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范美忠:那一刻地动山摇

那一刻地动山摇
  ——5•12汶川地震亲历记

  范美忠
  我曾经为自己没有出生在美国这样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国家而痛不欲生!因为我大学毕业十几年的痛苦与此有关,我所受的十七年糟糕教育与此有关。我无数次质问上帝:你为什么给我一颗热爱自由和真理的灵魂却让我出生在如此专制黑暗的中国?让我遭受如许的折磨!但我也曾为自己感到庆幸:我没有出生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那样我将可能经历战争的恐怖和非正常丧失亲人的哀痛;我没有出生在共和国的前三十年,因为以我这种宁折不弯,心口如一的性格,多半会被枪毙了家人还要忍着伤痛上交子弹费;或者誓死捍卫毛主席和红色中国而其实死得一钱不值;或者经历热烈的青春之后却发现自己一无所有。
  当然,十六岁读初三的时候,我通过电视报纸隐隐约约地旁观了那场那一代人不堪回首的运动,但懵懂无知的我并没有感到痛苦,因为当时我还是一个傻瓜,虽然这场运动对我人生轨迹的影响是三年后我经历了噩梦般的一年军训。但一代人有一代人 的苦难!首先就是大学以后面对商业社会和极权社会的精神分裂的痛苦和欲求自由公正而不得的焦灼与孤独,还有失去家园的生命虚无!但这是在某些人看来似乎是虚无缥缈的近乎神经质的痛苦,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忧之!我没有遭遇战争,没有遭遇特大洪灾!我怀疑自我与他人的可靠性生命的可靠性但没有怀疑过大地的可靠性,虽然我早就否定了大地作为生命家园的可能。唐山大地震成了遥远的灾难记忆和抽象的死亡数字。但该来的终究要来!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我在离震中映秀最近的都江堰经历了一生中最恐怖的一次经历:5•12汶川8•0级特大地震!
  这一天下午照例是我的IB一年级SL语文课,课前学生和我都感到天气极度闷热,我围着教室转了一圈,把所有的窗户都开得最大。这节课上的内容是《红楼梦》第十三回,照例由学生先讲一遍,但学生不到十分钟就讲完了,我觉得很多地方学生都忽略过去了,又叫学生提问,学生也没什么问题,我只好亲自上阵,在讲到秦可卿给凤姐托梦的时候我问学生:“这是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吗?”学生说:“这是迷信!”我又问学生:“曹雪芹会认为它是迷信吗?凤姐会这么认为吗?”学生说:“不会!因为他们信这个!”我由此循循善诱地启发学生:“我们今天认为包括托梦、算命和风水等是迷信,是因为我们用了现代科学实证主义和理性的眼光来看这些东西,科学和理性有很了不起的地方,但它有它的局限,比如我生命的意义虚无科学理性能解决吗?亲人朋友丧失之痛科学和理性能安慰吗?科学和理性能保证我们幸福吗?因此,很多问题和领域是科学和理性所无法认识或无法解决的,因此不能太过因科学和理性而自负,对宇宙间的神秘力量要保持敬畏……”刚讲到这里,课桌晃动了一下,学生一楞,有点不知所措,因为此前经历过几次桌子和床晃动的轻微地震,所以我对地震有一些经验,因此我镇定自若地安抚学生道:“不要慌!地震,没事!……”话还没完,教学楼猛烈地震动起来,甚至发出哗哗的响声(因为教室是在平房的基础上用木头来加盖的一间大自习室),我瞬间反应过来——大地震!然后以猛然向楼梯冲过去,在下楼的时候甚至摔了一跤,这个时候我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难道中国遭到了核袭击?”然后连滚带爬地以最快速度冲到了教学楼旁边的足球场中央!我发现自己居然是第一个到达足球场的人,接着是从旁边的教师楼出来的抱着一个两岁小孩的老外,还有就是从男生宿舍楼下来的一个学生。这时大地又是一阵剧烈的水平晃动,也许有一米的幅度!这时我只觉世界末日来临,人们常说脚踏实地,但当实地都不稳固的时候,就觉得没有什么是可靠的了!随着这一波地震,足球场东侧的50公分厚的足球墙在几秒钟之内全部彤塌!逐渐地,学生老师都集中到足球场上来了,因为是IB二年级毕业考试期间,有些学生没有上课,有的学生正在寝室里睡觉或者打游戏,因此一些学生穿着拖鞋短裤,光着上身就跑出来了!这时我注意看,上我课的学生还没有出来,又过了一会儿才见他们陆续来到操场里,我奇怪地问他们:“你们怎么不出来?”学生回答说:“我们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只看你一溜烟就跑得没影了,等反应过来我们都吓得躲到桌子下面去了!等剧烈地震平息的时候我们才出来!老师,你怎么不把我们带出来才走啊?”“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的时候我也逃得很快!”话虽如此说,之后我却问自己:“我为什么不组织学生撤离就跑了?”其实,那一瞬间屋子晃动得如此厉害,我知道自己只是本能反应而已,危机意识很强的我,每次有危险我的反应都比较快,也逃得比较快!不过,瞬间的本能抉择却可能反映了内在的自我与他人生命孰为重的权衡,后来我告诉对我感到一定失望的学生说:“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十八岁的人了!”这或许是我的自我开脱,但我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我还告诉学生:“我也决不会是勇斗持刀歹徒的人!”话虽这么说,下次危险来临的时候,我现在也无法估计自己会怎么做。我只知道自己在面对极权的时候也不是冲在最前面并因而进监狱的人。
  这时我开始关心起成都的家人以及小狐和李玉龙的安危,但一开始手机没有信号,显然因为停电,机站也无法正常工作,过了一会儿手机有了信号,也许机站启动了备用发电设备。但这时打电话的人太多了,我的电话根本打不出去,别人的电话也是同样。水、电、通讯和交通中断,我们只好静静地呆在操场里等待,一些学生甚至在如此紧张的时候踢起了足球,我也穿着登山鞋加入了进去,这个时候我们需要以这样的从容态度来缓解内心的紧张慌乱!就这样一直等到下午五点,才有老师用微型收音机收听到德阳广播电台的广播:7•8级地震,震中在汶川!跟唐山大地震震级一样!大家目瞪口呆!而震中距离都江堰又如此之近!大家猜测道:“汶川肯定被洗白了!”这时我的一个学生面色沉重,因为他的父母兄弟等亲人都在汶川县城,这时我们还不知道震中是在汶川境内的映秀而不是汶川县城脚下!不知道都江堰其实比汶川县城距震中还近!而汶川跟外面完全失去了通讯联络,交通也完全中断!这个学生告诉我:“汶川经常地震,前年还发生过6•5级地震,但除了一些老房子汶川的房屋都是按照七级防震修的,因此没有事。但这次都江堰就比前年的汶川地震厉害……”说到这里,这个学生几近哽咽无语!这时我才想起寝室办公室都肯定不能睡了,晚上难道住操场?那也得棉被和衣服啊!如果我回成都,那也需要钱啊!我饶开楼房心惊胆战地回到我的寝室,发现水桶已经从饮水机上被震下来了,放在凳子上的衣服也被震了几件下来,手忙脚乱之中我只拿了钱却忘了拿衣服被子,因为我住的宿舍是修了十六年的房子,洗漱间的墙体和房间的墙体之间早就裂开了一条大缝!所以出来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勇气回寝室了!
