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高考零分学生,你挑战了什么?

零分考生挑战高考制度?     
       6月26日,湖南高考出分的日子。这天,陈圣章表现得异常的冷静。因为,此前不久举行的高考中,他有4门考卷交了白卷。     
        陈圣章家在浏阳市关口街道的一个村子里,父母都在工厂里打工。因为出生农村,他7岁就开始帮家里干农活;上学后,暑假期间还去花炮厂打零工,有时收入也很“可观”。     “
       高考零分的想法我早就有了。”谈起此事,陈圣章一脸的坦然,“到现在,我认为这并没有什么不妥。”     今年19岁的陈圣章是体育生。今年4月,他在一次训练时不慎受伤,耽搁了学习和训练。他感到大学之门在他面前轰然关闭。“如果没受伤,我应该能上省内的一所高校。”     
       4月份离校后,陈圣章没跟父母商量,把旧摩托车卖掉,找姐姐要了2000元,换了一辆更好的摩托车,先是帮药厂推销药品,现在每天推销保险。   
        陈圣章考零分的做法让学校老师、家人觉得难堪。但他对此不以为然。在自己的博客中,他这样写道:“我一直在想这样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要高考零分?为什么在学校、父母的强大压力下我还毅然决然的选择高考零分?我为什么在我姐苦劝我两个月,最后说不管我高考得多少分,都拿几万元支持我读软件开发,条件是只要我不高考零分,但我还是选择了高考零分?究竟是一种什么力量让我如此坚定不移并执着做下去呢?”     
       “一股强烈的爱国精神,一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一种坚定的主人翁意识使我如此坚定的做下去。当我看到课桌上堆积如山的书本下面,埋着一双双疲惫不堪,并且近视度越来越高的充满迷茫的眼睛时;当我了解到某大学一条荒唐的规定:一个星期不逃课,奖励20元的时;当我听到一美容、美发招聘会上,一本科生说‘咱就把自己当作文盲,什么也不会,找个几百元工资的事做就行了’时;当我看到高考后一个个顶着烈日为我们咨询好的学校而不停忙碌的父母的身影,而我们却当作什么事也没有时……”     
     “太多太多的‘当’,使我更加坚定我的做法,脑子里也不停冒出很多的问题:高考是不是现代八股取士?高考是不是最好的选拔人才方式?高考是不是可以改革?高考是不是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昌盛?高考是不是……”     
     “带着一系列问题我开始了我的高考零分的寻问之旅!我要向老师,向学校,向所谓的‘高考专家’,所谓的社会研究学家问:高考可以选拔到真正的人才吗?高考对一个人的道德培养,一个人的综合素质提高有促进作用吗?高考可以让我们放开思维,钻研探索,打开创新发明的阀门吗?高考对一个民族创新能力是阻碍还是促进?”     
    “这一系列的问题就是导致我高考零分的原因。我知道我高考零分意味着是在毁灭我个人的一生前途;但是,与祖国未来的发展和美好的明天相比,我个人的得失又何足挂齿呢!”

[ 本帖最后由 小妖怪 于 2008-11-2 00:10 编辑 ]
云想衣裳花想容,假如没有天堂,那就带着梦想去流浪吧。dance in hell, die in heaven,live in world, love in dream
一股强烈的爱国精神,一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一种坚定的主人翁意识使我如此坚定的做下去


这一系列的问题就是导致我高考零分的原因。我知道我高考零分意味着是在毁灭我个人的一生前途;但是,与祖国未来的发展和美好的明天相比,我个人的得失又何足挂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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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吼,小小年纪,别的不知,吹牛打屁学得很好,谁说教育失败呢?


