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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实质,是在与自己意见相左者交流的过程中努力使对方改变既有观点,所以辩论的基本方法无外乎摆事实、讲道理。当然,细分起来辩论有很多种,参与辩论的人也各不相同,对辩论产生不同的评价是正常的。但无论口头辩论还是打笔仗,辩者都要有相当的德识才学积累,否则一定辩不好。一般来讲,实用的辩论是有具体目标的,以律师职业为例,在一场商业谈判或一次法庭辩论中,律师的辩论常常会受到特定工作目标的影响,与学者之间的辩论很不相同——当然,一个训练有素的律师未必会在每一场辩论中都追求场面上的胜利,有时,他也有诈败示弱的需求。
迄今为止的大学生辩论赛,用的都是事先作准备的限时辩论,很大程度上比的是后援团的才学实力和场上辩手的朗诵表演才能,辩手本身的辩才只能片面地反映。有时双方辩得正酣,主持人一声断喝“发言时间到”,极令人扫兴。
纯粹非功利的思辩和辩论恐怕不存在,但文化人与文化人交流心得,说不好便可以引发一场辩论,这种辩论,既可能点到为止,也可能热火朝天,通常的规律是:
(1)喜欢用全称判断的往往漏洞较大;
(2)善于掉书袋、引用名人名言(或非名人之良言)、较生僻的古文或干脆大段用洋文的,容易占上风;
(3)知识面较窄的辩者会吃亏;
(4)如果辩者本人名气很大,那么从他的个性化的经历出发归纳得到的结论也可以被看成普遍规律;
(5)道德话题(或在道德评价方面容易引起争议的话题),以及颠覆传统思想或伟人历史地位的话题,常常导致激辩,而且守旧的一方即使很正确也容易输掉辩论;
(6)科学性过强或过于依赖理工科知识的领域(例如关于某道数学题的解法),一般辩不起来;
(7)政治和法律的话题,有权者(或站在他们那一边的辩者)通常是辩论的实际胜方。
[ 本帖最后由 心中有刀 于 2007-10-2 14:4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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