  之后我又到前操场闲逛,发现小学部和幼儿园的学生全在那里。卿校长也正在那里,于是我过去跟他聊天。我说:“在我印象中,光亚学校的房子不怎么结实啊!怎么一间都没有倒?”卿校长多少有一些得意地回答:“我们学校的房子修得像碉堡,怎么会倒?我是包工不包料!那些包工头都跟我争,要包工包料,但我坚决不干,我把材料买好!工钱我可以给多点,房子是现浇铸的!地面和墙壁都连在一起!修好我们用仪器检查过钢筋水泥的含量!”原来他也并不是有先见之明,只不过是没有偷工减料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质量保证和防震设计!这样我放心了,连光亚学校的看起来不见得很好的房子都没有倒,那其他地方也不见得有多大问题。这时我陆续收到了郭初阳、吕栋和萝卜坑的询问安危的短信,并且都回复成功,另外给李玉龙的短信也发送成功了并收到了回复,知道他和小狐都没事。这时我才想起,我老家的母亲和兄长姐姐也可能看到都江堰发生地震的新闻而担心,应该给家里一个电话,这时只有座机还可以通,但打的人太多,我等了好久也没等到机会,只好放弃!这时一个步行到市内观察了情况回来的学生说:“都江堰市内挨得惨,百分之二十的房子塌了!光亚学校的房子这次真是经受住了考验!”学校的老师学生一直对光亚学校的房子建筑质量有微词,经过这次地震之后,却不禁对卿校长和他的光亚学校的房子刮目相看!
  这时在成都的校长夫人也回来了,她说:“成都没事,但都江堰聚源中学教学楼塌了,十八个班的学生埋在下面,死了几百人,教育局长跪在那里哭!”又有从聚源镇回来的光亚学校附近居民说:“当时我正在逛商店,跑得快,街道两边的房子瞬间全部倒塌了,我从死尸上跑过,太可怕了!”又有光亚学校学生家长说:“看来多交一点钱质量就好一点,我的孩子在光亚就没事!”
  从下午五六点钟开始,都江堰和成都的一部分学生家长就陆陆续续来到了学校把孩子接回去。我也于九点多搭乘学生家长的车回成都,都江堰的交通堵得一塌糊涂,挖掘机,救护车都没法顺利前进,因为乱窜车道的车太多了!光二环路就走了将近一个小时,十点多车终于开上了成灌高速,车跑了一段时间之后我才收到魏勇的短消息:“你还活着就回消息!”我赶紧回复:“我没事我校没事,但都江堰情况严重!”车开出收费站之后我们发现西沿线已经被用作救灾专用通道,车辆从绕城高速绕进城内,然后我打的直接回到家里,家里空无一人,之前我已经收到老婆发来的短消息,知道他们已经避到了附近的华德福学校的空地上,于是我拿了银行卡之后又迅速赶到了华德福学校,发现学校已经搭起两顶大帐篷和十几顶小帐篷,而我的女儿也已经在她的小车上入睡!老婆则正和一些华德福老师和学生家长围坐着聊天,我的突然出现让老婆感到惊喜,因为地震之后我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她一直很为我担心!当晚我睡在华德福学校的校车上,身体不得舒展,关着车门感到闷,开着车门又有蚊子,总之是睡得不舒服。半梦半醒之间,又有两次感觉到车在明显地摇晃,因为是在室外,没有心理负担,我没有作出任何反应。
  等到六点多,小姨来叫我,说她姐一夜没睡,因为对环境的不适应,因为蚊虫不断地叮咬,小家伙不断地醒来,不断地哭。我们只好赶紧回家。但这个时候大家都已经成了惊弓之鸟,对地震的反应到了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地步。我随时盯着饮用水桶和茶杯,看水是否晃动,坐在沙发上感觉到沙发动了一下,我就会神色郑重地说:“刚才好象又动了!”并准备起身要叫大家跑!实际上杯中水晃动的余震一天之内就有好多次,吊灯晃动的较大余震就有两次!我们已经收拾好衣服,买好干粮,拿着雨伞,站在了门口,随时准备冲下去,但终于没有冲出去,而很多人已经冲出去!因为在外面睡觉太不舒服了,所以13日晚上我们就干脆睡在家里,但由于担忧小家伙,我一直非常警醒,根本就没睡好。我自己跑起来很快,但如果抱着小家伙呢,那就未必!而且慌乱中很可能摔跟头,所以必须反应快才能争取时间,大意不得!实际上我推断,余震不可能超过5•12的震级,既然5•12成都都没危险,那么之后的余震成都就肯定没危险。但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猛烈地震的成都市民显然都吓坏了,他们制造出来的紧张气氛也感染了我!我也跟着紧张不已!这一天中午又接到李勇的短消息,通知说赶紧储水,因为都江堰化工厂泄露,成都的水源已经被污染!于是大家又手忙脚乱地找出坛坛罐罐来储水!我想水不能用怎么得了?于是赶紧叫送水公司送五桶水,结果他们那里已经只剩两桶水了!而商场里人们也正在抢购矿泉水!这时我已经考虑是否撤回老家隆昌或者干脆撤离到老婆兄弟所在的昆明!打开电视,电视台正反复辟谣,说没有华工厂泄露这回事,成都的用水没有问题!照理说我该放心了,但由于我党说谎成性,就算它这次说的是真话我也不敢相信,于是一个电话直接打到正在都江堰的卿光亚校长那里,他说:“没有化工厂泄露,是煤气爆炸引发火灾!”我这才放心了!
  一连两天没有吃到舒服的饭菜,十四日上午我终于用心做了一顿三菜一汤,热气腾腾,色香味俱全的菜已经做好摆在桌上,而番茄蛋花汤也快烧好了,这时却突然接到小狐的电话,说一到两点之间有大的地震,通知我赶紧撤出,我一看时间已是一点十六分,大地震随时可能发生,我马上把火关了就就叫大家赶紧走!老婆却还对美味恋恋不舍!而小姨的五岁小儿子则舍不得刚煮好才吃了一两个的汤圆!我哭笑不得,与生命相比,一顿美餐一碗汤圆算什么?真要是突然发生破坏性地震,这样婆婆妈妈还来得及啊?女人和小孩一样非理性和缺乏决断!匆匆赶到华德福,那里又已经汇集了不少学生和家长。天空下着小雨,我们就一直坐在大帐篷下面,因为很多小孩在那里吵闹,小家伙一直睡不好,好象心情很郁闷!过了一会儿,我们感觉到了两次较为明显的晃动。我估计震中震级是五六级左右,对震中地区的人来说依然需要担心,但震级从震中到成都一般要衰减两级,也就三四级吧,有什么问题呢?大家实在是太恐慌了。由于晃动过于轻微,我们甚至判断大的地震还没到来,一直等到下午五点多,我和老婆终于决定回家了。因为就算我们可以忍受这样的环境,小家伙已经无法忍受了。十四日晚上仍然鼓起勇气睡在家里,顾虑到家里人尤其小家伙,我依然随时保持警惕,依然在半梦半醒之间,这时我才感觉到,我关心家人尤其关心自己的女儿远胜过我的学生!当晚十一点钟左右,又发生了一次较强震,住在我家里的三个不到一岁小孩的母亲反应神速,都抱着小孩冲出了房间,而同一个小区的其他人已经基本都下楼了。我一看震动已经逐渐平息,就叫大家别出去,但我不放心,就叫他们放心睡,我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守夜,就这样熬了一个通宵。以后几天就在这样的惊惶中度过,连日来的紧张担忧,彻夜不眠,我感到疲惫不堪。我感觉,恐怕大地震还没有来,而我们自己已经崩溃了!真是对即将到来但却不知什么时候到来的恐惧的恐惧才是最恐怖的!十七日晚上我开始放心睡觉,十八日那天我甚至已经很放心了,不再因自己的凳子动了一下就疑神疑鬼,眼睛随时盯着水杯!当天晚上我已经睡得非常舒服,感觉到精力已经恢复大半了。那知晚上十来点钟,又看到小区里的人纷纷往外逃窜,并说:“电视里通知,今明两天有六到七级余震!”我赶紧打开电视一看,果然电视里正反复播放紧急通知!好多朋友也打来电话通知,气氛一下子显得非常紧张!我又冷静地进行分析,我说“顾名思义,余震区是指发生余震的地区,而成都显然不在余震区,既然如此,就不应该担忧!”老婆则坚持要出去,她说:“电视里又没说成都除外!你又不是地震专家!”考虑到家里住着三个小孩子,为了他们的安全,我终于还是决定大家一起出去,这时大街上已是一片混乱!这天晚上又是在华德福校园里过夜!而小家伙则显得很兴奋,几乎一夜没睡,并哇拉蛙拉地不知发表些什么感想!睡在旁边的华德福外籍教师提醒小声一点,没想到这小家伙却更加大声地“哇啦哇啦哇啦哇……”大家都笑了起来!小孩子是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的,他们只是觉得好玩!这天晚上又是在车上睡了三四个小时,将近十天的紧张疲惫,我的身体终于拖垮了,鼻塞头疼,显然是得了重感冒!幸运的是,地震似乎终于过去了!接下来的时间地震的频度和强度都在下降,也许可以逐渐安心了吧?
  
