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话说辩才

发帖说明:这篇小文,是应散文家吴非主编的《新语文学习》之约,在旧文《真理不是骰子》的基础上修改完成的。字数较前增加了一倍,意思却差不太多。

                                                                         说话辩才

        必须以“愿赌服输”的态度承认:当代中国人不是一个擅长口头表达的族群。总体上看,今日中国人,不管领导还是小民百姓,能出口成章、脱口成秀的,实在少而又少。

        在国内,舌根上有几分机灵气的,都被那些对口才有特殊需求的行业笼络殆尽。欲欣赏中国式口才,我们似乎只能到那些专门供应名嘴的地方去消费,比如去天桥乐茶楼听郭德纲说相声,锁定央视“百家讲坛”听易中天和于丹讲课。他们是一群拥有卓越口头表达能力的人,口才之于他们,就像高挑骨感的身材之于时装模特儿,乃是一项硬性的职业要求。正如我们不能根据跨栏冠军刘翔的身体素质来衡量全体国人的运动能力,借职业口才家的“一斑”来管窥民族口才水平的那只“全豹”,我们也做不到。毕竟,除掉这些“口才专卖店”,欲在日常生活中见识到一位口才出众的人,绝非易事。

        与“口才专卖店”相对,还有一个专门令口才露出寒酸相的种群,即国内的各级领导。这些人大抵语言乏味,似乎只要确保内容不出岔子,他们并不在乎把话说得令人昏昏欲睡。他们热衷于人云亦云地说一种“社论体”官腔,以致让人疑心,任何别出心裁、机心独运的妙语,都已被他们视为鬼魅。领导们普遍抱有表达恐惧,既有自身素质的原因,也符合东亚式官场规则。在中国为官,恰到好处的装傻,较之恰到好处的逞能,通常更能拿捏住官运的玄机。一旦某位领导意识到头顶还有一位来头更大的,他的舌头就会立马僵硬,再无从容可言。结果,几乎在任何中国式官场上,永远只有那位官衔最大的人在舌绽莲花、搬弄机智,必要的话他还会把身子弄得前俯后仰,极尽潇洒豪迈之能事,而所有那些按规矩必须站在后排的官员,则降格为一个个机械道具。对下属来说,当着上司的面说俏皮话,似乎也算一种犯上作乱。——考虑到官员的出镜率,他们如此整齐划一地追求表达的平庸化,势必使国人的口才水平进一步下挫。

        另一个专司扼杀口才的领域,说来就愈加令人寒心了。每回在电视新闻里见到小学生回答提问,我的心都会提前抽紧。因为,经验早已不厌其烦地告诉我,这些孩子只会用背书的方式回答问题。在他们视线绷直、眼神无光的表情里,我见不到一丝自由挥洒的天性,更遑论表达的快乐。他们用幼稚童声摹仿大人的高调陈述,致使声音蜕变为一种牵线木偶,仿佛嗓音与心灵之间的对应关系已不复存在。和官员们一样,对这些孩子来说,把话说得正确才是第一命令,哪怕因此显得十二分虚假,也没关系。毫无疑问,没有一个孩子会自愿这么做,他们只是受到了大人的胁迫。当胁迫成为一种习惯,假以时日,他们的表达能力也就不值得“风物长宜放眼量”了。每当听到这类标准化、格式化的回答,我难免会丧气地想:这孩子今后大概什么也干不了,除非当一个中国式领导。至于背后的教唆者,想来也会有一肚子的不得已,他们感叹起自己的苦衷来,说不定另有感人之处,但我早已下定决心,永远不原谅他们。

         说中国人缺乏口才,也有两个参照系,一为以欧美为代表的域外,一为以先秦为代表的古代。欧美人(包括那些外表粗豪的运动员)举行记者招待会时不仅举止较为从容,表达较为得体,十之六七还会夹点幽默感。至于他们的政治家或国会议员,别说心术如何,一条舌根总在上下飞舞,显得既训练有素又驾轻就熟,让我等好生羡慕。若将此归结为东西方语言体系不同,即西方人珠圆玉润的语言易于让话语顺流而下,而我们外形方正不苟、声调抑扬顿挫的汉字,本身对舌头要求太高,不利于走向轻滑灵便,则我们又能看到反例,即我们古人,尤其是先秦时期的文化精英,即使从他们遗留至今的文字中,每一位当代读者仍能清晰地感觉到辞锋的滔滔和见解的锐利,尤以庄子、孟子为突出代表。这说明,我们有过一个辉煌的口才时代;在口才上,我们先前也阔过。

