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在2007-08-27 11:01:25的发言:
 
    偶见有网友教导他人,谓律诗中间二联对仗有一二字不对即非律诗,应叫“古风”,不禁愕然。——你说的这个“网友”在哪?他是怎么“谓”的能否引述一下,让俺们也跟先生你一起“愕然”下如何?
 
    对联与律诗,有相似之处,二者都讲平仄及对仗,今将二者作一比较,以见二者本质特征。——就平仄而言,对联较之律诗要宽松得,虽然“都讲究”。
 
    《望岳》见卷一“五言古诗”,《夜泊牛渚怀古》见卷四“五言律诗”。这两首都是五言四韵。前一首中间四句对仗很工整,但平仄不合律,属于“古风”;后一首平仄合律,但完全不用对仗,属于“律诗”。——事实是,退士归类亦一家之言也,引为定论,未免轻率。《望岳》在多种版本里归入“五律”,有证可查;而《夜泊》一首,论者有云:“通首不对,声入律而体自散,”乃“以古为律”之代表。又有论者云:老李“轻格律重性情,率性作诗,不好锤炼。即作律绝,亦随性所之,以意为上,不为所拘。”此于创造处讲,是表扬,而于格律上讲,则是批评。
 
    由此可见,在平仄和对仗上,平仄是律诗本质的特征。平仄合乎格律则属于律诗,而对仗为非本质特征,即使不对仗只要平仄合律仍然属律诗(只能说不是典型性律诗,或称非典型性律诗罢了)。——由此还可以生发出许多“非典型”:非典型平仄、非典型对仗,然后的结果是:律将不律。
 
    对联则与律诗相反,对仗为本质特征,平仄为非本质特征。——现在比较公认的规则其实是:“律诗,又称近体诗,分五言和七言。其句数,除排律而外,每首都是八句。它要求中间两联即颔联和颈联,必须对仗,且合一定的平仄。”一个“必须”的东东竟然非了本质,奇怪。
 
   “ 童童负气歪批七律,泡泡无端被斥无知。”这个例子虽然平仄完全符合格律,但多数字有失对偶,故不是对联。——按照句号先生的“解法”,这个例子完全符合律诗的“本质特征”,那它应该是“律诗”了吧?

俺是到处学习。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27 12:34:07的发言:
    花间兄说得不错,“少有律诗不对仗”。这句话的一个含义就是,不对仗的律诗不多,但是有。不对仗的律诗仍然算律诗。因此,说两个字对得不好——且不说其判断得正误——便不算律诗,只能算古风的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

一般而言,捏造别人的“说”,更像是无稽之谈。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27 12:44:09的发言:

    无独有偶,《唐诗三百首》还收录了一首五律,也是零对仗。

寻陆鸿渐不遇 僧皎然

移家虽带郭,野径入桑麻。
近种篱边菊,秋来未著花。
扣门无犬吠,欲去问西家。
报到山中去,归来每日斜。

喻守真在评论此作时指出:“这是一首不讲对偶的诗,但是细读它的音调仍旧合律,所以归入于律诗不入于古诗”。进而又说:“既称律诗其中二联必须要对,偶一为之则可,否则律诗不对,未免取巧”。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29 14:16:29的发言:

    那么它归入律诗不入于古诗,则是铁一般的事实。

    零对仗的律诗都算律诗(尽管可以指责其“取巧”),有两个字对仗对不上的律诗当然更是律诗了。

(今天是一整天的会,现在是施展“开溜术”出来的,可能做不到即时回帖。说明一下先。)

必须注意的是,律诗的发展有一个逐渐定型过程,其格律要求也是逐渐严格起来的,分类和归类同样的逐渐严格起来的,而我们现在要讨论今人作品,也只能以后来严格了的规定来要求。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29 14:19:38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8-29 13:19:30的发言:

   “ 童童负气歪批七律,泡泡无端被斥无知。”这个例子虽然平仄完全符合格律,但多数字有失对偶,故不是对联。——按照句号先生的“解法”,这个例子完全符合律诗的“本质特征”,那它应该是“律诗”了吧?

    哦?有这个逻辑?童童好抬杠,那么好抬杠的都是童童吗?