一个卑贱的几乎接近没有任何存在意义的生命体!
的自我告白。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范美忠证明了他是个凡人,虽然以前他自认不凡。
如果以小人之心揣度,他这次以前所未有的冲击力出名了。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出于好奇,在平平贴出五岳散人那篇“范跑跑”及范美忠原文之后,我就去闲闲书话观摩网友反映了。这是一个有趣的个案:范美忠的恶劣是如此一目了然,以至批评他成了一件缺少技术含量的事情。同时,范美忠的恶劣又是如此挑衅人类的尊严,以至人们很难控制住痛扁他的欲望。
于是,一桩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清楚的邪恶,硬是被愤怒的网民掐了数百上千楼,听说,在腾讯网,短时间内就有七万多个回帖。
于是,借助互联网的奇怪能量,一个原本谈不上败类的家伙(我仅仅视他为脏人),硬生生地被人掐成了败类。
比较好玩的是,一些批评者还怀有说服他的愿望。如果不是这样,将一桩黑白分明的邪恶掐上那么多字,就是不可理解的。批评者似乎很少想到,如果范美忠是个愿意幡然悔悟的人,他也就不会写这篇文字了。希望说服或教育他,只是与虎谋皮。
当然,更多的网友只是单纯地享受痛扁的乐趣。正因为范美忠的恶劣如此明显,所以,痛扁他就是桩既安全又卫生的事情了。
抛开范这件事不谈,从这次网民和广大民众的做法看,我更愈加理解了胡适说的宽容比自由还更重要的含义.

