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并不能解决自杀问题,很多自杀者正是参透了生命的意义而走向自我毁灭的。

不久前,我所在城市一个高三学生跳楼自杀了,他是从小被领养的,他的养父母和姐姐对他非常好,家庭条件也很不错。在这次自杀之前,他有过几次自杀未遂的经历,他每年都选择生日那天自杀。这次也是在他自己生日那天死的,前一天,他姐姐还专门从国外给他带了生日礼物。

很多人认为他是抑郁症。
他在遗书里还特地写了,他的死和任何人没有关系。

[ 本帖最后由 黄馨 于 2008-12-3 08:43 编辑 ]
原帖由 David 于 2008-12-3 12:14 发表


对楼上这么说很吃惊。太轻松了吧!难道王瑶,李婕们,十三四岁就“参透了生命的意义”了?如果你是说海明威,或三毛,还靠点谱。你这里隐含的推理也成问题:他们要死,就让他们死去吗,虽然这是他们的选择,作为教育工作者,难道不痛心吗?即使是18岁的高三生患了抑郁症,即使他想死,也不能袖手旁观吧?死的人也就罢了,他们的父母呢,亲人呢,也能像你那样超然吗?我可以肯定,王瑶,李婕的死,是她们父母身上要背负一辈子的十字架。生命教育当然不能完全避免自杀的发生。但是一种关心人的身心健康,珍视生命,尊重人格的文化氛围可以避免许多不幸的发生,避免许多个王瑶的死,这也不难印证的,如果不信,可以作一个统计分析,比如拿1998-2008的中小学生自杀率与美国或其他国家比较。
谢谢你的意见,我对你的吃惊也感到很吃惊.我说这话的前提是,生命教育不能解决自杀问题,理由是有些人不是因为不珍惜生命而自杀,而是太参透了生命的意义,这是教育无能为力的.

后面,你所做的联想,完全不是我的本意.

而我对自杀者的理解,他们不是不知道生命的重要,而是他们对生命的要求太"完美"了,太纯净了,太追求一种过于纯洁至善的生活,所以他们无法包容这个世界的不完美,无法容忍这个世界的瑕疵.

我认为,如果生命问题用生命教育来解决,这个思路过于偏狭,我 恰恰觉得,自杀问题的解决,是要教会学生学会包容,学会善待他人,学会正确应对挫折。

所以,把自杀者归于心理问题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前不久人大学者余虹的自杀就是属于这种情况,他对世界的要求几乎达到洁癖的程度,所以他是无法得到快乐的。
原帖由 蝈蝈 于 2008-12-3 16:52 发表


        原来你到现在还不肯自杀,是因为你没有洁癖。
抗议,讨论问题请就事论事
原帖由 老木匠 于 2008-12-3 19:35 发表
我想,这个事例说明,生命教育的对象应该是谁的问题
其实,我也同意这个说法,即使木匠师傅不引这些资料出来,我身边的例子已经不少了,这几年我所在城市大中小学的自杀的学生为数不少,有些还是我熟悉的学生。

所以,他们的死都直接跟教育有关,都发生在学校里,但是,正如我前面回帖所说,他们并不是不知道生命的美好,生命的重要,恰恰因为他们感受不到生命的美好,这个世界怎么如此残酷,这些人怎么如此冷漠,才让他们心灰意冷。

那么,我说生命教育并不能解决自杀问题,是因为,我们“对症”下错了药方,真正应该接受生命教育的是成年人,而不是孩子。

你叫孩子尊重生命,难道去叫他们爱惜大人的生命;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你大人都不能让我好好活着,我如此无助,我如何珍惜自己的生命?

所以谈论尊重生命首先应该对大人,对孩子,我以为应该加强挫折教育,包容心和善待他人的教育,这样才会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我前面回帖所举的高三学生的例子,就说明的这一点,他的养父母、姐姐,还有学校的老师同学对他如此的好,还不够尊重生命吗?为什么他还要选择自杀?
而且,不止一次去寻死,并且可以冷静的、理性而不是冲动的写下自己的死“与任何人无关”,到底是为什么呢?

