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乡 下 轶 事 (大约写在1996年前后)

乡 下 轶 事

童志刚

到农村去

  开始是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可以大有作为,后来顺理成章地发展成干部也要去了;这两者似乎很不一样,其实骨子里有一个突出的共同点,就是在毛主席看来都是一些需要“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人。说是干部,其实真正当权的“大官儿”并不去,充其量是一些科长处长们,是一些“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多余人。

   父亲在当了几年的“走资派”之后,也响应毛主席的号召,下乡走“五七道路”;心里未见得想通了,却表现得义无反顾,一家都去,户口全迁--当时很多人都是自己去,把妻子儿女留在城里,“复辟”的企图昭然若揭--好像根本没有准备再回城里。我想,像他们这种家庭成分不好、学生出身的技术干部,当时肯定已经对于把握自己的命运失去了起码的信心,只能是“冷也好、热也好、活着就好”。

   我们去的地方叫建安公社(原名二道河子,离我们原来生活的小城吉林辽源七十里地),落户在双山大队第二小队,时间是1年初,春节还没过。此前姐姐已经到另外一个公社的集体户插队一年多了,跟队长们打了个商量,我和父亲便坐着生产队派的马车,把姐姐也接到一起来了。姐姐的行李很简单,却拉了满满一车东西回来,全是集体户分到姐姐名下的过冬柴火。

  开始,生产队显然并没有做好接待“五七干部”的准备,现盖房子肯定是来不及了,只好临时安排住到别的农户家。我们被安排在一个富农家里。这家人过去是富农,现在可是连贫农都不如,房子又旧又破又黑又小,也算是老话“风水轮流转”的一个注解。富农老两口住南炕,我们一家住北炕,晚上睡觉时炕前拉一道帘子,象征着各有各的秘密,各过各的日子。富农只一个儿子,文革前出去读书,后来就留在城里工作了;儿子很少回来,偶尔回来也绝不张扬,悄悄地来,静静地走。老两口盼儿子的心情可想而知,但从不溢于言表,怕给儿子添烦添乱。那个时代,人被分成三六九等,贫下中农怎么干都行,总是人民内部矛盾,地富反坏右实在是老实得不得了,谈什么“乱说乱动”,简直是动都不敢动。

   一切都自自然然,一夜之间,我成了乡下人。

小六子

  小六子姓庄,名字很富贵的,叫庄千贵。

  小六子是我一生中认识的第一个农村小孩,文化一点,也许应该叫乡村少年,当时十来岁,跟我同年,大我月份,都是上三年级。

 小六子家也分了一户下放干部,但小六子家成分好,所以房子比富农家的大,下放干部就单独住了他家的西屋;而且小六子家也比富农家富裕,下放干部没来得及准备的生活用品都受到了热情的提供。心里就很羡慕,父亲就很惭愧,但一家人都明白:咱们自己成分也不好,地主配富农,当然是合情合理的安排。

  因为小六子家的那户下放干部只有夫妇俩,我便成了整个生产队小孩子们关注的对象。搬家的卡车一到,马上来了一大群小孩,热情地帮着拎水壶搬凳子,可惜家产有限,一下就搬完了。小孩子们显然觉得不过瘾,不肯离去,围着,大人们赶也赶不走。我倒成了一个沉默的看客,面对陌生的一切,可能心中有些怅然(当时可不知道这个词),表情肯定就有些落寞。

  小六子就过来说话,关于他自己,关于生产队的情况,还有其他小伙伴的名字、读几年级、家的位置等等,最后说:听我爸(小六子的父亲是大队会计)讲,你们下放干部家也要分自留地,过两天我来喊你,咱们一起捡粪去。