王玉初:我可以宽容范美忠,却无法原谅范美忠老师!

在地震发生的那一刻,范美忠不是一个普通的人,而是一位正在课堂的老师。在人命关天的时候,他选择了第一个逃跑,是不合适的。更让人不解的是,事后他并没有忏悔自己逃跑的不恰当,反而空谈自己心中的自由与正义。我想,对没有牺牲精神的人而言,他心中的自由与正义永远是无基的城堡,一触即溃。真不知他又如何能去追寻到心中的自由与正义的理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范美忠老师未尽到责任。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的义务。我们都知道,地震是无法制止的行为,作为老师最应该做的就是站出来指导学生逃生。范美忠老师没这样做,这样的老师让人难以接受。

    与之截然相反的是,在此次地震中,四川安县桑枣中学创造了2300余师生震后无一伤亡的奇迹。奇迹的造就有多方面的因素,教学楼质量可靠固然是最重要的原因,但也与学校平时组织的紧急疏散演习,老师承担的责任是分不开的。报道称,地震强烈得使挺着大肚子的女老师站不住,抓紧黑板跪在讲台上,但也没有先于学生逃走,而是按照学校的要求行事,指导学生疏散。还有,德阳市东汽中学教师谭千秋老师,“双臂张开着趴在课桌上,身下死死地护着四个学生”;绵阳市平武县南坝小学的杜正香,“用身体为孩子挡横梁”;彭州市红岩镇中心小学的周汝兰,“四进四出救出幼儿园里的孩子”。

    我想,范美忠可以继续坚持自己的想法,但我们却无法原谅他继续做一位人民老师。一则,担心万一再出现其他危急情况,他还是第一个逃跑,置柔弱的孩子于危险境地会造成更大的伤害;二则,我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有一份责任意识,能从小在他们心中种下担当责任的种子。尽管我同样不赞同未成年人舍身去见义勇为,但希望他们成年之后重新萌动心中早已种下的道义的种子。这一点,范美忠的行为已无法去说服孩子,他失去了“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基本条件。

    我可以宽容范美忠,却无法原谅范美忠老师!

[转贴]大地震中,这个老师出卖了所有学生

我一向认为,那些所谓人权至上论者,是假惺惺的,是最不讲人权也最不人道的家伙。他们的所谓人权,只是美丽言词,而不是他们的真实想法。他们的真实想法,是不惜牺牲他人的一切以赢取自己一点利益的超级霸权。他们的所谓人权,其实就是强权。瞧他们把自己的人权与他人的人权对立起来那副德性,就知道他们正是破坏人权的坏分子。

看看一个新的事例,看看这些所谓的民主分子,所谓的人权分子,所谓的人性论者的无耻表现吧。北大毕业后在四川一所中学教书的教师范美忠在地震后发贴宣称:“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

活脱脱是茅于拭“不赞成牺牲自己造福别人”的无耻宣言的实践者和裸奔式宣讲员。对范美忠的这番言论,据认为网友“五岳散人”的观点代表了大多数人的观点。而“五岳散人”的观点认为:“范先生做的不能说是错的,为自己的行为做解释也没问题,但你在这里说出来并且洋洋自得,虽然有言论自由的底线管着很多人想抽人的冲动,毕竟是件异常傻的事情。”

也就是说,以“五岳散人”为代表的观点是完全肯定范美忠的行为和观点,只是不赞成他过于张扬罢了。这就是一帮自以为是的所谓“人性论”者的人性,这些人,与其说是“人性论”者或“人道主义”者,还不如说是“反人道主义”者,或“反人性论”者更贴切,安一个“反人类罪”,也是不冤枉的。这些假人道主义者们认为:“地震了老师先跑了是一种本能,无可厚非。”但是,范美忠的行为真的是无可厚非吗?不妨先看看范美忠受到那么多所谓“人性论”者肯定的行为到底是怎样的一种行为吧。

据描述,范美忠当时正在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上语文课,课桌晃动了一下,但范根据对地震的一些经验,认为是轻微地震,因此叫学生不要慌。但话还没完,教学楼猛烈地震动起来。

“我瞬间反应过来——大地震!然后猛然向楼梯冲过去。”后来,范美忠发现自己是第一个到达足球场的人,等了好一会才见学生陆续来到操场,随后他与学生有一段对话:

范:“你们怎么不出来?”

