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裂石在2007-05-31 15:59:08的发言:

俺小时候老爸打得也非常疼,竹枝抽完一片片几天都不会褪,还把竹枝高悬壁上示警,简直就是白色恐怖,到现在想起小时候时,挨老爸打还是印象中最深刻一环。但实际上俺有次偶一提及,老爸愕然:你小时候我很少打你啊,因为你小时候很乖……大概疼是最能记住的,尤能记住的是示警的恐怖。不过如果不是这样的疼,我们如何能建立起一些道德观念的绝对律令?在俺潜意识中,做可耻的事是与童年时有过的钻心的疼,以及挨打时老爸变脸的被抛弃感直接相关的——俺实在是无法不因此感谢老爸,那确实化身为我现今生存的一些根本原则。实际上俺老爸是最疼俺不过,对于孩子的教育,打确实不能纯粹只理解成暴力,当然得有起码的限度,像我爸打完后都和我讲很长道理,这里要充满谈话技巧,然后消除心里的阴影。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拥有这样的谈话技巧,那么不如不打,打纯粹就是一种粗暴了,惟一的作用就是疏离了父子,同时把教育推向反面。但俺还是认为,必要的严厉,首先是确立观念确定性的前提,也就构成教育的前提。我认识过一些被温柔的文化父母宠爱出来的孩子,他们也很善良温和,但却缺少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不懂事、娇气、自我中心、没有付出精神和吃苦精神。

我不明白,既然有这么好的方法,为什么还要打?
以下是引用花间对影在2007-05-31 20:55:35的发言:
俺记仇,只有两岁时挨过一次打,奋力反抗,从此没再挨过打。[em01]

维权意识从小就有了,不简单呐!

以下是引用自觉的梦游人在2007-06-02 02:31:49的发言:

今天是儿童节,还有什么苦水,请快倒出来。不忘孩时苦,牢记血泪仇!

自觉的梦游人很有同情心,我也是极力反对家庭暴力,尤其是对孩子,我觉得那是男人最不应该做的事。
以下是引用猪头猪智慧在2007-06-02 08:51:26的发言:

美国的父亲打了孩子是要坐牢的。

把孩子打成这样,说明其父有严重的虐待心理。

中国不同,中国人自己杀自己,杀得血流成河,造成多少家破人亡,却自认为很有道理。这不,新的一轮中国人杀中国人的历史又就再次重演了。
以下是引用自觉的梦游人在2007-06-03 03:10:47的发言:

家庭教育允許父母動手,與家庭成爲無用的男人發洩逞勇的場所是兩回事。加拿大現在也在討論要不要把禁止父母打孩子的法律放寬一點。但是這個男性東西哪裏是在家庭教育,完全是在暴力施虐!再看一看孩子身上的累累傷痕,我想任何一個認爲自己是一個配做父親的人都是不會下得了這麽狠的手的。能對一個渴望得到父愛的無助的孩子,下這樣的毒手,只能證明這個男性東西在社會上根本不是東西,無處能夠撒野,也沒有能力撒野,而爲了得到撒野的滿足,就拿這個不幸做了他的兒子的孩子來發洩了。自行車撒了氣,都可以成爲毒打孩子的緣由,我可以由此想像,這個孩子面前的“好漢”每次在上班的時候被上司狗血噴頭地臭駡之時,都是在一邊唯唯諾諾,一邊想著下班后怎樣再去毒打這個苦命的孩子,以取得自己被臭駡時既不敢怒,更不敢言的精神勝利。

这不仅是法律的原则问题,也是做男人的原则问题,况且,孩子在成长过程所有的行为都是人生的实践行为,别说孩子,成人也常犯错,我认为,不犯错的孩子不仅不是孩子,甚至连人都不是,因此,家长的教育是最重要的,当然,作为一个文明人,将打骂作为教育方式之一应被剔除,其实,打骂正是家长虚伪和无能的标志。
以下是引用贫瘠的乡村在2007-06-03 09:33:40的发言:
万物皆有度。少小对小孩的恶习实施点小惩应该。但是小孩的成长关键是正确的关爱!

