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山民 于 2008-1-19 23:26 发表
早恋是个荒唐透顶的说法。男女到了年纪,非不让人家恋……古代的女孩16、7岁就嫁人了,18岁还没嫁人的都嫌老。
同意,早恋是是伪命题。
看了半天,除了山民兄的呵斥让俺共鸣一哈之外,别的俺都不认可。回到这个帖子的中心问题,俺脚得这个恋字前面加一个早,很荒很暴力,所谓荒,就是荒唐,所谓暴力,就是认为自己有恋过,爱过,昏过,离过,再昏过的资历,就可以给那些少男少女的恋粗暴地下一个定义早恋,然后,就判个不得好果子结论,否了。
真的是有所谓的早恋吗?说少男少女一恋,就是早恋了?什么样的恋才是不早也不晚的恋呢?
没恋也是一个很没底气的说法,没有恋过,抑是恋过没有恋成,抑是以前恋过现在不恋了,抑是四十没恋正在发急想恋?这叫人如何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