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教师的职业很崇高吗?

看到很多认为范美忠没有资格当教师的观点,是建立在或认为他道德败坏,或认为他缺乏职业道德,或认为他师德不够的基础之上。那潜在的逻辑就是认为教师这个职业对道德有特殊的要求,教师的职业很崇高。

请大家就题目发表意见。我自己的看法会慢慢道来。
沙发上的网友说得很正确,抽象而言的话。
可能我应该把题目改成“拥有怎样的品德的人才配当教师”才更恰当。
对于范跑跑同志,当他作为社会化的人的时候,比如在大街上有个老大妈不小心摔倒了,我绝对不会指望、也不会要求范跑跑很大度地伸出一双友爱的双手,说实话,由于社会道德某种现状,我对自己的要求可能也是打个电话给110,因为我们这里就发生过这样的故事,拉人的人结果成了法庭上的被告。但是,当范跑跑同志站在课堂上向孩子们灌输其“自由主义”思想的时候、在向中国传统文化宣战的时候,他的社会只能限制于这个特定的群体中,他所面对的是一群孩子,一个相对的强者在灾难来临时保护弱者,不仅是一个教师的责任,也是作为一个人的责任,这不是对范跑跑个人的要求,而是对这个职业的要求,对一个“人”的要求。就如医生要抢救病人一样,仅仅是因为你是个医生,这是你必须要做的事,当然,如果你做得比较好,得到了大家的交口称赞,顺便赞美一下职业的崇高,也并非不可能。
----------------------------
范在凤凰台的节目里谈到,如果他的学生生病,他会送他上医院的。他也表示在老婆的教育下,觉得跑之前应该对学生喊一声的。他说他做不到的是以命换命的舍己救人,因为教师也有妻儿老小。我以为这话在哪里都说得通。
舍己救人是一种高尚的品德,做到了,那是达到了道德的最高境界,做不到,也并非挑战人类道德的底线,最高境界和底线之间还有很多空间的。扪心自问,这个世界有几人真正能做到舍己救人?范那句只救女儿的话倒是大实话。
网事举的彭宇的案件,恰恰说明了这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不要说舍命救人做不到,就连损失金钱救人都做不到,当然,举手之劳的好事还是会做的,比如打110之类。
可能除了军人的职业道德要求舍命救人以外,其他任何职业都没有也不应该有这个要求。即便军人,这次空军一开始在汶川空投士兵的行动之所以取消,也是不想让军人舍命救人,我对此也是理解的。
道德感强烈不代表道德高尚,不然何以解释当今中国道德水准的普遍低下。
蝈蝈在6楼谈到的问题也是我想进一步思考的。

前些日在别处偶然看到一个帖子,贴主也是中学老师。他说他平时对学生很关爱,可他依然愧疚,因为他对学生的好,还是无法弥补自己带领他们通往奴役之路的罪过。这样具有自省意识的老师让我肃然起敬。他本来完全可以把责任推给现有的教育体制,而且这也确实不是他的责任。什么是师德?在我的价值观里这就是师德的最佳体现。

虽然大家也多少清楚今天的教师队伍所存在的问题。但在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天地君亲师”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教师这个职业还是比较受人尊敬的。况且无论是“传道、授业、解惑” 还是“灵魂工程师” 的说法,都赋予了教师不仅教书,而且育人的伦理色彩。问题是,在育人方面,和宪政国家规定的“公民意识教育” 的课程相比,中国的教师拿什么来育人呢?搞笑的“五讲四美三热爱” 和“八荣不耻” 吗?本身就是荒唐的体制培育出来的“畸人”( 当然程度有差异,也有少数突围成功的) ,还能指望他们培育出具有健康健全人格的下一代?今天在我眼里最可爱的年轻人恰恰就是反这个教育体制的韩寒,实在太有意思了。

如果苛求一点的话,今天大多数体制内的教师恐怕连最起码的诚实、讲真话都做不到,当然,这不是他们的过错,人人都需要一个饭碗,教师也不例外。据说北大历史系毕业的范美忠之所以不愿意教历史而选择教语文,就是痛恨充满谎言的历史教科书,而且他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等,如果仅就这些而言的话,范老师是值得尊敬的,也是深具师德的。他有他的“畸人” 处,另说。如果仅凭他这一次在地震中的不当行为以及随后的某些错误言论就断定他没有职业道德、不配做教师,我是不敢苟同的。
这几天比较忙,我会每天抽空写一点。
谢谢各位参与和关注。
关于舍命救人的话题再说几句,也算回应泽雄兄的质疑。

是的,的确没有人明确指责范美忠没有舍命救人,但那么多指责他没有履行教师职责的观点其实隐含着这层意思。既然大家讨论的不是平时热心助人的行为,而是以天摇地动的8级地震为背景,那就不能回避几秒钟的时间差就有可能决定生死界限的铁定事实。
假设范老师在那一瞬间履行了教师的职责,先组织学生疏散,自己最后才跑跑,结果无非有三种可能,一是学生和老师都安全无事;二是学生得救了,老师遇难了;三是老师和学生都遇难了。这三种结果分别在其他一些学校得到了证实。
当履行职责和舍命救人存在紧密因果关系的时候,那后面四个字即便没有明确说出来,那也是彼此心知肚明的潜台词。
说实话,我被伟大的谭千秋老师等人(据说共有15位老师牺牲)感动得泪流满面,他们是值得仰视的英雄。但同时我并不觉得自己有资格鄙视瞬间失职的范老师。