,与张铁生交白卷有的比,轮回。
可爱的小孩子,可惜没意义。
即使下地狱,也要微笑的表情,只为你放心。

俺只表达一下对考零分者的鄙视,就酱紫。

考零分的,竟然还一套一套大道理,好象不考零分的反而思想境界不如他似的。
这都什么人呐?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楼上说的对.
挑战制度是不能以破坏公平\公正原则为前提的,如果大家都遵守和认同高考考试制度,尽管它有很多弊端,但在没有新的制度可以替代它之前,任何挑战都是对公平和公正的破坏.是错误的.
高考并没有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无论是从程序上讲,还是从结果上讲。
    从程序上讲,高考考的是几门学科的笔试。这些学科之外的知识和技能无法成为高考的内容,而成为高考内容的只能是这几门学科可以显性化的知识和技能。
    从结果上讲,高考甄别了考生,并使考生的前途与其成绩密切相关。这是高考成为学校教育指挥棒的原因。
    近几年来,教育界一直在尝试高考改革,可见高考的弊端已经不是秘密。一个有严重缺陷的、本质上是不公平不公正的制度,任何人都有权利挑战它。不能因为目前还没有找到理想的替代性制度,就认为高考是公平和公正的,是应该得到认同的制度。
    个人有权利不参加高考。以考零分的方式嘲弄高考,也嘲弄那些重视高考的人(家长、教师),这不应该被理解为破坏。他并没有破坏什么,他只是表达对高考和对以高考为指挥棒的应试教育的不满和抗议。任何人都有这个权利。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乌斑竹说的有道理的.
陈同学不参加高考或者嘲弄高考都是他个人的权利,他挑战高考制度也不是不可以.
我倒是不很明白,他挑战高考制度什么呢?如果仅仅是嘲弄,那么考个零分出来,并不能说明什么,我也可以认为他自己水平不行,为自己找个借口而已,挂个美名.

高考制度不是完美的制度,有缺陷的制度,但至少是正在执行的制度,大多数人还是遵从这个游戏规则的,在用分数决定是否能上大学上,它还是相对公平的.目前来说,没有绝对的公平,从相对公平来说,高考制度显然能更大程度的体现了公平合理.
高考是大学入学考试的一个程序而已,在大学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大家通过竞争的形式来获得入学机会,我认为这跟是否人才无关,和机会有关.至于是否成为才人,也不见得不参加高考的就是人才.西方国家也有高考.
陈同学大可对高考制度不屑一顾,但也未必能证明,高考不能选拔出真正的人才.
我觉得主帖给人的误导在于否定高考考试,这实际上就是对公平的破坏.
我不同意黄馨,他所作的一切都是在规则之内,他没有破坏规则,如果对一种明显有缺陷的规则连消极抗议的权利都没有了,那是很可怕的事情。
原帖由 流星雨 于 2008-11-11 17:54 发表
我不同意黄馨,他所作的一切都是在规则之内,他没有破坏规则,如果对一种明显有缺陷的规则连消极抗议的权利都没有了,那是很可怕的事情。
流星雨GG啊,你怎么那么容易上这些人的当呢?他考零分就考零分,说那么多大话干什么?
估计这小子压根就不想参加高考,他家人和学校逼他参加,他索性丢丢他们的丑。我觉得这是他个人的事,但有必要把自己的言行拔高吗?

而且,从高考制度来说,高考考试本质是机会竞争,这点我认为是没错的。至于在竞争过程中,有不公平、有缺陷是另外一回事,考试本身是必要的。
转帖:毁誉参半的社会舆论   

     陈圣章的举动,自然地使人联想起去年的河南南阳考生蒋多多。为了引起社会重视,蒋多多把对高考的不满填写在考卷每一个角落,并违规使用双色笔答题,最终如愿得到了零分。不管他们考零分的初衷是什么,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们对现行的教育制度有着强烈的不满,并用这种特有的方式作自毁式反抗。因此,一样引来如潮的评议。

     有人认为,高考故意考零分是教育之痛。一名姓徐的作者撰文:据了解,陈圣章爱思考,不乏创新精神,如果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能够得到积极的引导,估计他不会走上这条“不归路”。这令人想起另一则报道:9年前,王楠子是上海某中学一名“标准的差生”,经常被老师“重点关照”,无奈之下赴美读书。9年后,王楠子成了全美动画比赛个人组冠军,并被老师誉为“天才”。

     他说,同一名学生,只是因为教育环境的不同,就出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值得我们深思。如果我们不能由此看到现实教育中存在的缺陷并加以改进,这种缺陷就有可能继续耽误下一代人,就有可能让更多像陈圣章和王楠子这样的学生成为牺牲品。高考有意考零分之类的“教育之痛”就会重演。

