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吴洪森在2007-06-21 13:09:22的发言:

凡事都有特例,但是对儿童身心保护不能因为“有人被打好了”就主张打孩子合理合法。乌龙茶兄列举特例来讨论一个现代社会的普遍法理问题,可谓列举不当。

按照你所举的事例来推论,坏孩子就是该打的。

在保护儿童权利方面,各国有分歧。但是我们要讨论的是在分歧之下的基本底线。这基本底线一种是法律意义上的:“打孩子就是犯罪,要受到法律处罚”;还有一种是社会的普遍伦理规范:“大人不许打孩子”。在这种社会家长打了孩子不受法律制裁,但是会被舆论指责。

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我们要不要这样的底线:“不许虐待儿童”。这才是要害所在。

这个帖子和我有关,茶兄另开新帖,其意拳拳,按说我得尊重。但感觉老吴不了解前因,有可能影响讨论的初始走向。我仅仅向老吴汇报一下,随即不加过问。此解释不会涉及茶兄与POMMY兄的讨论。

我的汇报是:关于我们是否需要一条“不许虐待儿童”的底线,就我所见,在真名网友中根本不存在分歧,没有必要讨论。在那个帖子(链接见下)里,没有任何真名网友支持家长对儿童施虐。略具讨论价值的是,在假设父母热爱孩子且无意惩罚孩子的前提下,当孩子犯下过于顽劣的行为,且屡教不改,同时别的教育方式均告失败以后,是否可以采取适度的惩诫?在家长针对孩子的教育中,是否可有“轻微肉体惩诫”的一席之地。所谓适度,当然是以远离虐待为前提的。就我所见,粗暴的殴打,从来没有被任何真名网友赞许过。

本来,这个话题也是可以讨论的,包括何谓适度(比如,网友WDD就转过数位专家的见解),有哪些替代方案可供选择,等等。但随即出现了一个声音:“NO,无论轻重,都是兽行。甚至,比禽兽还不如。”不用说,该声音来自POMMY先生。

所以,在那个帖子里,惟一未了的事情仅仅在于:家长为了起到辅助教育的目的,在忍无可忍的前提下对孩子略施薄惩,是否就只能被定性为“禽兽不如”?

说明完毕,之后的讨论走向,与我无关。

http://www.zmw.net.cn/bbs/dispbbs.php?boardid=4&id=74661&page=1

想兄说得清清爽爽,佩服。

就我来说,“让讨论继续下去”的前提是,确保话题的开放性、可辩性及道德上的相对中立性。其核心是,让观点接受理性的质疑、事实的掂量,而不是道德的评判。一旦话题的焦点不再是谁对谁错,而是谁善良谁邪恶,谁君子谁小人,谁文明谁野兽,讨论将立刻中止。因为明摆着,如果还要掐,双方非得把各自的命给豁上。一方为了证明只有自己才是善良的,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对手朝邪恶的属性上归类;而另一方为了反击,看来也只能操起道德的板斧向对方砍去。双方都输不起(谁输谁就是“禽兽不如”),那还怎么玩?说实话,POMMY兄就是这么玩的,俺不陪他玩。我对他毫无敌意,犯不着。他其实也没有和我讨论,他从头到尾只是扔出一个简单至极的结论:打孩子就是兽行。留给辩友的路也只剩下两条:要么认同他,那好,大家都是文明人;一旦反对他,就必然是“野兽”,没有第三条道路可走。

通常,我遇到这类具有强调敌我阵营、划分阶级成份性质的话题,就决计开溜。——不为别的,仅仅是嫌它没趣。虽然选择开溜,但也并非自己这方面被人拿住了短处,比如,我没有孩子,当然更谈不上打孩子了,不管POMMY兄如何“兽行”不离嘴,都没有说到我的头上。我只是不喜欢这种方式而已。

想、茶二兄心意如此诚挚,感动。

小见以为,为避免不必要的节外生枝,事先约定一下讨论对象,也有必要。比如,我们把这里的家长假定为一个具有充分文明教养的人,他对孩子的爱心,不亚于任何别的家长;他内心绝对没有殴打孩子的念头,他对儿童的身心特点及当代幼儿教育的先进思想也略有所知。他对儿童人格及权利的尊重,甚至符合最激进的人权思想。

当然,为了讨论方便,孩子一方的特点就不加约定了,任何可能出现的少儿顽劣习性,都在讨论范围之内。我们要讨论的是,一个如此优秀的家长,是否一定具有这样的能力,不管面对何种顽劣孩子,他都可以无需任何体罚,就使孩子迁恶向善?

中国(也许还是全世界)公认最伟大的教育家孔子,虽然具有“诲人不倦”的特点,还精擅“因材施教”,但我们发现,以孔子之伟大,照样有他无力教育的学生。

当孔子说:“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他显然是在对个别愚蠢之极的学生表示失望。“则不复也”的意思,说白了,就是撂挑子,不再教了。

以孔子对教学的内行,他照样发现,有些学生只配得到这种咒语:“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后一句话,说白了,也就是“烂泥扶不上墙”的意思,没治。

这就是说,人和人之间的差异是非常巨大的(有一种既幽默又准确的说法是:人和人之间的区别,甚至大于人和猿猴的区别),存在着一种无论如何难以教育好的类型,而且,他之不能教育好,只能从其自身天性中去索解,外人是可以免责的。原因,一切的一切,都取决于这家伙的自身,他就是基因里出现了问题。

再从著名人物中找个例子,比如曹操的两个儿子曹丕和曹植,都是了不起的文学家。奇怪的是,曹操还有一个儿子曹彰,曹操也非常喜欢他,却偏偏不爱读书,就喜欢舞枪弄棒,曹操怎么开导他都没用。而那位据说有“八斗之才”的曹植,或许曹操还未必特别培养过他,他就是根器优良。一个有说服力的例子是:曹操有一回见到曹植的诗,第一反应是:“你是否雇枪手了?”(“汝倩人乎?”)这说明,对于儿子的文学天才,曹操并不十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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