学生:“我们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只看你一溜烟就跑得没影了,等反应过来我们都吓得躲到桌子下面去了!等剧烈地震平息的时候我们才出来!老师,你怎么不把我们带出来才走啊?”

范:“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的时候我也逃得很快!”

接着,范美忠对一位对他感到有些失望的学生说道:“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八岁的人了!”

这事件可以说是一个经典案例。暴露了那些打着“追求自由和公正”的华丽旗号的家伙,其内心是多么的冷酷、无耻、肮脏和罪恶。我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肯定范美忠的行为没问题,但是,范美忠的行为已近乎犯罪,是出卖,是谋杀。

再来复盘当时的情景。在上语文课的时候,课桌突然晃动。学生惊慌起来,有的可能甚至已经站起身准备往外逃跑。范美忠利用学生们对他的信任劝告大家不要惊慌,只是小震。学生们信任他,陆续坐回自己的坐位上,于是,显然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课室的通道通畅了,从讲坛到课室门口以及门口外的通道没有人和物的阻碍。这时,“教学楼猛烈地震动起来”,范美忠第一时间“猛然向楼梯冲过去”。因为他已经把学生们安抚回自己的坐位上,道路给腾空出来了,所以,他才有可能成为第一个到达足球场的人。

当然,学生们却是蒙了。老师才叫他们不要慌,让他们坐回自己的坐位上继续上课。话音未落,他自己却是“一溜烟就跑得没影了”,谁来继续上课?他们被出卖了。全班学生吓得六神无主,本能地躲到桌子下面去!直等剧烈地震平息的时候,才乱哄哄地逃出来。所以,才有被出卖的学生们最后无奈的质问:“老师,你怎么不把我们带出来才走啊?”

有网友PF他:“如果范先生面对的是未成年的学生,无论如何有必要喊一声:快跑!”而这是不可能的。在本能上,是会这样的,这不是意识不到,而是不可能。因为,如果他这样一喊,问题就来了,校园通道立即就会塞满逃命的学生,那他又怎么可能第一个跑到学校足球场上去呢?

所以,范美忠还不应该受到谴责吗?至于所谓“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不过是一块遮丑布。北大的道德观,是我们民族的耻辱。

回复 7楼 的帖子

我对五岳散人的批评,也是有异议的,曾经回帖说过:
“我不明白五岳散人凭什么尊重范美忠先生,现在有点明白了,五岳先生竟然看不出范美忠的行为是渎职,难怪他会说:“大致结论如下:这事范先生做的不能说是错的。”我的看法正相反:他如何洋洋自得,我根本不感兴趣,在我眼里,态度未必能够说明一切,我只会从教师职责的角度去衡量他。根据这个角度,他错到家了。而且我还认为,渎职(最起码也是失职)与言论自由无关,言论自由从来不会捍卫渎职或失职。”
话说回来,想到五岳散人这么说,也可能有碍于网友情面的原因,不忍把话说得太狠。
“北大的道德观,是我们民族的耻辱。”
——这种侏罗纪的逻辑,至今还被一批人娴熟地使用,才是真正算得上耻辱的。不过,与别人无关,谁使用,谁耻辱。
原帖由 姚宏越 于 2008-5-26 08:30 发表
抛开范这件事不谈,从这次网民和广大民众的做法看,我更愈加理解了胡适说的宽容比自由还更重要的含义.
俺做宪法学研究的,到现在还不理解“胡适说的宽容比自由还更重要的含义”。终于碰上自称能“愈加理解”的人了,幸运啊幸运!
这位老兄能给俺解释解释“含义”是什么?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难道中国遭到了核袭击?”

这句话是极端恶毒的,估计很少有人会留意他在那一时刻脑海中所闪过的这个念头,表面上是万分恐惧,骨子里却是无限期盼。唉,相识多年的范美忠,从此成为陌路人。
原帖由 迅弟儿 于 2008-5-26 10:36 发表


俺做宪法学研究的,到现在还不理解“胡适说的宽容比自由还更重要的含义”。终于碰上自称能“愈加理解”的人了,幸运啊幸运!
这位老兄能给俺解释解释“含义”是什么?
迅弟先生的第一句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个做宪法学研究的人无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别人也就没法理解这句话含义的了?或者说一个做宪法学研究的人无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别人也就没资格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
我只是觉得,当大家大家都有了在瞬间完成骂别人的自由后,不经过思考的言论虽然体现了某种程度上的自由,却很可能造成消极的后果,而瞬间的宽容所引发的思考可以为言论在出口前把把关,避免或减少一些跟风,从而也能得出一些相对正确、积极的认识。不知道这种解释研您这位做宪法学研究的满意否。
原帖由 姚宏越 于 2008-5-26 11:00 发表
迅弟先生的第一句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个做宪法学研究的人无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别人也就没法理解这句话含义的了?或者说一个做宪法学研究的人无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别人也就没资格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
我只是觉得,当大家大家都有了在瞬间完成骂别人的自由后,不经过思考的言论虽然体现了某种程度上的自由,却很可能造成消极的后果,而瞬间的宽容所引发的思考可以为言论在出口前把把关,避免或减少一些跟风,从而也能得出一些相对正确、积极的认识。不知道这种解释研您这位做宪法学研究的满意否。
呵呵,我给你回答一下。
引用1 迅弟先生的第一句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个做宪法学研究的人无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别人也就没法理解这句话含义的了?
答:不可以那么理解。

