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 我的博士论文摘要,请多批评

标题
吴景濂与民国政治:1916~1923
导师:金光耀
关键词:吴景濂;国会;社会网络;
摘要:
    1916年,原临时参议院议长、国民党副理事长吴景濂因在护国运动中成绩低微,没能像谷钟秀等护国功臣一样入掌阁席,但他拒绝了湖北省长这个空头位置,留在北京做一名普通议员,并努力重建国民党,成为国民党重要分支益友社的党魁。1917年5月底,有关督军团将要北上解散国会的风声正紧,汤化龙辞去了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凭借多年累积的政治资本、社会网络继任。吴氏临危受命,勇于负责,虽然声称约法上大总统无解散国会之权,但面对武人,仍然不得不承受被解散的难局。 1917年8月,吴景濂到广州参加护法运动,他认为护法者自身应首先遵法,在法律范围内,联络实力派,共同进行。而孙中山到广州之后,建立总统制式的大元帅府。吴景濂和益友社成员与政学会合谋,对军政府加以改组,容纳唐继尧、陆荣廷等实力军阀,以图更大的发展空间。1919年,南北双方派代表在上海召开和谈会议。政学会不断跟北京私下接触,希望通过法律上的让步换取政治职位。吴景濂领导益友社打出护法来不能以毁法终的旗号,并通过坚持总代表唐绍仪的决定权,保障本派利益,使政学会、陆荣廷、唐继尧通过法律上的让步交换政治条件的意图落空,但因此造成了护法政府的分裂,制宪进程也受到了干扰而停滞。
(欲读全文,请与我联系。)
我先报名,欲读全文。[email protected]

梧桐回来太好了,当年你一句“算什么东西”,把老童吓一跳,带来多少人气,现在的论坛太胡适了,太李大兴了,不够好玩。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俺傻瓜更感觉可乐了...哈哈
学历史的么?偶也是学历史的呀~~~~
这个文章,没什么理论支撑,做为博士论文,好象虚了些`~~
邹兄把我的名字与胡适并列开涮,折杀。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同意承德,不如我给你出个题目。

研究一下中国工会、农会运动史,我可以提供一个理论工具给你,我称之为“权利树”,其子概念有“本相权利”与“角色权利”——这三个名词系我独创,解释力超强,甚至曾引诱到菜农为它画图,保证让人耳目一新。理论支点是“亚洲第一个共和国由于未能深刻理解民主宪政制度背后的立法伦理,以及本相权利与角色权利之间的“权利树”结构,生搬硬套西方制度,在最基本的本相权利——即公民基本权利,未能夯实之际过度发展了罢工、工会、农会等角色权利,最终导致工会运动与农会运动兴起,‘权利树’在本干发展不足之际,却让一些角色权利一枝独大,最终导致资本主义的幼苗被连根拔起。

你只要围绕着这一理论支点,充分搜集材料来证明,可以肯定,你的博士论文绝不会像绝大多数博士论文一样让人没看完就扔垃圾桶了,不准还能成为本坛学术的一大亮点。
著名学者、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高华对此论文的评语是,该论文乃近年来难得一见之佳作!
高华,(*^__^*) 嘻嘻……怎么跑去华师大啦,不是在南大的么~~~
高华是虾米来头?说来听听?
春天过去了,但幸福还会再来。
高华南大地,搞中近史的~~~~,听过他的报告
教授满街走,而且都是知名XX专家,俺对叫兽兴趣不大,倒是论文全文没贴出来,怎么批评呢?

看了一眼简介,直觉告诉我:剪刀和布的成分不少,石子儿不多。

不过对于学术论文来说,这是最好的方式,所以教授称赞也就不足为奇了。中国49之后,有几篇学术论文或学位论文是为了学术本身?为了评职称罢了。而评职称靠的是搞定教授和领导们,这一点是中国“搞学术”人们的长项,教授和领导们也乐意被搞定。

[ 本帖最后由 山民 于 2007-12-23 12:56 编辑 ]
春天过去了,但幸福还会再来。
法国梧桐是个才女!有机会的话,向法国梧桐讨教!
原帖由 山民 于 2007-12-23 12:53 发表
教授满街走,而且都是知名XX专家,俺对叫兽兴趣不大,倒是论文全文没贴出来,怎么批评呢?

看了一眼简介,直觉告诉我:剪刀和布的成分不少,石子儿不多。

不过对于学术论文来说,这是最好的方式,所以教授称赞 ...
没有看全文匆匆下结论不合适吧?
一般而言,我把楼主当喜剧明星来看的.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原帖由 兮兮 于 2007-12-25 12:00 发表
一般而言,我把楼主当喜剧明星来看的.
嗯,8楼留言也是楼主于不动声色间撂下的“包袱”,幽默之至。
原帖由 兮兮 于 2007-12-25 12:00 发表
一般而言,我把楼主当喜剧明星来看的.
那在喜剧界,梧桐MM的论文绝对一流。
原帖由 兮兮 于 2007-12-25 12:00 发表
一般而言,我把楼主当喜剧明星来看的.
一般而言,我把楼主当论坛芙蓉来看的.
永德是南大历史系的?高华先生已经调入华师大了,你不知道吗?

欢迎法国梧桐回来

原帖由 法国梧桐 于 2007-12-22 13:10 发表
著名学者、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高华对此论文的评语是,该论文乃近年来难得一见之佳作!
我很感兴趣。能不能把高华教授对你博士论文的评价文全文贴出来。这样就能有一个判断。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讨论一点专业的

民国初年应该是我国法律转型的重要阶段,请教梧桐mm,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英美系和大陆系之间的斗争妥协,具体到立法的人身上,有没有好玩八卦的故事?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如果法国梧桐真的希望他人批评你的博士论文的话,你需要增加一些内容。
除了获得学位的指导教授的评价理由书以外,你的摘要里还需要反映以下内容:
1,你的论文突破了至今为止同领域研究的什么地方?是实证部分还是理论部分?
2,实证部分你新发现了什么?
3,理论部分你否定了前人研究的什么,重新建树了什么?
4,你的论文的存在为今后这部分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什么价值和意义?

