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初:我可以宽容范美忠,却无法原谅范美忠老师!

在地震发生的那一刻,范美忠不是一个普通的人,而是一位正在课堂的老师。在人命关天的时候,他选择了第一个逃跑,是不合适的。更让人不解的是,事后他并没有忏悔自己逃跑的不恰当,反而空谈自己心中的自由与正义。我想,对没有牺牲精神的人而言,他心中的自由与正义永远是无基的城堡,一触即溃。真不知他又如何能去追寻到心中的自由与正义的理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范美忠老师未尽到责任。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的义务。我们都知道,地震是无法制止的行为,作为老师最应该做的就是站出来指导学生逃生。范美忠老师没这样做,这样的老师让人难以接受。

    与之截然相反的是,在此次地震中,四川安县桑枣中学创造了2300余师生震后无一伤亡的奇迹。奇迹的造就有多方面的因素,教学楼质量可靠固然是最重要的原因,但也与学校平时组织的紧急疏散演习,老师承担的责任是分不开的。报道称,地震强烈得使挺着大肚子的女老师站不住,抓紧黑板跪在讲台上,但也没有先于学生逃走,而是按照学校的要求行事,指导学生疏散。还有,德阳市东汽中学教师谭千秋老师,“双臂张开着趴在课桌上,身下死死地护着四个学生”;绵阳市平武县南坝小学的杜正香,“用身体为孩子挡横梁”;彭州市红岩镇中心小学的周汝兰,“四进四出救出幼儿园里的孩子”。

    我想,范美忠可以继续坚持自己的想法,但我们却无法原谅他继续做一位人民老师。一则,担心万一再出现其他危急情况,他还是第一个逃跑,置柔弱的孩子于危险境地会造成更大的伤害;二则,我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有一份责任意识,能从小在他们心中种下担当责任的种子。尽管我同样不赞同未成年人舍身去见义勇为,但希望他们成年之后重新萌动心中早已种下的道义的种子。这一点,范美忠的行为已无法去说服孩子,他失去了“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基本条件。

    我可以宽容范美忠,却无法原谅范美忠老师!
“难道中国遭到了核袭击?”

这句话是极端恶毒的,估计很少有人会留意他在那一时刻脑海中所闪过的这个念头,表面上是万分恐惧,骨子里却是无限期盼。唉,相识多年的范美忠,从此成为陌路人。
范美忠此番言论发表之后,我不敢说自己是最痛心的,但起码是痛心者之一,前两日在家,与老婆多次谈及此事,多次感叹,老婆不解,与你何干?其实我倒不是在批评他,而是在自责,我不仅和范交往多年,而且因为他“热心于教育事业”却又长期没有学校肯接纳他,曾出手相助,为他联系过工作,想起来真是后怕,我竟然推荐这样一个极端不负责任的人去当教师,幸好这事没有发生在我推荐他去的那所学校,否则我这个推荐人,只能钻到地洞里去了,而他竟连一丝一毫的愧疚都没有。关于人的本能,我私底下问过也是当中学老师的老婆一个问题,如果地震发生时你在上课,你的本能反应会是什么?她回答,本能反应肯定是组织学生马上撤离,不会有其他任何选择,决不可能把学生丢下独自逃走,夫妻之间对话大概无须自我标榜,我想大多数老师处在那一时刻是会作出准确选择的,这是作为老师的职责底线所在,一定要在人性、本能与绝对利己之间划等号,是毫无道理的。
原帖由 林泉 于 2008-5-27 07:06 发表
回橙橙,这同“鲁迷”没关系吧?虽然历史不可假设,但以我揣想,在那种极端状况下,鲁迅是会以瘦躯护住孩子们的。
根本无须去假设鲁迅会怎么做,我敢负责任地说一句,如果我在现场,我也会“以胖躯护住孩子们的”,甚至成为“谭千秋第二”也有可能。我留意到,在范美忠此次事件上,面对“如果你在现场,你会比他做得更好吗”之类质问,许多人竟不敢正面回答,也有些人怯怯地表示,或许会做得稍好一些,就是在逃离的那一瞬间,扯一嗓子——“大家快跑”,这实在是令我大失所望,在这次地震灾难中,有无数被埋的老师在发掘出来时,身下都护着学生,人们称赞他们为英雄,为他们唱“道德颂歌”,而我更愿意把他们的行为,看作是一种本能,舔犊情深,不仅仅是对自己的孩子。我也绝对不愿意承认,面对灾难,独自逃命才是人的本能。把自己丢下一教室学生擅自逃跑的行为归结为本能,借“人性”说事,等于要我们所有人为他的“丑陋”买单。在人生经历中,类似8级地震这样的巨大灾难肯定没有碰上过,但危险随时都存在,在和别人一起穿越马路时,当有汽车疾驶而至,我的第一反应肯定是用身躯挡在前面。这跟高尚无关、与道德无关、甚至与责任也无关,这仅仅是出于一种本能,是第一时间的生理反应,求生、逃命固然是人的本能,但在灾难来临之时,就近救助弱者,也是一种本能。面对极权,我无力反抗,面对危险,我也会躲避,但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时,只要与弱者同在,我绝对援手襄助,哪怕仅仅是出于本能。我懒得去批评范美忠,但我也有“绝不与这种人交朋友”的自由,仅此而已!
范美忠先生勇敢错了
萧瀚

