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一激起千层浪!看来,打与不打,以“兽”字为分界;该打与不该打,也以“兽”字作裁决。

然若从人类的普遍期望来看,别说打孩子,打任何“人”都不对,不是吗?所以,“打人”终究是个历史范畴;该不该“打孩子”,也必然受历史(现实)条件之约制。

我理解POMMY兄的“好”意(注:不是反话)。但我觉得你在论述自己观点时,心情过于急迫,缺少一些历史眼光与底线意识。在不认同打孩子的问题上,之所以现代社会能达成公识,主要还在于孩子乃——其心智,其生命力,其抵拒诱惑及危险之能力。善待孩子,归根结底,在寄望于他们的未来。

我认为,用在孩子身上的“打”之所以适度可行,因其乃教育方式之一种。有句话叫“不择手段”,虽被曲解已久,在这里不妨拿来一用,只不过请从正面理解。同时,我想问POMMY兄等人,如果你们在教育孩子时拒绝硬暴力——打,那是否也拒绝软暴力——怒视、不睬、斥责等?如果也拒绝,那么,对付那些听不进好言相劝的拗孩子,你们是用什么方法?我想一闻高见;如果不拒绝,那么,难道这些同样作为教育手段之一种的软暴力,就有天然的合理性吗?难道在用言语教育孩子时就没发生过一点恐怖事件吗?还是仅仅因为它们的面貌是“文明”的而开许方便之门呢?难道没听说过,语言作为人类特有的一种精巧工具一旦施其负面影响时,不更可鄙可怕吗?

也许,POMMY兄等人会说,在两难的情况下,我们只好采用更“文明”的方式来教育孩子。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还有更文明的方式奉送给你,那就是——借用佛学里的一个词——默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