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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话说辩才
发帖说明:这篇小文,是应散文家吴非主编的《新语文学习》之约,在旧文《真理不是骰子》的基础上修改完成的。字数较前增加了一倍,意思却差不太多。
说话辩才
必须以“愿赌服输”的态度承认:当代中国人不是一个擅长口头表达的族群。总体上看,今日中国人,不管领导还是小民百姓,能出口成章、脱口成秀的,实在少而又少。
在国内,舌根上有几分机灵气的,都被那些对口才有特殊需求的行业笼络殆尽。欲欣赏中国式口才,我们似乎只能到那些专门供应名嘴的地方去消费,比如去天桥乐茶楼听郭德纲说相声,锁定央视“百家讲坛”听易中天和于丹讲课。他们是一群拥有卓越口头表达能力的人,口才之于他们,就像高挑骨感的身材之于时装模特儿,乃是一项硬性的职业要求。正如我们不能根据跨栏冠军刘翔的身体素质来衡量全体国人的运动能力,借职业口才家的“一斑”来管窥民族口才水平的那只“全豹”,我们也做不到。毕竟,除掉这些“口才专卖店”,欲在日常生活中见识到一位口才出众的人,绝非易事。
与“口才专卖店”相对,还有一个专门令口才露出寒酸相的种群,即国内的各级领导。这些人大抵语言乏味,似乎只要确保内容不出岔子,他们并不在乎把话说得令人昏昏欲睡。他们热衷于人云亦云地说一种“社论体”官腔,以致让人疑心,任何别出心裁、机心独运的妙语,都已被他们视为鬼魅。领导们普遍抱有表达恐惧,既有自身素质的原因,也符合东亚式官场规则。在中国为官,恰到好处的装傻,较之恰到好处的逞能,通常更能拿捏住官运的玄机。一旦某位领导意识到头顶还有一位来头更大的,他的舌头就会立马僵硬,再无从容可言。结果,几乎在任何中国式官场上,永远只有那位官衔最大的人在舌绽莲花、搬弄机智,必要的话他还会把身子弄得前俯后仰,极尽潇洒豪迈之能事,而所有那些按规矩必须站在后排的官员,则降格为一个个机械道具。对下属来说,当着上司的面说俏皮话,似乎也算一种犯上作乱。——考虑到官员的出镜率,他们如此整齐划一地追求表达的平庸化,势必使国人的口才水平进一步下挫。
另一个专司扼杀口才的领域,说来就愈加令人寒心了。每回在电视新闻里见到小学生回答提问,我的心都会提前抽紧。因为,经验早已不厌其烦地告诉我,这些孩子只会用背书的方式回答问题。在他们视线绷直、眼神无光的表情里,我见不到一丝自由挥洒的天性,更遑论表达的快乐。他们用幼稚童声摹仿大人的高调陈述,致使声音蜕变为一种牵线木偶,仿佛嗓音与心灵之间的对应关系已不复存在。和官员们一样,对这些孩子来说,把话说得正确才是第一命令,哪怕因此显得十二分虚假,也没关系。毫无疑问,没有一个孩子会自愿这么做,他们只是受到了大人的胁迫。当胁迫成为一种习惯,假以时日,他们的表达能力也就不值得“风物长宜放眼量”了。每当听到这类标准化、格式化的回答,我难免会丧气地想:这孩子今后大概什么也干不了,除非当一个中国式领导。至于背后的教唆者,想来也会有一肚子的不得已,他们感叹起自己的苦衷来,说不定另有感人之处,但我早已下定决心,永远不原谅他们。
说中国人缺乏口才,也有两个参照系,一为以欧美为代表的域外,一为以先秦为代表的古代。欧美人(包括那些外表粗豪的运动员)举行记者招待会时不仅举止较为从容,表达较为得体,十之六七还会夹点幽默感。至于他们的政治家或国会议员,别说心术如何,一条舌根总在上下飞舞,显得既训练有素又驾轻就熟,让我等好生羡慕。若将此归结为东西方语言体系不同,即西方人珠圆玉润的语言易于让话语顺流而下,而我们外形方正不苟、声调抑扬顿挫的汉字,本身对舌头要求太高,不利于走向轻滑灵便,则我们又能看到反例,即我们古人,尤其是先秦时期的文化精英,即使从他们遗留至今的文字中,每一位当代读者仍能清晰地感觉到辞锋的滔滔和见解的锐利,尤以庄子、孟子为突出代表。这说明,我们有过一个辉煌的口才时代;在口才上,我们先前也阔过。