  就这么简单,小六子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在农村小孩当中,小六子属于比较细腻的那一类,圆脸,大眼睛,说话的声音不含丝毫北风吹过的粗糙,很纯,无机心,用现在的标准看,是个不喜欢争论的实干家。小六子也是独子,同样是独子,农村的比城市的地位要高许多,小六子的情况更是如此:他是早年守寡的老奶奶的独苗孙子,父亲(我叫他庄叔)年近五十,算是老来得子,母亲(我叫她庄婶儿)只有三十多岁,自然也把将来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小伙伴们经常用他父亲和母亲的一段故事来取笑他,说是大跃进前后,庄叔来到山东某地农村,“鼻梁上架着一副小眼镜,口里含着个烟袋嘴儿,手里还拿着根文明棍儿,哄来了一个小媳妇儿。”小六子听了也不高兴,但从不因此与人吵架,只是他的无辜的表情令人不忍再说下去。

  小六子跟我成了好朋友,连累得两家也来往密切起来,结果是我们家从中受益颇多。庄婶儿是典型的山东妇女,个头高高,大手大脚,性格开朗,像雷锋一样乐于助人,母亲的许多农家活计都是庄婶儿教会的。当然,最大的受益者还是我。在捡粪、放猪、抓鱼、挖野菜、打柴火、间苗、锄草等所有的方面,小六子都当仁不让、当之无愧地成了我的老师。当然不仅如此,虽然小六子所有的活儿都比我干得快做得好,但我们显示在父母面前的劳动成果却永远是一样的--体贴和关怀,在小六子是那么的自自然然,那是他与生具来的本性。

  令我至今念念不忘、心怀感激的,是一段类似电影里的情节:刚到初夏,生产队为我们盖的土坯草房就完工了,全家匆匆搬进了新房,没想到突然一场大雨,新房经受不住严峻的考验,满屋皆漏,遍地潮湿,父母也没在意,结果不久我就水到渠成地得了关节炎。那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时期,开始时,脚脖子每天不多不少只疼一次,而且一定要在我上床睡觉即将进入梦乡的时候准时发作,只好披衣起来,在炕上不停地跳啊跳,直到“痛魔”也疲倦了 ,我们才一起睡去。后来病情加重,有时候早上就开始疼了,疼得脚不能沾地,一次次,就是小六子背着我上学的。上学的路上还有一条小河,水浅时可以踩着石头过去,一旦下雨就得趟水,每次把我背过河的还是小六子。东北的水,无论缸里装的还是河里流的,总是冰凉,小六子代替我一再地品尝了这种冰凉。

  1972年,父亲调回城里,小六子也曾经来过家里几次,感情却慢慢疏远了。后来听说小六子没有读完高中,学成一门木匠手艺,娶妻生子,生活无虞。

二老板儿

  东北人管赶车的叫“车老板儿”。二老板儿姓徐,在家行二,所以叫二老板儿。二老板儿四十多岁,个头高高的,算得上仪表堂堂,很有性格,平时不苟言笑,加上出身好、技术硬,所以连威风凛凛的大队长都不太敢随便惹他。

  二老板儿的赶车技术远近闻名,有点像电影《青松岭》里那个可以一鞭制服惊马的老车把式。但平时冬天送肥,春天耕地,秋天拉粮食,也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名堂,只有当生产队从内蒙草原买来新的马匹时,他才有机会略显身手。来自草原的马匹,野性未脱,没拉过车,没驾过辕,背井离乡已是满心的不高兴,突然又有人要往它身上套东西,那份暴躁真是有如雷霆。每当此时,其他的车把式都蔫儿啦,远远地看着,一副无所措手足的样子。队长便喊:二愣子,叫你爸去。二愣子便钻出人群,很自豪地奔回家,不一会儿,二老板儿姗姗而来,腋下夹着自己惯用的长鞭。几声长鞭的脆响,几声朦胧的吆喝,蒙古马便服帖下来,半是自觉半是无奈地走出了节奏鲜明的草原舞步。我至今怀疑二老板儿是个“马语者”。