        那么,有没有一个行业,对从业者没有特殊的语言要求,从业者却能集体展示出令人惊喜的口才?想想,还真有,如北京的“的哥”群体。我相信,每一个亲耳听过京城“的哥”狂侃大山的乘客,都会对他们玩语言于股掌之间的美妙才能,留下深刻印象。考虑到出租车运营并非一个诱人岗位,我也许不得不小幅修改此前的观点,转而认为:只要具有旺盛的表达欲,同时又无需承受额外压力,中国人拥有相对出众的口才,也非难事。听四川人摆龙门阵,我们也会得出相同印象。但是,且慢,倘若将“辩才”纳入到口才范畴中合并考察,我又觉得,此类“的哥”式口才尚有存疑之处。以京城“的哥”为例,我发现他们长于叙述,弱于阐述,虽然舌头灵动无比,究其实乃是一种说书型口才,而非思辨类口才。依我小见,口才中若没能体现一定的思辨力,总难免流于下乘。类似逗乐、抢白、绕口令等,均属口才中的辅助成分,凭这些玩意在朋友聚会场所中掠获一把风头,固然不难,欲待攀上口才的高境,就勉为其难了。我的结论是:脱离辩才的口才,说得再珠圆玉润也只能屈居二流。出口成章、脱口成秀虽属不易,较之言辞剀切,丝丝入扣,终还大逊层楼。

        说到思辨类口才,近年来在国内盛行不已的大学生辩论赛,便值得大加赞赏了,我有理由将此视为对一个接近失传然而又壮丽无比的文明传统的热情召魂。不用说,中华文明最可自豪的先秦时期,恰是口才获得尊重、思维不受羁绊、个性得到张扬的时期。无独有偶,奠定欧美三千年文明基石的古希腊、古罗马时期,某种程度上也是舌辩之士纵横天下的黄金时代,雄辩术(一名辩证法)作为一门课程在当年学校里的领袖地位,一点不亚于今天的工商管理或IT行业。我们当然无法想象,一个风发有为的社会,其文化精英却普遍只有期期艾艾、嗫嚅迟钝的嘴巴,属于钱钟书笔下的“唯唯诺诺汉”(Yesman)。当美国人说“永远不要放过一个有口才的人”时,他们显然认定,出众的口才乃是个人才能的综合体现,换言之,口才从来不只是舌根上的奇巧,而是思辨力的集中体现。由于心存此念,看到辩台上一个个年方弱冠的当代青年不断慷慨陈词,激扬文字,我打心眼里觉得高兴。好样的,我得说,你们正在树立并传达一种崭新的人才模式,如果场下或电视机前的小观众因此多了一种偶像选择,并想着见贤思齐,中国人整体文化素质的迅速提升,不说指日可待,至少可以预期的了。

        然而,看过几场大学生的表演,我不觉忧从中来。错了,完全错了,那根本不是辩论。我且试着考察一下,真正的辩才应该具备哪些特征,再来看看这些大学生们是如何做的。

        人为什么要辩论?因为观点有分歧。世上分歧的观点多的是,但既然决定坐而论道,就表明双方都希望使分歧得以澄清,真理得以彰显。之所以选择与对方而不是任何其他人进行讨论,本身亦说明了视对方为平等对手的认识和诚意,随之展开的辩论,也当会本着探讨的姿态进行,而不是一方想要强制说服另一方,因为后者根本不是辩论,而是布道或自恃真理在握者从事所谓“思想教育工作”。