范美忠先生,一位中学教师,在地震发生的那一刻,他率先冲出了教室,逃命——这是人的求生本能,几乎无可指责。随后,他为自己辩护:
“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八岁的人了!”
“这或许是我的自我开脱,但我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我还告诉学生,‘我也决不会是勇斗持刀歹徒的人!’”
“先人后己和牺牲是一种选择,但不是美德!”
……
我很佩服范美忠先生的诚实,尤其佩服他在这举国悲恸的强大声势下直言之勇气。
但是,很遗憾,范先生——范老师的勇气用错了地方。
当灾难来临之际,人人都有逃生的本能,所以对于因其逃生本能而罔顾其余——只要没有妨碍他人的逃生者,世人尽可宽容以待;即使逃生者因为这逃生的本能而没能完全履行其本职工作,在无价的生命面前,世人依然可以原谅他、理解他。
但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一半是天使,一般是野兽”,是因为人除了动物性本能还有神性本能,如果将这种动物性本能视为自然的话,同样应当视这种神性本能为自然——只是它往往需要人们更多的日常修为介入,需要人们更多的理性精神介入,也需要人们更深厚的情感介入。
正因为这一点,范先生在地震发生那一刻的所有行为都是值得理解和宽容的,这是一个中性的行为,无所谓高尚也无所谓卑鄙,在无价的生命面前,他对自己的学生没有尽到责任,这是可理解和可宽容的,但绝不是值得肯定的,至少不值得赞扬。
教师——这是少数几项属于圣职的职业(所以我不太喜欢自己从事这种职业,它对人的要求太高,会叫我活得不够轻松)之一,它对从业者不仅仅有专业技能的要求,还有一些特殊的人格要求。它要求从业者具备有助于提升学生人格的较高品质,所以流氓不可以站讲台,打手恶棍也没有资格为人师表,但他们可以从事许多其他职业。
也许范美忠先生对于教师的职业伦理,并没有作此理解,以至于他认为学生都是17、18岁的人了,自己没有义务照顾他们。这显然有悖于基本的教师伦理,人们可以理解和宽容灾难面前他没有尽职,但他不可以说自己没有尽职是正确的,值得鼓励的——我所批评的只是他事后的言论。
再者,范先生的“逃出一个是一个”的观点,我是赞成的,但是这样的思路需要具体的方法去实现,如果范先生再深入考察具体的逃生语境,他应当发现,这种遇事第一反应只顾自己的做法往往是错误的,常常损人且不利己。
试想美国“911”的时候,如果人人都是抢着逃生,那样逃出来的人或许会少得多。正是因为当时世贸大楼里的人,能够在十万火急、生死攸关之际,依然克制自己的个体逃生本能,而服从于群体拯救的理性,才会人人拎着自己的鞋子、快速行走却秩序井然地集体逃生,如果是一窝蜂地抢出口,看看还有谁能逃出来?
因此,在范美忠先生逃难的那一刻,学生们只是一时没反应过来,如果大家都像他那样健步如飞,我看范先生未必抢得过那些学生,大家都挤在门口——逃生还是打架?还是在互骂挥拳中同归于尽?——如果房屋倒塌的话!
范先生不妨想想,作为一个平时在课堂上给学生们介绍俄罗斯伟大艺术家的老师,这时该做什么?普希金死于决斗,莱蒙托夫死于决斗,索尔仁尼琴为书稿四处辗转,为自己曾经的小小错误忏悔,茨维塔耶娃不屈服于苏联政权的迫害,宁可做清洁工也要写诗……俄罗斯的那些杰出艺术家们,总体而言,在大难临头之际,似乎并没有轻易地放弃他们的骄傲,他们没有在那些重大关头失去自己的高贵。
至于“哪怕是我母亲”云云,这更是愚不可及。没有特殊情况,父母是恩养自己的恩人,除非条件实在不允许,除非灾难来临之际,自己的日常修为达不到第一救助反应,因此而不能救母亲,那么事后应当向母亲真诚地解释和道歉,而不是理直气壮地告诉母亲:“我救不了你是理所当然的。” 虽然范先生的护犊之情完全符合人的生物性,但依然不应该为大难前抛弃母亲理直气壮地辩护。退一万步讲,即使理所当然,也非情所当然!再说,它甚至也不是理所当然——最多只能说是动物性本能的理所当然,而非兼具动物性与神性双重性质的人性之理所当然!
在著名的泰坦尼克沉没之难中,当时船上的男人们让妇女和儿童先走,这一直为后人所称道和崇敬。大难之际,可能获救者为了给他人增加获救的机会而牺牲自己,这永远是美德,我相信至少在地球毁灭之前,它依然会纹丝不动地是美德,它是选择没错,但这是一种对美德的选择。
如果范美忠先生真的是热愛自由公正的人,他应当明白自由永远和高贵的放弃连在一起,追求自由的一生必然是学习放弃的一生,自由的灵魂不可能拖着一具只有本能物欲的躯体飞越云层;如果范先生确实是追求自由的人,我相信他会在这个问题上反思,并且认同:美德之于自由和公正是良性互动的关系,一个热愛自由的人必然也是一个热愛美德的人。美德原本用以律己,不可绳人,我写此文与范先生商榷,并非要求范先生要有美德——因为我没有这个资格,是否追求美德是他自己的事,但讨论自由与美德的关系就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所以也请朋友们不要误会,我无权要求范先生追求美德,我只是要把他对自由与美德之间的关系,在观念上的错解,重新正回来。
其他的就不多说了,范美忠先生,我真诚地祝福您。您是一个愛思考的人,但我不得不认为您的思考中存在严重误区,自由公正与美德从来不是矛盾的,而是良性互动的,一个真正热愛自由与公正的人,必将成为一个有高尚私德的人,即使现在不是,将来也肯定会是。
否则,我只能很遗憾地说,范美忠先生对自由一无所知。
2008年5月27日於追遠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