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派和基督徒

先说明一下,现在开始我把自由主义者简称为自由派。

  人大在开长桌会,本论坛在开圆桌会。一开不得了,比菜场还热闹,菜农用自行车带了一大框菜来,老李弄了很多菜苗来,农业经济学家章星球直接挖了块地,把圆桌翻过来扣上面,种起了豆芽而且先种现卖。老猪带着歪弟也在到处拱地瓜。我一自由派,不喜欢太热闹,就到了会馆。

  周泽雄老师说:“做自由主义者,标准既低又高,......."
                             “挥洒自由意志,尊重他人权益,.......足矣。 ”
看完若有所悟,决定写下来。

   因为我曾经写过一个帖子,列举了我认为真正的自由派所具备的特点。有人认为这是把自己打扮成天使,  后来橙橙一下把自由派的标准拔得特别高,而且几乎把自由主义看成了宗教,自由派就是愿意为之献身的教徒. 周泽雄老师说自由派标准可高可低,而且把我说的这些自由派美德理解成了清规戒律。周老师和橙橙辩论一番以后,翻出了罗素的自由主义十戒,所有这些,让我把自由派和基督徒联系起来了。

  要成为一个基督徒,条件很简单,叫做对耶稣基督“口里承认,心里相信”.比“挥洒自由意志,尊重他人权益”还要简单。

  提起任何宗教信仰,人们都会想起清规戒律,犹太教的戒律就是著名的摩西十戒。改革家耶稣把诫命归结为一条:你们要爱人如己。有了一个爱字,就不用守戒了,因为爱已经完全了律法。

  耶稣还有一些名言,比如“打完左脸打右脸”“拿了外衣拿内衣”,“爱你的仇敌,为那逼迫你的人祷告”。要完全做到,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是事实上有很多伟大的基督徒做到了,因为他们相信了耶稣的话,相信赏赐在天上。

  所以做基督徒就是标准可高可低的:门槛很低,但是要完全做到又很难,有了真正的信仰,似乎又不太难。

  从自由派标准的大讨论中,从各种从低到高的标准中,大家是不是已经看到了自由派和基督徒之间的一些准入制度方面的共同之处了?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17 21: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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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辨圆桌热闹的不行了,都是邹峰惹起了祸,你那个长文《一个自称自由主义者……》是始作俑者,后面菜农的山核桃自由主义开始了,现在就全面开花了。
参加交流
嗬嗬,邹峰继续演绎开了。
我相信,假如有人在胡适面前自称“自由主义者”,胡适的第一感是高兴。因为,只要对方不是个骗子,自称自由主义者,哪怕他实际上还有距离,总是表明他希望成为自由主义者。这有什么不好呢?自由主义不是职称,严格地说也不是学问,也没有一个权威机构加以发榜认证,它更强调实践。一个没有读过自由主义著作的人,完全可以成为自由主义者。反过来,一个写过大量自由主义论文的学者,也未必就是自由主义的实践者。
当且仅当有人试图赋予自由主义者以崇高的花环,自称自由主义者才有可能遭致怀疑。我猜想,在西方世界,不太有人在乎你是否以自由主义者自称。因为,大家都差不离,没人觉得这是件何等艰难的事。
对于有些人来说,做一名自由主义者,也许是天下最容易的事,比如对于胡适,他随便一抬腿,就走成了自由主义者的步伐,你要他走出专制者的步伐,反而让他难煞。所以,这样的人如果不以自由主义者自居,理由非常简单,他觉得多此一举。
当然,对于私心向慕自由主义者的人(邹峰兄多半可以入围),通过自称自由主义者的方式,以使自己的生命增添些意义和价值,也是完全可取的。
不喜欢自称“自由主义者”,还有一个简单的原因:除非他的职业与自由主义者身份具有关联性,否则,自由主义者是一个缺乏规定性的称呼。对于普通人来说,他几乎不可能仅仅把自己归纳成“自由主义者”,一旦如此归纳,他反而觉得受到了限制。比如,他可能同时觉得自己是文化上的保守主义者、饮食上的素食主义者、情感上的人道主义者,当然,他还可能有自己特定的宗教信仰。所以,他不希望通过强调自己是自由主义者,而使自身的别种精神属性遭到忽视。
好比,我们既可以说“人是政治的动物”,也可以说“人是经济动物”,还可以说“人是语言的动物”或“人是欲望的动物”,等等,完全取决于看问题的角度或侧重点,其实,以上“动物”我们可能都是,所以,单独强调某一项,就需要斟酌了。
顺口说说,期待邹峰兄的连载。