引用2 不知道这种解释研您这位做宪法学研究的满意否。
不满意。

胡适被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们膜拜成“自由主义大师”,所以可能不会如你说的这么简单。你再接着试着说说别的理由,我一并回答你。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不要范跑跑这样的人做老公,怕怕.
这位范老兄真够得上极品了。他这番言论用来为汉奸辩白也很合适。这是一个生物性战胜人性的例子,然后用“伪人性”为前者粉饰。我的意思是人决不是在求生本能这类生物意义上成为人,所以由此出发的自由论人性论之类,不过是“卑鄙者的通行证”而已。

我不准备骂这位范老兄,一个能跑得这么快还能有脸站上来装裱自己的人,骂他是没有意义的。我并不认为他在那一刻夺门而出选择逃跑有多丢脸,就像对战争中枪口下举手投降的人至少不必太苛责,对于一个“生物人”,那一刻职责云云全是浮云,好死不如赖活,范老兄完全可以为他得了个逃命第一名的求生能力而自豪。我只是对他求生成功后还能再说堂而皇之的“人话”感到沮丧,这一点上我的态度也算五岳散人。如果换了是我,假如那一刻扛不住求生本能选择逃跑,我至少是要为自己那一刻成为动物而不是一个人而羞愧的。

舍生取义只有行动那一刻才是有效的,并且如果它真的要上升为道德的话,还必须是一次理性思考后的选择,比如苏格拉底。反之,只是服从于条件反射的职责感的未必就要上升到多么高的道德(职责毕竟与利益也是相联的),比如这次震灾现场为援救学生死难的一些教师当然值得尊敬,但也可能当时他们未料到自己会死。当年洪水时我外公就在逃生瞬间却为取户口本返回房中而死难,可以肯定如果他能理性估计到结局的话是肯定不会为户口本失去性命的(一个职责感太重的人那一刻会牵挂得太多以至失去正确判断)。范老兄那一刻能够全忘职责等等,也算他够独立自由,他作为一个合格的生物至少是可以理直气壮了。

我们又一次生动地看到,当无耻被理论武装起来,可以变出怎样的怪物。
当然,必须恭喜,打自天纵看到这位老兄上窜下跳起,这么多年了,他终于、真的出名了。
原帖由 迅弟儿 于 2008-5-26 15:51 发表


呵呵,我给你回答一下。
引用1 迅弟先生的第一句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个做宪法学研究的人无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别人也就没法理解这句话含义的了?
答:不可以那么理解。

引用2 不知道这种解释研您这位做宪法学研究的满意否。
不满意。

胡适被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们膜拜成“自由主义大师”,所以可能不会如你说的这么简单。你再接着试着说说别的理由,我一并回答你。
引用引用1我觉得你最该回答的应该是不可以那么理解,应该那么理解。

引用引用2以我这样一个非做宪法学研究的人的理解,可能只会理解得这么简单。另外难道我这样一个非做宪法学研究的人的将这个句话理解得这么简单难道不正常吗?复杂的理解如“自由主义大师”是做宪法学研究的人的理解,我以为较之做宪法学研究的人将胡适复杂地理解为“自由主义大师”,我这个非做宪法学研究的人更愿意将胡适简单地理解为一个“实验主义者”,称为大师亦可。
“做宪法学研究的人将胡适复杂地理解为“自由主义大师”
俺觉得很好奇,有谁这么说过吗?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我看了各位的批评,很不理解。大家一直在为消极自由辩护,为什么到了范美忠这里,似乎就不再坚持了呢?范美忠这不就是消极自由吗?他只不过说出来了,并且,极端化了而已。
书生的事归书生,流氓的事归流氓。
原帖由 姚宏越 于 2008-5-26 11:00 发表


迅弟先生的第一句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个做宪法学研究的人无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别人也就没法理解这句话含义的了?或者说一个做宪法学研究的人无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别人也就没资格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
我只是觉得,当大家大家都有了在瞬间完成骂别人的自由后,不经过思考的言论虽然体现了某种程度上的自由,却很可能造成消极的后果,而瞬间的宽容所引发的思考可以为言论在出口前把把关,避免或减少一些跟风,从而也能得出一些相对正确、积极的认识。不知道这种解释研您这位做宪法学研究的满意否。
既然你是简单理解的,我就回答你这个帖子。
1 当我没有明言“别人也就没法理解这句话含义的了”,你就不能这么理解。你这样理解叫“扩大解释”,不符合解释规范。宪法学是一门系统的专门研究自由保障的学术体系,我做这方面的研究但是一直不理解胡适那句被引用非常频繁的话。我只表达这个意思。至于你扩大解释,那是你的自由。但是我不同意你的解释。
2我不懂,你却“愈加理解”了,所以我在表明我的研究身份的同时,向你请教。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3 对你的简单解释的假设前提首先我就不能接受,这是我再接着请教你别的理由的原因。你的假设前提是:“当大家大家都有了在瞬间完成骂别人的自由”,我认为这个前提不存在,因为在自由的概念构成中,不存在骂人的自由。你用这个前提来解释胡适那句话,让我看不明白,也就愈加不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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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铁蛋 于 2008-5-26 16:30 发表
我看了各位的批评,很不理解。大家一直在为消极自由辩护,为什么到了范美忠这里,似乎就不再坚持了呢?范美忠这不就是消极自由吗?他只不过说出来了,并且,极端化了而已。
铁蛋啊,没有人侵犯范美忠的消极自由吧。个人有一部分自由不能受国家权力的不正当约束,这部分自由被称为“消极自由”;在这个事例中,不存在国家权力对范跑的自由约束吧。所以这里与消极自由没有任何关系。