那么,有没有一个行业,对从业者没有特殊的语言要求,从业者却能集体展示出令人惊喜的口才?想想,还真有,如北京的“的哥”群体。我相信,每一个亲耳听过京城“的哥”狂侃大山的乘客,都会对他们玩语言于股掌之间的美妙才能,留下深刻印象。考虑到出租车运营并非一个诱人岗位,我也许不得不小幅修改此前的观点,转而认为:只要具有旺盛的表达欲,同时又无需承受额外压力,中国人拥有相对出众的口才,也非难事。听四川人摆龙门阵,我们也会得出相同印象。但是,且慢,倘若将“辩才”纳入到口才范畴中合并考察,我又觉得,此类“的哥”式口才尚有存疑之处。以京城“的哥”为例,我发现他们长于叙述,弱于阐述,虽然舌头灵动无比,究其实乃是一种说书型口才,而非思辨类口才。依我小见,口才中若没能体现一定的思辨力,总难免流于下乘。类似逗乐、抢白、绕口令等,均属口才中的辅助成分,凭这些玩意在朋友聚会场所中掠获一把风头,固然不难,欲待攀上口才的高境,就勉为其难了。我的结论是:脱离辩才的口才,说得再珠圆玉润也只能屈居二流。出口成章、脱口成秀虽属不易,较之言辞剀切,丝丝入扣,终还大逊层楼。
说到思辨类口才,近年来在国内盛行不已的大学生辩论赛,便值得大加赞赏了,我有理由将此视为对一个接近失传然而又壮丽无比的文明传统的热情召魂。不用说,中华文明最可自豪的先秦时期,恰是口才获得尊重、思维不受羁绊、个性得到张扬的时期。无独有偶,奠定欧美三千年文明基石的古希腊、古罗马时期,某种程度上也是舌辩之士纵横天下的黄金时代,雄辩术(一名辩证法)作为一门课程在当年学校里的领袖地位,一点不亚于今天的工商管理或IT行业。我们当然无法想象,一个风发有为的社会,其文化精英却普遍只有期期艾艾、嗫嚅迟钝的嘴巴,属于钱钟书笔下的“唯唯诺诺汉”(Yesman)。当美国人说“永远不要放过一个有口才的人”时,他们显然认定,出众的口才乃是个人才能的综合体现,换言之,口才从来不只是舌根上的奇巧,而是思辨力的集中体现。由于心存此念,看到辩台上一个个年方弱冠的当代青年不断慷慨陈词,激扬文字,我打心眼里觉得高兴。好样的,我得说,你们正在树立并传达一种崭新的人才模式,如果场下或电视机前的小观众因此多了一种偶像选择,并想着见贤思齐,中国人整体文化素质的迅速提升,不说指日可待,至少可以预期的了。
然而,看过几场大学生的表演,我不觉忧从中来。错了,完全错了,那根本不是辩论。我且试着考察一下,真正的辩才应该具备哪些特征,再来看看这些大学生们是如何做的。
人为什么要辩论?因为观点有分歧。世上分歧的观点多的是,但既然决定坐而论道,就表明双方都希望使分歧得以澄清,真理得以彰显。之所以选择与对方而不是任何其他人进行讨论,本身亦说明了视对方为平等对手的认识和诚意,随之展开的辩论,也当会本着探讨的姿态进行,而不是一方想要强制说服另一方,因为后者根本不是辩论,而是布道或自恃真理在握者从事所谓“思想教育工作”。
辩论有争强好胜的一面,那是因为既然决意要辩一下,至少表明你对某个问题已有一得之见,所谓辩者,正是为了捍卫或完善此一得之见。若以此为出发点,则成功地说服对方,并在说服过程中进一步坚定自己的信念、完善自己的观点,固然最好,一旦对方观点可以补自身之不足,或具备根本上推翻己方观点的力量,则及时收回成见,向对方真诚道谢,也是辩论行的当然规矩。胜利属于真理,道谢者没必要因技不如人而觉得羞愧。为了这个显然有点神圣的目的,在辩论过程中,一如精神分析大夫面对患者时所表现的那样,倾听至少与阐述同等重要。此外,为了表达准确清晰,富于条理,使辩论得以向纵深开掘,常常还需字斟句酌,哪怕因此显得吞吞吐吐也在所不惜。因为,辩论者的信条是:事实胜于雄辩,而非雄辩胜过事实;辩论者的姿态是:理直不必气壮,色厉或许内荏。事实是,真理老人从来没有流露过特别偏爱趾高气扬者的个性爱好。由于辩论的终结点是增长见识,增进智慧,攫获真理,故无论胜败,只要达此目的,双方尽可握手道贺,“相逢一笑泯恩仇。”使辩论得以存在的前提是:双方都必须确保辩题有足够宽广自由的空间,确保它的“可辩性”。
以上是本人对辩论的粗浅看法,若以之与大学生辩论赛比较,我沮丧地发现,上述每一条都遭到了公然违背——如果不是践踏的话。