     一位王姓网友认为,零分考生的初衷无关紧要,关键是自查自省。他说,当千万考生争先恐后在独木桥上拥挤时,陈圣章反其道而行之;当高考体制和应试教育成为众生喧哗的命题时,陈圣章以激烈而决绝的方式抨击之,他自然赢得了观者的不少掌声,甚至敬意。

     不容回避的是,陈圣章是个复杂的角色。如果高考前没有在训练中受伤,致使考大学无望,他是否还有底气故意考零分,实在难说。公允地讲,把这样一个多重而复杂的人塑造为反对教育体制的“英雄”,多少让人觉得心里不够顺畅。因此,陈圣章是自暴自弃还是悲情诉说,已经无关紧要。关键是,我们的教育体制究竟有没有问题?若有,就必须重力改革之。否则,去年有蒋多多,今年有陈圣章,明年肯定还会有人会制造出新的类似事件。

     一位姓赵的作者却认为,非理性“零分高考生”无助解决问题。他说,虽然自称“不喜欢应试教育”,但陈圣章故意考零分的直接原因还是因考前的意外受伤而自感升学无望;否则,按他的话说该能上省内的一所高校。看得出来,高考零分的极端做法背后,陈圣章有他理智冷静的“风险评估”,而这一切与蒋多多何其相似!同样成绩不好升学无望,同样急欲引起社会的注意——聪明的他们都学会了为自己年少轻狂而又掺杂了功利之心的举动披上了一层批判高考的惹眼外衣。

     他认为,毋庸置疑,高考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但同样毋庸置疑的是,现如今还没有一种更为科学的选拔制度能够替代高考。既如此,面对高考的弊端,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循序渐进地改革,而不是充满敌意的“颠覆”。

     专家视角:自考零分行为直击应试教育弊端

     陈圣章带有赌气、无奈、愤懑情绪的自考零分行为,再次将教育界关注的焦点引向高考制度改革与当前素质教育推广中面临的尴尬。

     陈圣章以一种极端的方式、爆发式地表达了其对应试教育、对现行高考制度“一考定终生”的不满。事实上,这种的不满情绪在他的同学甚至同龄人中也有体现,只是程度与表达方式不同而已。陈的一位好友接受采访时说:“他太傻了,一个人的反抗太无力,我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但我也常常忍不住在想,从小到大用十几年的时间准备应付一场考试,是不是真的值得?!”

     湖南师范大学教授陈成文说,读书能修心养性,能丰富人生,为什么原本愉悦的获取知识的过程,被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所厌烦?为什么本该轻松的成长过程竟让他们如此不堪重负?为什么教育传道授业的多重职能被简单异化成“应付高考”的单一目的?专家学者对应试教育的批判、自省,或许还不如陈圣章等正体验着这种教育与考试模式的学生们所感受到的生动、真实。

     一位长期关注高考改革的教授进一步分析,一方面,教育、高考被无奈地赋予了许多社会功利性功能,学习的乐趣被大幅削减,成了压在学生们心头的一个沉重包袱、一项硬性任务。另一方面,当前高考被简单等同于“优胜劣汰”制度,过于强调选拔功能,且考核内容、形式单一固定,不仅在某种程度上“间接引导”造成了“素质教育喊得轰轰烈烈,应试教育抓得热火朝天”的局面,也形成了“独木桥”式弊端。

     有人做过这样的设想:如果陈圣章考前受伤不致于对其高考产生“致命性”影响,或者还有其他选择机会,他还会不会选择交“白卷”?答案无从揭晓。而在记者采访的一些专家看来,这个设想的背后透露的是考生、社会对高考制度人性化、服务化改良的呼唤与需求。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一些专家认为,相对于中国的现实国情,高考制度有存在必要。但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高考,选拔理念应逐渐由生硬的 “资格选拔”转变为“适应性选拔”,从由甄别“谁有资格上大学”转变为“谁适合上什么样的大学”。高考体现的竞争,也应逐步从“能不能上大学”逐渐转变为“上怎样的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何一成教授、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邹卓鹏等专家提议,探索建立统考加联考的“双层高考”制度,以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和空间;即通过语、数、外三门公共统考科目,确定考生能否上普通高校的资格;再根据高校专业科目设置情况及招生需求,设置若干考试类别,在高考后的一段时间分类分批连续举行,让每个考生有机会根据自己所长选择一个至多个类别参加考试,增加自主选择机会。
是一种严重的误导 不该歌颂反抗高考的孩子

