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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表于 2008-12-15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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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连载:《亡命生涯》(七)
姚筱琼 著
十五
就在粟麦在宝灵市巧妙地利用帅歌的名字隐姓埋名,打算长期安身立命的时候,她家乡派出所教导员帅歌正在积极而又秘密地对她展开广泛调查。
他通过走访的形式在工地附近挨家挨户询查,多数找那些夜里睡不着的老人和心比较细的妇女,问他们在去年12月29号那天晚上听到什么或看见什么人在夜里打斗或争吵。
奇怪的是谁也没听到和看到什么。
就在帅歌认为二茨光着身子不可能跑那么远,几乎排除所有的人家时,有个商店老板主动向帅歌反映,说他那天半夜听到有人在他门口说过一句很奇怪的话。
“什么话?”
“一共就两句,是一个女的说的。第一句是:我只要叫唤一声,全镇人都会出来,想想你的事情办得成吗?第二句好像是:快回去吧,小心颅内出血,注意卧床休息。”
“你是怎么听见的?又如何记得这么清楚?”
“我夜里就在卷闸门后面搭了个铺守店子,而且我有个习惯,天黑就想睡,半夜一过就醒,再也睡不着觉,夜里闲得无聊,专门喜欢听动静。”
“后面这句话很专业的,像是医生说的话。你听出是谁的口音了吗?”帅歌很巧妙地给这人提醒。
“没听出来,我是外地人,对本镇人的口音不是很熟悉。”
“那,就女的一个人说话,没别的人说话了吗?”
“没了,就女的平白无故地说了这两句话。我也觉得很奇怪,琢磨了半宿。”
“女的说话声音大吗?”
“不大。平心静气的样子。”
“你好好想想,是不是还有人说过什么话?”
“没有,有的话我会听得很清楚。哦,对了,大概过了一两分钟,有个男人鬼叫了一声,吓了我一跳。”
“是怎么叫的呢?你能不能学学?”
“学……我学不来,总之就像爆血管一样。可能是混混故意捣乱吧。”
帅歌很泄气,心想他说的话跟没说一样,毫无价值。
证据不足,依然还是属于猜疑。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句“小心颅内出血,注意卧床休息”的话绝对是一个专业人士说的。一个芝麻大的小镇,能有几个女性专业人士呢?帅歌心里有了更加肯定的把握。
下午,帅歌来到工商所,找到所长何平,虽说这是个热闹繁华的小镇,但毕竟镇上只有这么多人,尤其像这些七站八所的国家干部们,大家都在小镇上混饭吃,抬头不见低头见,平时大家都还彼此默契地相互照应着,几乎就是一个完全的熟人社会,两个人用不着套什么近乎便聊了起来,何平原本就是个聊天行家,两个人很快聊得起劲,嫌办公室人来人往碍事,何平便提议去二酉舫喝茶聊天。帅歌听说过二酉舫的行市不菲,不想去,但何平一定坚持要去,还说帅歌不给他面子就是瞧不起他。帅歌说:什么呀,我不就一小民警嘛,与你比起来还矮半截呐。何平听这话很受用,不由分说地拽着帅歌就走。
这二酉舫茶楼是一艘三层楼的游船改造的,这是当地旅游经济兴起后,有人别出心裁地想到了这么一个主意,还美其名曰:充分利用水上有利资源开发旅游经济。这船一年四季停泊在二酉山下的水榭边,竹篁幽深的环境安静优雅,是人们喝茶聊天的好去处,因此生意十分红火。
两人到了二酉舫门口,只见船头站着两位迎宾小姐,脸上带着春花般的笑容,声音像黄莺一般清脆,其中一人赶紧把他们引到一个挂牌为“铁观音”的包间。接着,服务员小姐进来温柔地问他们需要泡什么茶,帅歌说你们这里不是写着铁观音的吗?怎么还问喝什么茶?小姐浅浅一笑,说:先生你误会了,我们的包厢虽然是用茶名命名,但客人想喝什么茶,我们这里是由客人自己来决定的。说完,小姐再次问帅歌要喝什么茶,帅歌说随便。小姐又笑了笑,说:我们这里没有随便,还请先生随便点一样。
“说什么呢,随便什么啊,既然来了,那就不能随便,小妹,把你们这儿最好的茶——极品大红袍泡一壶上来。”