        辩论有争强好胜的一面,那是因为既然决意要辩一下,至少表明你对某个问题已有一得之见,所谓辩者,正是为了捍卫或完善此一得之见。若以此为出发点,则成功地说服对方,并在说服过程中进一步坚定自己的信念、完善自己的观点,固然最好,一旦对方观点可以补自身之不足,或具备根本上推翻己方观点的力量,则及时收回成见,向对方真诚道谢,也是辩论行的当然规矩。胜利属于真理,道谢者没必要因技不如人而觉得羞愧。为了这个显然有点神圣的目的,在辩论过程中,一如精神分析大夫面对患者时所表现的那样,倾听至少与阐述同等重要。此外,为了表达准确清晰,富于条理,使辩论得以向纵深开掘,常常还需字斟句酌,哪怕因此显得吞吞吐吐也在所不惜。因为,辩论者的信条是:事实胜于雄辩,而非雄辩胜过事实;辩论者的姿态是:理直不必气壮,色厉或许内荏。事实是,真理老人从来没有流露过特别偏爱趾高气扬者的个性爱好。由于辩论的终结点是增长见识,增进智慧,攫获真理,故无论胜败,只要达此目的,双方尽可握手道贺,“相逢一笑泯恩仇。”使辩论得以存在的前提是:双方都必须确保辩题有足够宽广自由的空间,确保它的“可辩性”。


        以上是本人对辩论的粗浅看法,若以之与大学生辩论赛比较,我沮丧地发现,上述每一条都遭到了公然违背——如果不是践踏的话。

        场上虽然唇枪舌剑地忙得不亦乐乎,但稍加聆听就会感到,双方并无探讨问题的诚意,双方都视真理为囊中之物,剩下的只是如何让对方接受的问题。每位选手都是声音和速度的崇拜者,相信只要语速快过机关枪,声量震落屋瓦,就足以让对手称臣。露骨地强调自己观点的正确性,与挑衅地揭示对方观点的荒谬性,成了他们惟一的冲动,即使自己的观点未必正确,对方的观点实在也谈不上荒谬时,这一立场仍不改分毫。由于获胜是这场游戏惟一值得追求的东西,忽略对方陈述中的任何精彩之处,也和痛击对方哪怕是莫须有的一点漏洞一起,成了双方一致恪守的最高艺术。我们不断听到一方强求对方“正面回答”自己的问题,事实上双方都只在自说自话。为了“胜利”这一既渺小又崇高的目的,双方便不得不召唤出体内的不良品性出来,包括全然无视“人贵有自知之明”的天条,全然无视“三人行,必有我师”的人际交往准则。由于双方都只想着“义正辞严”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场面上便不禁让人想到钱钟书先生引用过的一句意大利谚语:夫妻吵架就像剪刀,表面上咔嚓咔嚓,每句话都尖刻无比,但两片锋利的刀刃自始至终没有碰触过。这里没有同行间的惺惺相惜,没有抽丝剥笋的理性推演,没有对真理、事实的起码尊重,也看不到砥砺与切磋的诚恳,耳朵只在揪住对方漏洞时才派点用场,耳畔里传来的永远只是对方如何荒谬,本方如何正确。哪怕辩手已经心悦诚服了,口气上也绝不能输,哪怕场下的听众早已听出谁是谁非了,做总结发言的选手也必须义无反顾地将对方来个全盘否定。由于规则所限,辩手始终只能以一种方式讲话,类似卓别林在电影《摩登时代》中向我们展示过的速度感。双方拼命比赛谁说话更快,谁手势更酷,谁声音更响,结果,我们难免要怀疑,这到底是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还是为我国戏曲舞台培养后备力量,如培养绕口令人才?

        理想状态下的伟大口才,总该与坚定的信念、非凡的人格联系在一起的,而我们大专辩论赛最最要命的是,它竟然把信念从口才中剥离出来,遂使得场上所有的慷慨陈词,都只剩下一个脆弱不堪的理由:因为我抽到了一个签。这是一种危险的游戏,依照它的游戏规则,只可能为社会培养出类似战国时苏秦、张仪一流的纵横家,或邓析之流的诡辩家,舌头上机变百出,奇巧如云,却根本不具备自身的信仰,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没有信念做支撑的口才,除了蛊惑人心或玩弄外交辞令外,我看不出有什么别的用场。

        我非常希望国人都有出众的口才,但如果他们个个都能给什么签说什么话,我还是宁愿回到嗫嚅时代去。显然,问题不在于大学生,在于设局者。设局者摆出了一个貌似公正的赌局,并煞有介事地声称:辩题只是一个载体,输赢与抽到何种签无关,评委不会被签迷惑,而只会就双方的论战技巧、辩论风度等内容进行打分。说得够好听的,但我担心,至少在选手那里,辩题未必会被视为一个缺心少肺的载体,因此,他们为一个虚假辩题所付出的青春和智慧,日后还是有可能被挪转方向的。游戏需要公正,需要规则,但一旦游戏与人类最可珍贵的神圣观念发生冲突时,在制订游戏规则之前,我们首先确保的便不再是“游戏规则”了,而是该神圣观念不因任何借口受到唐突和冒犯。这是一笔我们交不起的精神学费。“游戏规则”本质上属于“丛林规则”的范畴,而对真理的捍卫,远在“丛林规则”之上,它制约而非服从“丛林规则”。