在日本,公法博士必须明确的答复以上问题,如果不能获得具体评价,就不可能拿到学位。不知道国内的历史学博士学位的要求如何?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获得“乃近年来难得一见之佳作”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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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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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迅弟弟,你是我接触过的人里面,最有才华,最具思想的,真希望有机会能向您老当面请教。能给我这个机会吗?
原帖由 法国梧桐 于 2008-1-1 12:16 发表
迅弟弟,你是我接触过的人里面,最有才华,最具思想的,真希望有机会能向您老当面请教。能给我这个机会吗?
字~~~~




[ 本帖最后由 永德 于 2008-1-1 14:40 编辑 ]
一向很坦率、很直率的梧桐妹妹怎么会虚晃一枪、虚怀接招呢?
2008年的第一声问候,就先给了梧桐妹妹吧。
这样吧,我要全文看看。我的邮址:[email protected]
呵呵,迅弟弟恭候法姐姐大作光临。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搜出来的

吴景濂与民国政治:1916~19238 H+ i2 `3
摘要................................................................................................................. i
Abstract.........................................................................................................111
导言................................................................................................................. 1
第一章韬光养晦:北京,19161917...........................................................8
第一节重返北京:吴景濂及其面临的政治空气.............................................8
第二节危机与机遇:吴景濂与“帝制”运动后的政治场...........................15
第二章护法:广州,19171920.................................................................27
第一节军政府的创建与改组........................................................................27
第二节吴景濂的护法网络与政治对手........................................................35
第三节1919年南北议和................................ .............................. ..............42
第四节宪政与分裂:和谈中断后的局势.......................................................54
第三章蛰伏:上海,19201922................................................................ 58
第一节护法之余波....................................................................... ................58
第二节“议长”之尴尬身份与生活............................................................62
第三节新的转机......................................................... ............................. ....68
第四章主持贿选:北京,19221923.........................................................70
第一节益友社的北上与法统重光................................................................70
第二节吴景濂的关系网络新变动.......................................... .....................79
第三节吴景滚的政治目标与内阁风潮........................................................83
第四节癸亥政变与曹锟贿选....................... ............................ ...................90
结论..............................................................................................................102
附录:吴景濂大事年表................................................................................ 109
参考文献:.....................................................................................................114
后记........................................................................................... ..................121

