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mmy兄似乎激愤用错了地方,还是该用在关注那些依然不见天日的童工吧。

我个人是不赞成打孩子的,但我以为只要不到虐待的程度,就未构成犯罪也不能算是“兽行”。中国需要的是保护儿童的法律,以界定和防止虐待儿童。在这方面,美国法律很严很细,基本上你给孩子一嘴巴的结果往往是孩子一电话就把警察叫来了。尽管如此,打孩子的情形在美国仍然普遍。据我所知,在德国、日本打孩子的事更多。“兽行”说的打击面大约太大了吧?

“打是疼,骂是爱”,亲子之情是人性里极其非理性的一部分,恐怕是无法以对错一类的道德判断来衡量的,只能以法律规定界限。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82446849[/lastedittime]编辑过]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