人之初,性本善,孩子的恶性哪里来?还得从家长自己身上找,正所谓“以身作则”!因此,要打就应该打他不称职的父亲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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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宽厚与刑法不是必然的关系,对有些家庭而言甚至没有关系。

孩子品德如何,跟家长却有很大的关系,其次是社会的影响。

孩子做错事是难免的,但要跟他讲明为什么是错,怎样避免,以便以后改正,可以讲多次。

是否应该有惩罚?肯定有,但绝对不是打和骂,且只针对故意的同时又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的,我是采用关禁闭,但我的印象里最多只用过2次,而且时间很短,可能只有半分钟。

我的儿子今年18岁,我从没有打过他,甚至连打的念头都没有出现过。从他小时起,我带他玩,教他知识,还包括许多社交活动,我把他当成是一个正在成长的朋友,许多事情都会跟他讲,包括社会上的、时政上的问题。

4岁的时候一次他调皮,我抓住他,却没有质问他,更没有任何打骂的意思,只是笑着告诉他:“我知道你是怎样做到的。”,接着,我就讲了他“作案”的过程,他非常惊奇,问:“你是怎么知道的?”,我说:“我会进行逻辑推理。”他问:“什么是逻辑推理?”我问他:“你想学吗?”,他一下高兴起来,连说“要学”……在以后的一段日子里,他经常会对发生的一些事进行推理。通过这件事,他知道了“逻辑”这个词,也对有关“推理”这方面产生极大的兴趣,自小学至今,他的数、理都很好,去年获得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此外,他对侦探方面的书、电视的兴趣一直保持到现在。

我认为信任非常重要,当人得到别人的信任,他自己就会感觉到责任,同时,认为自己受到尊重。

教育是个大题目,我只说出我的感想,请商榷!

以下是引用周泽雄在2007-06-08 16:59:20的发言:

Pommy兄育子有方。

话说回来,因材施教的意思是:不同的人,根器不同,方法也就随之不同。对颜回有用的方案,用在子路身上,恐怕就不见效了。棍棒可以打好一个人,也可能打坏一个人。《水浒》第一回里写到的那个九纹龙史进,若不是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给他点厉害瞧瞧,他是不会有长进的。所以施耐庵概括道:“只有胸中真本事,能令顽劣拜先生。”

No,没有天生就是该打的“材”!

教育孩子,方法、方式都可以很多,但是,棍棒是应该被坚决排斥在外的,这是底线!

史进是成人,不是孩子!

如果有同意棍棒可作为教育的方式之一的,可以将此举让外人来打,你就站在旁边看,以至欣赏,怎样?

什么是逆子?什么又是孝子?这是中国人根据自己的个人需要杜撰出来的概念,所谓逆是相当自己而言的,所谓孝也是相对自己所说的,即逆和孝完全是以是否绝对服从自己为标准的,而为何而逆及为何而孝是无人深究的,这就是千百年来中国人多奴才而少人才,好守旧而缺创新的根本之所在。

因此,表面上我们讨论的是是否该打孩子,实际上是在讨论中国的这一传统思想是否应该彻底批评!

按照周泽雄的观点,是否爱读书即为判定是否属该打之“材”,错!二者实际上没有任何联系,但若想打孩子,对中国人而言,理由可随手捻来,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因为他想打孩子!

你自己认为小时候受体罚对你没有坏处,那是你自己的感受,甚至你接受这种早已与时代潮流相悖的思想,别人也得尊重你的这一选择,没有人会以此作为体罚你的理由。

以下是引用裂石在2007-06-13 12:52:02的发言:

我晕,我不知道pommy先生有没有带过特别顽劣的男孩子?如果孩子突然被发现有偷窃行为怎么办?(这是许多小孩都有的情况)而且还是多次偷窃一次性发现,怎么办?光说吗?说了无用呢?

我是不小心教导过一个小孩的,很小,三岁起就偷窃成性(小孩的偷,主要是贪而不能克制),而且非常厉害,一般人根本发现不了,还有许多恶习,非常会撒谎,非常能辩,即使铁证如山也会硬不承认。此时你能如何?他惟一认的就是打,然后才认错,真正的人小鬼大,里里外外的大人甚至还怕着他呢。俺和他处过几年,实在体会深切呢。

看来裂石是“打”的铁杆支持者,我很乐意通过与你的“论”来阐明“打”的错误!