       重申一下,口才是一种辩才,辩才不是一种强词夺理术,而是一种抉幽探微术。真正的辩才,效命于事实,服务于真理,逞辩为了析道,析道为了明理。否则,所谓口舌之快,也只是口舌之快而已。欲培养这样的辩才,技术层面的训练固然重要,但永远不应凌驾于理念之上。就我而言,我虽然也会欣赏那些叙述绘声绘色、擅长插科打诨的民间口才高手,但我心目中的口才,永远属于那些思维严谨、条理分明、从容不迫的大家。

        出众的口才,当然是一柄双刃剑,如果它不是用来阐述真理、明辨是非,如果辩手心中没有一片圣洁之光,那么,它就可能在数黑论黄、颠倒舆论上高歌猛进。在历史上我们也屡屡遗憾地发现,那些擅长“给什么签说什么话”的家伙,也是可能给人间带来巨大灾难的。口才的旋风一旦得到煽动,就可能制造出“谎言重复千遍辄成真理”这样的人间怪胎。兹事体大,岂容怠忽。
的确,辩论中有纯属技艺的成分,对这些因素加以学习、训练,是完全应该的。但辩论毕竟不同于单纯的手艺,其中还有超技艺的东西,将技艺因素凌驾于真理之上,那便真的只能培养出“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的夸饰之徒,或借用昨天从兮兮转贴里学来的一句湖南话:一张寡嘴。
“没有真理的所谓辩论,其结局与泼妇骂街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茶兄说的狠,细想,还就是这么回事。
卓立的选择确实明智。
谢谢九船兄抬举。
木匠师傅6楼所言,我也深有体会。呵呵,俺当年在学校时,院系里进行辩论大赛,也曾被拉壮丁般地被邀担任评委,偶尔,还被要求做归纳发言。我因对此类活动原存腹诽,又不忍拂同学的好意,只得吞吞吐吐一番。
为了强化辩论的技艺性、弱化辩论的真理色彩,有个办法很现成,就是命题者拒绝让学生就宏大话题或可以牵涉到原则和良知的话题,进行抓阄式辩论。假如题目带有一定的趣味性、娱乐性,或者,题目本身属于鼓励见仁见智的范畴(比如对某位历史人物的评价),即使学生抓到了与自己既有认识相反的辩题,从培养自己思考能力的角度看,换位思考一下,也有益无害。或者,题目可以是争议性的,但该争议性不宜牵涉到道德领域。学生不管怎么说,都只是一种训练,在基本理念和个人良知上,不会受到无端考验。
我一下子想不起来,但印象中见到的大学生辩论赛,题目都过于庄严正经,有些还涉及大是大非,让学生在这类问题里体验游戏精神,实在是一种误导。
木匠师傅7楼的内容(以于丹为例),我视为一种布道式口才,而我心目中真正属于上乘的口才,应该是辩驳型的:哪怕你在自言自语,你的表达里也时刻存在着一位或多位厉害的多手。思辨型口才与牧师型口才,真不是一个级别的,尽管牧师型口才,往往格外滔滔不绝。而我,恰恰对滔滔不绝者有点不以为然。
木匠师傅8楼所言,也历来叫我心痛。这是个一言难尽且不知从何处说起、到何处打住的伤感话题。——俺上课乏善可陈,不过涅,讲稿确实从来不用。
回金秋:我就是这个意思,我推崇思辨型口才,在乎的正是那个理字,换个说法,必须“质胜文”,而非“文胜质”。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1 23:28 发表
“回金秋:我就是这个意思,我推崇思辨型口才,在乎的正是那个理字……”
         ———如果没理的人都能占上峰,那不正好说明他辩才好么?
哪里,这只能说明对方太松包了。

