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在2007-08-30 11:57:30的发言: 词性活用是普遍存在的,这种语法分析主要是理解意思用。对仗可以是语法成分相同,也可是语法成分不同,只要字面相对,并不要求句型相同。王力不是说得很清楚吗,数目词、方位词和颜色词这三类是独立成类的,一般不与别的词相对(指工对中)。 嗯,俺完全同意有工对宽对之分。“对仗可以是语法成分相同”,——这是工对;“也可是语法成分不同,只要字面相对,并不要求句型相同。”——这是宽对。 数目词用的“一”,也可以作动词或形容词。比如“六王毕,四海一”,这个“一”,便是统一这意。 颜色词也有变化,比如,绿了芭蕉红了樱桃,这“红绿”,意为使……红,使……绿。 王力先生也说过:“形容词和名词,当它们被用作动词的时候,也往往是炼字。”也即,词性变化在诗歌中是常有的现象。 读《诗词格律》,总觉得王力先生分析得还不够深入,可能为文目的只是引领学生入门的缘故吧,虽说,俺从来不是个认真的学生。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188448756[/lastedittime]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