你没有说明你所说的所谓“特别顽劣”的孩子是如何成为“特别顽劣”的孩子的,尤其是在他“成长”为“特别顽劣”的过程中,其监护人(通常是他的严重“失职”的父亲或者母亲)起到怎样的作用的,以及他的生长环境。

由于上述情况不详,导致不能确定原因。

尽管如此,我可以告诉你:他之所以非常会撒谎,非常能辩,即使铁证如山也不承认,正是一次次刻骨铭心的打造成了这种共产党员式的“钢铁”意志,也正是惧怕挨打,才“非常会撒谎,非常能辩,即使铁证如山也不承认”,请说实话:他一定自小就频繁地犯错,更频繁地挨打,对不对?!

 

回wdd:

首先,并不是博士的话就对,无产阶级的导师的一派胡言还一度被那么多的人奉为“圣明”了呢!事实证明了什么?我只说一点:那一小撮奉其为“圣明”的人,要么是独裁者,要么是野心家,要么是小人,要么是骗子,总之,是居心叵测和别有用心的人。

其次,请问你如何确定孩子是否该打?其前提和条件是否经过论证?此论证是否得到过专家的检验?

再次,打的力度如何确定?如何实施?

还有,既然都已经开打了,你还会顾忌是否其他人在场?还会考虑是否在随意地施打?孩子会同意打吗?你怎样保证孩子的同意不是被迫的?在孩子流下悔过的泪水后再去抚慰,你是在骗孩子还是在骗自己?青春期的孩子为什么不敢打?我告诉你,他很快就要打回你了,你怕了,对吧!

最后,按照上述,如此理智地实施“打”,我非常确定地告诉你:你是有计划地虐待孩子,你的心理一定不属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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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周泽雄在2007-06-13 12:55:42的发言:

Pommy兄:在大的理念上(即不应该打孩子)我和你没有大的冲突,你不必如此慷慨,好像我犯了什么可笑之极的错误似的。和你的区别在于:除了理论,我还尊重经验。说句大话,我自认算一个经验理性主义者。一种仅仅字面上漂亮华丽的观点,若得不到经验层面的强有力支撑,我不会忙着为它叫好。

那些“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因为他想打孩子”的家伙,不在讨论之列,所以你不用拿这些不堪的家伙来佐证自己的观点,那属于我前帖提及的“混帐”。我都把这些人排除在外了(那意思是,对这些家伙的态度,我假设咱俩取得了共识),你还拿来举例,有必要吗?那意味着,讨论在倒退。

一种废除体罚的教育方式,肯定是值得追求的,只要有可能,也是应该遵循的。但是,人和人不同,人的复杂性超过一切理论,我尊重人的复杂性的程度,超过对美好理论的尊重。仅此。我和你别的区别,恐怕并不存在。用你的词,那叫“杜撰”。

可是,你赞成打孩子,或者是有条件的打,甚至还有“筷子头上出逆子,棍棒下面出孝子”的“理论依据”,这总不是我杜撰出来的吧!

朋友,观念确实要改变,本贴实际上就是在实践你的上述依据,区别仅仅在于程度,所以,你的态度就是支持或者是默认本贴所揭露的这一“兽行”。

以下是引用周泽雄在2007-06-13 17:04:48的发言:

乖乖,你可真会扣帽子。别人表达了些和你略有不同的想法,就成了“支持或者是默认本贴所揭露的这一“兽行””,甚至,别人只是转了一个帖子,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就可以被你如此这般地教训:“我非常确定地告诉你:你是有计划地虐待孩子,你的心理一定不属于健康!”你是否认为自己有教训别人的特权?你确定什么东西,是否不需要理由和证据,只要高呼一声“我非常确定”或者“我告诉你”,就万事大吉了?你是否知道还存在这种可能,就像真名的老木匠经常做的那样,他转贴什么,未必等于认同什么。有时,网友转贴一篇文章,只是为了引起进一步的讨论而已。我不是说WDD就是这样,而是说,你这种“非常确定”,其实只是非常轻率。

算了,不和你讨论了。你的逻辑在我眼里根本不是逻辑,而你却奉若至宝(比如这句:“并不是博士的话就对,无产阶级的导师的一派胡言还一度被那么多的人奉为“圣明”了呢!”)。在此前提下,任何讨论都不会有结果的,或者只有一个结果,让你得到一个继续教训俺的机会。抱歉,俺上坛子来是和人讨论的,希望寓掐于乐,对于动辄被人指摘为“支持”什么“兽行”,实在不感兴趣。

请别扣帽子,因为我不会扣帽子,也坚决反对扣帽子!别听了自己不爽的话就说别人给你扣帽子之说法不能接受!

