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想象力惹的祸

那天和小曾还说,喜欢书甚于电影。后来周姐姐在旁边补充,因为文本比较细腻地关照人物的内心。而且,好的电影,往往会浪费掉一个上佳的小说,剧本只要情节外壳就可以了。除非是情节剧,那是可以书而优则影的,比如《飘》。    最近因为写“嫉妒”主题的缘故,编辑说可以引证《赎罪》。我一向是有严谨求证癖的,观影之后,就跑去查麦克尤恩的原书,结果发现,小说那个美味的核,在电影中完全被置换掉了。麦克尤恩想写的,不是妹妹嫉妒姐姐的魅力,继而诬陷她的情人是强奸犯,它真正的重心是:一个小说家的心路历程,她发达的臆想癖和现实的不合拍,错音。
        如果把笔锋倒转一下,《赎罪》是个天才小说家的传奇。布里奥尼生活在中产家庭,一个风景如画的城郊豪宅里,没有同龄的玩伴,自幼与自己的想象力嬉戏,这些都滋养了她的臆想气质。她热爱秩序,把自己的娃娃整齐地放在她们的起居室里。而在小说里,她可以把这个嗜好发挥到极致,所有的人物都可以在写作中条理化。她需要剧本引发读者的惊骇,随之让他们爬上情绪的巅峰,纵身一跃,最后跌落在现实冷硬的平台上。读剧本的时候,她眼睛直视着每个人——她毫无内疚地要求家人在她施展叙事魔力时集中全部的注意力。
        良好的语感,就像使用熟练的身体会带来性快感一样,布里奥尼时时被文字搞得芳心荡漾。“回眸一撇”,那是主人公已经坠入爱河,“阴户”,这个词,她在罗宾写给姐姐的情书上匆匆瞥到,立刻惊起波澜壮阔的生理性厌恶。也就是说,对她来说,文字所激起的快感和痛感,远远大于生活。
        一个好的小说家,他体内一定会有一种转换机制,一个变压器,一个开关……布里奥尼就是能直视她的幻象。“我看见了,我看见了。”她的真实,不是她的视觉性记忆的复制,而是她的幻象被逼真了。她说强暴小表姐的人是罗宾,因为只有这样,她脑海中收集的事件碎片,比如猥琐的情书,罗宾和姐姐在喷泉边的对峙,就能被条理化,就像一个小说家终于理顺了自己的情节流,使之可信一样。麦克尤恩也真绝情,剧终时,让她得了老年痴呆,对一切的控制力都彻底瓦解,不管是日常、男女、写作、记忆,还是她那野蛮的想象力也好。
        我有点兴奋,这个主题,对我来说,比成长中的嫉妒好玩多了。小说家各有不同,一种是建筑在直接经验上,比如毛姆,他从不写他眼界之外的东西,如果他要写印度,他就一定要千里迢迢地奔赴现场,嗅到农民的体味,熟悉他们的起居细节,把自己的记忆库都填满,一直到件件都手到擒来,才开始落笔。毛姆本人就是一部活体大英社会知识百科全书:如果想知道艺术家的生活,可以看他写的《月亮与六便士》,如果想知道剧作家和演员的生活,可以看《剧院风情》。小到喝汤时出多大的声响,跳方步舞时搂住对方的几分之几腰围,如何使用小手帕,在哪家裁缝店做衣服,多少家产的绅士可以参加哪个档次的俱乐部,大到每个季度该给情妇多少赡养费……他随手亮一亮都是知识豪门的身家。
        但还有一种作家,是靠想象力写作的。麦卡勒斯是个非常出色的小说家,但她是个很失败的新闻记者。当她在报社实习的时候,时时受到总编的呵斥,因为她总是任性地篡改情节,她觉得真实的事件缺乏刺激度和冲击力,完全不对她的胃口,她就把它打乱重新编排……其实这也是她写小说的笔法,就是像我家皮皮搭积木一样,没有什么对现实的描摹和尊重,完全随心所至。她可以在没有见过一个哑巴,直接经验全然空白的情况下,塑造出完美的哑巴解人——辛格。我到现在都记得,初读麦卡勒斯时,那种心悸。哑巴辛格唯一饶舌的时候,就是对着那个胖哑巴,他的手指翻飞,爱意浓烈,其余的时候他是个结实的情绪垃圾桶,任人倾诉。他的手总是藏在裤袋里,沉默无语,像发育中小女孩藏起自己的初萌的胸部一样。这个虚构的哑巴,比任何一个我认识的哑巴都动人。
        这种例子实在是数不胜数。香奈儿的自传里,说她在姨妈家的牧场里长大,十六岁离家私奔,海藻般浓密的长发裹着百合般娇嫩的小脸。可是,传记作家的考核结果是,她在保育院度过孤苦的童年,和十六个小孩一起公用洗脸水和肥皂,毫无暖色背景的丑陋孩童期。海明威不停地对他身边的粉丝宣讲他前妻们的不忠和艳史,每个细节都水灵鲜活。可是拜托!所有的事实都表明,先出轨的人是他自己。有人去考证三毛的西班牙艳遇,结果发现她本人的讲述漏洞重重……我相信三毛有臆造的成分,她最后的死,就是对真实负债太久的后果。这个人太热情善意,总是把事实改造得合乎她的期望值……可是亲爱的,这个世界从来就配不上你这么美好的人。萨伊德有讲台恐惧,上课的时候,一定把眼镜取下,这样他就能浑然地活在自己的思路里,模糊掉周围让他惊惧的学生。尤瑟纳尔一向是和她笔下的人物生活在一起,她熟悉他们所有的生活细节。哈德良皇帝是双鱼座,另外一个是水瓶,到了生日她会记得给他们烤个小蛋糕,闲时她就对着臆想中的角色喃喃自语。
        二流的小说家,无法糅合真实和想象,这两个明暗冲突的地带,落差很大。比如《追风筝的人》,前半本非常有质感,很有冲击力,就是一个阿富汗移民的回忆录,后半本一看就是身在美国的精英人士,对所谓恐怖分子的变形臆想。那种戏剧化风格太明显了,什么乱石击毙奸夫淫妇,还有塔利班鸡奸少男,太像剪报拼凑了。
        布里奥尼初显创作天才的,不是她的小说,而是她的这份诬陷供词,它毁掉了不止是两个相爱的人,,还有她自己。她本来可以循着正常的成长程序。进剑桥,在上流社会的交际圈里觥筹进退,过完自己华美而丰润的一生。可是为了自罚,她做了一个平淡无奇的护士,隐匿真名,只剩下一个号码。在抹杀一切个性的制服下,便盆和生蛆伤口的恶臭中,最小收益地消耗掉了她的青春华章。对于一个在想象力里驰骋无疆、划地为神的人,还有什么比对她个性的碾压更惨烈的牺牲呢?她用了半辈子,在小说里履行她的赎罪,让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是她所能做到的善行的极致,对绝望的抗衡……罗宾和姐姐依然活着,依然相爱——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纵然她动用了小说家最大的权利,也不过只是虚构而已。

[ 本帖最后由 黎戈 于 2008-7-20 15:10 编辑 ]
是不是说靠想象力写作的作家更出色?
忽然想起蒂姆.伯顿导演的电影《大鱼》,主人公一辈子都在讲自己的故事,那些故事,半真半假,有巨人,有女巫,有浪人,有历险,有荣耀,有爱情。儿子在父亲的故事中长大,开始反感父亲的那些故事,儿子去做记者了,力图忠实地记录事实,可是........
影片最后有一句台词:A  man tells his stories so many times that he becomes the stories. They live on after him.And in that way, he becomes immortal(不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