请金秋明辨。

金秋,我说的是真正的辩才,你说的不属于辩才,比如,借强词以夺理,借气壮以炫理,借圈套以惑理,都属于辩才中的旁门左道。——歪才很有杀伤力,但歪才不属于辩才。

再和金秋辩一哈

金秋,我已经限定概念了,可以辩论的东西,一定得限定概念。我没有说强词夺理、偷换概念之类不属于诡辩的范畴,我只是说,我这里强调的“真正的辩才”,已经预先把诡辩剔除在外了。就像,当我强调“我这里描述的人乃是具有理性能力的成年人时”,你频频用思维错乱者、思维幼稚者来举例,并拿这句话来呛我:“你不能说这些思维错乱者不是人吧?”——这不是我的错,而只能说明,你不知道守着概念说话的重要性和先决性。从辩论的角度看,这一合你已经输了。
诡辩,类似围棋中的骗招妖刀,对付棋差一着的人,特别管用,一旦遇到高手,崩溃起来,比什么都惨。
辩论中,有道的成分,也有技的成分。技的成分只有服务于道的成分,才是值得肯定的。
原帖由 金秋 于 2007-10-2 11:14 发表


我们争论的正是你的这个限定,我认为你把诡辩排除在辩才之外是不对的,诡辩也是一种“辩”,也是一种“才”。
金秋,那是你的认识了。我从来不否认辩论的技巧性,但这不是以承认“诡辩也是一种‘辩’”为前提的。
我试图谈论的是辩论中的正道,为了梳清题旨,事先把种种诡辩排除在外,是我的预设前提。你不承认这个前提,当然可以,但是,你所说的和我所说的,就不是一回事了。就像,足球比赛中用手进球不是一种可以肯定的进球方式,我把它排除在外了,你偏要以个别精彩的“上帝之手”为例,强调手球也是一种才能,那与我的论题,就不在一个范围内了。
诡辩,不过是一种经常得以逞其小奸小滑的伎俩罢了。我所谓的辩才,是以明辨是非、化解矛盾、揭示真相、接近真理为目标的,而通常所谓的“诡辩”,目的正好相反,是以混淆是非、制造矛盾、迷惑真相、远离真理为目标的,怎么会是一回事呢?
西方历史上的诡辩派,早在公元前5世纪就产生了,它另一个名字叫“智者派”,强调理智和自由思想,倡导对神的怀疑。虽然,为谋生计,他们还同时传授雄辩术。不过雄辩术与诡辩术,不仅历史上曾共用一个名称,它另一个名字还叫“辩证法”。若是执着其一且望文生义,认识的源头上就会出现误会。
论辩技巧很重要,但是,帕斯卡尔说得牛:“真正的雄辩会嘲笑雄辩,真正的道德会嘲笑道德。”——就是说,只会对各种辩术心悦诚服,根本谈不上雄辩。
至于金秋提到的律师庭辩技巧,那是服务于当事人而非服务于真相或真理的,其技巧可以称许,但也只能在庭辩的小范围内加以称许,盲目放大,就不妥了。比如站在更高的高度上,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曾讥讽过律师旨在魅惑陪审团的雄辩术:“陪审员先生们!一个女人如果不杀死自己的情敌,那还算个什么女人?……陪审员先生们!你们中间谁会把婴儿扔到窗外去呢?……”——煽情,只是为了帮助当事人取胜,而不是为了帮助理性和真相获胜。目的不同,不可混为一谈。
茶兄归纳的是,真理的助产士,本来就是苏格拉底的注册商标,正是为了说明辩论的目标。套用孟子的话:苏格拉底亦可谓“予岂好辩哉?(为了知识和真理)予不得已也。”
再谢隔岸妹子的表扬。这里颇多掐架爱好者,掐着玩呢。隔岸观火,不稀奇,改天隔岸参战,就太棒了。俺预先准备着为你鼓掌。
有刀说得有理。按斯本格勒在《西方的没落》里的说法,他甚至认为,“古典文明的政治标记,即是雄辩术,而对西方文明而言,则是新闻学……不提及其经济关系,而迳自了解希腊人,是可能的,可是,相反的,罗马人只能经由其经济关系,才能被人了解。”
但是,辩论术没有在中国得到良性发展,确与我们没有出现苏格拉底式的人物有关。茶兄几天前涉及过这个话题,苏格拉底式的辩论,名为“真理的助产士”,往往先从界定概念、掂量定义开始,只有缘此前行,辩论用以扩展知识、追求真理的目标,才有望达到。而中国人最不擅长的,大概就是定义了。孔子关于“仁”和“礼”,说了大量的话,他的真实意思是什么,只能从上下语境中去体会、把握,根本无法从某个明确的断语里,得到清晰的结论。所以,历来注解纷纭,解家纵横,却莫衷一是。别人的情况也大体类似。
辩论,如老木匠几天前提到古罗马人时所言,必须遵循一整套有序的方法,类似方法,在我们的传统里基本上不存在。我们的辩论者,大体都是些玩弄黠慧的家伙,故“胜人之口”与“服人之心”,每每背道而驰。
《三国演义》第八十六回里,有一段著名舌辩,罗贯中誉之为“天辩”,据此颇可一窥中国式辩论,到底是些什么玩意。摘抄如下:

