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过去的国人都是要求甚至强迫自己与别人一致,如今却是,无论怎么样,就是与别人要不一样,与多数人的情感反应不一样,你支持的他就要反对,你反对的他就要支持,够酷~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大家先给这个问题定性:到底范跑跑这次是否属于因言获罪?或者因言获罪太严重,实际只是据说因言再次丢了饭碗。

首先,范跑跑是因为对自己错误行动的反道德宣扬而最终引发至此的,用句话说叫活该,世界上没读多少书却深明大义的普通人多了去了 ,为何范跑跑多读几本书就该舆论豁免?
其次,人们经常分不清言论和行动本身的关系。其实,很多时候,言论就是行动。你在飞机上说有炸弹的言论,就会真的因言获罪;你在戏院里大叫着火了引起踩踏混乱,也绝对会因言获罪。在仅仅比战争差一个等级的国家级别的行动中,你宣扬违背自身本职职责的超级自由人权,实际是杨朱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的陈腐论调,你就得被世人唾弃,就得被教育部吊销教师资格。你范跑跑冤枉了 ,正确了 ,那谭老师这些人就错误了 ,傻冒了 ?!你老妈当时养你就是最大的错误。
最后,所谓异端,就是具有超前的不合时宜的行为,最后被社会证明是正确的。韩寒前几年就是异端,因为教育制造统一产品时,他要自己出来制造自己独具一格,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符合市场经济个性化时代。范跑跑呢,他不但朝孔子时代退步几千年,还退向史前一万年,甚至比动物还不如。
当然,范跑跑活在一个相对开明的时代,我们唾弃他,还有澳洲作家支持他;我们批判他,还有美的朋友关爱他。范跑跑,你很幸福哦 ~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对范跑跑的处理完全是有法可依滴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我们一定不要扣因言获罪的大帽子,范跑跑还是公民,只是被取消教师资格而已;
其次,我深感很多时候国内比国外自由,国外一点小事就会引起官司,就会被判坐牢或是罚款,国内实际只要与政治不是直接相关,很多时候执法不严。但这决不意味着这样就好,这次范跑跑事件,我们总算执法合理了 ,有人就不习惯了~~范跑跑你既然吃教师饭,就得受它制约;就像我们律师,平时也得比一般市民更多约束,否则也会动辄丢了本本,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我对范美忠事件的“糊涂"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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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施国英应该把引号去掉,这样我们对主文的评价就完全一致了~~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人们还忘记范跑跑是一所中学的教师,面对的是未成年人,你的教师职责那就 责无旁贷了 。
如果你范跑跑是工商管理硕士班的教师,那情形就 不一样了,你跑的快,算你狠!
如果你范跑跑是给领导上课的,那情形就更不一样了,你跑的快,算你英雄!
还好,你不是幼儿园的老师,那老子坐飞机去剥你的皮~~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楼上的说的好,其实就凭范跑跑跑了的失职行为,哪怕他不发表文章说这事,学校就可以修理他;有人说,还有其他教师跑了,为何单单修理他?这没办法。警察不会修理每个闯红灯的人,但他一定会修理几个倒霉蛋,谁叫你范跑跑长得和你的言论一样史前捏~~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原帖由 菜农 于 2008-6-16 22:41 发表
不要对施国英的居住的地方进行攻击,不要对菜农谋职的公司进行攻击,菜农没有为范跑跑辩护,只是赞同施国英某些观点而已。

我一直对泛泛的网络暴力群体进行批判,我不对网友个人攻击,如果有时冒犯了网友请批评,我可以向单个人道歉,但我不会向愚昧的群体暴力低头屈服,我一辈子痛恨愚昧,因为我自己从愚昧来,我不是什么书香门第、达官官人的出身,也不是文革中受害对象,恰恰相反,我在文革作为红小兵做过一点群体暴力的坏事,为此,我悔恨不已,同时对这种暴力的研究也可以处于自然的角度,我得出的结论是,这种暴力百害无一利,每个人都会受到伤害。
1、没有谁“对施国英的居住的地方进行攻击”,我们只是对居住在那里的施国英进行反攻;同理,也没有谁“对菜农谋职的公司进行攻击”,我只是对那公司里谋职的菜农进行反攻。
2、你为范跑跑辩护绝无过错和罪责,绝非自决与人民;相反,你如果为他辩护得精彩,那我们才欣喜若狂。你只是赞同施国英的某些观点,哪些观点?为何躲躲闪闪欲言又止捏?我也没说我完全不赞同她呀,--我也只是不赞同她的某些观点而已嘛。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不是一致吗?
3、后面一段话,我不想辩论。抽象地言说,正确无比,几乎毫无缺陷,但如果不用在具体的事物上,就会一堆文字而已。恕我直觉,菜农兄似有被迫害的梦魇强迫症。这一点我也曾经有过,那是时代的痕迹。但对于你的网友而言,我们很无辜,我们无辜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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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橙:
偶认为你最近脑子清晰不少,属于让我们暗自惊讶的;不料,你还是让我们很快恢复了平静,你还是过去的你,没办法,人要长进,是很难的。
1、“只有范一个人被这条法规限制”吗?广义而言,这次灾难中,有央视记者徐娜被炒,有当地救灾不力的领导被下岗,这都是职务履行不力所致。
2、即便就狭义而言,教师队伍里当时跑掉的也有一些,但很对事后都对学生反省,很快大家都理解了 ;范跑跑非但不自责,还仗着自己肚子墨水泛滥,叽哩咕噜长篇大论地宣扬反道德情操,这就很难被原谅了 。警察见着态度好的,也会批评教育当屁放了 ,但对于强词夺理之辈,那就得修理修理了。你说不公平?那天下公平何在?!天不厌之,孰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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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顿是因为撒谎,学术腐败是因为作假抄袭,而范美忠是在谈他个人的观点,与他们不搭界。
我就奇怪了,中国的主流经济学家有几个讲真话,几个有什么道德可言,他们确认莫狗样地当官的当官,骗钱的骗钱,怎么也没开除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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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橙先生:
您至今还没搞明白,什么叫应然,什么叫实然。你把两者混为一谈。
我们在这里探讨的是应然问题,是公道人心出发,不探讨实然,因为在我们控制范围之外。但绝非因此就说,实然替代了 应然而合法了 ,而正确了。也正是因为很多像你一样认识的人们,因为实然不好,所以就应然也错了 。大家都闯红灯没受处罚,所以闯红灯就合法了 ?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我对菜农在36楼的言论,很震惊。
在燕谈,你一向是以抗击打力超强,自爆家底内力充沛著称,而我等仅仅开玩笑的掐掐架,那你的美的公司抬头借用调侃下,你陡然风云为之一变,实在费解。
我宣布,我对你的任何行为,不负责。而且你这样,多少破坏了你一贯的风趣形象。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范跑跑跑了,大家抨击他;
菜农跑了,一大群美女蜂拥抚慰,甚至有倭国弟弟不惜冒断背之嫌~~唉,幸福之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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