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中式名词短语考

偏正短语

偏正短语一定由两个部分组成,前一部分修饰、限定后一部分,

被修饰、限定的部分叫中心语。可分为定中短语和状中短语两大类:

定中短语 其修饰、限定成分叫定语,例如:

(遥远)的地方 AP+的+NP
(祖国)大地 NP+NP

(经济)的发展 NP+的·VP

(他们)的精明 NP+的·AP

状中短语 其修饰、限定成分叫状语,例如:

[ 非常 ] 漂亮 AdP+AP
[ 独立 ] 思考 AP+VP

[ 历史 ] 地 继承 NP+地·VP

[ 已经 ] 立春 AdP+NP
名词性偏正短语的特点是:中心语一般是名词;有一部分偏正短语的中心语虽然是动词或形容词,但它的修饰语是名词或代词,书面上用"的"联结,也属于名词性偏正短语性质,因为这种情况下的动词,形容词也已取得了名词的一部分语法特点(受名词或代词的修饰限制).名词性偏正短语里的修饰语叫做"定语",所以,这类短语就是"定中式偏正短语",或者迳称"定中短语".
“的”、“地”、“得”都是结构助词,而且读音一样,都是读轻声(·de)。它们在书面上“的”被看作“定-中”偏正词组的标志,“地”被看作“状-中”偏正词组的标志,“得”被看作述补词组的标志。

举例,摘自现代汉语教程:

动词“值得”要求后面所带的宾语得是动词性的,而不能是名词性的。“教育部门重视”是主谓词组,本是动词性的,可以作“值得”的宾语。现在由于作者在“教育部门”后多加了一个“的”字,变成名词性偏正词组“教育部门的重视”,使句子不合语法了。应将这个“的”删去。

语言学者的回答

问:在一般行文中,把名词词组说成名词有否不妥?

答:没有问题,名词词组的语法功能与名词相同,某些名词甚至直接是名词词组的省略。如教授,教,授皆为动词,可理解为“教授的人”。
不知章兄帖子里提到的“语言学者”是哪位神仙?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回有刀,本坛人士,因不敢得罪各路大侠,不愿公开发言。
活活,“语言学者”?我也认识几个,不会是我认识的那位吧?不过,在中国,敢自认“语言学者”的还真不多,不知这位认领了章先生的帽子没有。
回童兄,别瞎猜了,请尊重这位朋友的意愿和我的诚信,这个话题无益。

但是,偏正结构分为定中式名词词组等,是可以在任何一本《现代汉语》中找到的,并非高深学问,而语言学重在解释,就象你转帖的名物化,无名物化等论说一样。

我的朋友说我虽然不懂语法基础,但却在语法原理方面的判断能力非常强,我在版务论坛里贴的两段分析,在名物化与无名物化之间另辟蹊径,相当有嚼头,其实正是合乎词性理论发展方向的。
学者倒底是多大的头衔?
参加交流
回菜农,应他本人要求,不能透露身份,如果谁愿意去北大清华复旦一一去查语言学教授的话,可能找得着。不过他强调,如果单纯区分“农民式猥琐是个什么词性,扯不上语言学,《现代汉语》教材里就有的,尽管版本不同有的叫名词短语,有的叫名词词组,一个论坛尽是大学人士,不至于没人分得清楚,中国学者大多讲人缘关系,对“求真”不那么执着,很多人不愿意吱声罢了。

他的意思,“农民式猥琐”是名词属性没有争议余地,有争议的只是如何解释它,是形容词名物化还是“无名物化”,无论什么样的理论,都是把它当名词词组的。
跟一个莫须有的语言学者如何争论?
照他的说法,名词词组等于名词,也就是说,组词等于词,那还要分清词和词组的界线干嘛?以后么,复句等于单句等于词组等于词得了,因为它们在某些功能上是一样的~~~
例句:我觉得夏天是个难熬的季节。
现在请教这位语言学者,“夏天是个难熬的季节”是什么词性?这道例题还可以收到《现代汉语》里去呢。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原帖由 花间对影 于 2008-5-2 17:06 发表