答:我的逻辑没有问题。但你的逻辑确实出了问题。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29 14:43:20的发言:

    这才是歪曲别人的意思。句号是在比较平仄与对仗两因素对律诗格律的意义时说的,并不是说平仄是判断律诗的唯一标准。

“平仄是律诗本质的特征。平仄合乎格律则属于律诗。”有了这句之后,收不回去了。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29 16:13:44的发言:

    区别一个事物需要根据多个特征来判断。我这里只是比较律诗的两个元素——平仄和对仗,说明二者在律诗规则中孰轻孰重。要判断一首诗是不是律诗,还需要看它是否具备其他特征。

又想收?即便是这两个因素,你也不是说的什么“孰轻孰重”,而是一个必须,一个可无。一个必须,一个可无,你一直认为这是轻与重的区别?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30 12:16:55的发言:

    律诗和任何事物一样,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可是,律诗规则的定型到清代乾隆年间还没有定型吗?

定了呀,你认为没定吗难道?

所以前面已经有多位先生女士指出了:这种归类,更多考虑的是历史原因,显示着“发展的过程”的痕迹。泡人先生的作品又不是写在唐初,自然不可能享受古人的待遇。这是没办法的事儿啊。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30 12:25:14的发言:

    你在这儿是找不到半点便宜的。姑不说你断章取义的毛病,就说这“平仄合乎格律”吧,这当然指的是“律诗的格律”,而不可能是别的什么东东的格律。

先生你怎么老想着“便宜”呀?讨论问题嘛,你要那“便宜”做什么呢?

对呀,可你原来不是这么说的,莫非你又“笔误”了?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30 12:29:48的发言:

    你的感觉怎么老这样出偏差呐,谁想收了?

    必须者重,可无者轻,这区别难道还不清楚?你归纳出来了意思,却不能理解其含义和联系。活活,叫我怎么说你好呢!

关于我,当然是先生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喽,用成语也行,用故事也行啊,这个,随你。

无=0,0是根本无所谓分量的,必须对于无和0来说是无限大,不存在轻重的问题。

律诗,又称近体诗,分五言和七言。其句数,除排律而外,每首都是八句。它要求中间两联即颔联和颈联,必须对仗,且合一定的平仄。”(余德泉著《对联通》)
以下是引用童志刚在2007-08-30 14:51:24的发言:
律诗,又称近体诗,分五言和七言。其句数,除排律而外,每首都是八句。它要求中间两联即颔联和颈联,必须对仗,且合一定的平仄。”(余德泉著《对联通》)

句号先生看来有必要跟这位余教授共起一座通天塔了。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30 15:33:17的发言:


    对联通也谈到律诗,不错。俺就说这两个东东是相通的嘛!童童现在也晓得引证了,不错,不错,没有“例海战术”,怎么能有说服力呐?

    俺也引一个:

    “总的来说,作为格律要求,律诗一般是中间两联用对仗。颔联不用对仗,尾联用对仗,都算特殊情况,不构成一般规律。首联是否用对仗,往往决定于诗的内容和诗人的艺术技巧。律诗极少完全不用对仗的,也极少全首都用对仗的。”

——引自久负盛名的、经高教部审查的、王力先生主编的全国高等学校中文专业教材《古代汉语·诗律》

哦,“相通”是先生你说的?你不说还真没人知道。“引证”这东西,一种方法而已,不是用了就好,而是用得好才好,不是例子成海就有“说服力”,而是例子合适才有“说服力”。先生没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引则引矣,海亦海矣,可惜文不对题无用矣。

就以你上面这一“引”为例:王力先生为什么说“律诗极少完全不用对仗的”?因为在古人实际的律诗创作中,就“极少”,是特例,当然也一样是“不构成一般规律”的。所以,王老先生在这里,首先是对既成事实的一个总结,即“律诗极少完全不用对仗的”,就是说,即便是在律诗没有完全定型的年代,这样的情况也“极少”;其次,这个总结是向后(历史)的,而不是给定型后的律诗提出新的规范,即以为曾经有“极少”律诗“完全不用对仗”,我们后来者在写律诗的时候就可以据此不用对仗了。

再来看看,你的“引证”对你的观点是有所支持还是有所否定呢?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31 11:44:51的发言:

    好啊,这样讨论就对了。我们来看是支持还是否定。

    极少,就是有但非常少。你可以说他不合律诗的一般规律,但你不能否认它是律诗。否则,就不是极少,而是没有了。

   如果因极少就否定其为律诗,那么,四联都用对仗的律诗同样是“极少”,是不是也不该算律诗?