曹林 中国青年报评论员


贵州印江高三学生李坚在今年的高考(Q吧)中绞尽脑汁争取门门考零分:有把握做对的,就选错误答案;没有把握的,就不做。
李坚还以《作文与嫖妓》为题提交了自己的高考作文。他在文中反对当前学生作文大量套话题、套材料,建议"作文,根植于生活之花,方能结出美好之果"。最终,他仅语文得了12分,加上20分的民族分?他是苗族?,总分32分。按照他的说法,是想以此方式反对现行教育制度。而重庆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元明认为:"考零分对抗应试教育,变成一场作秀。" (8月26日《重庆晚报》)








李坚以零分挑战现行教育制度,很容易让我们想起2006年另一个挑战高考制度的孩子蒋多多:河南南阳市八中考生蒋多多高考时,在考卷上宣泄对高考制度的不满;还故意用双色笔把自己笔名"碎心飞魔"写到密封线外,目的是希望各科成绩为零,以引起社会对应试弊端的重视。还有去年的湖南男孩陈圣章,故意将4门功课考零分以表达他对高考制度的不满——因为他们的反抗迎合了舆论对高考制度的痛恨,所以从蒋多多到陈圣章,他们都被舆论歌颂为敢于以身挑战制度之弊的思想烈士,被赞扬为"先驱行动"、"完美的幼稚"、"有独立精神""历史前行的推动者"等等。自然,绞尽脑汁考零分的李坚自然也被贴上了这样的标签,在舆论中有了一个非常优美的道德剪影。


我认为这种歌颂是很不负责任的,对理性尚未成熟的孩子是一种误导,会滋长一种非理性的叛逆情绪,助长年轻人对公共规则的轻佻和蔑视。


首先,即使既有的高考制度存在不少众所周知的弊端,它导致了教育的异化,是应试教育的罪魁祸首,素质教育缺乏生长空间等等——可它不仅是一种教育制度,它更是一个人才选拔制度和一种普适性的社会规则。一个理性的社会还是应该把尊重规则放在首要的位置,即使明知道一种规则有问题,也应该鼓励尊重规则的理性,在共同遵守规则的前提下致力于推动规则的改进,以公民的理性在法律框架中去完善规则,而不能鼓励去对抗规则、破坏规则、挑战规则和践踏规则。完善规则只能在共同遵守规则的前提下去完成,根本不可能以对抗规则的行为去完善规则,那只是一种正义的幻觉。所以永远不要歌颂对抗规则的行为。


然后,即使既有的高考制度很坏,可目前能找到一种更好、更公平、更接近教育本质的制度来替代它吗?我们能感觉到这样一种矛盾的舆论取向:似乎人人痛恨高考,人人欲除高考而后快。可落实到实际改革行动时,又没几个人愿意改变统一考试模式,一点点微小的变动都会引发极大的舆论争议。由于社会在公平性、透明度、法治化、规范性、诚信度等基础秩序上非常差,公众很担心某种高考创新会在找关系、递条子、塞票子中发生扭曲,而统一高考纵有千般不是万般不是,但有起码的、最底线的公平,即使是应试教育等种种弊端,也是大家"公平"地承受——孩子们可能不知道这些道理,可那些大人们难道也不懂这些道理吗?怎么能顺着孩子的幼稚和顽皮,去歌颂和助长某种"俗除高考而后快"的极端情绪。 
一个规则不能抗议那是不可想象的,我的意思就是说他的抗议本身是符合规则的,高考制度规定了人不准考0分吗?你可以说他哗众取宠,夸张,表演,作秀,甚至说他别有用心都行,但这些的确也不是他“破坏规则”的证据啊!就是说他事实上确实没有“破坏规则”,而且连“违反规则”的迹象都没有,没有的事为什么要强加于他呢?我指的是这层意思。
“英雄”并不构成规则改变的必要条件,“作秀”也不构成规则不能改变的前提,规则需不要需要改变、完善乃至完全推翻(如孙志刚事件之后对“收容制度”的彻底废除),其实是由规则本身的实际运行状况决定的。我的意思是说,你不能因为这条规则是一条好规则,就不允许人去抗议,也不能因为它是一条坏规则就放任人去无视规则肆意践踏,只要所有的抗议、对抗都是在规则之内的,那就是符合规则的,也就是可以允许的,这也是有关如何对待规则的一种什么“规则”哈?
流星雨啊,你怎么非要把我置于对立面而后快呢,我从一开始就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挑战制度不应该以破坏公平\公正为 前提,陈同学对高考抗议也好,憎恨也好,可以理解的.这点我并没有反对.
但是,他考零分,标榜自己是"挑战高考制度",如果他的行为不打算破坏规则,那他挑战什么呢?他这样做的目的,不就是要冲破这个规则吗?
我反对的是这一点.

