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乌龙茶在2007-06-05 19:02:57的发言:

    现在的学生很不要脸。

    现在的老师也很不要脸。

    现在的校长更不要脸。

建议加上定语“某些”,请参考。
    接受批评,立即修改。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陆德明嫖妓一年之后,本想听听事实的争相和了解陆德明的现状,打探中又爆出让才女MM心惊肉跳的猛料:国际问题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美国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沈丁立教授和自己的女研究生曹某某师生恋

以上划线部分,是本人看了主贴之后所自行拣出的几个“关键词”,以作事件的某个“缘起”。假如新闻内容属实,看来复旦在践行市场“游戏规则”方面真的是走在了前列。师生之间如此种种,让我想到了那个“发生性关系是卖避孕套这一交易行为的售后服务”的荤料。一笑之后是一叹。

以下是引用psyzjs在2007-06-05 12:57:36的发言:

但是在许多发达国家里, 是严禁在校师生发生恋情的,违反者要受很严重的处分.[em05]

在美国大学有明确的伦理原则(ethical principles), 应该回避与学生,尤其是自己的研究生发展亲密关系,因为有conflict of interests(利益冲突)的问题,所谓吃了人家的口软,给成绩,评学位你还能公平?,还有coercion(胁迫)的问题,毕竟你做教授的有“生杀”大权, 有时学生处于利害考虑不得不从,因此危害了别人的道德完整(compromising others' moral integrity),不可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