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8-29 15:16:42的发言:

这话听着舒服。俺脚得这才是正确讨论问题的态度。想句号先生刚开始也是十二分地胸有成竹,认为别人的观点都不及格,只有自己的观点才是正确的,尤其在古诗词分类的问题上,句号先生也曾一意孤行、斩钉截铁来着,后来不也“我想,这说明诗体的分类没有绝对的标准吧。”么?

    我觉得金秋先生似乎偏好生造事实呢。句号“认为别人的观点都不及格”吗?句号只是认为童先生关于泡人那首七律不是七律的观点站不住脚,这不能代表那么多“别人的观点”吧?

    金秋先生似乎还有点粗枝大叶(不好意思,又用成语了)的作风,竟以为我一开始“一意孤行、斩钉截铁”地认为诗体的分类存在绝对的标准。

    任何事物的分类,如果依据的标准不同,都会得出不同的类别。拿诗体来说,如按字数分,可分为四言诗、五言诗、七言诗、杂言诗等;如按格律分,可分为近体诗和古体诗等,如按题材和风格分,可分为骚体、乐府和歌行体诗等,如按篇幅分,近体可分为律诗、长律和绝句,古体可分为长诗、短诗等。实践中,常常是不以一种方法为标准,而是以两种甚至更多标准来分,这样会造成分类的交叉。

    但是,无论以何种方法,不可能把近体分到古体中去,因为二者是根据同一标准划分的,是互相排斥的。这就像你永远不可能把一首五律划分到七律中一样。

“渺渺烟尘三楚地,纷纷来去九江船”——依俺的小见,其实把“烟尘”作“动词”解,反而更有味道。“裁判”间歇的小见哈。活活。

[em02]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29 15:20:52的发言:

    可能老实和尚大师崇尚对仗愈工愈好,可是王力先生不是这么认为的。王力先生说:超过限度,“那不是工整,而是纤巧。一般地说,宋诗的对仗比唐诗纤巧;但是,宋诗的艺术水平反而比较低。”

    我理解王力先生对于含句中自对的对仗,是只要两句中的自对分别是工对,那两句相对就可以从宽。这也正是对仗中使用这种技巧的意义所在。

如果说两首诗一个意境美但没那么工整,另一个工整但没那么有意境,俺立马宣布句号先生以毋庸置疑的优势取胜。

但是,本贴是讨论这个吗?看了好几天,俺一直以为本贴是先把艺术水平放在一边然后讨论工整的。

童志刚也肯定不是那种偏执于工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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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老实和尚在2007-08-29 15:37:09的发言:

如果说两首诗一个意境美但没那么工整,另一个工整但没那么有意境,俺立马宣布句号先生以毋庸置疑的优势取胜。

但是,本贴是讨论这个吗?看了好几天,俺一直以为本贴是先把艺术水平放在一边然后讨论工整的。

童志刚也肯定不是那种偏执于工整的人。

    敬复和尚大师:不是这样的。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不是对仗工整不工整的问题,而是规范不规范(也就是合不合规则),以及即使有一对词对仗不工,是不是就不能算律诗的问题。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29 15:32:36的发言:

    我觉得金秋先生似乎偏好生造事实呢。句号“认为别人的观点都不及格”吗?句号只是认为童先生关于泡人那首七律不是七律的观点站不住脚,这不能代表那么多“别人的观点”吧?

    金秋先生似乎还有点粗枝大叶(不好意思,又用成语了)的作风,竟以为我一开始“一意孤行、斩钉截铁”地认为诗体的分类存在绝对的标准。

    任何事物的分类,如果依据的标准不同,都会得出不同的类别。拿诗体来说,如按字数分,可分为四言诗、五言诗、七言诗、杂言诗等;如按格律分,可分为近体诗和古体诗等,如按题材和风格分,可分为骚体、乐府和歌行体诗等,如按篇幅分,近体可分为律诗、长律和绝句,古体可分为长诗、短诗等。实践中,常常是不以一种方法为标准,而是以两种甚至更多标准来分,这样会造成分类的交叉。

    但是,无论以何种方法,不可能把近体分到古体中去,因为二者是根据同一标准划分的,是互相排斥的。这就像你永远不可能把一首五律划分到七律中一样。

句兄说童先生“语法知识完全不及格”,这是不是对童先生的全盘否定呢?童先生是不是“别人”?还有,你刚开始说:“……这两首都是五言四韵。前一首中间四句对仗很工整,但平仄不合律,属于“古风”;后一首平仄合律,但完全不用对仗,属于“律诗”。由此可见,在平仄和对仗上,平仄是律诗本质的特征。平仄合乎格律则属于律诗,而对仗为非本质特征,即使不对仗只要平仄合律仍然属律诗(只能说不是典型性律诗,或称非典型性律诗罢了)。”这说法还不够绝对么?事实证明并没有绝对的标准,这你自己也作了纠正。

俺跟着你也学着用了回“一意孤行”等个把成语,惹您不高兴了,俺也是“实因不知句兄忌讳成语,无心而冒犯。务希恕罪。”

 

俺是灭绝师太

句号总结的对,所以,先抛开艺术水平,ok?