例句:我觉得夏天是个难熬的季节。
现在请教这位语言学者,“夏天是个难熬的季节”是什么词性?这道例题还可以收到《现代汉语》里去呢。
我猜那位语言学者会答复说,“夏天是个难熬的季节”的词性是感叹词。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原帖由 心中有刀 于 2008-5-2 18:36 发表


我猜那位语言学者会答复说,“夏天是个难熬的季节”的词性是感叹词。
我猜,他会一口咬定是个名词。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插一句嘴。语法之争本身是纯学术问题,本可以集中在一个楼里,引经据典、饶有兴趣地讨论,这是相益互长的事。现有成果很多,不必再费力气自己分析思考,更不必羼杂纠缠其他内容。另外,我想诸君也没必要求证那位“语言学者”的身份吧?不如关注于他(她)的话语本身是否有道理。如果这种纯学术问题网友都有所顾虑,不能就事论事、畅所欲言地探讨,这局面本身应该不是诸君愿见的吧。
私意以为,网友间争论还是应该重在交流,各自观点不同而已,许多分歧完全可以平行存异。相互讥讽和语言伤害是没什么价值的,群体间的相互尊重只宜做加法,不宜做减法。
名物化也好,无名物化也好,在学界既然各有各的说法,当然不必再作无谓之争。
但语言学者把名词词组跟名词划等号,这总该经得起推敲,不能随口一说了事。
再者说了,既然是学者,何必弄得这么神秘?我从来没认为他得罪了谁,如果他能亮相,我想,网友会热烈欢迎的。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花间好玩。我问的是普通行文中可不可以把名词词组省略成名词,他认为可以,这并不等于说两者之间没有区别。林泉转的帖子更有主张在中学教育里就介绍名词词组的:有必要让学生了解名词短语、动词短语、形容词短语,因为当它们作句子成分时,可让学生将其看作名词、动词、形容词。

试问,我发个帖,来一句“农民式猥琐这个名词”,还有必要说成这个“名词词组”吗?
章星球你才好玩呢,你问别人某个词组是啥词性,还偏偏要找出理由来,搬出学者来,认定把词组跟词划等号是正确的。别人就不能反驳这种含糊其词的判断?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既然是学者,何必弄得这么神秘?我从来没认为他得罪了谁,如果他能亮相,我想,网友会热烈欢迎的。————
花间,我手头早有《文人三才》,其后附录的文章妙趣横生,我以为其主旨就是阐述网络虚拟交往之道:重在思想交锋,观点碰撞。这位学者按自己的方式表明其观点,诸君只要判断是否合乎学理即可,我想其真实身份并不重要。“莫须有”、“咬定”这样的词重了点吧。章先生的“棍、痞”说法就更重了。我个人觉得都很不至于。不好意思,多言了。
原帖由 章星球 于 2008-4-30 17:10 发表
问:在一般行文中,把名词词组说成名词有否不妥?

答:没有问题,名词词组的语法功能与名词相同,某些名词甚至直接是名词词组的省略。如教授,教,授皆为动词,可理解为“教授的人”。
原帖由 章星球 于 2008-5-2 21:36 发表
花间好玩。我问的是普通行文中可不可以把名词词组省略成名词,他认为可以,这并不等于说两者之间没有区别。林泉转的帖子更有主张在中学教育里就介绍名词词组的:有必要让学生了解名词短语、动词短语、形容词短语,因为当它们作句子成分时,可让学生将其看作名词、动词、形容词。