摘要

1916年,原临时参议院议长、国民党副理事长吴景濂因在护国运动中成绩低微,没能像谷钟秀等护国功臣一样入掌阁席,但他拒绝了湖北省长这个空头位置,留在北京做一名普通议员,并努力重建国民党,成为国民党重要分支益友社的党魁。19175月底,有关督军团将要北上解散国会的风声正紧,汤化龙辞去了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凭借多年累积的政治资本、社会网络继任。吴氏临危受命,勇于负责,虽然声称约法上大总统无解散国会之权,但面对武人,仍然不得不承受被解散的难局。
19178月,吴景濂到广州参加护法运动,他认为护法者自身应首先遵法,在法律范围内,联络实力派,共同进行。而孙中山到广州之后,建立总统制式的大元帅府。吴景濂和益友社成员与政学会合谋,对军政府加以改组,容纳唐继尧、陆荣廷等实力军阀,以图更大的发展空间。1919年,南北双方派代表在上海召开和谈会议。政学会不断跟北京私下接触,希望通过法律上的让步换取政治职位。吴景濂领导益友社打出护法来不能以毁法终的旗号,并通过坚持总代表唐绍仪的决定权,保障本派利益,使政学会、陆荣廷、唐继尧通过法律上的让步交换政治条件的意图落空,但因此造成了护法政府的分裂,制宪进程也受到了干扰而停滞。
1920年到1921年,吴景濂在上海,因孙中山回粤后建立了革命政府,吴氏不愿意再下广州,倡导联省自治,并决定依靠唐继尧、李纯等在长江一带建立有国会的“第三政府”,但因缺乏实力派的支持,最终没有实现。
1922年吴景濂北上,依靠直系第二次恢复旧国会,建立直系支持的北京政府。吴景濂联合亲近曹锟的王承斌、边守靖等直系分支,利用国内对外交问题的敏感,提出罗文干私下借款卖国案,推翻了由吴佩孚支持的王宠惠内阁。吴景濂与曹锟商定,利用金钱贿买议员,主持国会选举曹锟登上总统之位,而曹锟任内第一届内阁由吴氏组织。1923105日成功选曹锟为总统,1010日宣布完成中华民国第一部正式宪法。但曹锟上台后并未兑现承诺,吴景濂利用国会反对曹锟提出的其他任何总理人选,不久即受到武力威胁,于年底出京,淡出政界。
通过吴景濂在19161923年的政治活动,说明国会在这一阶段非但不是可有可无的“招牌”角色,而且还具有适合它存在的社会土壤,并发挥出一定程度的活力,行使着监督行政、立法等政治效能。相对于段祺瑞组织的御用安福国会(第二届国会),第一届国会虽屡遭抨击、解散,却能几度恢复,并成为某系军阀证明自身具备中央政府合法性的来源,说明第一届国会仍具有一定的政治魅力,使它能够独享政府合法性的裁判权。
吴景濂个人的失败,不能简单地归因于道德问题,需要联系1923年的场景,他与曹锟的对抗,但所依赖的支持者王承斌不但与曹锟同属一系,且是其手下将领,很难为了吴氏与曹锟决裂。另外,第一届国会议员到19231010日到期,虽经过国会自身议决延期,但合法性已大打折扣。
第一届国会在具体行为上受到诸多批判,但只有到期换届才使它离开政治舞台。且第一届国会受到非议并不能等同于彻底废除国会制度的要求,1925年左右人们仍然把议会政治当作救国的选择之一。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在民国初期政治史的研究中,1916年被视为一个重要的界标。在这一年,“帝制自为”而未能遂愿的袁世凯病逝,从此北洋失去了一个统摄的中心,各系分立,互不统属,而国家政治亦陷入更为纷繁复杂的状态之中。虽然关于军阀政治的历史分期存在着许多分歧,多数人仍倾向于把1916年作为军阀时代的起始点,从这一年至1927年之间的这一阶段,一般被认为是狭义上的军阀兴盛时期。著名的《剑桥中华民国史》即把1916年至1928年之间的民国时代明确地称作“军阀时代”;国内多种版本的《中华民国史》在容纳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此也表示认同。
虽然在整体上这段时期的研究仍比较薄弱,但相对而言,军阀方面的研究成果稍多。除了早期对军阀的定义、阶级性质、社会作用等讨论的文章外,北洋系袁世凯及其之后的皖系段祺瑞,直系冯国璋、曹锟、吴佩孚,奉系张作霖,山西的阎锡山等都有研究专著,西南军阀方面,云南的唐继尧,广西的陆荣廷,四川贵州西北等地的军阀也或多或少受到关注。这些成果使人们对1916年到1927年间军阀统治的状况形成了一些基本认识,军阀派系的结构也作为主导性社会结构被接受下来。然而一旦“军阀”成为一个叙述主体,“军阀”的反动、破坏性,及其造成的社会失序、民不聊生一再受到强调和渲染,尽管各个研究在视角上各有不同,却“很难找到一个为军阀时期说句好话的人”,北洋时期中国社会的停滞乃至于倒退几乎成为共识,及至后来,经济和外交领域的研究进展开始对此提出异议,局面似稍有改观,但并不能撼动武人的绝对性地位与作用“。在同类文字的重复作用下,“军阀”的能量无限膨胀。
孙中山及以其为中心话语的“革命史”研究,一直作为军阀政治的对立面受到学界的较多关注。受“革命史观”的影响,自辛亥革命以至二次革命、护国运动、护法运动、北伐一直作为历史发展的另一个方向在研究中被追溯着,革命的轨迹愈来愈清晰,“革命”的热潮似乎也从学术研究蔓延到民国的实际政治之中。然而,“革命”在当时情境之下是否曾得到全国性的拥护姑且不论,当诸多的材料只因孙中山的活动而获得意义的时候,民国的历史就大大地被简化了,更多面的历史被笼罩在“大革命”语境之下。
军阀和“大革命”的简单组合不是这段政治史的全部,1916年到1923年国会一直断断续续贯穿其中,但一方面因为史料的限制,另一方面则受制于上述两大叙述模式,一直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因为军阀的作用、革命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被提前和夸大了,国会的角色随之被缩小,仅仅成为北洋政府的一个“招牌”,但“为什么北洋军阀不依仗他们的枪杆子干脆废除这种形式”这样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国会议员的活动轨迹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梳理。
吴景濂,字莲伯,号述唐,1873年生于奉天宁远(今辽宁兴城),早年接受传统教育,1902年入京师大学堂接触西式课程,毕业后任奉天师范学堂监督,曾赴日本考察,后曾任奉天自治会会长,奉天教育会会长,奉天谘议局议长等职。民国成立后当选北京临时参议院议长,众议院议长,在民国初期政治史上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吴景濂的政治活动,不仅可以对1916年后的国会活动(这里倾向于运转方式)做一个纵向的考察,而且因吴景濂的政治身份是议员或议长,又跟军阀、革命元勋孙中山等保持密切的关系,并有过多种合作,故而可以从另一侧面体现这段历史的多面样态,以及19161923年间民国政治社会的变迁。
与此相关的论题主要包括如下几个:1916年之后上层政治文化是怎样的?在何种语境之下,吴景濂选择做一个议员、议长?作为一个议长,吴景濂通过什么方式来保有这一身份,参与国会运作?在军阀派系体制之下,吴景濂为代表的政客们怎样维持国会的作用,又产生了什么后果?对孙中山这样的“真共和”者,吴景濂领导的益友社一系党派是什么态度?这种态度又将怎样影响孙中山的革命事业?1919年南北和谈,吴景濂及益友社的立场如何,南北代表在许多军事外交问题上已经达成基本协议之后,为什么最终破裂了?当五四运动蓬勃发展的时候,国会议长吴景濂持何态度?他对于1920年左右的联省自治思潮有何反应?1922年国会第二次恢复之后,吴景濂面对组织性大大退化的政党和派别意见分歧的军阀,采取了什么政治策略实现其组织内阁的欲望?贿选是否是导致吴景濂和议会政治消亡的主要原因?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将探讨1916年后民国政治的结构,以及国会、议长的角色与作用,从而扩展对这段时期历史的认知。
二、文献回顾
关于吴景濂个人的研究很少,就笔者所见,仅有吴叔班的《吴景濂与制宪运动》(((文史资料选辑)1985年第3),张树勇的《吴景濂与护法运动》(《南开史学》1985年第1),专著仅有台湾管美蓉著《吴景濂与民初国会》(台北国史馆1995年,下简称管著)一部。
前两篇文章主要就吴氏政治活动进行了简单的描述与分析,虽属于破冰之作,但分析不够深入。管著原是一篇硕士论文,且在天津历史博物馆北洋军阀史料尚未出版、资料极其缺乏的情况下完成,实在难能可贵。该著以“吴氏个人政治地位的转变正与国会的兴衰相契合”,故把目标设定在探求“军阀政治时期国会所代表的意义”上,进而求得“民初民主政治试验失败的原因”。在行文上不再单一地站在孙中山的立场上,力图挣脱“革命史观”的影响。如关于护法军政府的改组,管著指出,孙中山因欲图维护其个人的大元帅地位,而“使护法政权受到实力派武人之孤立”,护法事业不能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南下的国会议员为实现护法,便必须争得地方实力派的支持,因此军政府的改组便不可避免。
然而,在吴景濂行为变化的解释上,管著运用了许多价值判断的词句。价值判断使得研究者总要选取一个立场,并赋予其正义性,“民意”、“民族主义”总是为这种立场辩护的有力武器。如管著认为,护法国会“形成民国法统的象征,使国人有一真正民意机关的印象”,且不说北方的报纸对于南方护法国会的观感是否与此相同,但只讲这种“国人的印象”,是如何得知的呢,如果来自于报纸或民间的调查,那么报纸的背景和民间的地域观念等都是需要列入考虑范围之内的因素。“时势”与“民意”,作为非实体的存在,具有人人持有而人人有理的特点。在民初,“民意’,、“爱国”、“法统”等词就像漂亮的标签一样,最邀各方的垂青。无论北方抑或南方,文人抑或武人,均争相抢夺之。故仅从理论上判断民意属于国会,只是主观上的一厢情愿,事实上如何尚有待深究。因此,笔者以为,价值观的指导固然重要,但如若能够尽力避免先入为主的意见,从历史的“当下”情境出发,或许更能接近历史的朴实面目。