打孩子,不论轻重,在我看来,就是兽行,这句话难道说错了吗?本人可不惧怕得罪那些有这样兽行的人,而且,我还清楚地知道在中国这些人是大多数!

我只是在阐明自己的观点,既没有强加于人的意图,也没有任何教训别人的想法,对这种食古不化的观念我甚至不屑去搞什么教训。如果你感觉到了不舒服,那是我呼吁时强烈了些,因为我看到亲戚和朋友为了这事和那事打孩子,甚至自己没本事,不上进,打麻将输了也要拿孩子出气,从来不反思自己是个什么德性,做了什么榜样,就这么两下子,会赢得孩子的尊重?

好了,我不想为了我个人的想法伤了大家的和气,仅对网友来说,我已经说得够重的了,这完全是为了大家的孩子好,请理解!

既然反弹如此之大,批评这种思想却成了扣帽子,我无语并停止对此问题再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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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指教,我明白讨论问题时必须亮明自己的观点,打哈哈、和稀泥、察言观色,本人对此道至今未开窍,是否认同打孩子是原则问题,因为我认为打孩子是中国人传统观念中最糟粕之处中的一项,该摈弃的就要摈弃,你不必用讨论方式或口气上你不满意的问题来掩饰所讨论的实质问题。

我没有伤口,岂有在乎撒盐之理?只是觉得被传统思想摧残者却认为合理并继续摧残他人十分可怜。

我上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的观点所面对的将是什么!

我挺纳闷,把孩子打成那样不叫兽行,一定要让日本人那样做才叫兽行?

美国批评中国的人权问题时,中国发言人则说美国是指手画脚!真岂有此理,竟如此不知好歹!

所以,裂石你不服,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你怎么会明白呢?

当印尼迫害华侨,中国人却向美国伸手要人权,岂不太可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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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打,难道非要“打成这样”才叫兽行?

打就是兽行,这是明确的!

我不知道别的孩子会有什么不同,非要“打”才能教育好的!

再问一个问题:打的权利是谁授予你的?

胡搅蛮缠,这里说的是打孩子,跑题了!

警察的暴力权利是法律授予的,这一基本常识你都不知道,我就不跟你在这浪费时间了!

你的孩子犯错时只管打就是,不用找理由。

我代你的孩子提醒你一下:别为了赌气把自己孩子打成主贴中照片里的那个孩子那样惨!

否则,那就不是兽不兽行的问题,而是局子要找你了,好自为之吧!

流星雨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你没有打的权利的!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私有财产,也不从属于你,你只有把他养大和教育的权利,但教育的权利不包括打,这些基本的概念请你和周泽雄先生好好思量!

好了,再讲就有被严重误解为上帝布道之嫌,为避嫌,我在此贴中封咪!

以下是引用小熊维尼在2007-06-22 10:14:40的发言:

还是再顶一下吧。(我一口气读了很多别的帖子对pommy印象很好,不想他因误会离开真名论坛,操心的说)我觉得大家一致都认为主帖转帖的那位父亲的行为是残暴的罪行(既然“兽行”在这里已经被讨论得走了味,就暂且不用吧),这与回帖时,个人因为记忆、经验的不同而阐述“打孩子”的不同侧面,没什么关联。

那位父亲绝对没有权力把孩子打成那样的,因为如果是出于父爱而打的话(我们还不知道这一位老师心目中的老实孩子在父亲心中有什么了不得的过错,从主帖感觉那些“罪过”都不值得打,是那位父亲变态、心灵扭曲),在“打”已经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完全需要换一种方式、策略。这种人,完全就是pommy所说的,因为自己人生不顺而只能在孩子面前发威,出气,就应该被鄙视!