斗胆问一句,您觉得俺那个假设,给您80分,童志刚100分,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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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流星雨在2007-08-29 15:37:04的发言:

“渺渺烟尘三楚地,纷纷来去九江船”——依俺的小见,其实把“烟尘”作“动词”解,反而更有味道。“裁判”间歇的小见哈。活活。

[em02]

    可是童先生一定不会同意先生这样解的,因为那样在规则上就找不出泡先生对联的任何毛病了(尽管他到现在似乎还未明白有了工整的当句自对,两句间的对仗就可以放宽要求)[em07]
以下是引用老实和尚在2007-08-29 15:44:26的发言:
句号总结的对,所以,先抛开艺术水平,ok?

    正确。只看合不合规则。
协议打分?哈哈。[em70][em73]

    童先生现在似乎连“句中自对”都要回避了。呵呵,好像律诗对仗中完全没有这样一种手法了。

    当初的童先生可不是这样的。我们再来复习一下他的高论:“所谓‘句中自对,而后两句相对’,杜甫的‘惟将迟暮供多病,未有涓埃答圣朝’句确实没任何问题,迟、暮自对涓、埃自对,也没问题,更没问题的是,迟暮与涓埃也对,因为‘将迟暮’与‘有涓埃’”亦对,所以,你注意了,杜甫的这一联是典型的‘工对’,跟你的这联堪称毫无关系。非常可惜的是,你只生吞活剥地知道有个‘句中自对’,却不知道更重要的是‘而后两句相对’,不信你把‘渺渺烟尘’跟‘纷纷来去’对对看。喜欢教人不是什么错,但你自己都不能正确理解要教的内容却还要硬教,那就不对了。 ”

    真是意气风发,挥斥方遒啊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29 15:56:51的发言:

    童先生现在似乎连“句中自对”都要回避了。呵呵,好像律诗对仗中完全没有这样一种手法了。

    当初的童先生可不是这样的。我们再来复习一下他的高论:“所谓‘句中自对,而后两句相对’,杜甫的‘惟将迟暮供多病,未有涓埃答圣朝’句确实没任何问题,迟、暮自对涓、埃自对,也没问题,更没问题的是,迟暮与涓埃也对,因为‘将迟暮’与‘有涓埃’”亦对,所以,你注意了,杜甫的这一联是典型的‘工对’,跟你的这联堪称毫无关系。非常可惜的是,你只生吞活剥地知道有个‘句中自对’,却不知道更重要的是‘而后两句相对’,不信你把‘渺渺烟尘’跟‘纷纷来去’对对看。喜欢教人不是什么错,但你自己都不能正确理解要教的内容却还要硬教,那就不对了。 ”

    真是意气风发,挥斥方遒啊

句号先生,低调,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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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8-29 15:44:25的发言:

句兄说童先生“语法知识完全不及格”,这是不是对童先生的全盘否定呢?童先生是不是“别人”?还有,你刚开始说:“……这两首都是五言四韵。前一首中间四句对仗很工整,但平仄不合律,属于“古风”;后一首平仄合律,但完全不用对仗,属于“律诗”。由此可见,在平仄和对仗上,平仄是律诗本质的特征。平仄合乎格律则属于律诗,而对仗为非本质特征,即使不对仗只要平仄合律仍然属律诗(只能说不是典型性律诗,或称非典型性律诗罢了)。”这说法还不够绝对么?事实证明并没有绝对的标准,这你自己也作了纠正。

俺跟着你也学着用了回“一意孤行”等个把成语,惹您不高兴了,俺也是“实因不知句兄忌讳成语,无心而冒犯。务希恕罪。”

 

    1.说童先生语法知识完全不及格,是就他那篇就一些诗所作的词类分析而言,怎么谈得上对童先生的全盘否定?比如,如果你说童先生是CP的好党员,我就没有否定。

    2..“别人”和“童先生”的概念外延是不一样的,相差到天壤之别。

    3.我没有对我开始的观点作丝毫的纠正,金秋先生理解有误。分类的含义请参见前面有关帖子。

    4.对您使用成语我绝不会有任何的不高兴。成语是祖国语言词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喜欢使用的元素。倒是金秋先生好像不太喜欢别人用成语对您说话。

 

以下是引用老实和尚在2007-08-29 15:44:26的发言:

句号总结的对,所以,先抛开艺术水平,ok?

斗胆问一句,您觉得俺那个假设,给您80分,童志刚100分,可以吗?