关于议会政治的研究相对较多,大多集中于袁世凯死前的第一届国会(一期常会)时期。1949年前有谷钟秀的《中华民国开国史》(上海泰东书局,1914),佐藤三郎、井上一叶的《民国之精华》(北京写真通讯社,1916),哈罗德(V. Vinacke Harold)《中国现代宪政的发展》(Modern co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in China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20.)等。1949年后专著有李守孔的《民初之国会》,胡象贤的《民初国会之渊源与演进及其失败原因的分析研究》(台北,学海出版社,1983),张玉法的《民国初年的国会》【(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3期,1984}及《民国初年的政党》(岳麓书社,2004),李学智的((民国初年的法治思潮与法制建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文章约100多篇,但仍多集中于临时约法与第一届国会第一次常会(袁世凯在位时)时期。
1916年后的国会作为专门研究对象的则较少,刘楚湘的《癸亥政变》(上海泰东书局,1924)及方惠芳的《曹锟贿选之研究》【(台北)台湾国立大学出版委员会,19831均为研究曹锟贿选的专著。顾敦《中国议会史》(苏州木渎心正堂,1931)和管美蓉的《吴景濂与民初国会》(台北国史馆,1995)则从民国初元写到国会终结,没有关切1916年前后的区别。文章有张朋园的《安福国会的选举—论腐化为民主政治的绊脚石》(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35期,2001),杨天宏的《走向衰亡的民初国会》(((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2),以及李学智的《第一届国会的最后一幕》(《历史教学》2005年第1)等。以立法、宪政历程作为视角的专著也有部分涉及,如吴宗慈的《中华民国宪法史》(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版)Andrew J. NathanPeking Politics1918-1923(university of Califonia Press1976).耿云志的((西方民主在近代中国))(中国青年出版社,2003)等。
造成这一局面,一方面因为对1916年后军阀体制和革命氛围的过分关注,在无意识中使人们轻视了国会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因为民初颇有现代政党风气的国民、进步两大党在护国战争后日益四分五裂,良性的政党竞争竟渐沦落为“乡愿”垢骂,甚至大打出手,这样的堕落不但使后来者对其政党身份不能认同,并在无形中消解了国会的整体威权,使其作为国家的民主象征在形象上大受折损,从而与1916年前的民国截然有别。李剑农在《最近三十年中国政治史》(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74)中亦认为,第一届国会中的党争虽有诸多可议之处,却“还有受责备的价值”,而1916年后的政党则完全成为派系斗争的工具了。谢彬的《民国政党史》(学术研究总会,1926)及杨幼炯的《中国政党史》(商务印书馆,1937)对于政党的分化作了较详细的统计。故此,虽然军阀们并没有放下民主这面大旗,但国会已经被看成军阀政治的一个装饰品,受到的关注有限。
三、史料及思路
本文的研究建立在较为广泛的史料基础之上,其中主体资料是1996年天津历史博物馆出版的《北洋军阀史料》丛书中的三个卷宗。该丛书分《袁世凯卷》、《黎元洪卷》、《徐世昌卷》、《吴景濂卷》,共33册,包括家书、文稿、批示、圈阅文件或与他们相关的函电、呈单、报告等公私手写文件。文件内容涉及到政界要人、军事统领、社会名流以及自称民众之知识分子各色人等。因卷主均是当时最高决策者,且资料具有机密度高、内容翔实、鲜为人知的特点,因此对推进军阀时期历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其中的《吴景濂卷》更直接关涉到吴景濂本人,分国会、参众两院财务与会务、局势(上、下)、第二次南北议和、罗文干案和曹锟贿选、经济、综合等8个分册,时间段集中在19161926年之间,是研究这段时期内国会角色、政治局势不可或缺的资料,也是本文的核心资料。而且,因为对这段历史中国会的关注度不够,到现在为止,还没见到其他学者系统地利用过这个卷宗。
当然,对具体历史时段、事件的研究还需要其他档案资料的补充,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的民国国会、步军统领衙门、筹备国会事务局、京畿卫戍总司令部、总统府军事处等部门的档案是本文利用的重点,其中有一些国会内提案、质问案及部分会议速记录,都是弥足珍贵的原始材料,而一些政府方面的报告与分析则能够从另一角度考察政治的发展,另外还有天津市档案馆的部分资料,一定程度上降低论断的偏颇。
广东省档案馆己出版的《孙中山与广东—广东省档案馆库藏海关档案选译》,是局外人的身份对护法政府的观点,有利于做更客观的评述。黄季陆主编的《革命文献》第47495051辑,以及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
主编的《国父全集》、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山大学历史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合编的《孙中山全集》可以很好地诠释孙中山党派的努力。《近代史资料》总106107册中的《吴景濂自述年谱》(上、下)是对吴景濂个人立场的补充,而总36515667697687册中的相关资料也是对不同事件的佐证。
鉴于民国初期的报纸言论自由度比较大,且因为党派的对立关系,很多不为人知的机密信息会经过政敌揭露出来。当然,这也有夸大或造谣的可能,在引用的时候,需要经过多家报纸或立场中立的报纸做参证。本文引用的报纸主要有《申报》、《民国日报》、《盛京时报》、《大公报》、《长沙大公报》等。由于第一章在主体资料《北洋军阀史料·吴景濂卷》中无法得到足够的证据,因此较多地使用了报纸资料。
1916年后的国会相关的研究多集中于个体精英的思想论述,或制宪、立法等活动,及对已形成文本的制度的缺陷解读,而于其背后的运作过程、政治结构关注相对有限。如果可以把历史本身比作一场火的话,那么活动轨迹和文本可以比为燃烧后的灰烬、残渣,而历史的运作则可视为燃烧过程;或者把历史本身比作一场生产,那么活动轨迹相当于制成品,而历史的运作则可视为制作过程。如果我们要了解事物的本质特性,无论灰烬、残渣还是制成品,给我们提供的线索都是相对有限的,而过程却能给我们展现出多方面的因素和特征。
为了更接近这样的方向,对吴景濂社会网络的挖掘与梳理将是本文的重要部分,网络分析主要从“关系”的角度出发研究社会现象,对于利用阶级意识、政党归属、性别、年龄等属性特征来解释人们行动的传统研究方法是一种补充,可以揭示社会系统中不同层次的结构。事实上,在传统文化影响深远的中国,网络观点不仅应被视作一种有效的手法,亦可成为研究对象本身。因为正如费孝通那经典的总结:中国的社会结构是类似于“推浪形式”的一圈圈波纹般的“差序”格局,在社会上,每个人都有一个以己为中心靠儒家之“伦”维持的网络。“这样的人际关系,在民国早期与西式政党巧妙地结合起来了。
与网络分析紧密相连的还有身份和资本概念。与同时代的人相比,吴景濂的身份相对简单,尤其在1916年至1927年间,除了议长和议员之外,吴氏并无其它身份出现于公共场合,这对于吴氏的政治态度和道路选择无疑有很大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身份也是资本之一,与网络资源、文化资本等存在着转换和再生产的关系,对这些综合因素的探讨有助于理解个体选择的动力机制。
同时本文注意区分北京、广州、上海等不同地域的政治氛围。尽管同是上层大城市,长期的历史传统和不同的近代际遇使三地形成了完全不同的地域文化,这并不因国会的南迁而有所改变,再加上“南北之见”杂蹂其间,决定了吴氏在广州、上海有完全不同的角色与感受。吴氏的经历不能代表民国初期的所有精英,其身份及相应的网络圈子具有自己的特殊性,但他所面临的场景和选择却为诸多精英所共有,在政治一片混沌中,妥协与革命、北京与广州的前景哪一个更光明,并没有确定的答案。通过吴氏的个案分析,可以提供历史发展的多种可能性,多角度理解民国由国会政治走向革命的道路。
本文将要展开的内容,以吴景濂的活动为主线,不局限于国会之内,将立足点放在吴氏与民国政治的互动上,倾向于把议长或议员身份看作其生活依赖和事业凭借,着重考察吴氏在各个阶段对自己的定位如何,不同时期其选择何种支持网络或势力来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通过这一过程,考察民国十年代晚期至二十年代早期的社会变动。本文将分六大部分,导言与结论各占一部分,其他四章为主要的内容,按照时间的推移、空间的转换展开。第一章分析1916年的反“帝制”语境及吴氏帝制之前的政治资本与最初的网络资源,进而通过国民党的重组与分合、副总统选举、是否参战等问题在新政局中逐步恢复往日威望,直至国会二次解散前再次升任议长。第二章主要探讨吴氏南下广州参与护法的过程。广州有一个完全不同于北京的复杂政治氛围,这使吴氏的议长事务大大扩展了,不仅需要对众议院负责,还需要在军政府内部各势力之间担当维持、调和角色。同时,在西南,吴氏最初的网络体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同乡留在北方,而另一些议员却因共同的政治旨趣围拢在吴氏身边,在第一届内阁中合作愉快的唐绍仪也成为新网络中的重要成员。围绕军政府改组及1919年南北和谈,将对吴氏与护法运动的关系进行梳理。
第三章讨论吴景濂在上海蛰伏的状况,护法运动因内部的分化无形消散,吴氏不满孙中山大权独揽,滞留上海两年左右,心态与社会交往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对这一段时间吴氏的分析将有助于理解1922年北京国会的第二次恢复,以及其后不久发生的贿选运动。第四章,吴氏回到熟悉的北京,并因学生王承斌的关系得到直系军阀的资助。不同的政治环境使吴氏的态度大变,经过“民六”、“民八”议员之争,吴氏的朋友、敌人圈子也在不断地变动中。护法时期的亲密合作者褚辅成变成劲敌,也失去了东北同乡昔日的忠诚。围绕罗文干案、曹锟贿选等事件,逐步追索吴氏失势的历程。
(正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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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1916一1923年国会面临的政治环境

