理他多次!我在网上从来不和不可理喻的人罗嗦的,一句也不搭理的。生命宝贵,时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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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回两位先生:

1,对于施女士,俺表现的应该是相当节制了。

既没有将施女士的其它照片转帖,也没有将他人评击的“难堪帖子”随意转载……这不是一种含蓄吗?

俺相当认真的,针对施女士在此楼的帖子内容进行个人化的读解和“质疑”,岂不是有礼有节吗?

要反复强调的是,俺的质疑,不是针对你的长相,而是针对“个人点评性能力比较话题的美貌资本”?(恕俺无意为你的长相打分。)另一个质疑,也是你的自白文章中开首宣称的“西化”教养?至少,俺以为,评价一个中国人的“西化”教养,与其人运用“西文”在完全西化的环境中实际人际与文化沟通的能力直接相关。 (而不是借助于曾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汉语文本效力的英语翻译学者的推介来证明。)

同理,如果周先生不能直接读解西文原著(英语文本)的大意,而依赖汉译文本勾索文思,那么,他目光能够涉及的文学批评领域将是相当局限的。

2,对吴老大的个人评价,不说他对真名论坛的实际贡献与其人的文坛身份,而是针对他将山猫挂上城头公示一案之后,他的人品就值得被怀疑。(尽管,我也不喜欢山猫语言的暴力干扰。)

所以,我以为,吴老大与施女士在猩猩相惜的氛围中,其人品与文品是相当一致的水平。[em08]

生命宝贵,时间有限,所以,“信息不对称”陷阱要时时警惕!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78631993[/lastedittime]编辑过]

以下是引用采采在2007-05-10 12:21:25的发言:

看来我的观念还是旧了。虽然我没有绝对的意思,但我身边的美女基本上属于这类情况,年纪轻轻就嫁人了。

8过时代不同了,而且国内的美眉们现在比西方的姐姐们都开放多了。收回收回。

采采干吗怎么着急和心虚的“收回”言论权利呢?

俺来给你一个解答吧:

1,尽管天赋人权是平等的,但至少在关于美貌的审美经验中考察,美色资源并非人人平等,而是相当稀缺的。

2,在针对美色资源的竞争中,美女拥有更强的吸引男子的竞争力指数。

3,结论,美女的性经验比丑女胜出一筹。也由此推论,美女比丑女有更多的表述“公信力”。

当然,这里我们省略对性知识的学习能力上的差别,或者科学知识的比拼。

以下是引用采采在2007-05-10 18:59:06的发言:

针对你的答案:

1。同意

2。同意

3。从1和2不能直接跳到3啊!我的观点是:美女的确有更强的吸引男子的竞争力指数,因此不需要那么辛苦地在人肉市场上与相貌平平或差强的女性同胞一起争食,也更容易被一个强势异性俘虏起来,以婚姻或者同居或者包养的方式退出。

采采,您真聪明,不是已经证明了第三个观点:美女比丑女友更多的机会经历:“婚姻、同居、包养”。

这不是丰富的性经验资本嘛!

ps, 要同情丑女对此无法理解的激愤情绪。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5-11 12:50:42的发言:

 

天边外又无知了吧:如果美女要经历同居、包养等坎坷,那丑女是不会激愤的,她们幸灾乐祸还来不及哩!

在您的逻辑里,丑女对美女的“性经验”--“幸灾乐祸”!

在您的眼光里,美女的丰富“经历”是--“坎坷”?

推论:您擅长“自我证明”--地球人都明白了!

谢谢![em17]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5-11 17:46:31的发言:

回帖:我“自我证明”了什么不清楚,但我清楚地知道你自我证明了什么:你证明了自己是一个对女性贴主怀着阴暗的心理、喜欢揣摩别人外貌的美丑、喜欢打探别人性经验多少的变态患者。

继续“逐行分析”:但我清楚地知道你自我证明了什么:你证明了自己

是一个对女性贴主怀着阴暗的心理--ID不能简单的被判断出真正的“性别”,但楼主的谬论是其阴暗心理的证明。

喜欢揣摩别人外貌的美丑--好色之心,人人有之。难道金秋丧失了人皆有之的审美能力?多么可怜!

喜欢打探别人性经验多少的变态患者--性经验多少?是楼主“自信”的资本问题,这不就给出了一个“变态”的榜样吗?

看起来,金秋的文字读解能力好比是一条又臭又长的裹脚布,在真名论坛里不断的拉拉扯扯,够显摆的。[em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