    我觉得这个问题让我回答没有意义。如果我们参加某场作诗比赛,那么给多少分,是评委的权力。

    我相信的是,任何稍懂近体诗规则的人,决不会把泡人的七律当成一首古风。

可我觉得老童并不会同意“协议打分”哈?哈哈,那不是埋汰人家吗?哈哈哈哈……这个老实和尚。[em59]

流星雨先搞清楚,俺可不是给这场辩论给分,更不是协议打分。

俺是假设了一种情境,既然两位辩的是规范问题,那么单按规范来给分,两首诗分别给了那个分数。俺这个假冒评委第一次做,给不准很正常。两位作者自己估估分也没什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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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在2007-08-29 16:08:03的发言:

    我觉得这个问题让我回答没有意义。如果我们参加某场作诗比赛,那么给多少分,是评委的权力。

    我相信的是,任何稍懂近体诗规则的人,决不会把泡人的七律当成一首古风。

再假设一下:如果泡人先生写成“七古……”,是不是就错了呢?

俺会觉得他特谦虚、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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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老实和尚在2007-08-29 16:16:10的发言:

流星雨先搞清楚,俺可不是给这场辩论给分,更不是协议打分。

俺是假设了一种情境,既然两位辩的是规范问题,那么单按规范来给分,两首诗分别给了那个分数。俺这个假冒评委第一次做,给不准很正常。两位作者自己估估分也没什么嘛。

老童生气了?[em59]
以下是引用流星雨在2007-08-29 16:35:12的发言:

老童生气了?[em59]

啥意思?咋不懂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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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在2007-08-29 16:05:25的发言:

       3.我没有对我开始的观点作丝毫的纠正,金秋先生理解有误。分类的含义请参见前面有关帖子。

   

句号先生有一个特点,每当别人抓住他帖子中叙述的错误,那就必是别人理解有误。比如他明明说“平仄合乎格律则属于律诗,而对仗为非本质特征,即使不对仗只要平仄合律仍然属律诗”,可转眼又不承认,改口说:“要判断一首诗是不是律诗,还需要看它是否具备其他特征。”你整个让人不知所云。就象老师说:“学习好是一个优秀学生的本质特征,只要学习好就是一个优秀学生,”可当大家把学习好的学生评为优秀学生他又不干了,改口说:“要判断一个学生是不是优秀学生,不能光看学习好,还要看其是否具备其他特征。”你这不是前后矛盾?

俺是灭绝师太
以下是引用老实和尚在2007-08-29 16:26:01的发言:

再假设一下:如果泡人先生写成“七古……”,是不是就错了呢?

俺会觉得他特谦虚、认真。

 

    这种观点俺不赞成。近体和古体,是旧体诗的两大主要诗体,从近体问世以来,一向并驾齐驱,不分轩轾。和尚大师这是以为近体高于古体了。如果泡人把自己的律诗写成“七古”,我会觉得他不真诚,害怕别人指正他可能存在的格律问题。同时,也缺乏对古近体诗不同的语感。

以下是引用金秋在2007-08-29 16:41:49的发言:

句号先生有一个特点,每当别人抓住他帖子中叙述的错误,那就必是别人理解有误。比如他明明说“平仄合乎格律则属于律诗,而对仗为非本质特征,即使不对仗只要平仄合律仍然属律诗”,可转眼又不承认,改口说:“要判断一首诗是不是律诗,还需要看它是否具备其他特征。”你整个让人不知所云。就象老师说:“学习好是一个优秀学生的本质特征,只要学习好就是一个优秀学生,”可当大家把学习好的学生评为优秀学生他又不干了,改口说:“要判断一个学生是不是优秀学生,不能光看学习好,还要看其是否具备其他特征。”你这不是前后矛盾?

    请先生具体指出俺帖子中叙述的错误,这样俺才好回答。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29 16:47:20的发言:

    这种观点俺不赞成。近体和古体,是旧体诗的两大主要诗体,从近体问世以来,一向并驾齐驱,不分轩轾。和尚大师这是以为近体高于古体了。如果泡人把自己的律诗写成“七古”,我会觉得他不真诚,害怕别人指正他可能存在的格律问题。同时,也缺乏对古近体诗不同的语感。

唉,和尚觉得自己不是一般的愚笨,瞎掺和半天,越掺和越不清楚了。理理思路,不知理得可对?

