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读唐德刚《胡适杂忆》

一代学人,启蒙大师

——读唐德刚《胡适杂忆》
霜天长笛

在所有关于胡适先生的传记中,唐德刚教授的《胡适杂忆》以其行云流水般的文笔而别树一帜,文采与史实交相辉映,是其文的最大优点。作者将胡适的品行、学识放诸当时的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历史大背影中,以杂忆随记的形式,信马由缰,极目骋怀。谈史实、抒情怀、发议论,颇具史家之体征。加之作者与胡适既是乡谊又是校友,所记史实感同身受,逼真贴切,有极高的文献价值,在此书中作者的文学才华呈现无遗。

关于胡适的治学范围,他自己总喜欢说“哲学”是他的职业,“历史”是他的训练,“文学”是他的娱乐。《杂忆》的作者就从这几个方面都给以叙述和恰当的评价。

胡适先生是一位恂恂儒雅,有为有守的书生。三十年代初期,许多学者脱下青衫换红袍当官僚。胡先生虽然下海,却能依然保持他的清誉,没有沦为官僚。正如李宗仁先生说的“适之先生,爱惜羽毛”。在崇尚厚黑哲学和权变的政治官场,其无所作为是注定的了。虽有过被蒋介石拉上竞选总统,那也是国民政府行宪之初给民众的一个表演罢了。胡的“政治”更多的只是停留在言论上,其终身只是一个政治票友。在胡适看来“新文化运动”未成正果的原因,便是“五四运动”把它政治化了的结果。胡先生却不知文化运动和政治运动本来就是一个铜板的两面,彼此是无法折分的。由此也可见胡在政治上的浅见。

无论如何,我们想到“民主、自由”便会想到胡适。胡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贡献,与其说是他的学术理论和政治行为,倒不如说是他笃信自由主义的“身教”和崇尚民主政治的“形象”。六十年代初台湾的雷儆寰案,胡适曾向蒋介石说项,其后还送书雷震杨万里的《杜源铺绝句》:“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待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其崇尚民主自由之心呼之欲出。

胡适学问博大精深,其中训诂辞章、文学流变、先秦思想,释老精义……无不达到很高的境界。有几件事最能表现其书生本色。一是他为驻美大使期间,时值珍珠港事变前夕,中国北平图书馆有数百部善本书运至华盛顿托美国国会图书馆代为保存。当时此为文化大事,所以当该批书籍在图书馆开箱时,美国国务院和该馆馆长延请大使先生并派大员相陪,同往书库察看。谁知这位大使是位书谜,他一进书库,便如入宝山,情不自禁地席地而坐,旁若无人地看起书来,把那些大员凉了个把钟头,最后大使才从书堆里提扑着上衣,笑嘻嘻地走出来,和这批大员大谈其“善本”的经纬!其二,是关于文字改革的事。胡适坚持汉字“一定要简化!”那时大陆上“批胡运动”和“文字改革运动”双管齐下,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而文字改革家的副业便是“骂胡适”。胡适这个“买办学者”、“洋奴大班”,被他们骂得狗血喷头。但每次一张“简字表”一出,胡适便叫唐德刚送给他,并且每一张都有认真评阅,总是称赞不止,心平气和,言出由衷,那种为学术而学术,为文化而文化的崇高风范,正充分显示着一代学人的真诚。其三,是关于胡适与白马社的关系,书中更有详尽的描写。

《杂忆》还有趣地写了胡适与他一生中三个女性的关系,使胡适的形象更加丰满,从而给人的印象更加深刻。她们从不同的侧面,反映着胡适的生活、行为和观念。

其一是胡适的夫人江东秀。提起胡适,给人的直觉形象总是一位西装革履、金边眼镜、满口洋文、风度翩翩的摩登学者。前时看过一个电视剧,胡在北大图书馆借书就是此形象,与身着一袭长衫的图书管理助理员的毛泽东形成鲜明的对比。可是胡太太却是一位旧式的小脚女人。所以一般舆论认为,在胡适的生活中,这是难能可贵的事,但是唐德刚认为这在胡适那些清华公费留学的同学间,这是一件普通的事。

其二是韦莲司女士。这是胡适在美读博期间碰到的一位女友,是康乃尔大学地质学教授的次女。“在纽约习美术,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胡日记),数月往返之后,青年胡适竞向她写了一百多封情书,无奈韦老夫人比西厢记上那位崔老太太还要顽固;而韦女士也没有崔莺莺小姐待月西厢下的勇气,而未成眷属。
还有就是陈哲衡女士,胡陈同为留美学生,可谓才子佳人吧,本应是一拍即合的,但缘于中国知识分子的朋友之友不可友的侠义传统,在通信四十余件后,就此裹足不前了。

