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P兄23楼的逻辑,这样的荒唐推理也应该是对的:

一、有的父母因溺爱孩子而听任孩子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这种父母无异于白痴。

二、如果有人反对我的这一说法,这人跟白痴无异。

三、父母致使孩子犯罪是借助爱实施的,那么,一切爱孩子的行为都是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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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P先生为何失态?老虎网友分明是在说理,P先生容不得别人讲理,自己却反复辱骂他人?这算什么修为?还大谈教育问题呢。[em06]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以下是引用pommy在2007-07-09 07:55:54的发言:

问我的修为吗?再重申一遍:本人只让妇孺和老人,再就是认道理,别断章取义,看看他说的啥!

回P先生:哈,看来你把论坛当作掰手腕擂台了,没人有能耐在此地比拼气力,何况这个论坛上基本上没有尚未明理的孺子,你不会把女子老人都归为不讲理一族吧?

俺觉得P先生一直坚持打孩子就是兽的观点,因此把殴打虐待孩子的帖子统统搜集过来支持自己的观点;而据我观察,在论坛上就殴打虐待儿童一事表态的网友,100%的都对野蛮家长进行了声讨,认为应该绳之以法。这一点上,P兄和大家早就达成一致,毫无必要反复论说。

而当论及出于教育目的的轻微责打是否等于同殴打虐待,也即等同于犯罪这一论题时,P兄和大多数网友产生了严重分歧,且彼此根本没有相互说服的可能性。大家坚持己论,反复展开论述,最终却引起不快,出言莽撞甚至粗野,实在是没有必要。我跟网友在生活中略有接触,发现他们事实上都没有一丝丝虐待孩子的可能,P兄着什么急呢?

我觉得,论坛上说理,妇孺老人不必相让,而有些人是一定要让的,庄子说:“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还有就是笨拙却偏好辩论的,也一定要让哦。

俺也88这个话题了~~~祝大家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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