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橙橙 于 2008-5-27 19:04 发表

精彩!顶一下。
周先生关于伪善要比真恶来得好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在一个充斥着假话的社会里,真恶也许比伪善需要更多的勇气。我无意为具体的人辩护,无论对于当事人还是为他辩护的人,但就做人而言,真,应该是第一位,所以虽然真小人无耻,但比伪君子要好。所以一个不敢暴露自己观点的人要比一个无耻的人更坏,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无耻。在这个意义上,真小人还真不是一无是处的。如果我们设想一个明明有如此想法却装出一副忏悔像的另一个范混蛋,我们就知道真和伪的优劣了。虽然无耻是应当被谴责的!
谢谢周先生的客气。范的言论我没有看,只知道个事件的大概。我只是对你回帖中的有关真与善的关系的观点有些异议。我无非想说真才是评判所有行为的前提,一伪了,他后面的东西则更不足论。伪君子并不是伪装的君子,而是伪装起来的小人,他比真小人还要低一个档次。当然你认为这是一种糊涂的分类,我可以不议,虽然现实生活中,尤其在专制社会里,该种脸谱特征的典型性很具有分类的价值。但你说伪善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种善,我就不得不听糊涂了,虽然他比杀人放火的恶要来得好,可是比较是可以这样进行的吗?同质的才有可比性。我也只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你说我是否肯定杀人放火者的勇气,我是的。就勇气而言。虽然我不能肯定他的行为。对一个想杀人的而不敢为的人而言,我们应该肯定他的行为,但对他的勇气则不能认可。勇气加诸于好的行为则相得益彰,加诸于坏事则则其恶更甚,但这不能成为指责勇气的例证。正如好的武器被坏人掌握会造成更坏的后果,我们不能因此说所以这是种坏武器。我们有时也会说某个坏人“他胆子倒蛮大的”。如果周先生不认为这是种赞许,那就姑且当作一种事实判断来看待。虽然我也同时把它作为一种价值判断。也不知我澄清了没有。谢谢。
谢谢周兄和我讨论。

不过我仍不能同意这种逻辑。

我认同孔子的见解,我与之并无矛盾。在义与勇的价值取向上,孔子以有义者为前提,其次才可以谈勇,否则其勇就不足论,这正是我谈真和善的关系时的意思,当真实这一前提不能成立时,是不足以谈善的。至于前提都存在的情况下,我想我们都会认同勇的价值。其实我一开始就是谈真和善的关系问题,只是在表达有时坚持真也需要勇气时,才牵扯出来勇气问题,并认为勇也是素质的一部分可以单独存在其价值。

至于武器的比喻,或许不当,人性中的因素也许不能这样抽出来作评价,但寸铁杀人,非铁之罪,愚勇害人,也非勇之罪,罪在其愚或其恶而已,勇只是被其恶得以一逞所用吧了,这和不能给没头脑的人掌握利器是一个道理。

你最后说的对于伪善是否是主观判断的问题,我认为这是我们对概念的理解有误,燕谈有很多法律专家,我想当我们在讨论伪善与赤裸的恶的时候,首先在认同它们是事实的前提下才可以,当我在谈伪善时,它指的就是无需证明的伪善,也就是你所认为的卑鄙 下作。否则就要首先弄清事实才能开始讨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