[ 本帖最后由 黄馨 于 2008-11-12 12:12 编辑 ]
什么叫破坏?还请黄馨界定清楚。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原帖由 乌龙茶 于 2008-11-12 18:54 发表
什么叫破坏?还请黄馨界定清楚。
我理解的“破坏”有两种形式,一是直接用行动使物品、建筑物或制度、规章、条约等受到损坏和损害。
二是用言论的方式使事物受到损害。

前者好理解,后者需考虑言论者的主观意图。比如,某个人在我面前说我的好朋友的坏话,客观上可另我对朋友产生不良印象,但如果他是实事求是的反映,并不算破坏我和我的朋友关系。如果他是故意挑拨离间,可视为破坏。

从陈同学的言论和行为动机来看,虽然他没有直接构成破坏规则的事实。但是,媒体的宣传,和他的言论,有破坏规则的意图,并造成事实上的影响。
他是不可原谅的,但是他不得为此受到任何惩罚。
关于高考考试是否公平合理,我再聊几句。

我在最近看到的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个案例。
美国一家医院准备给肾功能衰竭患者做肾透析,可是医院医院没有足够的资源给每个需要做肾透析的患者进行医疗。于是医院成立了一个医疗委员会负责挑选病人,医疗委员会把需要透析的三十名患者缩减至十七人,接下来还必须从中剔除七人,因为医疗条件只能为十个人做透析,那么哪些人有资格呢?

医疗委员会考查了患者的资料,从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教育、职业、既往表现和未来潜能等,结果发现很难作出一个公平的决定。

如果依据能力分配,那如何公平的区别家庭妇女和母亲、律师、医生、总经理、牧师、教师和工人呢?他们在各自的岗位都非常“能干”。

如果依据人们的应得来分配,他们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家庭社区都是价值的创造者,在这个意义上,他们都应该得到治疗。

如果按地位来分,把律师放在前面,工人放在后面,也只有在专断的基础上才能作出这样的区分,其公平合理性是令人怀疑的。

还有一种理想的方法是弄到足够的资源,让每个患者如愿以偿,这是不可能的。
还有一种最坏的办法,让十七个人一起死掉,可是如果能确定有十个人能存活,凭什么认为让十七个人一起死去是公平的呢?

医疗委员会最后采取了一个大家能够接受的办法——抽签法。
虽然,这种碰运气的方法对许多人来说并不惬意,但除此之外没有比这更公平的方法了,这个方法至少对每个人都是公平合理的。

我们的高考考试,其实跟以上情形颇多相似,也是在各种方案中,获得升学机会的、至今为止最为公平合理的方法。
它和就业的直接联系早已经脱钩了,一个孤零零的公平有什么实际意义啊?反而束缚了教育本身的自由发展。
把大学办成一种“公平”的中学好,还是让它放开束缚,办成大学本该成为的样子好呢?现在的大学也不像以前那样金贵,只要能对贫困的优秀生源敞开大门,并且保证一种制度化的扶持,贫困好像也不会一定就是问题。还有,西方的大学好像都是进去容易出来难,整个淘汰选优的机制自然靠后了哈?这样做,可能还更公平。
原帖由 黄馨 于 2008-11-15 21:26 发表


我理解的“破坏”有两种形式,一是直接用行动使物品、建筑物或制度、规章、条约等受到损坏和损害。
二是用言论的方式使事物受到损害。

前者好理解,后者需考虑言论者的主观意图。比如,某个人在我面前说我的好朋友的坏话,客观上可另我对朋友产生不良印象,但如果他是实事求是的反映,并不算破坏我和我的朋友关系。如果他是故意挑拨离间,可视为破坏。

