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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好看。
最近有刀的一位同行朋友因为组建一家新的律师事务所之需,也在认真搞招聘。根据要求,应聘者都是已经有过两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的人。面试的时候,我朋友向应聘者出了三道题:一是给张白纸,让他写出收购一家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的基本流程以及每个重要环节的律师工作要点,二是让他按照个人之间关系好坏的程度顺序,写下15个朋友的姓名并逐一简要表述这些朋友身上最吸引他的因素是什么,三是问他在两年内办过的所有案件中,印象最深的是哪件,请他介绍那件案子的情况和办案心得。
朋友说,通过第一道题可以大致考察出应聘者的法律知识基本功、表达能力,从笔头书写的状态还能观察出一些别的素质水平;第二道题可以检验应聘者的社交能力、学习能力(对他人优点的关注度)。有的应聘者输在第三道题上,因为他没能用很简洁的语言把案情和办案的经过讲清,或说不出他自己在办那件案子时的闪光点。
“我要求他介绍的,可是对他来说印象最深的案子哦。”我朋友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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