[ 本帖最后由 施国英 于 2008-6-26 12:57 编辑 ]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8-6-24 22:24 发表
和网事兄相比,我对范美忠的要求还要低,事后,他不“为自己的那一刹那的“本能”感到丢脸”,都行,都未必有人说他。讨抽的是,他竟然还觉得这是件长脸的事,还“自由主义”,还“公正”。
在这一点上我们没有分歧。区别在于泽雄兄自始至终坚守自己的看法,而我采取开放的心态对待不同的观点,包括范美忠后来的一些解释,我觉得是可以接受的。
给别人一个机会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既然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我觉得那些支持他的人很有趣,我曾经在凯迪做了一个问答调查,大意是现在我们都知道了这么一件事,“如果你有孩子的话,你愿意把孩子交给范跑跑吗?”令我惊讶的是,至少一半以上的网友居然愿意把孩子交给他——但我知道,这些网友都很年轻,基本都没孩子。如果他们有孩子的话,又真的愿意吗?

想到这个结果,我感到很恐怖,孩子的性命竟然没有范跑跑口头的誓言重要,可见范跑跑蛊惑人心的地方——所以,我对范跑跑的态度是严厉的,如果真的遇到什么危难,他的理论将吞噬多少孩子的性命?
---------------------
先对网事情缘说声抱歉,因为接下来实在忍不住要说重话了。老兄的思路够混乱的。到底是豆腐渣工程在吞噬孩子的生命还是范的理论在吞噬孩子的生命?
范美忠是桩个案,我在谈论他时,始终围绕他自己提供的说法。如果你也有就事论事、实事求是的态度,就会发现,你21楼推测的三种结果,完全不存在。他先逃、后逃还是不逃,结果都一样,这所学校的校舍质量好得很,谁都没事。
-----------------
请泽雄兄再去读一下范的原文。里面提到那所学校的校舍质量,那是一所看上去建筑质量不咋地的校舍。因为校长当是对施工单位采取了包工不包料,即坚持自己买建筑材料的做法,全校师生才逃过这一劫。范也是地震后才知道的。
施国英,我说的是结果,我没说错吧?范的原文,我第一时间就读过了。不读他的原文,我是不会批评的,这是我的习惯。
你说的又是什么呢?结果已经显示在你眼前了,你却要假设三种与该结果不符的可能性。
别人对他的批评,都是根据已有的陈述的,而不是依据假设。真要假设,什么可能性不能假设出来。我们不能根据过分的假设来批评别人,这也应该是一个原则。
--------------------
泽雄既然强调结果,那范美忠的学生一个都没事,那他的先跑岂不是很正确了吗?这里是有逻辑悖论的。

[ 本帖最后由 施国英 于 2008-6-30 09:42 编辑 ]
回40楼泽雄,那不是我的逻辑,而是根据你的逻辑推论出来。
恕我直言,不知是你的记忆有误还是选择性失明,或忘记讨论的前后语境。你我是从“舍己救人”开始谈起的。把这个帖子前后再看一遍吧。
我闪了。
其实楼主的问题可以改为:教师有没有必要为职业牺牲生命?
----------------
回九船兄,全世界没有一个地方的法律或规章要求教师为了履行职责需要牺牲生命。
其实我在3楼已经把问题改为“拥有怎样品德的人才配当教师?”
我个人觉得,教师的品德要求和其他任何职业一样,诚信是最基本也是第一位的。
另,我也不认为教师的职业很崇高,专业人士而已,这在西方世界几乎是共识。教师的职业被赋予崇高感,那是中国特色,由于圣人孔是教师的祖师爷的缘故。
事实是在地震中,某所学校的确发生了老师自己逃命成功顺带救了一个学生(是自己的女儿),而其他学生都遇难的情况,没有听说该老师被追究法律责任和开除。
燕谈或真名上好象也有人提到过这个情况。

[ 本帖最后由 施国英 于 2008-7-5 12:39 编辑 ]
只要求其崇高,教师死后孩子谁养,老人谁养?他们只修改教育法限制教师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有没有修改法令保障教师权益?牺牲后他来照顾他的家人?如果能答应这一点,倒也算死而无憾了。
-------------------
接着71楼Sophie网友的话说几句。
不清楚这次英勇牺牲的谭千秋老师等人的家属拿到了多少抚恤金?但我知道9-11事件中牺牲的消防队员的未亡人,每位拿到的抚恤金加上社会指定捐款超过200万美金。
最大程度地善待和照顾每一位品德高尚的牺牲者的家属,远比愤怒谴责一个范美忠更能提升中国社会的道德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