从陈同学的言论和行为动机来看,虽然他没有直接构成破坏规则的事实。但是,媒体的宣传,和他的言论,有破坏规则的意图,并造成事实上的影响。
实话实说,我为你担心,但更为你的学生担心。你的许多观点都让我感到过强了。如果你的学生对你做出的某个决策或决定表现出不合作的姿态,你的逻辑会使你给他扣上破坏的帽子。
        就按你对“破坏”一词的定义,陈同学在高考中考零分,不能叫作破坏。考零分,受损害的是他自己,不是高考。高考并没有因为陈同学考零分而无法进行下去,这就是事实。根据你的定义,把媒体的宣传看成是陈同学在破坏高考,这是张冠李戴。认为陈同学的言论构成对高考的破坏,这是在给陈同学定言论罪。按照你的这种逻辑,我也在批评高考,不仅我,还有更多的人在批评,我们都在破坏高考。我真不明白,你能给出“破坏”一词的定义,却不能理解自己下的定义,为什么你还要这样主观?为什么不检查一下自己的观点是不是有问题?如果你用这样的逻辑去教育你的学生,他们会服气吗?如果他们服了,那是好的教育结果吗?
        希望你能三思。

        17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原帖由 乌龙茶 于 2008-11-15 23:10 发表


        实话实说,我为你担心,但更为你的学生担心。你的许多观点都让我感到过强了。如果你的学生对你做出的某个决策或决定表现出不合作的姿态,你的逻辑会使你给他扣上破坏的帽子。
        就按你对“破坏”一词的定义,陈同学在高考中考零分,不能叫作破坏。考零分,受损害的是他自己,不是高考。高考并没有因为陈同学考零分而无法进行下去,这就是事实。根据你的定义,把媒体的宣传看成是陈同学在破坏高考,这是张冠李戴。认为陈同学的言论构成对高考的破坏,这是在给陈同学定言论罪。按照你的这种逻辑,我也在批评高考,不仅我,还有更多的人在批评,我们都在破坏高考。我真不明白,你能给出“破坏”一词的定义,却不能理解自己下的定义,为什么你还要这样主观?为什么不检查一下自己的观点是不是有问题?如果你用这样的逻辑去教育你的学生,他们会服气吗?如果他们服了,那是好的教育结果吗?
        希望你能三思。

        17
谢谢乌斑竹的善意提醒,但事实上,你也在为我的言论定罪了,不是吗?
我在“破坏”的定义里说陈同学的言论,有破坏规则的意图,但是并没有构成行为事实,媒体的宣传无形中造成了事实上的影响,当然有动机并不等于犯罪,这样的道理,我还是明白的。
再则,我只是说他破坏高考规则,这也是属于我个人言论自由的范围内,因为我不是执法部门和主管部门领导,我即使说他破坏规则,都不等于我在定他的罪。只有他真正因为言论,而不是行为事实获罪了,才构成以言论罪,看来我离这一步还差的很远。

另外,“如果对某个部门决策或决策表现出不合作姿态”,事实上确实是构成破坏,但这个“破坏”不要片面的理解成消极的意义,也有积极的意义。比如,教育部门的“不允许中小学利用节假日补课”,有些部门不按要求执行就是在破坏这个决定;再如,学校擅自规定学生放学后多上一小时的课,并安排老师看班,这是违反政策的行为,我不执行,也是在“破坏”,但这是积极意义的。

另外,你说大家都在批评高考,是否都在破坏高考规则呢?在我对“破坏”的定义里,如果是实事求是的陈述,是不是破坏,而是一种积极的建设。
原帖由 流星雨 于 2008-11-15 22:17 发表
把大学办成一种“公平”的中学好,还是让它放开束缚,办成大学本该成为的样子好呢?现在的大学也不像以前那样金贵,只要能对贫困的优秀生源敞开大门,并且保证一种制度化的扶持,贫困好像也不会一定就是问题。还有,西方的大学好像都是进去容易出来难,整个淘汰选优的机制自然靠后了哈?这样做,可能还更公平。
大学该办成什么样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高考制度是获取通行证的问题,也就是说,谁有资格上大学的问题。