范跑要坚持自我决定权,而另一些人对其进行了道德谴责,这也很符合自由主义的基本原理啊。
至于你说他“极端化了而已”,恐怕问题正出在这里。你认为这个“极端化”的底线在哪儿呢?你说说看。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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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卓立 于 2008-5-26 16:05 发表
这位范老兄真够得上极品了。他这番言论用来为汉奸辩白也很合适。这是一个生物性战胜人性的例子,然后用“伪人性”为前者粉饰。我的意思是人决不是在求生本能这类生物意义上成为人,所以由此出发的自由论人性论之类,不过是“卑鄙者的通行证”而已。

我不准备骂这位范老兄,一个能跑得这么快还能有脸站上来装裱自己的人,骂他是没有意义的。我并不认为他在那一刻夺门而出选择逃跑有多丢脸,就像对战争中枪口下举手投降的人至少不必太苛责,对于一个“生物人”,那一刻职责云云全是浮云,好死不如赖活,范老兄完全可以为他得了个逃命第一名的求生能力而自豪。我只是对他求生成功后还能再说堂而皇之的“人话”感到沮丧,这一点上我的态度也算五岳散人。如果换了是我,假如那一刻扛不住求生本能选择逃跑,我至少是要为自己那一刻成为动物而不是一个人而羞愧的。

舍生取义只有行动那一刻才是有效的,并且如果它真的要上升为道德的话,还必须是一次理性思考后的选择,比如苏格拉底。反之,只是服从于条件反射的职责感的未必就要上升到多么高的道德(职责毕竟与利益也是相联的),比如这次震灾现场为援救学生死难的一些教师当然值得尊敬,但也可能当时他们未料到自己会死。当年洪水时我外公就在逃生瞬间却为取户口本返回房中而死难,可以肯定如果他能理性估计到结局的话是肯定不会为户口本失去性命的(一个职责感太重的人那一刻会牵挂得太多以至失去正确判断)。范老兄那一刻能够全忘职责等等,也算他够独立自由,他作为一个合格的生物至少是可以理直气壮了。

我们又一次生动地看到,当无耻被理论武装起来,可以变出怎样的怪物。
当然,必须恭喜,打自天纵看到这位老兄上窜下跳起,这么多年了,他终于、真的出名了。
写的太好了。顶一下。
俺真是写这样话的心情都没有啊。这位能把连败类这样词汇都能变成荣誉的跑人,俺被他的一系列行为弄得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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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卓立 于 2008-5-26 16:05 发表
……
我们又一次生动地看到,当无耻被理论武装起来,可以变出怎样的怪物。……
没事。俺们这样专门研究理论的人,也很懂得怎么把理论的外衣剥下来。最后还原出那无耻的一堆来。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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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迅弟儿 于 2008-5-26 16:41 发表


铁蛋啊,没有人侵犯范美忠的消极自由吧。个人有一部分自由不能受国家权力的不正当约束,这部分自由被称为“消极自由”;在这个事例中,不存在国家权力对范跑的自由约束吧。所以这里与消极自由没有任何关系。

范跑要坚持自我决定权,而另一些人对其进行了道德谴责,这也很符合自由主义的基本原理啊。
至于你说他“极端化了而已”,恐怕问题正出在这里。你认为这个“极端化”的底线在哪儿呢?你说说看。
我搞不明白,想听你详细解释一下。我认为,恐怕没有什么标准的底线,底线就看大家的心情了,现在在大灾面前,大家心情都不好,所以,底线似乎就高了一些。如果在平时,似乎不至这样。
   你知道,在中国,道德可是要人命的,范说不定因此活不下去了。
书生的事归书生,流氓的事归流氓。
范美忠此番言论发表之后,我不敢说自己是最痛心的,但起码是痛心者之一,前两日在家,与老婆多次谈及此事,多次感叹,老婆不解,与你何干?其实我倒不是在批评他,而是在自责,我不仅和范交往多年,而且因为他“热心于教育事业”却又长期没有学校肯接纳他,曾出手相助,为他联系过工作,想起来真是后怕,我竟然推荐这样一个极端不负责任的人去当教师,幸好这事没有发生在我推荐他去的那所学校,否则我这个推荐人,只能钻到地洞里去了,而他竟连一丝一毫的愧疚都没有。关于人的本能,我私底下问过也是当中学老师的老婆一个问题,如果地震发生时你在上课,你的本能反应会是什么?她回答,本能反应肯定是组织学生马上撤离,不会有其他任何选择,决不可能把学生丢下独自逃走,夫妻之间对话大概无须自我标榜,我想大多数老师处在那一时刻是会作出准确选择的,这是作为老师的职责底线所在,一定要在人性、本能与绝对利己之间划等号,是毫无道理的。
在中国,道德可是要“某些人”的命的。
原帖由 铁蛋 于 2008-5-26 17:03 发表

   我搞不明白,想听你详细解释一下。我认为,恐怕没有什么标准的底线,底线就看大家的心情了,现在在大灾面前,大家心情都不好,所以,底线似乎就高了一些。如果在平时,似乎不至这样。
   你知道,在中国,道德可是要人命的,范说不定因此活不下去了。
铁蛋不明白什么?我问你的是你说的“极端化而已”。在你看来好像是:不就极端化一点而已嘛。是这个意思吗?假如有个杀人犯说,不就是杀个人而已嘛,和有个小偷说,不就是偷了点东西而已嘛,这两者都可以用“极端化而已”来概括,所以我问你的“极端化”底线在哪儿?也就是说,“极端”到什么程度时你不能容忍的底线。