  二老板儿的绝技要在夏天多雨的季节表现。一次,我们一群人坐二老板儿的车去公社的所在地赶集,正准备回家,突然大雨如注,只一瞬,二道河子的河水就涨到了大半个人那么深。问题就来了:住河南岸的几个大队的人怎么涉水回家?一群群人、一辆辆大车聚在河边,天正在渐渐地黑,水还在慢慢地涨,有的车老板儿觉得不能坐以待毙,啪啪啪长鞭甩出脆响,企图驱车闯过激流,结果有的半途而废,有的被冲得顺水漂流,全都失败而归。这时候,我们坐着二老板儿的车来了。二老板儿下车到河边看了看水势,回头对大伙说:估计过得去,你们坐好扶好,都别乱动乱叫。隔壁金波大队的人认识二老板儿,过来说:二老板儿,把我们也带过去吧。二老板儿说:最多三个人。他们便推荐一个小孩两个妇女挤上车,嘴里没忘了说谢谢二老板儿啦。二老板儿两腿叉开站在车辕上,左手扯着辕马的缰绳,右手长鞭拢住拉套的两匹骡子,不让它们有一点随波逐流的想法。还是几声长鞭的脆响,几声朦胧的吆喝,浅滩缓行,中流奋勇,有惊无险,车已到了对岸,留下身后一片喝彩声。

  除此之外,二老板儿还有一手绝活,也令人叹为观止。东北人喜欢嗑瓜子儿(葵花子),不光逢年过节要嗑,平时闲着说话聊天也要嗑,乡下人城里人都一样;可能有人注意到了,很多东北人的门牙上都有个小缺口,那就是瓜子嗑多了的结果。民间的嗑瓜子比赛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二十或三十颗瓜子分别摆在各人的面前,预备齐,谁先嗑完谁是赢家。二老板儿不屑于参加这种比赛,也没人敢向他提出这类要求,在嗑瓜子这个问题上,二老板儿属于另一个档次上的人:他可以把一把瓜子同时放进嘴里,嗑开、分离、咀嚼、储存,所有的工序都在内部完成,最后一起吐出来的全是瓜子皮儿。

爱情故事

  爱情是乡间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冬天,人们集中在小队部,一起搓苞米;开春,人们还是集中在小队部,一起剜土豆芽子,手上忙,嘴里也不闲着。其实不管有事没事,人们都会自动自觉地集中在小队部,家长里短地闲磕牙。这个时候,人们嘴上说的肯定全都是爱情--当然,大部分内容比爱情本身要深入许多,我们这些小孩子是只听热闹不管门道的--令人佩服的是,无论多老的话题,总能常说常新。

  第一个爱情故事有点邪乎。

  大队长姓金,他有个弟弟,三十来岁,大伙都叫他“金小子”。金小子在当地(大概方圆十里)是个人物。在土生土长的农民当中,金小子约略算得上是一表人才,而且用东北话说是特能“白话”,不知底细的容易被他唬住。金小子是家里的老幺(东北人叫“老疙瘩”),从小受宠,后来大哥又成了本地权贵,他便愈加无人能管,整日闲晃,不干正事儿;我们平时很少见到他,据说他大部分时间是呆在城里,所以每次回来都有一系列新闻到处宣讲。

  有一个名为“院长部长”的民间幽默,说有个鞋匠--掌鞋的,看上了一个姑娘,怕姑娘瞧不起自己的职业,就撒谎说:我是院长部长。姑娘信以为真,就嫁了过来;不几日,发现这位“院长部长”只是一个替人补鞋钉掌的鞋匠,于是怒而发问:你不是说自己是院长部长吗?鞋匠面无惧色亦无愧色,答道:那当然,谁管得了我?我就是愿掌不掌。乡亲们都说,金小子在城里就当过鞋匠,上面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他。

  金小子真正令人惊异的爱情故事是这样的:金小子在城里结识了一位四十余岁的半老徐娘(守寡抑或离婚,待考),未几,两人爱得不可开交,徐娘就想嫁给金小子,金小子觉得年龄差距太大,一再不允;可是徐娘已离不开金小子,别无他法,徐娘急中生智,命令十八岁的女儿与金小子结婚,终于将金小子招进门来--金小子一石三鸟,不仅在城里找到了安身之地,更一次娶了母女俩。乡亲无不感叹:金小子真是命好!