其实,从很多中学生自杀案件的报道来看,很多矛头是直指教育工作者和学校,我以为这固然是一个方面,很少从学生和家庭教育上去检讨原因。结果造成更加恶劣的循环,因为很多自杀者寻死,都和老师的批评教育有直接的关联,他们心理上承受不了批评。校方和老师也承受很大的压力,如果我不公正地去看待这些事件,势必造成老师的不作为,因为没有任何法则对老师教育学生的行为进行规范,那么为避免承担责任,老师就干脆对学生不管,事实上,现在的教育就是如此。

[ 本帖最后由 黄馨 于 2008-12-4 08:36 编辑 ]
原帖由 阿吕 于 2008-12-3 19:36 发表
这类自杀事件的发生,实在不是孩子已经看透了这个世界,更加不是他们因为洁癖而无法包容这个世界的不完美,无法容忍这个世界的瑕疵.我看只有在中国大陆才会看到听到这种惨剧,校长,老师忘记了他们面对的是一个个灵动而:鲜活的生命啊!
阿吕先生所说的只是冰山一角。用孩子的眼光看世界,恰恰是纯洁的,我们常说“童心”可贵道理就是如此,当他所执著的东西突然摧毁,就会是整个世界的坍塌。所以挫折教育在儿童成长阶段非常重要,道理就在这里,一个用玻璃钢瓶呵护的太完美的孩子,他是最容易击垮,因为青少年经历磨练太少,预防青少年自杀才变得非常重要。

青少年自杀在中国是惨剧,一方面是成人不尊重生命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成人太溺爱生命造成,两者互为因果。
谢谢小妖怪校长的回复,让我受益不浅。

其实,我来燕谈来参加讨论,先是学习,后是切磋,我提出问题也是想从不同角度去更好的认识生命教育。

我看了你的回帖后,我感觉更不可思议了,既然生命教育几乎囊括了教育所有的内涵,那又何须再冠以“生命教育”之名?

比如生命品格,积极的人生态度,在我看来,如果不冠以生命教育之名也是必须的。

这正如,我们把所有错误都归于体制一样,一个体制可以把所有错误的根源涵盖。

那么,一个生命教育,把所有的教育包揽,如此宽泛,那提生命教育有何意义?

你认为我把生命教育狭隘化了,而我恰恰认为,我们应该把生命教育具体化,情境化,个体化,这样的生命教育才有实在的意义。
原帖由 蝈蝈 于 2008-12-4 11:26 发表


        如果你分析自杀原因的那套“理论”,只适用于别人,不适用于你自己,那你就没有抗议的资格。
你仅凭我的一两句话,就得出那是我创造的理论,那你太超人了吧?首先,我没有那么伟大,其次,那套理论非常适合你我,尊重生命,就是尊重任何人对生命方式的选择,包括选择死亡。对未满18岁的成年人来说,选择死亡,未免含有不太理智和不成熟的一面,所以作为监护人和教育工作者应当负有预防\防止的责任.

另外,我的抗议资格需要你来审核吗?太笑话了吧.

[ 本帖最后由 黄馨 于 2008-12-4 15:19 编辑 ]
原帖由 蝈蝈 于 2008-12-4 16:56 发表


1、我没说你伟大,也没说你创造了一个理论,你有自恋的权利,但别误以为我是鼓励了你。

2、如果那套“理论”也适合你,你就没什么好抗议的。我不过是把你的“理论”用于你自己而已,你要抗议,也只能抗议你自己选择的“理论”。

3、尊重生命,和尊重任何人对生命方式的选择,这是两回事。把概念搞清楚,再发表你的高见不迟。

4、未满18岁的人,不叫成年人。我就当你是笔误吧。

5、我不是审核你的抗议资格,而是否定你有抗议的资格。既然你讨厌把你的“理论”用于你自己,你也就没有把你的“理论”用于别人的资格。
自恋的应该是你吧,既然你认为是我的"理论",我的"理论"招惹你什么拉?你说我没自杀,是因为没有洁癖,那你大概是想用自己来作为"有洁癖而又没有自杀"的例证洛,很有献身精神,可嘉,那又何必呢?

你口口声声说我的“理论”,那我还请你指出我的理论错在哪里?

“尊重生命”与“尊重任何人的生命方式的选择”,两回事在哪里?我倒觉得你不说话还可能更睿智一些,你的言行并没有表现出“尊重生命”,比如作为我个人拥有“歪理邪说”的权利,难道那不是我的生命方式吗?