我刚参加工作时有一位同事,非常老实木讷(实际上很有学问、想法),玩得熟了以后他主动对我感叹小时候爸爸对他管得太严了,动不动就打他,他到现在回家探亲,还很怕他爸。他那时还没结婚,我觉得他爸爸的“打”对他的个性造成了一定的摧残,使他第一眼看上去对女孩子不是很有吸引力。我觉得这是父亲毫不节制的“打”对孩子造成摧残的一面,真的应该谴责!这种“打”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影响孩子的一生,真的是磬竹难书,想起来很令人心痛。Pommy可能也是看到了很多这样的恶果吧。

但是真名网友说的、介绍的都不是这样的经验,裂石谈的是在他人生很关键的阶段、9岁以前,父亲的一次、几次打对他所起的警醒作用,我觉得这是不能同日而语的。(未完待续……

[em07]

想办法让裂石网友看看,他已经听不进我的话了!我们还在其它帖子中PK呢!

写得非常生动,禁不住我违背原先的承诺要感慨几句了。

故事中的两次打完全是不应该的,既不是调皮,也没有闯祸,仅仅是父母的一时之气,唉,父母嘛,能说什么呢?

原来的帖子都在,大家可以再看看,讲打孩子是兽行,居然要扯出交欢是否兽行的问题,应该审清题目再说好些。另外,还有以下问题:

1)真是奇了怪,既然讲道理为什么要先打?

2)“孩子不长进”不是被打的理由,而“干坏事”所指什么“坏事”?想像不出!

3)孩子为什么会“出现了犯罪行为和潜犯罪行为”?

不要气急败坏嘛,啥叫长不长眼的,这种词句别拿到这里来,真名网是文明的场所,我不跟你计较。

1)你不要为了宣扬你的“打”而预先设定一个虚拟的看似该打的大话,我之所以这样列出来,是为了询问有关情况,所以,你先别燥。我的意思是,既然可以跟你讲道理,那么,你是懂得道理的,至少,是孺子可教,别告诉我你必须要先被打才接受讲道理,那是犯贱,我不相信是你。

2)“干坏事”的含义很广,包括小孩子的恶作剧,也包括小孩子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做的一些大人觉得不得了的事,因此,这还包括大人的思想境界问题,还有才可能是故意做的一些坏事。前两种我说不应作为被打的理由你是否接受?如果接受再讲最后一项,这就要查清楚他为什么要做的原因了。即使在这种情况“打”的理由也是远远不充分的,因为孩子有是非分辩的能力,哪怕是朦胧的,比如,偷东西、损坏别人的东西等都是错误的,孩子应该懂得,自然地,在家长的正常批评(甚至只要问一句为什么),孩子就会承认错误,这时候只要让孩子做做善后工作就圆满解决了,稍为细心的家长还会注意到避免伤害孩子的自尊心,如不到处宣讲、不要秋后算帐等等,多和孩子沟通,让他感到家长对他的信任,多鼓励,当他表现好时及时表扬,这些你别告诉我做不到。

3)你说的是极端例子,现实中非常少见,我是不相信。若真是这样,我要问其家长一直在哪?在干什么?孩子为什么会这样?应该让孩子树立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思想,但这是逐渐形成的,因为他还不具备承担责任的能力,这也是法律上要追究监护人连带责任的原因。

上面我随便就写了这么多问题,实际中的情况更多,不论怎样,要当个称职的家长很不容易,至少应具备足够的爱心和足够的耐心,然后才进入到讲方法的层面。

我要求自己对孩子的爱心和耐心都是无限的!(又可能被误解为布道)

我认为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道德观的形成、知识的摄取都直接与父母亲有关,孩子有问题,首先找原因并反省自己,道理要多讲,之所以为人父母,首先是血缘决定的,而最主要的是血缘决定的父母亲是否称职,也就是自己当得起吗?至于物质上(即提供吃喝)是最起码的。

还别说,就有失败的,也就是当不起这个父亲的,而且应该不是个别。

以下是引用吴洪森在2007-06-22 13:41:09的发言:

我在乌龙茶单独开的帖子里说过关于大人不可以打孩子有两条底线,一条是法律底线,例如美国法律就规定打孩子是刑事罪,警察知道就要上门抓人的,一条是道义底线,打孩子一定会遭受舆论谴责。

现在涉及到一些特例,例如有的孩子不打就是不改坏毛病,或者有的孩子挨过一次打就变得懂事了。

无论是法律底线还是道义底线,我想设立这种底线的社会和国家都不会不知道有这样的特例存在,但是他们还是要设立这样的底线,为什么呢?一,有了这底线可以有效防止家长滥用暴力;有了这底线当家长还施用暴力,多半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也就是说他不不得已,只好求助于打来解决问题。