  第二个爱情故事有点凄惨。

  我们小队除了有一家富农,还有一户“四类分子”--当时好像是这么一种情况:每个小队(现在叫村民组)平均总要摊上一个地主或者富农,但不是每个小队都能拥有四类分子的。比较起来,富农的日子要好过得多,因为他们是“历史”的,没什么威胁,而四类分子是“现行”的。四类分子姓赵,名字叫赵丙仙,这个名字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因为当时就觉得,什么神哪仙的,恐怕生来就不是好人,何况还是个大男人。四类分子据说原来是中学老师,但什么时候犯的什么事儿,政治问题还是男女作风,我一直没搞清楚;虽然也没发生过随时被揪斗或遭人虐待的事,但极少有人与他家来往确是事实。赵家有两兄弟,我所谓的凄惨的爱情故事就是关于赵老大的。

  赵老大在生产队赶牛车。同样是车老板儿,驱牛还是赶马,有着天壤之别,温和缓行的牛车总是与老弱病残为伍,赵老大身强力壮,却只能赶牛车,可见他低下的地位。赵老大二十七八岁年纪,却已经老气横秋,没有一点青春的气息了。到这个时候还说不上媳妇,估计他自己也已经绝望,加上父亲的四类分子身份,自己又身无一技之长,多重的精神压力反映到他的脸上,是一种不会有任何女人喜爱的凹凸与干涸。

  事情却突然出现了转机:一天黄昏,赵老大赶着牛车从田间回来,车上竟然坐着一个姑娘。姑娘长得黑瘦黑瘦的,一脸病容,看不出十七八还是二十七八。赵老大将牛车直接停在大队长家门口,轻声把正在吃饭的大队长喊了出来,跟大队长说了些什么,大队长又问了姑娘几句话,然后赵老大就把姑娘领回自己家去了 。

  后来大队长跟大伙是这样交代的:赵老大那天去临队还玉米种子,回来的路上碰到了那个姑娘,姑娘告诉赵老大她家里已经没有其他的人了,无家可归,自己又得了痨病(肺结核,当时在农村仍然是不治之症),希望赵老大能收留她。赵老大也向姑娘说明了自己家的情况,姑娘当即表示,如果赵老大愿意,她可以给他当媳妇。大队长对姑娘说,那就先到赵老大家住下吧,结婚的事以后慢慢再说。

  大约一年以后,姑娘病死了。赵老大让弟弟帮忙,一领破席子裹了姑娘的尸体,还是赶着去年把姑娘拉来的那辆牛车,到南边的山里把姑娘烧了。我和小六子到南山打柴火的时候去那里看过,远远的,一堆黑灰,有点阴森,也有点凄婉。乡亲们都说可惜,应该让赵老大跟姑娘早点结婚的,现在姑娘死了,恐怕赵老大一辈子都搞不清结婚是什么滋味了。赵老大却并不认可这种说法,他很自豪地说:咱知道结婚是怎么回事,姑娘来的第二天晚上就上了咱的炕,不是咱要求的,是姑娘自己主动的。好像还说了很多具体的细节,以证明自己所言不虚,但我们听到的转述,关键处都被含糊其辞了。

  第三个爱情故事有点壮烈。

  赵老大的弟弟,名叫赵林。在公社的中学读完高中,二十岁,回到队里当了农民。

  赵林跟他哥哥完全不一样,是个长得很好看的小伙子,有文化,手又巧,庄稼地里的活样样都行,在队里总是拿最高的工分。赵林的性格却有点孤僻,极少与人说笑,在队部集中干活的时候,他从不插言,只是听,偶尔玩笑开到了他的头上,也只笑笑;人们在地里喜欢“估堆儿”干活,手里忙着,嘴上不闲,热闹,而赵林总是一个人干在前面,到收工时则是一个人落在后面,仿佛一只离群的孤雁。当时好像有个被打倒的省委书记也叫赵林,一群小孩便喜欢当着他的面喊“打倒赵林”,赵林还是笑笑而已。