我觉得教育很大的问题,是提供的机会太少,就学的渠道太单一。事实上,考试制度对贫困生来说也还相对公平,他们所承受不起的是学费,而不是考不上,另外,国家在招生方面对落后地区也是有一定倾斜的。
个人而言,高中三年,尤其是最后一年,那种地狱生活(据我所知,也有号称或者确实享受高考生活的,不可思议),简直不堪回首。老实说,如果高考制度是某一个人制定的,此人消失就可以解决问题,我相信我会是第一个站出来灭他的,并且做好了偿命的心里准备。

考零分对抗高考制度方式确实不当,不满高考,可以选择不报考嘛…
原帖由 黄馨 于 2008-11-16 21:31 发表


谢谢乌斑竹的善意提醒,但事实上,你也在为我的言论定罪了,不是吗?
我在“破坏”的定义里说陈同学的言论,有破坏规则的意图,但是并没有构成行为事实,媒体的宣传无形中造成了事实上的影响,当然有动机并不等于犯罪,这样的道理,我还是明白的。
再则,我只是说他破坏高考规则,这也是属于我个人言论自由的范围内,因为我不是执法部门和主管部门领导,我即使说他破坏规则,都不等于我在定他的罪。只有他真正因为言论,而不是行为事实获罪了,才构成以言论罪,看来我离这一步还差的很远。

另外,“如果对某个部门决策或决策表现出不合作姿态”,事实上确实是构成破坏,但这个“破坏”不要片面的理解成消极的意义,也有积极的意义。比如,教育部门的“不允许中小学利用节假日补课”,有些部门不按要求执行就是在破坏这个决定;再如,学校擅自规定学生放学后多上一小时的课,并安排老师看班,这是违反政策的行为,我不执行,也是在“破坏”,但这是积极意义的。

另外,你说大家都在批评高考,是否都在破坏高考规则呢?在我对“破坏”的定义里,如果是实事求是的陈述,是不是破坏,而是一种积极的建设。
“破坏”当然不等于犯罪,但“破坏”至少应该构成了阻碍、干扰,否则就很难说损害了什么。陈同学考零分,只损害了他自己的利益,并没有阻碍或干扰高考制度的运行。如果公众普遍认为现行的高考制度非常合理,陈同学的考零分行为就成了笑柄,也就谈不上陈同学破坏了高考。如果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现行的高考制度有看法,并对陈同学考零分的行为表示赞同甚至赞赏,那也不能说是陈同学破坏了高考,而只能说,许多人不赞成现行的高考制度,陈同学的行为引起了共鸣。我请你界定“破坏”的涵义,你给出了定义,但我发现你并不理解自己下的定义。
       你一直在强调“动机”、“事实”(作为与动机的对举我想应该是指“效果”),但在这里,动机论和效果论都是用不上的。除非你能证明陈同学的考零分行为,不是他自己的个人行为,而是伤害了他人或损害了公众利益的行为。
       你举有些部门不遵守教育部关于不允许中小学利用节假日补课的例子,我看不懂这能说明什么。你想说这也是“破坏”?我觉得在这类事情上我们汉语的词汇还是够用的。不应该把什么事情都与“破坏”联系在一起。这样使用汉语,说得难听点,按你的定义恐怕也有“破坏”汉语的嫌疑。

[ 本帖最后由 乌龙茶 于 2008-11-17 19:08 编辑 ]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原帖由 笑笑书 于 2008-11-17 08:28 发表
个人而言,高中三年,尤其是最后一年,那种地狱生活(据我所知,也有号称或者确实享受高考生活的,不可思议),简直不堪回首。老实说,如果高考制度是某一个人制定的,此人消失就可以解决问题,我相信我会是第一个站出来灭他的,并且做好了偿命的心里准备。

考零分对抗高考制度方式确实不当,不满高考,可以选择不报考嘛…
我看不当的对抗方式,应该是你假设中的“灭了”。对高考不满,确实可以选择不报考,但这应该是对有充分自主权的成人而言。高中生恐怕没那么多的自主权吧?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
高考追求零分,“追求”二字,值得揣摩。也许是学生本身慵懒,不止是考试,干啥都不行,为特立独行,回避大人的责备,故意以高考不合理为由,摆出一种姿态,给自己找个台阶下而已。
当然有的这种可能性。但要指责这种行为,先要说明高考是合理的、不容反抗的。
吃的是草,吐出来的也是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