次日,后主将金帛赐与张温,设宴于城南邮亭之上,命众官相送。孔明殷勤劝酒。正饮酒间,忽一人乘醉而入,昂然长揖,入席就坐。温怪之,乃问孔明曰:“此何人也?”孔明答曰:“姓秦,名宓,字子勑,现为益州学士。”温笑曰:“名称学士,未知胸中曾学事否?”宓正色而言曰:“蜀中三尺小童,尚皆就学,何况于我?”温曰:“且说公何所学?”宓对曰:“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三教九流,诸子百家,无所不通;古今兴废,圣贤经传,无所不览。”温笑曰:“公既出大言,请即以天为问:天有头乎?”宓曰:“有头。”温曰:“头在何方?”宓曰:“在西方。《诗》云:‘乃眷西顾。’以此推之,头在西方也。”温又问:“天有耳乎?”宓答曰:“天处高而听卑。《诗》云:‘鹤鸣九皋,声闻于天。’无耳何能听?”温又问:“天有足乎?”宓曰:“有足。《诗》云:‘天步艰难。’无足何能步?”温又问:“天有姓乎?”宓曰:“岂得无姓!”温曰:“何姓?”宓答曰:“姓刘。”温曰:“何以知之?”宓曰:“天子姓刘,以故知之。”温又问曰:“日生于东乎?”宓对曰:“虽生于东,而没于西。”此时秦宓语言清朗,答问如流,满座皆惊。张温无语,宓乃问曰:“先生东吴名士,既以天事下问,必能深明天之理。昔混沌既分,阴阳剖判;轻清者上浮而为天,重浊者下凝而为地;至共工氏战败,头触不周山,天柱折,地维缺:天倾西北,地陷东南。天既轻清而上浮,何以倾其西北乎?又未知轻清之外,还是何物?愿先生教我。”张温无言可对,乃避席而谢曰:“不意蜀中多出俊杰!恰闻讲论,使仆顿开茅塞。”孔明恐温羞愧,故以善言解之曰:“席间问难,皆戏谈耳。足下深知安邦定国之道,何在唇齿之戏哉!”温拜谢。

在一篇小文里,我曾如此概括:
这段对答,罗贯中誉之为“天辩”,足见推崇之诚。我今读之,仍为秦宓舌尖上的骇人才华而心惊肉跳。但是且慢,古人对此类言论的一句诛心评语,是否也能套在秦宓先生头上呢?庄子尝评论道:“饰人之心,易人之意,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也。”粗粗掂量,秦宓先生在与张温的当庭舌战中虽然大占上风,然据以立论的玩意,纯系一派胡言,扬言天文地理“无所不通”,过程中却看不到丝毫逻辑的演绎,事实的归纳,物理的求证,只是仰仗一份“脑筋急转弯”的黠智,把《诗经》中无足征信的诗性语言当作权威学术论文来引用,炫技矜博,胡吹大气,将此视为奇技淫巧,确不为过。可以肯定,张温虽然输给了秦宓,但他的“天文地理”知识不仅未见提高,反会进一步陷入错乱。诸葛亮称之为“唇齿之戏”,虽有抚慰张温之意,距实情却也不远。
汉语确实不适宜思辨,我曾开玩笑地说:仓颉是个诗人。但另一方面,先秦名家一派如公孙龙子,惠施等人,原本也试图在纯思辨领域做出些努力,如“白马非马”“离坚白”之类,与古希腊芝诺著名的“飞矢不动”,还是存在些相似的努力的,按此前行,说不定创出一派可与印度因明并驾齐驱(不敢说与欧洲形式逻辑鼎足而三),也未可知。可惜,这类努力,在源头上就被扼杀了,此后再也没有恢复过来。