  其实队里的男女老少都喜欢赵林,要不是有一个当了四类分子的父亲,赵林肯定可以干个小队长或者会计什么的。

  突然有一天,人们发现一直喜欢独自干活的赵林身边多了一个人。不是偶尔,而是从种苞米开始,后来到间苗锄草,到收工回家,独来独往的赵林的身边总有一个人如影相随。这个人便是四丫头。四丫头是生产队副队长的独生女儿,队里有名的泼辣姑娘。四丫头十七八岁,短发圆脸,模样很可爱,大伙都知道,队里几个小伙子公开或暗地里喜欢着她,谁都没想到的是,四丫头却喜欢上了四类分子的儿子赵林。

  用现在的话说,这是一场女追男的爱情戏。据个别敏感的“观察家”后来证实,起初赵林是躲着四丫头的,可四丫头决不轻言放弃,赵林挖坑,四丫头就要配对点种;赵林锄草飞快在前,四丫头宁可空一段地不锄也要赶上赵林与之齐头并进;收工时赵林离群,四丫头跟其他人说我头卡儿丢了,然后回头还是跟赵林一块儿走。后来赵林就认命了,两个人终于出双入对。除了几个暗恋四丫头的小伙子心有不甘之外,乡亲们大都赞成这段爱情,贫下中农本来与四类分子就没什么刻骨的仇恨,更没把年轻的赵林当成异己。坚决反对并最终几乎毁掉这段爱情的,是四丫头的父亲。

  四丫头的父亲是生产队的副队长,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平常也看不出太保守太固执的特点,这次却放出话来:四丫头要嫁赵林,除非日头从西边出来。开始,副队长劝四丫头:你想找对象,谁都可以,就是赵林不行。四丫头问:为什么?副队长说:就凭他家的成分和条件,你嫁过去得受两辈子的苦。四丫头说:受苦我认了,不会连累你们。副队长说:你认了不作数。四丫头犟,主意正,不听劝,还是跟赵林好。副队长无法,便采取禁锢政策,把四丫头反锁在家里,不让她出屋。四丫头或者翻窗或者撬门,还是去找赵林。副队长无法,就托人给赵林带话:别把我整急眼了,否则要你好看。赵林就对四丫头说:咱还是算了吧,下辈子我再跟你好。四丫头转身回家,回家就喝了“敌敌畏”。二老板儿赶着马车把四丫头送到公社卫生院,抢救了半天,总算没死人。第三天,四丫头出院回家,又过了两天,四丫头和赵林一起失踪了。

  据说他们去了内蒙或者新疆。之后,再无消息。(此文在《长江文艺》上发过)

四丫头真勇敢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你小子下放没有学到真东西,抬杠时老是滑到地主富农一边,不像我和张星球,绝对是贫农的觉悟。

参加交流

此文读来,甚有味道。人物个个富有特色。

俺自小在农村长大,还真觉得亲切。有些故事好象在俺那村里也发生过。

深潭滩边戏流水,常把虾米当龙王。
这么说,四姑娘和赵林是私奔了?蛮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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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是灭绝师太
“小六子是我一生中认识的第一个农村小孩……”这话有点毛病俺脚得。要么是“小六子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农村小孩”,要么“小六子是我一生中认识的唯一一个农村小孩”。第一个认识的没必要强调“一生中”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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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是灭绝师太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6-20 22:19:56的发言:
这么说,四姑娘和赵林是私奔了?蛮伟大的。

你要是就此撰述一篇题为《伟大而平凡的“私奔”——赵林与四姑娘携手北上前后》的长文,无论文笔如何,我都保证不会像你对鲁迅和许广平那样:满腹牢骚还一脸的不受用。虽然我还是坚定地认为:平凡如你我还有赵林者们,私奔100次,也不能跟人家私奔1次相提并论。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6-20 22:29:33的发言:
“小六子是我一生中认识的第一个农村小孩……”这话有点毛病俺脚得。要么是“小六子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农村小孩”,要么“小六子是我一生中认识的唯一一个农村小孩”。第一个认识的没必要强调“一生中”好象。

我一生中认识的第一个牧师

上面这个句子,是个名叫“范学德”的作家(旅美)写下的,俺是跟他学滴,要有毛病也是他先有滴。

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6-21 10:42:28的发言:

你要是就此撰述一篇题为《伟大而平凡的“私奔”——赵林与四姑娘携手北上前后》的长文,无论文笔如何,我都保证不会像你对鲁迅和许广平那样:满腹牢骚还一脸的不受用。虽然我还是坚定地认为:平凡如你我还有赵林者们,私奔100次,也不能跟人家私奔1次相提并论。

 

名人私奔需要勇气,普通人私奔就更需要勇气,依俺看四姑娘和赵林的私奔一点也不比鲁迅和许广平的私奔逊色。不过,俺要写也不会写《伟大而平凡的“私奔”——赵林与四姑娘携手北上前后》这样一个题目,人四姑娘和赵林都是农村青年,携手北上是鲁迅们干的事儿,他们最多携手钻进高粱地。

俺是灭绝师太
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6-21 11:20:06的发言:

我一生中认识的第一个牧师

上面这个句子,是个名叫“范学德”的作家(旅美)写下的,俺是跟他学滴,要有毛病也是他先有滴。

那俺也学一句:“上次跟童版一起喝酒,这是我一生中第二次见到童版。”

俺是灭绝师太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6-21 11:50:21的发言:

那俺也学一句:“上次跟童版一起喝酒,这是我一生中第二次见到童版。”

恩,这句话在俺看来,一点毛病没有,语法正确,逻辑完满。如果你的语文老师对此有什么异议,让他来跟俺谈。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6-21 11:48:26的发言:

 

名人私奔需要勇气,普通人私奔就更需要勇气,依俺看四姑娘和赵林的私奔一点也不比鲁迅和许广平的私奔逊色。不过,俺要写也不会写《伟大而平凡的“私奔”——赵林与四姑娘携手北上前后》这样一个题目,人四姑娘和赵林都是农村青年,携手北上是鲁迅们干的事儿,他们最多携手钻进高粱地。

第一个问题我愿意就此“存异”:因为俺既不是名人,也没亲自私奔过,没有亲身体验,不敢比较定论。需要交代的是,俺读书足够呆板,因为见过一个词叫“声名之累”,还见过“做女人难,做名女人更难”的名言,就不免多替名人们着想了一下。

第二个问题,你愿意把题目弄成《伟大而平凡的“私奔”——赵林与四姑娘携手下地前后》,我还是表示赞同,不会说三道四滴。

怎么又抗起来了?
参加交流
攘外必先“按”内,不杠行吗?[em01][em01]
月亮喝酒,星辰几何?

那个邪乎的爱情故事,也曾发生在我初中的语文老师身上。不过,他绝没有金小子那么命好。具体情况不很知道,没有人会认真给初中学生娃讲这事的。

这L老师人长得很帅,发型很时兴,打理得一丝不苟。他还是校团委书记。课也讲得有趣,搞语文的嘛,文采是有两下的,当地报纸上也不时有他的文章出现,同学们很服气他,甚至有崇拜的。大家知道L老师正在谈恋爱。他女朋友活泼漂亮,同学们常见他俩并肩走过校内紫藤架下。同学们私下议论这事,也都为L老师高兴。

某一日,L老师的独身宿舍被警察封了起来,说里面发生了命案,头天夜里,他握死了他的未婚妻。同学们半信半疑,无论如何不能把昨天在课堂上谈笑风生的L老师和杀人犯联系在一起,大家觉得警察肯定冤枉了他。后来隐约有传言飘进学生们的耳朵,他丈母娘也喜欢上他了,据说经常骚扰他,也许还让他未婚妻碰到。还有传言说,他喜欢的其实是风韵不减的丈母娘。我们班同学都不信是这样。

他知道必死无疑,所以就去自杀。他爬上高压电线,却掉了下来,他跳河,因为会游泳,沉不下去。没奈何只得把命交给别人来结束,他投案。开头,大家还说他爸爸是检察长,能救得他的命的。

最终他被判死刑。行刑那天,照例他被在拉在卡车上,在城内两条主要街道示众一圈。他从小就在这两条街长大,街坊们都认得他。他漂亮的发型现在是光头了。他不像别的死刑犯,垂头丧气,他对着街上每一个认识的人都点头打招呼。[em22]

路旁有大爷大娘擦着眼泪说,这孩子从小就是懂礼貌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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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6-21 14:46:12的发言:

恩,这句话在俺看来,一点毛病没有,语法正确,逻辑完满。如果你的语文老师对此有什么异议,让他来跟俺谈。

我那句话虽然没什么语病,但是听着多别扭啊!“这是我第二次见到童版”就可以了,“一生中”纯属多余。曾经听有人这么说:“我从来没结过婚”,这话怎么听怎么别扭。若换了童版,没准会说:“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结婚”,这话不也一点毛病没有么?