难道,因为你讨厌我的“理论”,我就必须闭嘴,那是什么逻辑,强盗!我觉得你走开,才是尊重生命的具体表现。
原帖由 小妖怪 于 2008-12-4 17:08 发表
回黄老师:非常高兴看到你的回帖,中国对教育的冠名已经很多,单以上海为例,从一师附小的"愉快教育"到刘京海校长的"成功教育"再到我的同学吴金愉的"理解教育",每个校长办学都应该有他自己独特的哲学思想,他要有自己的办学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把他的理念转化成教师的办学行为。其实叫什么教育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教育必须关注受教育者首先是灵动的一个个生命而不是接受知识的容器,前贴我已经讲的很清楚了,生命教育之所以被提出来,首先是在时空的脉络上,生命教育的推动是我们对科技极端发展的反思,重申对人文精神价值极其重要性的具体行动。其次是从课程的角度、教学策略的角度等等,在 David的主贴“生命教育:博爱,尊严,终极关怀--上海某区中学推进“两纲”观摩有感”中我也对生命教育的广义理解做了描述,既然我们对生命教育的理解不在一个层面上,我也无话可说,但有一点我想黄老师应该不会反对吧,那就是生命教育首先是有生命的教育。
谢谢小妖怪,我跟你想法是宏观和具体的差别,在理论上,我是同意你的说法的,但是落实到具体实践中才真正能体现出生命教育的意义,我转一些材料给你看看。
国外中小学的生命教育及启示
作者:王学风 点击率:23 日期:08-11-07 文章来源:《外国中小学教育》2007年第1期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国外中小学的生命教育,总结出一些有益的启示,以期有助于我国中小学开展生命教育。

关键词:中小学;生命教育;启示

20世纪20年代美国学者开始探索有关死亡教育(death education),50年代末60年代初正式兴起,成为教育的一门分支学科,之后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发展为“生死教育” (life-and-death education),西方许多发达国家纷纷效仿美国,在中小学开展生命教育,至20世纪末已基本普及。20世纪90年代生命教育引入我国,我国对生命教育的研究多停留于理论层面,对具体实施生命教育理念的实践层面研究得不够深入,很多文献论述了生命教育的理念、实施生命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对具体深入到课堂教学应该如何贯彻实施生命教育研究甚少。通对介绍国外中小学的生命教育,总结出一些有益的启示,有助于我国中小学开展生命教育。

一、国外中小学的生命教育

西 方 国 家 明 确 标 举 “ 生 命 教 育 ” (life education)的概念,是在1979年澳大利亚悉尼成立的“生命教育中心”(life education center: LEC),该中心后发展成为一个正式的国际性机构(LifeEducation International),属于联合国“非政府组织”(NGO)的一员。其基本的宗旨是:防止“药物滥用,暴力与艾滋病”。可见,由于文化背景与社会状况的不同,国内外对生命教育的理解有很大的不同。 

1、美国的生命教育起初是以死亡教育的形式出现的,美国的死亡教育名为谈死,实则通过死亡教育让孩子树立正确的生死观念,以正确的态度保持生命、追求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死亡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形式。1968年,美国学者杰•唐纳•华特士首次明确提出生命教育思想,并且在美国加州创建阿南达村、阿南达学校,开始倡导和践行生命教育思想。到1976年美国有1500所中小学开设了生命教育课程,到20世纪90年代美国中小学的生命教育基本普及。为推广生命教育,美国成立了各种专业协会,出版了许多专业及普及性的书籍和杂志。如成立了“美国死亡教育学会”、“死亡教育与咨商学会”,出版了《生死学》、《死》等特别的杂志,各种书籍、影片、视听教材更是不计其数。美国生命教育的实施因地而异,如印第安纳州通过互联网及电子传媒推动生命教育;Life Skill Ministry 是另外一个专门训练青少年生活技能的机构,用来帮助青少年远离犯罪、贫穷等。目前美国的生命教育大致分为格教育、迎向生命挑战的教育、情绪教育三部分,

2、日本于1989年修改的新《教学大纲》中针对青少年的自杀、欺侮、杀人、破坏环境、浪费等现象日益严重的现实,也明确提出以尊重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敬畏之观念来定位道德教育的目标。近年日本流行的“余裕教育”也是生命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余裕教育”的口号就是“热爱生命,选择坚强”,是针对现在日本青少年的脆弱心理和青少年自杀事件而提出的,目的是让青少年通过“余裕教育”认识到生命的美好和重要,使他们能面对并很好地承受挫折,使他们更加热爱生命,珍惜生命。余裕教育者认为,热爱生命的主要内容之一,是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并热爱其他生命。为此,“余裕教育”活动鼓励学生经常到牧场体验生活。更有日本的专家建议, 要把中小学体验农村生活变为“ 必修课”。