其一,宪法危机的形成与影响。

1912年3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时,人们期望不久的将来就能够看到一部正式宪法的出台,该约法第53条、54条中:“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公布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就鲜明地表达了这种愿望。但人们绝未曾想到这个负载“临时”任务的约法,竟然维持了十年的权威地位!十年后,身为老资格的宪法起草委员汤漪感叹到:“临时云者,革命未了之一别名词而己,以十个月内之临时延为十年之外之临时,是则所谓民国者,始终处于革命未了之环境,而又不能不致谨于法统之维持,其陷于进退失据,皆以宪法不成,阶之厉矣”。于不经意间道出了民国正式宪法产出的艰难及其导致的《临时约法》的困境。

以今天的眼光去看,《临时约法》的困境首先是因袁世凯新《约法》的打压,而1916年因国会恢复又得到逆反式强固的一个自然结果。适值袁世凯接手临时大总统之际,《临时约法》取代((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成为临时宪法,总统制一变而为内阁制,在当时颇引起一些“因人立法”的猜疑,因此招致袁世凯的不满是显而易见的。在反对天坛宪草的通电中,袁世凯于历数其对行政首脑的种种束缚后说:“综观全文,比照‘约法’皆变本加厉”,已经显露出其对《临时约法》的不满。待成为正式大总统,解散了国民党,既而又解散国会之后,袁世凯开始指责“‘约法’之束缚驰骤”,表示自己隐忍已久,必须重新增修之。于是由政治会议议决,另设约法会议专门修订约法。

