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感悟、一孔之见,说者说说而已,听者听听而已。
课题、论文、研究成果,那是必须斤斤计较的。
标准,用错了地方,也就不成其为标准啦。
飞流直下三千尺,
疑是银河落九天。


哇塞,这14个字,可以被质疑的,就太多了。
这是谁瞎写瞎写?
什么,老李写的?我倒要问问你!
三千尺?尺是什么尺?哪里的瀑布啊?老李你敢说出来让我去核实么?有测量队的激光测量结果么?测量队有资质么?
银河?这是什么河?河里只能淌水吧,水河还差不多!
九天?更是瞎讲,什么叫天?哪里有”九“啊?
哈哈,老李,无话可说了吧?
我赢了!我赢了!
方枘圜凿,无法沟通。
呵呵,呵呵,算了吧,梦笔主,理理思绪,安定安定,就此打住为好吧。
晓梦君最后指出了一个杯具——如果没有28论的“原罪”,八婆就失去了一生的“价码”;如果承认原罪,八婆就要为此“赎罪”,这岂不是一种人生虚无的杯具!
test 发表于 2012-12-9 20:44
天下本无忧,庸人自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