俺是灭绝师太
紫壶是语文老师,你让她给评评。
俺是灭绝师太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6-20 22:29:33的发言:
“小六子是我一生中认识的第一个农村小孩……”这话有点毛病俺脚得。要么是“小六子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农村小孩”,要么“小六子是我一生中认识的唯一一个农村小孩”。第一个认识的没必要强调“一生中”好象。

 加了“一生中”就上升成了文学,不加就是一般生活话语,俺脚得。[em73]

印象中,第一次读到老童此类文字。嗯,虽然有些人与事不痛快,但叙述之美,挡也挡不住。结构紧凑,笔法松弛,庄谐并重,没得话说。

这么有趣的文字,老童不会就写过一篇吧?抽屉里还有多少?俺想看。

PS,梅茗笔下的那位L老师,也惨烈得生动。

老童的文字可是没得说哈,这是俺哥们私下里关上门才敢说的来着。另——

老童:俺啥时又成了这人的哥们鸟?嘿嘿。有趣得很。哼哼~~

乌搞党:叛徒。

[em59]
以下是引用流星雨在2007-06-23 22:50:59的发言:

乌搞党:叛徒。

[em59]

如此评价本党,居然米有人跳出来辩驳!偶看乌搞党徒酱紫米有是非观念,本党前途堪忧,前途堪忧,呀!本党从来米有吃过老虎凳,那有无故不宁死就屈的道理?

[em03][em03]
今天,我就是高瑜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6-20 22:29:33的发言:
“小六子是我一生中认识的第一个农村小孩……”这话有点毛病俺脚得。要么是“小六子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农村小孩”,要么“小六子是我一生中认识的唯一一个农村小孩”。第一个认识的没必要强调“一生中”好象。

金秋既然叫我,我也就过来喊一声“到”,可别相信语文老师,金秋没看见今年安徽高考作文题么?

俺脚得吧,童板这话非但一点毛病也无,还很有味儿,至少说明,这个小六子在童板一生中都会占着个特别的位置,哪怕后来关系淡了,再不联系了。如果换了金秋的说法,倒是单调平庸得可以。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6-22 11:48:10的发言:

我那句话虽然没什么语病,但是听着多别扭啊!“这是我第二次见到童版”就可以了,“一生中”纯属多余。曾经听有人这么说:“我从来没结过婚”,这话怎么听怎么别扭。若换了童版,没准会说:“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结婚”,这话不也一点毛病没有么?

不用劳动紫壶,俺自己就是语文老师(正规教过高中语文一年半)。

我知道你很想对鲁迅先生说:何必“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捏,直接“有两棵枣树”“就可以了”。但是语言,本来就有无限多说法,问题是换一种说法的“不可以”之处在哪里?

“我从来没结过婚”,这话你为什么会听着“别扭”?我不知道。我能想像的是,如果这句话是一个16岁的孩子说的,肯定别扭,而这个别扭不是来自语法,而是来自名实。要是这句话是一个独身了一辈子的老大爷或老大娘说的呢?它就非但不别扭,还信息量特别充足,并且彰显个性。“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结婚”,这话也是一样,如果这是一个结了2次婚以上的人在总结自己的人生经历时说的,又有什么问题呢?这个“一生中”所达到的强调效果,是不可替代的。

语言,基本上都是有语境的,抛开上下文及相关背景来分析,结论往往会很不一样。

因为在那个小六子之后,我这一生中还认识了许多许多农村小孩,所以我才做了那样的强调。

 写得不错,多写写这类文章.

"一切都自自然然,一夜之间,我成了乡下人。"---我最喜欢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