尽管新《约法》在精神上大大加强了大总统的权力,但到那时为止,至少在表面上,国家根本尚未脱离法律的轨道,包括袁世凯提出增修约法,其依据也是来自《临时约法》。3因此可以说,新《约法》的产生还不足以给《临时约法》创造一个起死回生的口实。也正因为这一点,护国运动中南方的矛头对准的只是帝制,作为北方拒绝恢复旧约法的一个反弹性结果,南方的意见逐渐集中到新《约法》上来,反“帝制”话语和对新《约法》的批判、对旧《约法》的肯定成为护国战争之后舆论的主流(见第一章节)。《临时约法》的地位由此得到空前的上扬,比其刚颁布时犹有过之。一个临时性的宪法被重新强化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负面效应很快就暴露无遗。

新政局建立不久即爆发的内阁大风潮堪称典型的一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开始清楚地意识到《临时约法》的缺陷。内务总长孙洪伊欲使平政院的地位非法化,但在《临时约法》里的确有关于“平政院”的条文,而平政院则苦于其缺少更加细致的规定,亦无法为自身合法化找到更雄辩的依据;孙洪伊因得不到内阁多数的支持,实行消极抵抗,既不辞职亦不办公,对于命令亦不副署,新政局虽明确为责任内阁制,对此却也是无章可循,大总统又无权随意罢免国务员,这令身为内阁总理的段祺瑞亦感到运用乏术。同年国会内因省制入宪的问题争执不下,致使正式宪法之出台流产,宪法危机于焉形成。1919年南北政府混乱的宪法依据即为表现之一(见第二章第三节)。

文本上的缺陷反映到实际的政治中,就表现为政治行为模式尚未形成,结构不完善,政治组织尚未制度化。因此在宪政的运行中,常常发生议员们为了某一具体的议决方式争论不休的情况。比如说两院会合会这个组织的作用,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本是应付非常时期的变例,但护法时期改组前后的军政府均由其议决产生,而等到吴景濂等益友社党人再次利用这个组织推翻政学系的首领岑春煊时,却又遭到了政学系对该组织合法性的非议(见第二章第四节)。宪法危机造成的不完善的政治结构给本来缺乏宪政经验的党派之争提供了更多漏洞,使民主政治更加混乱。

其二,军阀争斗的派系体制。

黎安友用派系体制分析民国初期的政治运行,政客、文人、法团与武人、银行家都是表层的组织,对政治运行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通过各种私人网络关系建立起来的派系。派系中的多数认同于一种均衡的态势,有自己的一套游戏规则,通过背后的协商确定对经济、政治资源实行均衡分配,一旦有一方想取得更大的份额,冲突便爆发了,其他派系会联合起来纠正均势的倾斜,因为目的是为了维持均势,所以派系之间的联盟常常是轮换不定的。即使有一方占据了中央政权,享有更高的地位,也会采用财政或政府位置等手段笼络其他派系,以求得某种平衡。这样的冲突—平息—再冲突—再平息的循环模式使派系政治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稳定性,但总体趋势是崩溃的,因为长期频繁的矛盾将使解决冲突的方式越来越难以得到多数的认同。

约法规定下民主宪政的框架:内阁、总统与国会是派系政治实现的外在形式,黎安友认为,尽管精英们对宪法主义抱有真诚的希望,也愿意维护政府的稳定,但当他们自然地运用下属、同事、同学等私人关系作为手中的工具时,他们自身己经深陷其中,他们亲手创造的派系体制让宪政进程堕入一个恶性循环的轨道,最终无法走出困境。

这样的分析把议员们也包括进来,但事实上议员自身自成党派,尽管缺乏明确的党纲,但并没有完全与军阀混合成同一个派系,对国会中的政党而言,军阀的派系结构在更多的意义上是一个需要面对的大环境,而国会则是独立于军阀派系之外的一种势力,是军阀们也需要的“面具”,双方是相互需要的关系。

具体而言,武人需要政客,虽然“民国以来,军阀与议员皆违背民意,无可深讳。袁世凯解散国会、督军团解散国会,犹汉末借董卓之兵驱宦官、唐末以朱温之力驱宦官”,然“宦官去而汉唐之宗社覆,议员去而民国之统一破”,即便时人认为国会“非真神圣不可侵犯”,‘但“法制和政制即使是空头招牌为主,其政治正当性的象征仍不可忽视,有与无终是一根本区别”。“无”者当受到攻击,如护法时期南方唐继尧、陈炳锟对北政府的通电均以恢复约法、国会为词,“有”者则不仅取得外在之荣誉,亦可名正言顺地要求实际的权力交换。对于有野心占据北京、统一全国的武人来说,国会更是民国对外不可或缺的标志,是对内消除别派军阀北犯的理由,是组织国家政府的机关(尽管暗箱操作起主要作用),而只有维持了民国的形象,外债借款、税收捐输才可以顺理成章。1922年吴佩孚愿意恢复旧国会正是基于上述几种理由。

关于政客的作用时人亦有评论:“今举国唾骂武人。武人固可恨也,而亦未始不可怜也。武人者,器械也、傀儡也。有政客议员搬弄器械,利用傀儡,于是武人与武人之间,遂从此多事矣;于是武人与非武人之间,亦从此多事矣”。因此,议员和党派坚持尊重法律的原则或许不能简单地认定为一种高尚的风格,因为法律与议员的政治生命紧密相关,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参与政治活动的余地。

当然,两者之间也有对立,军阀只追求利益,尊重国会是希望国会能给他们提供掠夺的方便;议员依赖军阀,希望能得到他们的武力支持。但在实际的政治运行中,国会总要履行立法、监督行政的职能,对军阀无止境的利益索取天然地形成一种掣肘。但1916年以后,像督军团那样把枪杆子赤裸裸地对准国会的情况并不多见,张勋复辟的惨败不但让人们意识到帝制在中国已经不受欢迎,而且国会是民国政府不能缺少的核心之一。因此多数情况下,政治表现为军阀之间为派系利益拉拢议员、国会内部依靠某一军阀对付政敌的复杂状态。

