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杨师群老师,他表情比较平静,还在上课。

学校的反应

近日,杨师群老师在搜狐博客上发表了《有同学告我是“反革命”》的博文,博文中的相关内容引起了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我校教职工也有许多议论。对博文中相关问题我们作了专门的了解,现作出如下回应:

一、关于博文中涉及的公安局已立案的问题

经了解,公安局没有立案。

二、关于博文中讲到的学生告杨师群老师是“反革命”的问题

经了解,没有任何人告杨师群老师是“反革命”。

另,有些教师在议论此事时谈及,在课堂教学方面有何明确的相关规定,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相关规定主要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在教师的义务方面规定: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

二、zhonggong中央、国务院2004年第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规定:高等学校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责任。广大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大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大学生专业学习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各个方面。要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政治觉悟。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纪律,切实加强教材管理,在讲台上和教材中不得散布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



党委宣传部

200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