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8-28 12:32:31的发言:

这一段话中,“基本上是如果你没能力对上,叫个‘古风’啥的比较牢靠”一句不能忽略,就是说,我的建议是指向“比较牢靠”的,说着说着就被捏造成“只能算”了,本来是具有选择性的,说着说着就被捏造成非此不可了。

 

所以,童志刚认为叫律诗也行,叫古风也可。

而从上面回复中看到,句号认为只能叫律诗,不能称古风。

如此,二位的问题是否不应是律诗的规范,而是古风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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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俺可没讨论那么大的题目。我和老童的分歧很简单,这就是:

    老泡的那首诗能不能算律诗。

    老童认为不能算,他唯一的根据是他认为““渺渺烟尘三楚地,纷纷来去九江船”一联中“烟尘”不能对“来去”。

    我则认为老泡的那首诗是规范的律诗。

    仅此而已。

    附老童的观点:

  “上面这篇“作品”号称“七律”,但是他是“七律”吗?额联的问题已经说过,放下。我们来看颈联:

渺渺烟尘三楚地

纷纷来去九江船

有点律诗常识的人都知道,所谓律诗,是有着严格的平仄和对仗要求,尤其是第二和第三联,基本上是如果你没能力对上,叫个“古风”啥的比较牢靠。那么,上引这联,名词“烟尘”有如何能与动词“来去”对上呢?”

    泡人以当句自对又两句相对作了辩解,老童是这样回复的:

    “律诗中要求最严格的恰恰是你的这个“颈联”,你自认为“也可以了”,其实很不可以。所以还是建议你不“七律”命名,改称“古风”比较合乎要求。 ”

    请看,这是“童志刚认为叫律诗也行,叫古风也可”吗?

句号先生不辞辛苦为俺再理思路,谢谢.

您和老童的分歧在于泡人那首诗算不算规范的律诗吧?

所以俺就觉得你们对规范的要求不同嘛,您觉得80分就可以算规范了,老童非要100分才算规范。您说实践中人们都觉得80分就不错啦,老童非说不行,必须百分百规范才叫规范。

您说一个实用主义者和一个完美主义者吵架能吵得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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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8-28 15:44:51的发言:

你的理解还是有问题,俺没想要,俺是发现没有。

俺更纳闷,俺好心提了个建议“叫个‘古风’啥的比较牢靠”,却硬是被先生你给栽成把“七律变成了古风”。俺这个建议吧,泡人先生当场表示不接受,然后先生你赶过来还是不接受,不接受建议没啥,把好心当成驴肝肺就不对了。

其实,如果泡先生发原创时如果接受俺的建议(晚是稍晚了点,但还是可以亡羊补牢的),弄成《七古·题……》,哈,那真的很“牢靠”,那俺是再怎么“负气”也挑不出毛病的。最多也只能说:喂,泡人先生你怎么回事嘛,虽然格律稍有不合,但也不防叫个七律啥的,怎么可以妄自菲薄,就自己降成了七古了呢?

看看,这就是我说的“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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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8-27 23:52:28的发言:

王力先生指出:“在近体诗中,对仗要求平仄相对;古体诗则不要求平仄相对。”根据这个要求,我们来看“渺渺烟尘三楚地,匆匆来去九江船”一联是否符合这个要求: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之所以说“烟尘”(平平)与“来去”(平仄)“对不上”,除了词性不对之外,平仄也不符合要求。既然不符合这个对仗的要求,我不把它看成近体而看成古体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请和尚师傅再看童先生自己的叙述,这里他不是明明白白地说“我不把它看成近体而看成古体”吗?

    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个第三人的说法:

 

以下是引用李大兴在2007-08-27 12:03:07的发言:

我曾说过:“来去”对“烟尘”不够工整,但似不必以此判断这首诗算不得七律。

 

    如果童先生不是判断这首诗算不得七律,那李先生的话岂不是无的放矢?

以下是引用老实和尚在2007-08-29 17:49:12的发言:

句号先生不辞辛苦为俺再理思路,谢谢.

您和老童的分歧在于泡人那首诗算不算规范的律诗吧?

所以俺就觉得你们对规范的要求不同嘛,您觉得80分就可以算规范了,老童非要100分才算规范。您说实践中人们都觉得80分就不错啦,老童非说不行,必须百分百规范才叫规范。

您说一个实用主义者和一个完美主义者吵架能吵得清吗?

    问题是老泡的律诗在格律上就是百分之百的规范,完全无懈可击。王力先生的论述可以证明这一点。前贤的创作实践也可以证明这一点。

    和尚师傅,你引的童先生的发言是他后来的话。从中可以看出,童先生对先前否定老泡律诗为律诗的观点已经不那么自信,开始退却了。

    当然,如果童先生改口说,他承认老泡的诗作是律诗,但他不欣赏这首诗,那我是完全没有意见的。

呵呵,童志刚不知道和谁去对坐了,咋不来这瞠目结舌呢?俺所说的可律可古纯属自我判断,事实以童志刚说的为准。

即便俺对律诗一窍不通,俺也觉得掐架时说“老泡的律诗在格律上就是百分之百的规范,完全无懈可击”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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