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西凤酒在2007-09-04 22:14:10的发言:顶楼这篇帖子,登在了昨天的《南方都市报》上,题目是《一个贪官给儿子的信》。可见传统媒体还是比较谨慎的,这就把这个帖子讨论的问题全回避了。 我觉得这也就是一个很一般的网上的帖子,加个大名“徐其耀”无非是胡乱闹闹,居然闹得真名这里要司法介入。这样的东西在网上找找,多了去了。 周泽雄老师说何不当成讽刺小品来读,大概最大化地美化它也就只能如此了。如果再往下走,说它是“绝妙构思和犀利讽刺”,就像是带花边了,讽刺当然不假,黄绢幼妇是肯定谈不上的。 乌龙茶说:这8条,每一条都是今天官场上客观存在的“为官之道”。我不以为然,这把官场想得太简单了。这样的“官八条”,我估计也就是某个人凭一点个人经历和道听途说,然后加上自己的想象,编出来的。发到网上也就图个乐,接着其他人到处转转,中间免不了添添改改,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写这样文章的人,心态的确成问题。但老章说“比徐厅长还无耻”,我觉得过分了。这样的人,举国上下,遍地都是。我们几十年的教育,还不是就为了把人造成这样?因为这样的人太多了,所以如果这算是无耻的话,那么无耻的定义就得修改一下了。 先向老酒拱拱手,惦记得紧。 俺稍感庆幸的是,至少,《南方都市报》的编辑和俺一样认为,只要把标题改一下(所改的标题,和俺提过的建议还正好一致),这就是一篇讽刺小品。也就是说,这篇东西如果有什么问题,全在标题上,而标题,根据我的阅读经验,我非常怀疑是作者自己安上的,我认为是某个追求点击率的转贴者胡乱起的,他如果在广西,就说成成克杰,如果在江西,就说成胡长清,现在写成徐某人,多半是因为转贴者在江苏。就这么回事。如果要追究法律问题,查到那个IP所在地,拿那位转贴者是问就是了,和作者没有任何关系。——不过,转贴者又将面临多大的司法指控呢?那更像是一种恶谑。 这位自甘匿名的作者不动声色地揭露着官场现象,他只不过遵循了一些文学之道,把自己的观点隐匿于后,以便最大程度地让对象自行呈现。从文学角度,这本是高明而非拙劣的表现,怎么突然和“无耻”挂上钩了呢?——自然,这篇东西是否算得上绝妙好辞,可以讨论,也不妨忽略,我也只是顺嘴说说罢了。但把文学写作与司法问题结合起来,别的问题暂且不论,别的高论暂缓聆听,自己的阅读能力及文本辨识能力,首先需要提高。 就文本而言,我说过,这封信里已经刻意蒸发掉了任何私人化信息,连称呼都是毫无针对性的“孩子”,落款甚至都告阙如。如果排除掉标题的干扰(何况标题本来就是“据说”),正文里没有任何涉及某个具体贪官的信息,所以作者的意图很清楚,他就是想借助书信体的逼真效果,来讽刺作为一种群体而非某个个体的贪官。我觉得,假如作者说自己并未听说过徐其耀其人,也未必不可信。中国的贪官多如牛毛,多听说一个或少听说一个,根本不妨碍作者写出这篇讽刺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