试问,我发个帖,来一句“农民式猥琐这个名词”,还有必要说成这个“名词词组”吗?
看看,你的问题里哪儿有“省略”二字?
你不如多多省略来得干净。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花间,“人性美”是个什么词?
原帖由 林泉 于 2008-5-2 21:46 发表
既然是学者,何必弄得这么神秘?我从来没认为他得罪了谁,如果他能亮相,我想,网友会热烈欢迎的。————
花间,我手头早有《文人三才》,其后附录的文章妙趣横生,我以为其主旨就是阐述网络虚拟交往之道:重在思想交锋,观点碰撞。这位学者按自己的方式表明其观点,诸君只要判断是否合乎学理即可,我想其真实身份并不重要。“莫须有”、“咬定”这样的词重了点吧。章先生的“棍、痞”说法就更重了。我个人觉得都很不至于。不好意思,多言了。
回林泉,“莫须有”是“可能有可能没有”的意思,正因为是章星球请教的对象是学者,他想表明的正是这位学者的权威性,所以才会对其身份产生兴趣,否则,谁会追问一个ID后面究竟是谁呢,而现在,连一个ID也没有,却又频频以权威的身份出现,当然让人费解。
“咬定”也不能用?那我可以收回。还有哪些词是不能用的呢?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原帖由 章星球 于 2008-5-2 21:57 发表
花间,“人性美”是个什么词?
不知道。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谢谢林泉兄,我确实对林兄的风度修养十分佩服。至于“棍,痞”一说,我其实之前已经提醒过有刀,是一种“归谬”性质,为的是让他体会,伦理生态是如何被改变的。

当然我可能语言技巧方面需要再稍稍处理一下,我应该在描述了讼棍意识的基本特征后,对照一下有刀在评价我时所表现出的多重标准,请有刀自问,这是不是一种讼棍意思呢?
再问花间,“锄”是什么词?
别问我,词典会查吧?名词动词兼具。怎么了?你查到“猥琐”也是名词形容词兼有了?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再问花间,词典是什么时候开始标词性的?
原帖由 章星球 于 2008-5-2 22:07 发表
谢谢林泉兄,我确实对林兄的风度修养十分佩服。至于“棍,痞”一说,我其实之前已经提醒过有刀,是一种“归谬”性质,为的是让他体会,伦理生态是如何被改变的。

当然我可能语言技巧方面需要再稍稍处理一下,我应该在描述了讼棍意识的基本特征后,对照一下有刀在评价我时所表现出的多重标准,请有刀自问,这是不是一种讼棍意思呢?
回章星球兄:

你的棍痞说除了让我明白章星球修养不够好以外,没能让人体会更多。你的语言谈不上什么技巧,抒发天然本色而已,不是“语言技巧方面需要再稍稍处理一下”就能改好的。

有刀评价你章星球的时候,没有用过多重标准,如你认为有,请通过“复制+粘贴”指出来给大家看。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我其实之前已经提醒过有刀,是一种“归谬”性质,为的是让他体会,伦理生态是如何被改变的。当然我可能语言技巧方面需要再稍稍处理一下————章先生,我怎么觉得这种“归谬”有“过渡阐释”、“极端引申”的倾向?您是否可以反向尝试一下,让大家体会伦理生态如何良性化发展呢?这次我虽然几乎没看帖子,但实在感觉不出来周、李观点中对“农民意识”有什么过分不当的地方。我看梦游人先生的分析很有道理,您或可斟酌一下哈。我告退了。
回到跟“农民式猥琐”有关的汉语语法问题上来,你章星球已经自认是个外行了,本该谦虚到底才显得真诚,却不知从哪里百度或谷歌了几把,抄出些无名氏的说法来,那管什么用?你说你抄来的是语言学者的解释,那当然要介绍一下这位学者的身份了,如果他跟你一样也基本靠自学成才,有刀拱拱手,告诉你“那最多也就姑妄言之姑妄听之”,不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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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这一段,有刀我还能和你说什么呢?我承认是个外行只不过是因为我比你诚实,但是并不等于外行就不能讨论某行专业内的任何问题了,首先从权利上是许可的,所以我无论政治经济社会福利教育通通都是外行,但我看到哪个说得不对就可以表达我的不同看法。语法也是一样,你不能因为你是内行就可以一锤定音把“农民式的猥琐”算到形容词里头,而要给出某种依据,否则只是一种学阀意识。

如果一个语言学者和我一样只是自学成才,那么就只能姑妄听之,如果语言学者不是自学成才,又成了迷信权威,如果说这只是一本《现代汉语》中的常识,有刀却又刚在另一个帖里说了不能信书本,还要自己思考。
希望有刀明白,承认是个外行和承认“农民式的猥琐是形容词属性”是两码事知道不?你再权威,我也不会欺骗自己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