主义和信仰之间,显然有一种天然的联系。远的不说,我们的共产主义就曾经是很多人的信仰。有很多真正的共产主义者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就是因为把它作为一种信仰,而不仅仅是一种学说或者伦理。当然因为“主义”实在太多了,比如独身主义,因为牵扯到的面比较小,所以很难说这是一种信仰。又比如完美主义,我们可以把它解读成洁癖。既然只是癖好,显然叫它信仰就不合适了。

但是自由主义就不一样了,牵扯到的面实在是太广了。(到底有多广,请到思辨圆桌具体考察。)我看下来,至少涉及政治思想,民主宪政,社会伦理,经济思想,生活态度,人生哲学。所以把自由主义看成是一种信仰,我觉得一点也不过分。只不过这种信仰不同于宗教,不借助于神灵等超验的东西,也不构建于遥远的理想,而是从个人的自由出发,从现有的实际条件出发,依靠常识和人性,来建立一个人与人互相之间的伦理关系,再从这些伦理出发,设计一些巧妙的制度,来最大限度地保障人人平等,自由。

这种从常识到伦理,再从伦理到制度之间的关系,有点像在科学发展中,人们从一些基本的现象总结出科学原理,再利用科学原理原理发明出一些实用的,精巧的机器一样。所以前者的发展过程就是现代民主的发展过程,而后者就是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五四以后人们喊出科学民主的口号,显然不是偶然的。

看到迅弟儿说日本的法学博士要念七年以上,我想起在美国读医学博士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实也是可以找到内在联系的:医学要把最新的科学成就直接用在人的身上,必须非常专业,非常小心.因为这是人命关天的.而法学因为要把一些伦理用在法律上,特别是宪法上,也必须非常小心,非常专业.因为这是很精密巧妙的.和医学一样是人命关天的.

自由主义的自由二字容易让人联想起轻松,随意,甚至胡搞,但是一旦加上了主义,就变成了很严肃,很精密,很仔细的一件事情了.

为什么我谈自由主义最后谈起了法律和医学,因为这两个都是直接关于人的,而自由主义就是以人为本的主义.

如果说基督教信仰的是上帝和他的独生子耶稣,目标是金碧辉煌,人人长生不老的天堂。自由主义信仰的是我们自己的理性和良知,天堂就是一个幸福自由的人间。

基督教为了让天堂更有吸引力,还造了一个烧着熊熊硫磺火的地狱来吓唬信徒。对自由主义来说,足以嚇阻我们的地狱就是那些不堪回首的历史和教训,就是奥斯威辛,古格拉群岛和太祖带给我们的一切.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恰恰是那些幻想出来的天堂曾经带给我们地狱般的人间。所以有人说天堂和地狱在一起。

只要我们时刻警惕有人用天堂来诱惑我们干傻事,我们就可以远离地狱,我们就可以慢慢地,一步一步地来把人间建设成天堂。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18 07: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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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恰恰是那些幻想出来的天堂曾经带给我们地狱般的人间。所以有人说天堂和地狱在一起。燕谈8 K8 Y, }% w+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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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们时刻警惕有人用天堂来诱惑我们干傻事,我们就可以远离地狱,我们就可以慢慢地,一步一步地来把人间建设成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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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受启发,谢谢。
对于大陆的基督徒,我多少有些怀疑,他们有多少人是出于对于自由的渴望而信仰上帝,如果每周的聚会只是千篇一律的忏悔与求救,祈求上帝满足自己的世俗愿望,那又有什么意思?我最终选择了远离这个人群。我觉得上帝可以在一个人的心里,随时随地。

今天思路有点乱,凑伙看吧

我以前写帖子的时候, 特别说明了自己是"自称为自由主义者"。周泽雄老师还特地提到了这个事情:“....通过自称自由主义者的方式,以使自己的生命增添些意义和价值,也是完全可取的。”  关于"自称" 的问题, 有必要专门讨论一下。