没想到,半晌没吭声的何平竟然是一个懂茶道的人,这倒让帅歌对他刮目相看。小姐头一低,弓了弓腰,说了一声请稍等便欠身离去。等小姐走后,何平对帅歌说:“这儿服务员的制服很别致呀,谁设计的这是,简直太有才了。” “是吗?我怎么没注意?”帅歌说。何平说:“一会儿她们来你好好注意一下,我说的没错。”
一会儿,专门表演茶艺的小姐端着一个大盘子进来,就两个人喝茶,却弄来许多家伙什,帅歌看着都有些嫌麻烦。他按着何平的吩咐注意观察茶艺小姐的服装,觉得真像何平说的那么回事,设计很新颖独特,颜色基本上就是白色和茶绿两种,而茶绿只是起装饰作用的,比如用来做衣袖和裤脚边,这样搭配素雅洁净,很是赏心悦目,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女孩子头上戴的头巾,简简单单一方茶绿色的布,设计成像刚萌芽的两片茶叶形状,这样,咋一看,亭亭玉立的女孩子就成了一棵茶树,而她们的头上正生长出嫩绿的茶叶来。再看她们的衣服领口开得很低,露得有些出格,几乎露出女孩子的整个乳房,但巧就巧在也用两片茶叶形状的活结掩上,这种欲抱琵琶半遮面的效果真是煞费苦心,下面的裤子是白色的,料子很薄,薄得在昏暗的灯光下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的底裤,而且连底裤的颜色都能看清楚,这样一来,她们就是不勾引人,人们的眼睛也得跟着她们转。
何平附在帅歌耳朵上悄悄说:“这是对男人们有多大定力的一种检验,是不是啊?”帅歌笑了,但没吱声。何平接着说:“不过,这种地方也就是白米饭盖肥肉,馋馋人眼睛而已。”
帅歌发现,茶艺小姐的素质的确比较高,她对何平的话充耳不闻,目不斜视,只管绾起衣袖,专心致志地泡她的茶功夫。看样子她是熟能生巧,虽然一招一式都是程式化的,但技巧上玩出了花样和特色,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接应不暇。
泡制大红袍的工艺在帅歌看来有点复杂,泡大红袍的水要边烧边泡,小姐先用一个小电热壶插上电烧水,然后将茶叶倒在一方白纸上,用木制的镊子先将那些粗梗垫在杯底,然后将那些条索成形的拣出来,放在一边,把剩下的茶沫放在第二层,再将刚拣出来条索成形的茶叶放在最上层,这样一选一放,水刚好烧开了,大红袍要用沸水冲泡,将第一遍水迅速倒去,用来烫洗茶壶和杯子,再倒满水,泡二三十秒钟,揭盖,然后快速出水,接着再冲水,反复七八次,出水要来回地斟,做到每杯茶的浓淡均匀。只见汤色由最初的橙黄变成金黄、清澈明亮,香气浓郁。这时,小姐撤了别的炊具,只留下一壶茶和两套茶杯,起身说了句:“先生请慢慢品尝。”就走了。
看到小姐离去的背影,帅歌轻轻嘘了一口气,他真担心小姐一直待在这儿不走,那他与何平要谈的真正话题就没法进行,这不等于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
“来来,喝茶。我先尝尝这极品大红袍的味道。”何平笑说。
他给帅歌和自己各倒一杯茶,帅歌还没端起杯子,他已经迫不及待地喝上了。“呵,香,真香!”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由衷地赞叹。
帅歌也学他的样子,端茶徐徐入口,嘘嘘吸茶,使茶水在舌尖两颊打转,让口腔齿颊沾满茶水,再慢慢咽下,从鼻孔呼出一股气,这时茶香从鼻孔溢出直冲脑门——浓郁的桂花香,滋味十分浓爽。
“是不是桂花香?有爽口回甘的特征啊?告诉你,这就是所谓的‘岩韵’”。何平很有兴趣地问帅歌。帅歌说:“水的硬度好像是没了,喝在嘴里感觉很滑,很有张力。”
“对对,你喝出这种感觉真得很不错,说明你是一个很细敏,很懂得感官体验的人。”何平说。
帅歌被他说得哭笑不得,心想:看来今天是无法跟他谈要紧的事了。
“嘿嘿,哪比得上何所长呀,你是真正的雅人。”
帅歌口是心非地说。
十六
何平点了一套茶点,两人吃喝着,天色不知不觉已晚,河面上漂来一只渔舟,舟上悬挂着一盏风灯,远远晃着一束桔黄色光亮,十分耀眼。
“是棚伯的渔船。”帅歌望着玻璃窗外的河面说。
“他习惯夜里放钓。”何平剔着牙,“听说他每天夜里要钓几条大团鱼,二酉河里的团鱼都快被他钓完了。”