二、吴景濂、第一届国会与1916一1923年的民国政治

从1912年民国建元至1923年10月10日,吴景濂与民国国会相始终,除了偶尔做过政治顾问外,一直以议员的公开身份行于政界,其中有六年顶议长头衔。1912年5月1日至1913年4月8日,吴景濂当选北京临时参议院议长,主持通过一百多项议案,法律五十种左右,莫定了民国政治运转的基础,而作为参与者和主持者,吴氏对民国政治运转的操作规程了如指掌。

1917年5月底,有关督军团将要北上解散国会的风声正紧,汤化龙辞去了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凭借多年累积的政治资本继任。吴氏临危受命,勇于负责,在大总统府,吴氏代表国会正告黎元洪,约法上大总统无解散国会之权,大总统之位来源于国会,并非有势力者所推举,希图依靠武人,稳固总统地位是愚蠢的想法,只能与国会共存亡,国会朝倒,总统夕亡。黎元洪不听劝说,结果被吴景濂不幸而言中。

1917年8月,吴景濂受唐绍仪、孙中山的邀请到广州参加护法运动,孙中山号召护法,吴氏与益友社亦愿意护法,但在具体的路径选择上双方却有差异。孙中山因为相信自己是真护法者,追求权力集中于自身,建立总统制式的政府,以革命方式求彻底的恢复。吴景濂等则认为护法者自身应首先遵法,在法律范围内,联络实力派,共同进行。即使为一时便利起见,暂时性停止护法,也不能出自议长之口。且如果丢弃了护法这个口号,被别派有力者捡去,又将有何理由防御之?因此当孙中山到广州之后,建立大元帅府,违背了上海尊重国会的协议,吴景濂和益友社成员响应政学会的提议,对军政府加以改组,容纳唐继尧、陆荣廷等实力军阀,以图更大的发展空间。

1919年,一方面国际国内要求和平的舆情高涨,一方面南北倾向和平的势力掌控了政权,双方各派代表在上海召开和谈会议。政学会在代表中所占比例最大,欲在和平之后的北京政治场中占据优势,因此不断跟北京私下接触,希望通过法律上的让步换取政治职位。吴景濂、褚辅成是众议院的正、副议长,也是益友社的领袖,坚持护法来不能以毁法终,在法律上的让步将损害吴氏个人和益友社集团的原则,因此一直努力维护南方护法政府的总体形象,以总体跟北方言和,反对一切暗箱交易。当然,这也符合褚寓派的政党利益,因为具有决定权的总代表唐绍仪正是该政团的领袖之一。吴景濂和益友社的坚持,使政学会、陆荣廷、唐继尧通过法律上的让步交换政治条件的意图落空,但因此造成了护法政府的分裂,制宪进程也受到了干扰停滞了。

1920年到1921年,吴景濂在上海,孙中山回粤后建立的政府对国会的作用不表明态度,吴氏不愿意再下广州,倡导联省自治,并决定依靠唐继尧、李纯等在长江一带建立有国会的“第三政府”,但最亲近益友社的唐继尧自身受到云南内部势力的反对,没有足够的力量予以支持,最终没有实现。

1922年吴景濂北上,与直系达成协议,依靠吴佩孚等第二次恢复旧国会,建立直系支持的北京政府。最初由吴佩孚支持的王宠惠内阁因为不够尊重国会,吴景濂联合亲近曹锟的王承斌、边守靖等直系分支,利用国内对外交问题的敏感,提出罗文干私下借款卖国案。传统的尊上观念也帮助了他,因为吴佩孚不想与曹锟起正面冲突,撤出对组建政府的干预,王内阁倒台。曹锟想登上总统之位,吴景濂与其商定,主持国会合法选举,但曹锟上台后第一届内阁由吴氏组织。因此在黎元洪被逼出京后,吴景濂主持国会通过了支持直系的提案,在法律上认可黎元洪的离职。褚辅成领导一部分反对者南下拆台,吴氏没有仿效广州时非常国会的前例,坚持国会足法定人数选举,但因为1923年的政党己经退化到临时性结盟的状态,小党林立且变化多端,这使通过正常的政党竞争获取控制国会意见变得非常困难,最终金钱贿赂成为吴景濂“合法”产出总统的唯一选择。10月5日成功选出总统之后,主持通过中华民国第一部正式宪法。

为吴景濂进行政治活动提供最大助力的是他的网络关系,随着时间的递进,他的网络范围从同乡扩展到政党、再从政界扩展到报界等,其中最主要而公开的是政党,益友社、褚寓、民宪同志会在组织方式上具有政党的外形,尽管在后期已经没有鲜明的政纲,但在政治主张上仍有一定的相似倾向,这与限定派系的特征:“契约式交换关系”有所不同。而师生、亲戚、同乡并不在这个政治组织的范围之内,但为帮助他实现某种目标起着不同程度的作用。从这一过程可以发现,宪政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运转模式是民国初期政治的表层结构。在这层结构之下,尚有一层属于中国传统继承的政治文化:所有的人际关系都被类比于扩展式大家庭的内部成员关系,事事照顾面子,崇尚调和而非法理作为解决冲突的方式。

在关于民国宪政的研究中,中国传统文化常常被看作消极的因素,是宪政文化在中国生根的障碍。因为中国的调和文化与西方的法治观念是相对立的,而宪政正是西方文化的源生物,在中国则完全是一个实验性的移植。且“传统的力量不可能因为采用议会政治就会马上消失它的效用的,它会通过人们的政治社会化来传承自己的精神进而影响人们的政治生活和政治理念的选择”。但政治文化本身也是分层次的,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因此它的解释力是相对的,以此来断定宪政不适合民初政情,就容易陷入文化决定论的唯心主义泥潭。