一个人信了上帝以后,要成为正式的基督徒,一个比较正式的仪式是受洗。但是我觉得更重要的是,他是不是愿意在所有人面前宣称自己是基督徒。圣经教导基督徒要在自己的身上活出基督的样子,行事为人要能够荣耀耶稣。所以当一个人自称基督徒的时候,其实是给自己加了些无形的压力。所以成为一个基督徒很容易,不需要考试,不需要申请,更不需要审查,但是要到处“自称”基督徒却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在犹太教里面,人们和上帝不能直接交流,而是要通过祭师,上帝和人的交流要通过先知。在宗教改革,新教诞生以前,人们也必须通过神父才能和上帝谈心。后来通过一系列改革,明确了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信徒都是上帝的儿子,和耶稣一样可以平起平坐,信徒可以直接通过祷告和上帝交流。所以信仰成了非常个人的事情。

大家讨论了半天自由派标准的问题。我也在一直思考这个问题,现在我觉得,选择成为自由派和选择成基督徒一样,也是非常个人的事情。自由派的标准可以比“挥洒个人自由,尊重他人权利”更低:只要我们相信自己是个人而不是野兽,我们就可以成为一个自由派。

所以基督教信仰的是上帝和玛丽亚的儿子耶稣,自由派信仰的是我们自己。

当然,如果一个人觉得自己是上帝,或者上帝派来的先知,天使,或者是什么超人。他当然就不是一个自由派。

胡适强调民主其实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对我来说,自由主义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所以当我看见迅弟儿说,“没有国家,自由主义就无从谈起”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我用自由主义的眼光看来,国家就像是一个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所以迅弟儿这句话被我的自由派语言系统翻译一下,就成了:没有物业管理,我就没法生活下去了。

如果套用这个逻辑,是不是相当于一个基督徒说,没有了教会,我就没法信仰上帝了,我就要下地狱了。

看了大家的讨论,我渐渐理清楚了。

自由主义从是人们从人性出发,用理性总结出一些常识和伦理,比如“人人生而平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在这些常识和伦理的基础上,为了尽可能地保护大家的权利,保证公平,大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来规范每个人的行为。

法律的最高形式就是宪法,而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宪法。所以,没有国家,就没有宪法,没有宪法,就没有法律,没有法律,就不能保护每个人的权利,没有了权利,就没有了自由,没有了自由,哪来自由主义,所以“没有国家,自由主义就无从谈起”

民主宪政是自由主义精神指导下发展出来的一个重要成果,又反过来可以规范我们每个人自由主义的生活方式。所以迅弟儿作为一个宪政专家,把宪政看成是自由主义的精髓乃至全部,也确实不算过分。

这有点像十年前,当我买了第一台手提电脑的时候,看着液晶屏幕上放出来的演示程序,情不自禁地抱起来感叹:这就是高科技!其实严格来说,这只是现代高科技的一项重要成果和结晶。

我觉得至少在目前,对自由主义这些理解这还不够。否则,燕谈的思辨圆桌也不会为了自由主义吵成了菜场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19 12: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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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由主义在中国

中国人缺乏自由主义传统,好像这个话题早就讨论过,应该说基本达成共识。

不仅缺乏传统,自由主义在中国还一再被恶搞,恶搞的经典就是太祖的《反对自由主义》。

五四以来中国刚刚冒出来一点自由主义豆芽菜,被新中国一波波的运动早就弄得干干净净。我们提倡的是共产主义和爱国主义。自由主义精神和这两个主义在很多地方是直接冲突,誓不两立的。在自由派的字典里,爱国主义是一堆垃圾,是流氓的避难所,是被剁了头的公鸡,是莫名其妙的杀人和甘愿被杀。

自由主义告诉我们:如果有人要你为了国家牺牲自己,你直接可以骂他:操你大爷!你要死自己去,别TM来忽悠我!