    颔联不用对仗的律诗比全首不用对仗或都用对仗的要多得多,但也不构成一般规律。是不是它们也不算律诗?

    比较一下两书的用词就可明了,你引的书上说中间两联必须用对仗,而我引的书上却说“一般是中间两联用对仗”,可见用必须是不符合事实的,我引的书比你引的要可信得多,准确得多,也权威得多。

“有但非常少”,所指何为?律诗。什么时代的律诗?很古的古人的律诗。怎么定性那个时代的律诗?处在定型过程中的律诗。

定型以后的律诗是什么样的?有严格的平仄要求,并且必须对仗。我们在讨论的是什么?是定型后的律诗。

我也来引个,看这书比你那个“可信”、“准确”、“权威”得多不:

《辞海》:“律诗,……八句,四韵或五韵。中间两联必须对仗。”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31 12:30:18的发言:
    童童真有意思,律诗有发展过程,不等于它的规则也要一直变化。难道到清代乾隆年间它还没定型?《唐诗三百首》是教授童蒙的教材,怎么会拿不是律诗的律诗当范文?它可是按体裁分类的呵!

这个问题的理由,我说过,别人也说过,你去复习。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31 12:23:06的发言:

    普通的辞名解释,怎么能和广为采用教育专著相比?你看,它那个“八句,四韵或五韵”的解释就不符合律诗传统的术语。律诗的几韵只算偶数句的韵,四韵就是八句,六韵就是十二韵,不管首句是否入韵。这说明辞海用词是有欠准确之处的。

你弄反了,不能比的恰恰相反。词典给出的解释才是我们竟该遵循的规范,尤其是《辞海》。

《中国古代诗词曲词典》:“律诗:……每首八句、四韵或五韵。……”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31 12:57:29的发言:

    这样回答,跟没说一样。

你对别人的回答视若无物,当然“跟没说一样”,不可能有别的结果。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31 13:16:54的发言:
    你这种理解很滑稽,照这样说,人们不需要学习专业,只要攻读辞典就行了。

你这种理解更滑稽。考虑到你一直如此,我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31 13:16:54的发言:
    你这种理解很滑稽,照这样说,人们不需要学习专业,只要攻读辞典就行了。

在你看来,《辞海》滑稽,《中国古代诗词曲词典》滑稽,只有你不滑稽。好在,仅仅是“在你看来”。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31 13:23:38的发言:
    你引的这些话也根本不能支持你的论点,因为它根本没有排除不对仗的律诗。

那就是已经形成了的“规范”(必须对仗),现在要写要评就得按规范来。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31 13:40:15的发言:
    你能从中找出不用对仗就不算律诗的话吗

不需要找。“必须对仗”四个字,意义足够明确。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31 14:14:52的发言:

    这只能说明它用词欠准确。就像你所引的那位先生的书一样。用那本书和通用教材中的表述一比,立显高下优劣。

 在你那里,符合你要求的,就准确,不符合你要求的,就不准确,哪怕《词海》。这就是你的“高下优劣”观。
以下是引用在2007-08-31 16:16:28的发言:

       对于学术问题,通用教材的讲解与辞书里的辞条解释,谁更权威,谁更可靠,难道还用多说吗!

再说一遍:你颠倒了,正如你一再颠倒的那样,你还在颠倒。

对于术语的解释,在中国,《辞海》、《辞源》就是权威,因为它们恰恰是在总结了各方面的学术研究成果之后做出的解释。看来,对你,本来不用多说的,还真得多说才行。

那么《辞源》是怎么说的?请看:“律诗:……律诗又分五言律诗、七言律诗。共八句,……中间两联使用对仗。”

顺便还说一句:我跟先生你极端不熟,过去无交往,现在没交情,你愿意直呼我的名字或简称老童都没问题,可你现在开口避口叫什么“小童童”,一副不轻薄到死誓不休的模样,这就让人觉得,学做学问之前,你还得先学会如何做人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