你的这个判断:“道德可是要人命的”,我不太理解,只能说“也许”吧。因为道德的原本起源是为了人能更好的活下去。而如果有个人丧失了性命,却被归纳为道德的原因,这种说法是比较模糊的,主体很不明确。道德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社会规范,道德本身是不可能让人丧失性命的。只有法律。但是现在我们都明白法律不可能因为一个人很擅长跑步就判他死刑,那么如果范跑丧失了性命,只有两种可能:他被谋杀,或者自杀。
如果他被谋杀,那是刑事案件;如果他自杀,这是自由主义无能为力的事情,目前在自我决定权的理论里,唯一不能从理论上解决的就是自杀问题。从终极理论上讲,那也是个人的自由意志。在范跑的问题上,如果他选择了自杀,我只能说,我尊重他的意志。
如果他能抗得住道德谴责而不自杀的话,那么“道德可是要人命的”的命题同样不成立。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拿着一只细花令箭
晚风吹开了你的乱发
才看清你的手里
不过是一根鸡毛
插句嘴,范美忠的情况,不适用消极自由。如迅弟儿所说,“个人有一部分自由不能受国家权力的不正当约束,”反过来,个人另有一部分自由,不在此列。
作为行动的自由,其底线是不能妨碍他人。另外,当一个人以社会人形态出现时,他必须遵重自己的社会、岗位职责。以一位教师来说,当他正站在教室里时,是不存在什么“消极自由”的,比如,他没有随意胡扯的自由、没有把语文课上成数学课的自由,没有迟到早退的自由。当发生突发危险,他也没有自顾逃命、置学生安危于度外的自由。在这个场合,制约他的是职责,而非自由。此时强调自由,是对自由的污蔑。
考虑到8级地震确实过于骇人,而求生本能也是人的自然本能,所以范美忠在此场合下的行为,虽然不值得肯定,但至少是可以原谅的。仅仅因为逃命就对他大加挞伐,是不应该的。但据我所见,没有谁因为这个而去痛扁它(怪诞的是,那些为范美忠辩护的人,却集体对此视而不见,坚定地判断别人在“道德杀人”),大家反感的,是他事后毫无人味的辩护。我判断他是个脏人,依据的也是他邪恶的辩护,与他擅自逃命,几乎没有关系。
原帖由 迅弟儿 于 2008-5-26 17:18 发表


铁蛋不明白什么?我问你的是你说的“极端化而已”。在你看来好像是:不就极端化一点而已嘛。是这个意思吗?假如有个杀人犯说,不就是杀个人而已嘛,和有个小偷说,不就是偷了点东西而已嘛,这两者都可以用“极端化而已”来概括,所以我问你的“极端化”底线在哪儿?也就是说,“极端”到什么程度时你不能容忍的底线。

你的这个判断:“道德可是要人命的”,我不太理解,只能说“也许”吧。因为道德的原本起源是为了人能更好的活下去。而如果有个人丧失了性命,却被归纳为道德的原因,这种说法是比较模糊的,主体很不明确。道德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社会规范,道德本身是不可能让人丧失性命的。只有法律。但是现在我们都明白法律不可能因为一个人很擅长跑步就判他死刑,那么如果范跑丧失了性命,只有两种可能:他被谋杀,或者自杀。
如果他被谋杀,那是刑事案件;如果他自杀,这是自由主义无能为力的事情,目前在自我决定权的理论里,唯一不能从理论上解决的就是自杀问题。从终极理论上讲,那也是个人的自由意志。在范跑的问题上,如果他选择了自杀,我只能说,我尊重他的意志。
如果他能抗得住道德谴责而不自杀的话,那么“道德可是要人命的”的命题同样不成立。
我不明白的是这个底线到底应该定在哪里。我不明白不是说我不能判断,而是说,我不能从理论上阐明他。因此想听你从理论上阐明一下。 我的判断是:范是一个垃圾。
    “道德可是要人命的”,我的意思是,他可能因为人们的声讨,找不到工作,甚至被政府惩办。不是说别人谋杀他,或者他自杀。
        最想听你分析的是这段话:
       “这或许是我的自我开脱,但我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我还告诉学生:“我也决不会是勇斗持刀歹徒的人!”话虽这么说,下次危险来临的时候,我现在也无法估计自己会怎么做。我只知道自己在面对极权的时候也不是冲在最前面并因而进监狱的人。”
   再直接一些:一个面对极权的时候不是冲在最前面并因而进监狱的人,他有没有资格批评范美忠。

[ 本帖最后由 铁蛋 于 2008-5-26 17:59 编辑 ]
书生的事归书生,流氓的事归流氓。
范美忠可以做因为他是凡人,胆小保命是人之常情。但他不该说,尤其还振振有辞掷地有声自鸣得意地说.他如果胆小跑掉却还能事后自责,那仍然不失为一个真实的人,可惜,他反过来,挑战那些无声的勇士们所背负的美德。
见过无耻的,却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又是一个做人没品的人。霍霍。
“这或许是我的自我开脱,但我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我还告诉学生:“我也决不会是勇斗持刀歹徒的人!”话虽这么说,下次危险来临的时候,我现在也无法估计自己会怎么做。我只知道自己在面对极权的时候也不是冲在最前面并因而进监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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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说这句话尤其恶心,好像他在面对极权的时候曾经冲过,只是不是冲在最前面的人。如同说我绝对不是那种义务献血献到最后一滴的人,我绝对不是那种捐款捐到空荡荡的人,我绝对不是那种学雷锋学到自己晕倒在马路上的人~~

汉语的褒义暗示性贴金被他发挥到了极致。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