作者在记述了胡适与这几位女性的关系后,说:“西谚有云:妻子是男人的较好的一半。胡适当年碰来碰去,万一脱身不得,那个不可知的一半是否比现成的一半(指江女士)较好,那实在是个大大的问号。因为在他的那个时代的婚姻,不只是他单纯的择配的问题。”唐德刚说的也是生活中或人生中普遍的问题,有人俏皮地称其为捡麦穗理论。所以作者说:“在胡公有生之年,国人一提到胡适之的小脚太太,似乎都认为胡博士委屈了,但是有几个人能体会到,他是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里,三从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后一位福人”。

此书对胡适虽有溢美之辞,总的来说品评还是符合历史的事实。作者认为,胡适先生在中国文化史上最卓越的贡献应该还是在文学方面。他是近百年来提倡“文学改良”和推行“白话文学”的第一人。和胡适同辈的文人学者,乃至目前文学的史家可能都不承认作者的这一定论。那么唐德刚的依据是什么呢?他举了韩愈的例子来说明。韩的历史地位是由苏轼首先肯定的,所谓的“文起八代之衰”,与韩同时代的文人未必如此认同吧,而从苏轼定论后就确定了韩愈的历史地位。同样以此来说明胡适是新诗的老祖宗也是不过分的。虽然胡适不是第一个做白话诗的人,但是在胡适之前却没有哪个诗人要用白话来“尝试”一下并出个诗集,尽管胡适不是第一流的诗人。所以说胡适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启蒙大师应是没有疑问的。

胡适的成就既有自己的“主观条件”,也离不开历史的客观条件:胡适青年时代那几篇划时代的著作——如“文学改良刍议”原先都不是为《新青年》杂志撰写的,那些文章是为他自己所主编的《留美学生季报》而执笔的,他一稿两投,才把个副本投向《新青年》,谁知他那先发表的原稿无人理睬,而后来发表的副本却一纸风行,全国哄传。从此胡适更是文星高照独占鳌头。那时如果没有陈独秀办个《新青年》,他的那些文章也许真的永远无人理睬了,也没有后来任教北大的事了,因为那时胡还没有获得博士学位。胡先生在他纪念蔡元培先生的文章里便把他的成功的偶然性说得很清楚,他说他的青年时期如果没有蔡先生的着意提挈,他的一生也可能就在二三流报刊编辑的生涯中度过的。

作者最后写道:“适之先生的一生,原即是一部近代中国文化史。为文论胡,十万言虽未为短,百万言又何能尽意?!然事出偶然,原非治史。笔者不学,只是试掘心头旧事,意到笔随;既无篇章,更未剪裁……那只是有关胡适之先生的一堆杂乱的回忆罢了。”也许正是这种率意为文使该书具有更大的可读性,比那些专门的《胡适传》好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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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闵良臣闵先生指导,找来这篇文章,共大家赏读。

给船城兄提个建议,最好能注明转自何处。你转的有些我在杂志上读到过,这篇却是头一次拜读。苛求了。不好意思。

完全赞同主帖末尾的两句,也认为唐德刚这十万字《胡适杂忆》比有人写的胡适传要好看得多(坦白,我只看过湖北易先生写的胡适传,结尾有些草率)。为了“堵”网友说我是信口没有凭证,只引我在已经发表过的一则文字《汪曾祺喜欢孩子们的“胡闹”》(见香港文汇报或广东随笔杂志)中引唐德刚在这十万字中几句很好玩的“插科打诨”。唐先生是由国外大学校园一些男女大学生的趣闻轶事,联想到他们那个时代男女大学生谈情说爱的生活:“笔者大学时代,男同学中春情发动的酸葡萄便曾在女生宿舍的外墙上,大做葡萄诗曰:‘一年级俏;二年级傲;三年级放警报;四年级没人要’”185页)笑死人了.

闵先生:

这些文章都是网上转来的。

出处问题我会多留心。

再次感谢!

唐传某些地方其实是存在问题的。比如,唐德刚曾说胡适早年读大学时未修过经济的科目,所以谈政治就不行,因为没有新兴的经济学理论,对现代政治就没有发言权。这是记错了。胡适的本科即是以经济理论为副科,应属很注意的了。

(坦白,我只看过湖北易先生写的胡适传,结尾有些草率)

记得易先生是老童的老师.

上天可陪玉皇大帝,下地可伴田舍乞儿
胡适一生不止三个女人,唐先生的书出得早,婚姻上尚未及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