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兮兮 于 2008-6-16 21:59 发表
大家先给这个问题定性:到底范跑跑这次是否属于因言获罪?或者因言获罪太严重,实际只是据说因言再次丢了饭碗。

这个问题要靠后,先要解决一个前提性的问题:范行为是否是失职的行为?

我看了很多与周兄争论的人,好象在这个基本的问题上就与周兄有分歧,所以讨论的双方都累,还不如先把这个问题澄清了,再讨论兮兮的问题。
范跑跑这个不履职、不认错,居然还振振有词的家伙,是个对恬不知耻这个词的最好解释的一个丑类,居然还有无数的同情者,居然使其成为了一个明星。这个现象只能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耻辱。
    同情范的观点,我看了下,无非就是“本能说”、“言论自由说”、“异端说”、“真诚说”,但这些都站不脚。
   “本能说”,范出入本能,只想到了自己逃,忘记了他的学生,所以可以原谅。但要原谅也只能说犯了错,但因情况特殊可以原谅而己。但原谅有一个基本的前提是当事人必须要承认错误,如果当事人连错都不认,这个时候去原谅他,就不是原谅而是不分是非了。
   “言论自由说”以及“异端说”那是连基本事实都没有弄清楚。范的言论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与其跑跑有关的部分;这部分是为了将其逃跑的行为合法化而作的辩护,这是辩护行为而不是言论,只不过是以言论形式表现出来而已。范另一部分言论,如他是语文课上得最好的老师之类,这才是言论。
    范所谓的真诚与许打动了很多人,能当众承认自已胆小、怕死,就是真诚?
    范在地震开始的第一时间就本能的向外跑,这不是本能而是如他自己所说的是强烈的危机意识。就算是本能,那本能也只存在于一瞬间,只够范跑到教室的门口,之后还有过道、楼梯最后才能到达操场,这时支撑他跑下去的不是什么本能而是极端的自私,自私得来没有喊一声“同学们跑”。不要以为范跑跑这时被吓坏了,没有,他清醒得很,他得意洋洋告诉我们,他是第一个跑到操场的,这时他仍没有对着楼上喊自己班的学生跑下来,却在看见其他班的学生陆续出来时埋怨自己班的学生动作慢。非不能也,是不为也!这才是真实的范跑跑!这哪里有什么真诚?

   荒唐的是,范跑跑这个丑类还真成了明星!

   耻辱啊!这个妙作的社会,已认不清事情真象!也已分不清是非了!
   
   是什么造成这幕丑剧的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