这话是我重新诠释了胡适的话:“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个人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现在我们到处都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我觉得我就是一个自由主义教育基地。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1 13: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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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峰兄的眼里只有自由主义,容不得一粒沙子。

4

对于缺乏自由主义传统的中国人来说,自由主义启蒙很重要的一点是权利意识的觉醒。

近来发生的一些公共事件,都是公民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积极地向政府表达不同意见,说明了中国人的权利意识明显觉醒。离我们最近的大概就是上海的CXF事件。上海人的集体散步行动,在国外是有一个专门叫法的,叫“Not In My Back Yard” 简称NIMBY。意思是:我不管这个建设项目多么重要,你别弄到我家后院来。

作为普通公民,他们有权享受现代民主制度和科学技术带来的自由.“只要挥洒个人自由,尊重他人权利”,就是一个好公民。

但是在灾难深重的中国,自由主义豆苗曾经被连根拔起,到现在很多人一听说自由主义,就马上联想起无法无天,胡作非为。

大概两年前,来自台湾的主持人孟广美,在一个台湾的娱乐访谈节目里讲了她多年前到大陆作节目,拍外景时的故事,举了一些例子说明当时大陆的落后,观念上的差异。这个节目的视频很快被流传到网上,激起愤青网民的大怒,一时间口诛笔伐。最后导致孟广美一下丢了工作,也没人找她拍戏了。

我是事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才在网上看到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的,后来还在电视上看见孟广美参加上海的电视节目舞林大会时,泣不成声地感谢舞林大会的组织者,还向广大网友道歉。

我看了以后,当时脑子里冒出一句话:爱国主义方兴未艾,自由主义任重道远。

所以作为自由派知识分子,仅仅做到“挥洒个人自由,尊重他人权利”,我认为还远远不够。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1 20: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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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传统(因还有英国传统)的自由主义先驱卢梭说过,自由不仅在于能够实现自己的意志,还在于不强迫别人实现自己的意志。这也是秦晖关于自由主义者的第一和第二层次的表述。说实话,在中国能做到这2点的人也是寥寥无几。且不说喝“狼奶”长大的思维定势,非此即彼,党同伐异。在极权的大背景下,有几人能真正实现自己的意志?如果一个公民连起码的言论出版自由都不能实现的话,那还算是“自由民”吗?
天上不会掉下自由的馅饼,公民的权利要靠每一个人去争取。柏林墙的倒坍,是因为先有人用脚投票。南韩,台湾的民主自由,也是前仆后继的结果。
当然,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自由主义,能做到理性,宽容和多元,已经很不错了。邹峰在这一点上堪称典范,我看很多满腹经纶的人也未必如你。
邹峰兄 自由主义者可以爱国吗?可以左倾吗?可以想往共产主义吗?
自由主义有排他性吗
九船兄:我已经把自由派的标准放低到:只要是人,都可以自愿成为自由派,所以我认为,人可以做的,自由派都能做。当然要想做得更好,不妨学习一下罗素的自由主义十戒。

前面施国英帮我总结了:理性,宽容和多元是自由主义的生活方式,你说自由主义排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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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派的字典里,爱国主义是一堆垃圾,是流氓的避难所,是被剁了头的公鸡,是莫名其妙的杀人和甘愿被杀。”

这话怎么说呢?

“理性,宽容和多元”是需要实践的。
“自由主义的自由二字……  一旦加上了主义,就变成了很严肃,很精密,很仔细的一件事情了.”
任何一种主义者,都爱给自己戴大帽子,大者,无物、不当。
居然拔高到信仰。
原帖由 九船城 于 2008-3-20 12:13 发表
“在自由派的字典里,爱国主义是一堆垃圾,是流氓的避难所,是被剁了头的公鸡,是莫名其妙的杀人和甘愿被杀。”

这话怎么说呢?
这话好像是狠了点,呵呵,我刚看到的时候也有点受不了。都不是我说的,我只不过简化了一下。

原文大致如下:
Patriotism is the willingness to kill and be killed for trivial reasons.
Patriotism is the last refuge of a scoundrel.
Patriotism :Combustible rubbish ready to be the torch of any one ambitious to illuminate his name.
Patriotism is fierce as a fever, pitiless as the grave, blind as a stone and as irrational as a headless hen.

