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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表于 2008-6-14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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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明兄:现在没有人会在宗教语境下使用异端的。那是它的本义,但我们对词语的使用,往往是它的引申义。但引申,也不能乱来。
特立独行云云,只是一种行为艺术而已,与异端的关系更是遥远。
这是我昨天回复阿吕兄的帖子,再替进明兄复制过来:
异端,有本义,有引申义。当我提到孔融的例子时,已经是使用引申义了,因为按照本义,异端一词只能严格限定在基督教语境中。我们今天使用异端一词,一般都是使用它的引申义,扩大到宗教之外,也是正常的。比如,对于奉马克思主义为正统的人来说,自由主义就是一种异端思想。
但是,再怎么引申,异端也必须大致满足“思想”的条件,顶不济也得构成一个相对自足的观点。据此,我认为范美忠围绕逃生本能进行的拙劣辩护,不配被冠以异端之名。我本帖的全部意思,无非在此。
请问,你又引申到什么地方去了呢?一个词,有内涵有外延,但外延总得与内涵相关,总是个常识吧?如果任何离经叛道的东西都可以说成异端,并享受异端的权利,极而言之,监狱里的所有罪犯都不妨以“异端”自居了,因为他们的犯罪行为,总是或多或少地违背乃至践踏了我们既有的价值观、道德观。
所以,请不要滥用外延。在大街上裸奔,是一种离经叛道,但不是异端。弃学生不顾而率先逃生,是一种有违职业操守的行径,也不是异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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