3、英国的中小学也非常重视生命教育,很多学校都成立了生命教育中心。这是一个具有特色的毒品预防宣传机构,目的在于引发孩子对生命的热爱。中心设有专业人员,开设生命教育和训练课程,在专业人员的引导下,让学生学到个体关于“自己”的知识,例如探索身体有哪些功能,友谊和情绪如何影响到自我的决定等,这些课程有高度的互动性,鼓励学生发问;同时,生命教育中心也鼓励家长和其他社区成员参与。还有些英国中小学为青少年开设了有关死亡的课程,进行死亡教育时,邀请殡葬行业从业人员和医生护士走进课堂,与学生共同讨论人死时会面临什么情况,并且让学生轮流通过角色替换的方式,模拟一旦遇到亲人因车祸身亡等情形时的应对方式,体验一下突然成为孤儿的感觉。

4、澳大利亚中小学也设立了生命教育中心,其课程是根据专家学者的最新研究制订的,目的在于协助学生发展社会技能,发展学生的决策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向毒品说不。

5、德国也实施了“死的准备教育”,出版了专业教材,引导人们以坦然、明智的态度面对死神的挑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德国“ 善良教育”,即重视对学生善良品质的培养,并将其列为德育生命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德国“善良教育”的主要内容有“爱护动物”(让学生学会尊重生命);“同情弱者”(鼓励学生帮助盲人、老人过马路,为身有残疾的同学排忧解难)“宽容待人” 以及“唾弃暴力”。

二、启示

我国台湾大学哲学系教授孙效智指出,国内外生命教育在具体议题上固然有不同的侧重,但面对这些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则是互通的。因此,借鉴国外小学生命教育的有益经验,将有助于我国中小学开展生命教育。

1、  重视生命教育,制定生命教育目标 

由上可见,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在中小学开展生命教育,并在学校的培养目标中注入生命教育的内容;同时,制定详细的生命教育目标,以期教育学生用客观的态度看待死亡现象,从而珍惜自己的人生。帮助学生科学地了解人的生与死,以理解的态度面对生命历程中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从而使人活得更充实、更有价值。国外生命教育的目标大致分为三个方面:⑴认知目标,揭示生物自然界的生命现象,让学生了解生命的起源,生命的本质是真、善、美;⑵情意目标,从精神心灵的探索出发,启迪学生珍爱生命,发扬善性,学会关爱生命,建立自我意识,对生命充满希望;⑶行为目标,激励学生快乐成长,规划人生,激发人生,激发奋斗潜能,学会保护生命,自我实现。由于我国忌讳死亡的传统文化,生命与死亡教育很难得到国人的认同,至今在学校教育中仍是一片空白。目前只有上海和辽宁两地从2004年起逐步开展生命教育,借鉴国外的经验,我们要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之中,制定详细的生命教育目标,这是开展生命教育的首要任务。

2、科学设计生命教育课程

在国外,生命教育并不是一门固定的学科或课程,而是随机的、整合的。因此,在课程设计上,他们坚持生命的完整性与统整性,重视各学科的统整以及生活事件的关联性。美国死亡教育的先驱列温顿(Leviton)曾提出了课程设计要考虑六个因素:⑴受教对象;⑵教学取向;⑶学生人数;⑷开设科系;⑸教学方法;⑹教学目标等。在我国,生命教育课程的设计要结合国情,特别是中小学生的生活实际,设置一些具体化的、贴近真实生活的情境,并根据不同年龄的学生对生命感情、对人生价值和意义的不同程度的理解设计不同课程。

3、多种途径和方法开展生命教育

在生命教育实施的途径与方式上,国外基本上是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通过学科渗透的方式,并辅之以社会实践活动,在不同学科和不同课型中体现,做到显性课程与隐蔽课程相结合、知识传授与亲身实践相结合、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在生命教育的方法上,各国都认为生命教育仅靠理论的传授和语言的说教不能完成。它必须结合实践才能完成。主要有: ⑴随即教学法,充分借助各科教学内容,渗透到各科教学随即进行;⑵亲身体验法,通过直接参观有关死亡的场所及其展览,比如参观死亡博物馆,到殡仪馆参加葬礼等;⑶欣赏与讨论法,通过观看有关的影片和欣赏音乐来加深思考;⑷阅读指导法,通过阅读有关书籍和故事,进行讨论;⑸角色扮演法,通过模拟情境,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加深对生命与死亡的理解;⑹生命叙事法,通过学生讲述自己生命中发生的故事,再现当时的情景,加深学生的情感体验,引起情感共鸣,从中受益。我国中小学在开展生命教育时,也可借鉴国外的经验,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提高生命教育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宋晔.一个亟待关注的课题[J].上海教育科研,2003,(2).

[2]Levition, D. (1977) Death Education . In Feifel , H.(Ed.) New Meanings of Death (pp.254-273), N.Y. :Mc-Graw-Hill Book.Co.