(不好意思,原文是母鸡,不是公鸡)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0 13: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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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段引用洋文干什么?还不说明出处,我要请教的是这些是不是自由主义的观点?
两句是罗素说的,两句是比尔斯魔鬼词典里面的。(我曾经发现周泽雄对魔鬼词典特熟,因为他自己也写了词典)

每个人对自由主义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这些已经进入了我的自由主义了。

用洋文是因为本来这些都是洋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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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自由主义者就捧着比尔斯魔鬼词典向世人宣扬信仰的。我没话了,邹峰兄你继续。
原帖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0 12:02 发表
前面施国英帮我总结了:理性,宽容和多元是自由主义的生活方式,你说自由主义排他吗?
我最认可邹峰兄的,就是他试图成为自由主义者,这话我说过多回了,我还比较尖锐地说过,截止目前,他对自由主义的理解,大多是错的。
很遗憾,就是这句貌似正确率极高的话(“理性,宽容和多元是自由主义的生活方式”),还是暴露出邹峰兄的理解尚有混沌之处。
确切地说,“理性,宽容和多元”只是官府及公共知识分子面对公共事务时的态度,而作为个体实践的自由主义者,完全不必以这个为条件。对一位艺术家来说,过于强调理性,还会毁了他。难道,艺术家就不配成为自由主义者?把宽容作为自由主义者的条件,同样奇怪。自由主义者只要不借助官府机器,无论他如何坚持自己的观点、如何反对别人的观点,都不妨碍他成为自由主义者。“多元”更奇怪,单个自由主义者如何“多元”?他当然只能坚持自己那“一元”,而社会、政府对每个人的“一元”都能抱有理性和宽容的态度,才会客观上促成社会的多元化。否则,假如每个人都以宽容、多元的态度要求自己并对待他人,世界上很可能已不存在“多元”,只是一片乏味的杂色罢了。
每个人的各各不同、各行其是,才是多元的基础。
自由主义者个体的独特性是多元的保证,理性和宽容也不是自由主义者的标准。
本人只是不满什么“在自由派的字典里”怎么怎么样。
反正别人夸我理性宽容什么的,我是会脸红的。

[ 本帖最后由 九船城 于 2008-3-20 18:49 编辑 ]
再补充两句:如果指实践的自由主义者,那么,邹峰兄应该注意自由主义者与公共知识分子、具有民主作风的人士及道德雷锋的区别。自由主义者可以兼有以上诸种人士的行为特征,但以上特征并非衡量自由主义者的标准。在这类地方寻找自由主义者,在我认为“足矣”的地方继续前进,说不定只会距自由主义者渐行渐远。
我所谓的“足矣”,并非裹足不前,而是一道界限,一个雷池。恕我说句大话,知道“足矣”远比叫一声“不够”来得可贵。
当然,这声“不够”如果只是出于自我激励的目的,一点也不碍事,叫得再响都可以。我指的是,倘若还要试图把这声“不够”纳入到自由主义者的标准里去,就危险了。
骨血里具有民主观念的自由主义者,他们只需提醒自己一件事:永远不要冒犯别人的消极自由;而缺乏民主观念的自由主义者正好相反,他们似乎整天忙着寻找突破“消极自由”的机会。——这一点微妙差异,或许构成了中西自由派的文化分水岭。

回复 8楼 的帖子

“迅弟儿说,“没有国家,自由主义就无从谈起”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现在你相信自己的眼睛了吗?相信自己的眼睛,就是自由主义者;不相信,就不是。
嘿嘿,给你捣乱一下。

如果你还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就意味着在那句话之后我的解释对你没有起作用。
请参考这篇文章。俺专门写给邵建的。
http://www.yantan.org/bbs/viewthread.php?tid=78811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只有在自由主义体制下,别的各种主义才有可能不至于走向邪恶。
所以不是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天然邪恶,邪恶的乃是非自由主义体制,也就是说不能实现宪政民主的体制。

俺希望这一贴能解决你们上面关于“主义”的很多疑惑。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5

谢谢各位指教。我反复强调过,我对自由主义,一直都在学习中,一直都在自说自话,也没有说过自己说的一定正确,别人的肯定错了。因为我知道,这样说本来就不自由主义。我认为自由主义实践比理论更重要。就像科学技术,对普通人来说,实用的一台手提电脑,比宇宙大爆炸,相对论,探月飞船更重要。

因为我的题目是自由派和基督徒,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圣经上的话。圣经上反复强调过:不可论断你的弟兄。也就是说,你要努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不要试图去评判别人。

关于自由派的标准,我经过思考后,参考了上帝对基督徒的标准,已经放宽到:只要是人,都可以自愿选择成为自由派。这个标准其实也不荒唐,因为很多人都认可:一个民主国家的公民,都可以被认为是自由派。至于你是否真的做到了,参考圣经上的话,别人也不方便论断,就交给上帝吧。