通过吴景濂主持国会的时段,可以看到传统文化对政治的影响。党派之间有时候为了达到自身的利益不顾原则、忠诚等也是常见的,这种消极影响无可讳言。但另一方面,吴景濂是一个受过传统教育、喜读古籍的知识分子,他的社会网络和行事风格都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然而正是通过这些中国式的方法,才能够融合各个派系的意见(因为约法的漏洞太多,派系之间对法律的争执没有任何一方能够占据压倒一切的优势),把受多种因素干扰、几至断裂的民主宪政维持下去。“一个社会的政治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政治活动分子从属和认同于各种政治制度的程度。”民国初期的国会政治就是这样一个混合体,既然军阀、政均表示对它的认同,那么对于一个移植制度而言,作为适应的过渡阶段是必需的。

1916年到1923年,吴景濂依靠议长职位,取得了相当大的政治声望、经济资本,这说明国会在这一阶段非但不是可有可无的“招牌”角色,而且还具有适合它存在的社会土壤,并发挥出一定程度的活力。只有具备这个前提,才有可能给八百名议员提供一个政治舞台,发挥监督行政、立法等政治效能。相对于段祺瑞组织的御用安福国会(第二届国会),第一届国会虽屡遭抨击、解散,却能几度恢复,并成为某系军阀证明自身具备中央政府合法性的来源,说明第一届国会仍具有一定的政治魅力,使它能够独享政府合法性的裁判权(孙中山的革命政府也需要先经过非常国会选举)。以往的研究倾向于直接否定国会在1916年后的作用,但很少联系史实做细致的剖析。尽管缺乏效力和速度,但国会一直在若断若续地行使各项职能,并公布了一部正式宪法,即使在护法非常时期,仍有监督、改造政府的行为。

党争和议员道德(贿选)问题是时人品评最激烈的焦点,也是后来的学者们认为议会政治在中国失败的重要原因。但仅仅以道德作为衡量宪政能否在民初立足的主要尺度,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即使在当今的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这两个问题仍然是难以回避的缺陷。在英国的历史上,“所有的反对党,在他们的反对者看来,都是好乱而不负责任的”;“除了报纸之外,很少有消息来源,而报纸必然是带着党派色彩的”。为了自己的利益,某党也会有很多技术手段来批评他党,或者拖延通过某个议案的时间。在美国,“金钱不光能煽动竞选,并且往往决定竞选的结果”,国会议员即使是诚实和勤劳的,“但是一旦进去了,就如同迈进了一个大染缸。即使世界上最正直、最谨慎的人也难免会受到竞争职位这一污秽过程的浸染”。当议员受到质问时,他们会回答:“这就是这种制度的运作方式”。可见这些问题虽遭到不断的非议,但并不从根本上影响这个制度的继续存在。

该怎样理解吴景濂1923年后离开政治舞台、议会政治在中国的消亡呢?笔者以为,首先要明确的是,民国初期的宪政是一种精英政治,它在一开始就是脱离基层民众的,民众对上层政治始终处于漠不关心的状态。换言之,它在建立时没有民众的支持,它在消亡时也并非由民众的反对意见直接导致的。贿选前几个月报纸上揭露的文章就铺天盖地,也没有阻挡贿选的进程;贿选后一些细节问题也相继被公开,也没有很快见到任何力量兴兵讨伐。因此“民意”的立场是很抽象的,难以找到实际的史实支持。

就吴景濂个人而言,在1923年的场景下,首先要直接归因于他与曹锟的对抗,因吴氏卖力主持贿选,而曹锟做大总统后没有兑现提吴氏组阁的诺言。但吴氏所依赖的实力派支持者王承斌不但与曹锟同属一系,且是其手下将领,很难为了吴氏与曹锟决裂(与护法时期依靠唐继尧反对政学系、陆荣廷,罗文干案时依靠曹锟压制吴佩孚时都不同)。再把视野往前展开来看,吴氏与奉系、皖系、孙中山都先后发生过严重的摩擦,且因1922年后选择支持直系,与上述三角同盟为敌,因此不能得到有效支援。还有一个极易被忽略的重点:第一届国会议员到1923年10月10日到期,虽经过国会自身议决延期,但合法性己遭到质疑。

第一届国会(旧国会)尽管在议事上的确呈现出愈来愈效率低下、政党党性差等趋势,但没有到换届的时间,就始终有存在的理由,使要用武力解散的军阀们也有所顾忌。所以直到1924年冯玉祥发动政变后,以及后来的段祺瑞执政府,对于是否仍保留旧国会、维持所谓法统的问题,受各方意见左右,举棋不定。在学界,1924至1925年左右,围绕着代议制是否适合于中国,以及怎样改造能够适合中国等问题展开讨论,也提出一些方案。虽然没有取得统一意见,但表明人们仍然把议会政治当作拯救国家的选择之一。

有学者提出,“段祺瑞曾有制定新宪法并依法重新组建国会的打算,其他政治家虽然对旧国会持否定态度,却没有明确主张废除国会制度,只是由于段祺瑞政治统治面临危机,无暇它顾,国会制度才消亡于无形。从这一事实看,民初国会制度的消亡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是,从段祺瑞之后的北京及南京政府都没有致力于国会的重组工作,而这样的事实能够成立,能够大体为国人安然接受来看,其中又包含了国会制度不得不归于消亡的必然因素”。这样的提法值得思考,因为事实上,时人不满和攻击的对象是具体的国会行为,比如贿赂、兼职、派系之争等等,这些属于第一届国会议员的表现。因此,到1923年之后第一届国会是逐渐走向终结的,而国会制度的消亡尚在不确定之中。是否把议会政治这条路彻底摒弃,还需要考察广州孙中山领导的革命政府是如何一步步得到社会的多数赞成,以及建立政府之后对于政治制度的设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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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梧桐叫 张淑娟 ?复旦大学的
春天过去了,但幸福还会再来。

哦,谢谢老师和上

俺抽时间一定阅读,并且写点心得。尽管俺不是研究历史的。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迅弟儿,您老还是等楼主发了全文慢慢阅读后再写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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