因此有了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反而使得“特例”成其为“特例”。

相反,如果没有这底线存在,“特例”就有可能过多,会成为普遍。

所以我坚决主张必须要有不能打孩子的底线,不能设立法律底线至少也要设立道义底线。

这样关于打孩子是否还有可能有好的结果就不属于讨论范围。

美国有不准打孩子的法律底线,但是不等于这个国家大人打孩子就绝迹。但是没人敢张扬,也没人敢主张有的孩子没别的办法,只有打才解决问题。

正是有这严厉的底线存在,家长就不敢轻易使用暴力。他必须在自己面临坐牢和教育好孩子之间做选择,如果他宁可坐牢也要打,我们反而能相信他实在是有了不得不这样做的足够理由了(病态家长不在此列)。

所以,严厉的底线存在,使得打孩子成为最后的手段,这样就大大遏制了家长滥用暴力的可能。这样,象裂石等所列举的特例才能成为同情的对象。

这就是我不否认打孩子出现好结果的特例情况下,坚决主张要有法律或者道义上的坚决不容许打孩子的底线规则。

铿锵有力,有理有据,我爱听!

不是我愿意急迫,因为我认为这么简单的道理,那是你的孩子诶,流浪猫流浪狗尚且有人收养,为什么有人就跟自己的孩子过不去?还要打成那样惨不忍睹,这是人做出来的事吗?

直到现在我仍然认为绝对不能打孩子(自己的孩子疼都来不及),但也绝不是溺爱孩子,这不是非此则彼的关系,我每次听说有朋友为难孩子,都会说的,有时也很不客气,正如我所说的,我鄙视那些打孩子和妻子的人,我甚至认为这反映一个人的本质。

孩子会出现拗的情况,也只是暂时的嘛,况且,如果家长自小就用民主和充满爱意的方式与孩子相处,孩子怎么会那样呢?所以,这还是家长的问题。

以下是引用裂石在2007-06-22 14:25:45的发言:

抱歉,我对你一再的误读非常反感。没精力去一再解释。言语激烈之处,那是我不对。

我亲眼见过一些亲属家庭因此长期的痛苦,所以对于父母溺爱的很强的防范心。我们这个社会道德状况和治安状况都太糟糕,孩子的精神成长环境很恶劣,这是我主张增加一些严厉教育的原因。正像不要因为我们自己生长在安居着的城市就忘记了目前广大农村地区的狼籍状态,也不要因为自己孩子的教育生长环境良好而忘了很多家庭的孩子自未成年起就生长在犯罪温床的大环境中,家教的铁律几乎是他们不学坏的关键保障。

你把学坏的孩子归因于家长,我则是归因于社会本身。举最简单的例子,在我遥远的故乡的农村地区,女孩子几乎除了去做妓女没有别的经济出路,难道她们的家长会教她们去做妓女?那是社会逼迫和,是大环境唆使的,而她们自己心底里没有顽强的道德信念,又让她们自己丧失了最后的防线。在我们这个社会,道德教育是只让你的家庭自我负责的。

我说了半天无非是在说:杜绝家庭暴力是一种社会进步,但这进步是从效用和合理性出发的,不是绝对天然的,因为是从合理性和效用出发,所以有实际情况实际贯彻的问题,而在我们这个社会,要远比西方复杂。不要因为自己的孩子能够得到相对良好的成长环境,就迂腐地大谈人权,那些恶劣生存状态的家庭,是没有机会去这么温和的,孩子能否成器甚至是他们惨淡人生的惟一的遥远希望。

你说的孩子都已经长大了,应该不是我们讨论的范围了。

不过,我说句你很可能极力反对的话:不论我们的价值观如何,在客观上做妓女也是一种职业,导致她们成为妓女,社会的责任肯定有,但是,她们都长大了,有自己选择道路的权利,别人干涉不了。

我明白了,我一直在问孩子所做的“坏事”的种类,其中家长的判断也是其中的因素,包括这一问题,这种情况下,只能劝,打是没有用处的。

你所说的孩子成器,又涉及的成什么器以及怎样才是成器的问题,总不能为了家长的一厢情愿而采用打吧!

杜绝家庭暴力一定可以,为什么不行?任何理由都是造成家庭暴力泛滥的原因,当你举起手的时候,再想一秒钟,2秒钟甚至再长些,就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