否则两个自称为自由派的人,为了自由主义标准,或者为了对方是否是自由派,吵得面红耳赤,甚至拳脚相加,在旁人看来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黑色幽默了。

顺便和周泽雄兄探讨以下这句:
“确切地说,“理性,宽容和多元”只是官府及公共知识分子面对公共事务时的态度,而作为个体实践的自由主义者,完全不必以这个为条件。”

不知道周老师对“官府”“公共知识分子”“公共事务”是怎么定义的。我想,这个定义应该是广义的,这个“官府”不应该是国家政府,“公共知识分子”不应该是“国家公务员”。

这么说吧,相对于普通网友,燕谈的管理层就是官府,每个发帖都是公共知识分子,帖子一旦发出来,就不是私人交谈,所以也可以说是公共事务了。所以按照这个理解的话,“理性,宽容,多元”的应用范围就大了很多。基本上和燕谈,真名的口号吻合了。至于“多元”二字,周老师也提出了质疑,我想“多元”只是省略的说法,完整的应该是:对多元价值观并存表示认同。

周泽雄老师对我说的“远远不够”提出疑问,我需要解释一下。事实上,我说“远远不够”的时候,其实有点类似于“且听下回分解”的味道。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1 13: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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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两个自称为自由派的人,为了自由主义标准,或者为了对方是否是自由派,吵得面红耳赤,甚至拳脚相加,在旁人看来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黑色幽默了。”
——呵呵,这不是最正常的事情吗?——拳脚相加除外。邹峰兄认为,观点上的探讨,竟然会妨碍身份上的认同。如果以自由主义者自居就要丧失“疑义相与析”的乐趣,这自由主义者也太乏味了吧?
你引用圣经的观点,是不准确的。所谓不论断,仅指道德领域。耶稣要求我们(以那个抹大拿的妓女为例)不要轻易在道德上臧否人物,这是一个有益的告诫,但如果无意中把它偷换成“不可在观点上批评对方”,那就有点糊涂了。
不多说了,请继续。
“如果以自由主义者自居就要丧失“疑义相与析”的乐趣,这自由主义者也太乏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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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雄兄应该还记得,我一年前刚来真名的时候,就说你是我认同的自由主义者,但是当时你严词拒绝了这顶帽子.所以后来我写那个长帖的时候,看到当年胡适拒收黎元洪勋章的故事,还特地拿自己调侃了一下.

我个人在讨论自由主义的过程中,享受了莫大的乐趣,也从各位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所以不管身份如何认同,欢迎各位拳打脚踢,口诛笔伐,请放心,俺绝对扛得住.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1 19: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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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为什么“远远不够”

“远远不够”这句话已经冲口而出,但是到底怎么个不够法,说实话我心里也没底。秦晖和橙橙要求显然更高,橙橙甚至极端地认为:不坐几年牢,就休想成为自由派。看得我腿直打哆嗦,后脊梁嗖嗖直冒凉气。

  我感觉,中国现在这个时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转型期,很多因素都是不确定的.既有可能很快地步入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民主国家,也有可能长期停滞不前,甚至倒退.因此作为有幸接触自由主义的我们,应该更多地做一些启蒙的工作,至少减少一点恶搞自由主义的现象.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挥洒个人自由,尊重他人权利”还远远不够。因为有很多人,还根本没有意识自己有这样的自由和权利,还有很多人,还在肆意践踏别人的自由和权利。

  幸好我们有个榜样是胡适。他在一个世纪前,同样身在这样一个转型期,他的思想和行为显然超越了“挥洒个人自由,尊重他人权利”。尽管由于命运造化的捉弄,他开创了一切,却什么也没做成,我们经历了严重的倒退,自由主义被斩草除根,不仅如此,曾经松动的的土地上又被严严地夯实,并压上了磐石。

这两天思辨圆桌有个天马兄转的帖子:《衰朽政治中的自由知识分子》,他私下里告诉我,这个帖子是觉得我会喜欢才转的.果然,这个帖子果然除了我之外几乎没人看,上面的十几个点击几乎全是我贡献的.下面内容都是摘自那个帖子,因为我觉得怎么写,也没他写的好:


......
  胡适这种对政治之有限、审慎、时断时续的介入,显然与传统士大夫们徘徊于“独善其身”和“兼治天下”之间的心态有关。但是,时过境迁,这种心理结构毕竟又渗入了新的涵义:走进书房,已不再意味着去养气,去逍遥,而是意味着去献身于社会所必需的独特职业分工;走出书房,也不再意味着去当官,去从政,而是意味着以社会公德和良知的名义,去对公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发表独立的思考和批评。

  不管是为情势所迫还是着意自我塑造,胡适所要扮演的,正逐渐变成现代社会中的一个自由知识分子的角色。

  说到底,个人之所以能够成为出发点,在胡适看来,又正是因为他借助了“五四”另一个口号——科学的权威。他给科学的定义是:它“只是一个方法”,这个方法便是“一种评判的态度,研究的兴趣,独立思考的习惯”。胡适坚持用这种理性的标准来检验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和人格高度,

他的预见是,一个在理智上和人格上都很强健的个人,应当有能力不断地让所有的行为和价值标准,包括他自己的一切准则,去接受批判的再检验,而且有能力拒绝任何他在理智上不愿意接受的强加于他的要求。”

  这样,胡适就以理性的名义,维护了作为独立个人的自由知识分子对于一切政治组织的优先和独立地位。

  毫无疑问,这是作为书斋型学者的胡适为自己选择的向社会贡献才智和完成义务的新路.或许并非很自觉地,胡适借此又帮助中国刚刚形成的知识分子们创造了一种新的传统——自由主义传统。

  这种传统的一般特点是:

总是号召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但又总是注意保持个人的独立地位;

总是珍重自己对政治的发言权,但又总是超乎政治之外地不愿付出卷入其间的代价;

总是强调个人的独立判断能力,但又总是愿意以社会共同利益为准;

总是批评社会的种种弊端,但又总是保持一种温和节制的态度;

总是和现存的政治组织离心离德,但又总是尊重和利用现行的法律秩序;

总是要求社会制度的不断改革更进,但又总是不赞成使用激进的手段;

总是祈望人类历史的不断进化,但又总是渴望看到这种进步能够取道于缓慢的调整;

总是在内心深处对人的生存状态怀有强烈的价值理想,但又总是倾向于在现实层面采取审慎的经验主义方法

……它在小心翼翼地、左右为难地维护着个人的自由。它的优点同时也就是它的弱点。

[ 本帖最后由 zoufeng_1234 于 2008-3-23 12: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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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把“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归入了自由主义,周泽雄老师对我耳语说:这只是做学问的方法,和自由主义没有关系。我当时一看“耳语”二字,感觉自己脸都红了:糟糕,我闹笑话了。

看完《衰朽政治中的自由知识分子》这个帖子,我又找回了自信。自由主义的一个特点是坚持在公共事务,国家政治中运用科学理性的态度和方法。也可以说,用做学问的态度和方法来做人,用理性来保持一个自由知识分子的尊严和精神高度。理性,实在是自由主义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用生命保护你说话的权力”,当我们被这句话感动的时候,难道不能感觉到这句话后面强大的理性力量吗?

记得我以前还提出过一个命题:自由主义没有敌人,后来花间帮我总结,应该是说自由派没有私敌。看见别的帖子里迅弟儿多次提到“敌人的敌人”,我总觉得有点问题。现在大概想明白了一点, 有必要汇报一下。

自由派坚持使用科学理性来思考问题,因此一切问题都变成是否科学,是否合理,是否能使成功概率最大化,当另一个人提出不同甚至相反看法的时候,都仅仅是高低优劣之争,任何人都可以大胆提出他的假设,无论多么荒谬。即使观点,价值取向完全对立,他们也不是敌人的关系。当一个人愿意用生命保护对方反对他的说话,他们还会是敌人吗?

如果回到迅弟儿的宪政,制定宪法的过程无非就是代表各种利益的“敌人”之间,用理性的态度,互相争夺并互相妥协,最后达成一个共同遵守的法律。一旦大家愿意共同遵守规则了,那么大家最多就是竞技体育中的对手,而不是真正意义上你死我活的敌人了。

基督徒之间每个人都是弟兄姐妹,即使有人干坏事甚至发疯要杀人,那只是只是魔鬼在他身上做工了。无形的魔鬼是基督徒和耶稣共同的敌人。就像专制,愚昧,不宽容是自由主义的敌人一样。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