一小儿辩日

两小儿辩日,还有点道理,因为,双方毕竟是根据已知来推导未知,且各自的意见也有经验上的佐证,只是因知识上的欠缺,偏于一隅罢了。《世说新语·夙惠》里也有个“辩日”的中国式黠慧,叫做“日近长安远”,就左右翻覆,一塌糊涂了:
“晋明帝数岁,坐元帝膝上。有人从长安来……因问明帝:‘汝意谓长安何如日远?’答曰:‘日远。不闻人从日边来,居然可知。’元帝异之。明日,集群臣宴会,告以此意。更重问之,乃答曰:‘日近。’元帝失色,曰:‘尔何故异昨日之言邪?’答曰:‘举目见日,不见长安。’”
向酒兄请安!
多谢棒喝。所言无一不准。准还在其次,妙在辛辣过后,还伴有冷冽酒香。
关于“如果是娱乐,你批它干什么?你批超女吗?”一点,我在13楼第二段倒是略有补充,当然,补充得很不充分。
“妖刀”一语,属于笔底打滑,自个绊了一跤。经酒兄提点,方得找块墙头、蹒跚爬起。恍惚忆及,除妖刀定式外,确还曾听说过“村正妖刀”的,自是名家遗墨,焉能以“欺着”称之。
顺便偷偷地问一声酒兄:今儿个我在网上看古力与大刘的比赛,古力的第69手,我完全看不懂,不知算是妙手、鬼手、漏算、欺着,还是一个尚待认证的古式妖手?
——编辑说明,改个错字,“伴”写成“绊”了。老想着别绊一跤,没想到又多绊了一跤。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7-10-9 22:17 编辑 ]
抱歉,酒兄,棋谱是很容易找到的呀。新浪上的直播,更好,但需要事先下载软件,俺就不向酒兄推荐了,找个简易的先行呈上,只要有JAVA就能看:http://weiqi.sports.tom.com/php/zhuanti/zhuantinew.php?id=15
酒兄真是专业人士。
黑69是图中黑1下方那颗子,你说的黑1,实战里是黑71。
我是没有资格评论这手棋的,但可以汇报点别人的见解。俞斌九段连呼没想到,马晓春脱口而出,说是“鬼手”,某匿名高手在TOM论坛的评论是:这手棋有诈骗刘昌赫上当的意思,稍一不察,黑1(即黑71)顶之后若能长出五气来,就可以把白角杀死。不过他又马上表示,这骗不了刘昌赫。当时在新浪上讲棋的韩国李载雄五段,判断古力画蛇添足,得不偿失。而且,在这一回合里,事后公认的看法是:古力作战失败,仅仅破了点边空,却让白棋右边与中腹连通。局后包括古力等所有高手都认为,这一带作战黑棋是不成功的,虽距输赢还早,但布局阶段确立的优势,已不复存在。这盘棋的转机,实际上是下午续弈后,刘昌赫接连走了几手似乎只有我这种臭棋篓子才下得出手的棋(大概是在白92以下),即下了一连串单官,终致覆水难收。看来,“天下第一攻击手”的业余出身,还是在关键时刻出卖了他。
我本人为什么对这手棋困惑,除了确实看不懂之外,还隐隐觉得,这手棋即使局部算不上好,但它对于最终的走势,却具有某种主导作用。刘昌赫后来的几手单官,很难说与它没有关系。
不敢扯了,汇报完毕。
原帖由 卓立 于 2007-10-9 23:21 发表
哇,讨论上围棋了,哪天有刀、老茶、大兴和我一起切磋把四国啊
叫上我,拜托!
介个套兄,这篇小文还真是作业,是遵命而写,在我原来一篇专讲大学生辩论赛的小随笔基础上扩充的。写得不伦不类,原属注定。
可以肯定,我也不会把它当回事的,比如说,日后如果编集子,这篇东西肯定是要落选的。
不过涅,围绕这篇蹩脚小文展开的讨论,却是有价值的。这说明,抛砖引玉,不是一句客气话,常常,它就是准确的客观描述。
向新来的SINGLE先生致意,祝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