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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兄的说法我也是经常引用的。
在目前的中国式的辩论中,由于预先不限定举证的方式、提出辩题的顺序,双方力图将对方的观点极端化、也使自己的观点推向极端化,因此双方距离越来越大。而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想像实际上双方都如同摸象的瞎子摸到了事实或者真理的一部分,一旦极端化,那么正好就是越辩越糊涂。即民间所谓鸡同鸭讲。
欧洲历史上的论辩术,讲究的是举证的规范性,先要限定举证的方式、划定双方都同意的举证范围,一旦证据举出,是否认同必须明确,认同则进入下一步的推理,从大前提逐步推导到小前提,除非逻辑错误,否则对方在前提已确认的情况下不得反驳。如果不认同对方的证据,就必须举出反证,但反证也必须是在同一大前提下。这样可以逐步暴露分歧、并得出何方更接近于事实或真理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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