场上虽然唇枪舌剑地忙得不亦乐乎,但稍加聆听就会感到,双方并无探讨问题的诚意,双方都视真理为囊中之物,剩下的只是如何让对方接受的问题。每位选手都是声音和速度的崇拜者,相信只要语速快过机关枪,声量震落屋瓦,就足以让对手称臣。露骨地强调自己观点的正确性,与挑衅地揭示对方观点的荒谬性,成了他们惟一的冲动,即使自己的观点未必正确,对方的观点实在也谈不上荒谬时,这一立场仍不改分毫。由于获胜是这场游戏惟一值得追求的东西,忽略对方陈述中的任何精彩之处,也和痛击对方哪怕是莫须有的一点漏洞一起,成了双方一致恪守的最高艺术。我们不断听到一方强求对方“正面回答”自己的问题,事实上双方都只在自说自话。为了“胜利”这一既渺小又崇高的目的,双方便不得不召唤出体内的不良品性出来,包括全然无视“人贵有自知之明”的天条,全然无视“三人行,必有我师”的人际交往准则。由于双方都只想着“义正辞严”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场面上便不禁让人想到钱钟书先生引用过的一句意大利谚语:夫妻吵架就像剪刀,表面上咔嚓咔嚓,每句话都尖刻无比,但两片锋利的刀刃自始至终没有碰触过。这里没有同行间的惺惺相惜,没有抽丝剥笋的理性推演,没有对真理、事实的起码尊重,也看不到砥砺与切磋的诚恳,耳朵只在揪住对方漏洞时才派点用场,耳畔里传来的永远只是对方如何荒谬,本方如何正确。哪怕辩手已经心悦诚服了,口气上也绝不能输,哪怕场下的听众早已听出谁是谁非了,做总结发言的选手也必须义无反顾地将对方来个全盘否定。由于规则所限,辩手始终只能以一种方式讲话,类似卓别林在电影《摩登时代》中向我们展示过的速度感。双方拼命比赛谁说话更快,谁手势更酷,谁声音更响,结果,我们难免要怀疑,这到底是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还是为我国戏曲舞台培养后备力量,如培养绕口令人才?
理想状态下的伟大口才,总该与坚定的信念、非凡的人格联系在一起的,而我们大专辩论赛最最要命的是,它竟然把信念从口才中剥离出来,遂使得场上所有的慷慨陈词,都只剩下一个脆弱不堪的理由:因为我抽到了一个签。这是一种危险的游戏,依照它的游戏规则,只可能为社会培养出类似战国时苏秦、张仪一流的纵横家,或邓析之流的诡辩家,舌头上机变百出,奇巧如云,却根本不具备自身的信仰,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没有信念做支撑的口才,除了蛊惑人心或玩弄外交辞令外,我看不出有什么别的用场。
我非常希望国人都有出众的口才,但如果他们个个都能给什么签说什么话,我还是宁愿回到嗫嚅时代去。显然,问题不在于大学生,在于设局者。设局者摆出了一个貌似公正的赌局,并煞有介事地声称:辩题只是一个载体,输赢与抽到何种签无关,评委不会被签迷惑,而只会就双方的论战技巧、辩论风度等内容进行打分。说得够好听的,但我担心,至少在选手那里,辩题未必会被视为一个缺心少肺的载体,因此,他们为一个虚假辩题所付出的青春和智慧,日后还是有可能被挪转方向的。游戏需要公正,需要规则,但一旦游戏与人类最可珍贵的神圣观念发生冲突时,在制订游戏规则之前,我们首先确保的便不再是“游戏规则”了,而是该神圣观念不因任何借口受到唐突和冒犯。这是一笔我们交不起的精神学费。“游戏规则”本质上属于“丛林规则”的范畴,而对真理的捍卫,远在“丛林规则”之上,它制约而非服从“丛林规则”。
重申一下,口才是一种辩才,辩才不是一种强词夺理术,而是一种抉幽探微术。真正的辩才,效命于事实,服务于真理,逞辩为了析道,析道为了明理。否则,所谓口舌之快,也只是口舌之快而已。欲培养这样的辩才,技术层面的训练固然重要,但永远不应凌驾于理念之上。就我而言,我虽然也会欣赏那些叙述绘声绘色、擅长插科打诨的民间口才高手,但我心目中的口才,永远属于那些思维严谨、条理分明、从容不迫的大家。
出众的口才,当然是一柄双刃剑,如果它不是用来阐述真理、明辨是非,如果辩手心中没有一片圣洁之光,那么,它就可能在数黑论黄、颠倒舆论上高歌猛进。在历史上我们也屡屡遗憾地发现,那些擅长“给什么签说什么话”的家伙,也是可能给人间带来巨大灾难的。口才的旋风一旦得到煽动,就可能制造出“谎言重复千遍辄成真理”这样的人间怪胎。兹事体大,岂容怠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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