[3]张淑美 .生命教育与生死教育实施概况与省思[J].教育研究资讯(台湾),2000,(5).

[4]郑晓江.关于“生命教育”的几个问题[J].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05,(9).

[5]韩为群.中、英、澳生命教育比较初探[J].学前教育信息与研究,2005,(6).
从上述的材料看,我觉得国内的生命教育内容太宽泛,定义的不具体,在实践上没有针对性。
基本上,生命教育变成了活着的教育,那就失去了生命教育的意义了。
谢谢大为。

王学风这段才是重点。
“20世纪90年代生命教育引入我国,我国对生命教育的研究多停留于理论层面,对具体实施生命教育理念的实践层面研究得不够深入,很多文献论述了生命教育的理念、实施生命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对具体深入到课堂教学应该如何贯彻实施生命教育研究甚少。”


从理论上去谈论生命教育,我觉得中国这方面不缺少理论家,而是缺少实践者,我觉得怎么做,才是最实际的。
我不会认为你和小妖怪校长所说的是错误,恰恰相反,非常正确。
正因为如此,我想看到的是如何实施的。
我可以明白小妖怪校长的意思了,校长是做管理的,说起话来是一套套,俺们是做具体工作的,讲究策略\方法.

一般来说,教师们都不大喜欢大道理,基本上是,校长告诉我怎么做,我去做就是了.
谢谢哦.

原帖由 蝈蝈 于 2008-12-5 19:15 发表


1、你正在显露你的本相,很好。

2、你的“理论”的确招惹不了我什么,但你的“理论”招惹了中小学中的自杀学生。所以我要让你看看,你能不能接受把你的“理论”用于你自己。你认为我招惹你了,这就说明你受不了你用来分析中小学生自杀原因的那套“理论”。这就是你招惹了自杀学生的证据。

3、我说“你不肯自杀,是因为你没有洁癖”,这是根据你的“理论”推断你自己。按照你的“理论”,自杀的学生是因为对世界、对他人、对生活的要求太完美了,他们有洁癖。你既然敢这样断定自杀的学生,为什么不敢接受用同样的逻辑断定你为什么不自杀?你的“理论”跟我要不要献身没有关系。我没说我同意你的“理论”。

4、你认为“尊重生命”和“尊重任何人的生命方式的选择”是一回事,这不奇怪,正如你希望我能尊重你有坚持“歪理邪说”的权利。但我同意你有胡说八道的权利,并不等于我同意你的胡说八道。这和尊重没有关系。你懂什么叫尊重吗?你以为我尊重你作为一个人有生存和言说的权利,就等于我尊重你对他人生命的不尊重的言论?对不起,你搞错了。你的言论不值得我尊重。

5、我没有让你闭嘴。你可以继续你的“歪理邪说”。但你发表“歪理邪说”的权利,我就有批“歪理邪说”的权利。再次正告你,这和尊重没有关系。

6、你想让我走开,这不可能。你怕什么呢?你的戏还没演完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你一口一个“你的理论”,那好我权且接受你给我的“馈赠”,并且我对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对我的“理论”感到恋恋不舍,感到不可思议,就因为想看到我的本相?
2、看来你满腔的正义感无处发泄,找到对象了是吗?那些“自杀的中小学生”什么时候让你代表了,我的“理论”招惹了他们,你的“理论”难道不也招惹了他们的父母和老师?你可真会强奸“民意”。
3、你用我的逻辑来推断“我不肯自杀是我没有洁癖”,那也没错啊,我是没有洁癖啊,我活的好好的。倒是我觉得恰好可以证明你有“洁癖”,有强烈的自杀倾向,老是和我的观点过不去。

4、幸好你还知道我有发表“歪理邪说”的权利,可我也从来也没有打算要你来同意。
我也正告你,你不走,我走,我何需怕你。你想批我的“歪理邪说”可以,俺就不奉陪了,没有对等交流的基础,你自己玩去吧,自恋去吧,你不尊重我,那我来尊重你吧。
原帖由 小妖怪 于 2008-12-5 18:09 发表

我实在看不懂你从哪里明白到我的这个"意思",严重申明校长是做管理的,但管理不是只说不做,否则我就不提"行动研究"了,我是校长但我首先是教师。学校是什么地方?学校应该是师生诗意地共同成长的乐园,在这个乐园里,校长是教师团队的领跑者,而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指手画脚者.至少在我的学校不是。前贴中我提到了“转化”一词,把校长的理念转化成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每个教师个体也是鲜活的、灵动的富有创造力的生命个体,而不是被动的受体。
不好意思,我说明白你转贴的帖子的意思,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