帅歌回头盯着何平的脸,似笑非笑地不吭声。何平受不了他的这个神情,忍不住转脸望向河面,虽然喝了不少酒,何平的眼睛有些迷糊,但是他的意识却很清醒,粟麦的身影就在这时模糊而又清晰地出现在河面,像冉冉升起的玉兔,又像摇曳生姿的灵狐向着微醺的何平飘飘而来。
粟麦的双眼像注入一种世间罕见的光焰,那光焰有着最具燃烧的能量,仿佛能将一切万物烧成灰烬。
何平的记忆渐渐清晰。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深夜他从妻弟家打牌回家,无意中看见粟麦走在昏暗的路灯下,一种恨意涌上心头,让他感觉到一种尖锐的痛楚和一种躁乱的狂热迅速弥漫了他的全身,之后,他的行为便不受大脑控制,一直盲目地跟随在粟麦的身后……当他从最初的躁乱中醒过神来的时候,他看见粟麦出事了。她遭遇到了色狼,一条赤裸裸的色狼。两人正对峙,看样子粟麦很害怕。何平一见这情形,顿时兴奋起来,在心里拼命高喊:上,快上,把这个女人按倒在地,剥光她,强暴她……可是,他接着看见形势急转直下,粟麦飞了色狼一砖头,轻轻说了两句话,那个怂包软蛋就轻易放弃了。“该死的杂种。”何平狠狠地骂了一句,转身走掉了。
记忆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如同汹涌的洪水,势不可挡地淹没了何平。假如人的记忆能够修改,何平愿意将自己心中的那段记忆修改一百遍,一千遍,甚至一万遍。人类本身就是具有创造力和聪明智慧的,能改天,能换地,为什么就是无法改变记忆?对此,何平多次捶胸顿足,似乎这样他和粟麦的过节就能从这一次次人为的痛苦之中解脱。
那是半年前的夏天,粟麦因为易非那段时间老在何平家过夜而异常愤怒,她捎信给何平,要找他谈谈关于易非的事情。
当晚,何平应约而至。
他把她带到了镇外的河滩上,在一棵形如伞盖的桂花树下,何平走上前,掏出一叠白纸铺在一块石头上,请粟麦坐下说话。
凭心而论,何平长得一表人材,个子高高的,脸长长的,鼻梁很挺直,可就是他那双桃花眼与他的年龄以及斯文很不相称,而且“目灼灼似贼”。粟麦想起了《聊斋》故事里的一句话,心里不知不觉有些后悔跟他来到这种风花雪月的地方,万一被人看见,明天就会是小镇上不胫而走的一条绯闻。
“麦子,易非曾经是我的学生,我一直拿他当学生相待,你不要有什么别的想法。”谈话是用这种口气开始的。可是,何平没让这种氛围维持多久,他就改变了口气,他说:“我是十年前在你和易非的婚礼上认识你的美丽的,那时你给我的感觉就像一颗还没熟透的枇杷,酸酸涩涩的却无比惹人爱怜,和我今天看到的你完全是两个人,两个模样。你呀,现在的可就像原野上一团燃烧的火,谁想扑灭都难喽。”
“何所长,你是易非的老师,你应该了解他,易非也很听你的话,你能不能劝劝他,让他做一个有家庭责任感的男人?他这次在你家呆了这么多天,你对此有什么想法?你能不能站在我的角度和立场帮我问问他,他到底想干什么呀?”
粟麦此时此刻什么话也听不过去,他只想有个人能够明明白白告诉自己,易非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她想,这个外表看来堂堂正正的男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说以前她对他的猜疑和不满只是停留在表面的话,那么这一次,她真不敢相信他居然会在她生病的时候躲到别人家去,难道,自己真的这么可怕?这么可憎?既然这样,他干吗不直接提出离婚?反而还要这样金屋藏娇哄着她,宠着她,他到底要干什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呀?
粟麦觉得自己再也读不懂易非,也许她一直都没有读懂他,她觉得自己的婚姻好像走到了尽头,生活就好像一场梦,一场噩梦。
何平没有具体告诉她易非是个什么样的人,却运用语言逻辑思维给她讲起了故事,他说人类遗传学家与生物学家共同做了一项试验,他们把一百只雄白鼠关进一个与母白鼠隔绝的铁笼子,然后给雄白鼠注射雌激素黄体酮,过了一段时间之后,雄白鼠看上去有了很明显的生理变化,科学家们再把雄白鼠与母白鼠关在一起。时间一天天过去,你猜怎么着?这些男女白鼠一直到老死也没繁殖出一个后代。也就是说,雄白鼠失去了原有的本性之后,它对母白鼠一点兴趣也没有了……
粟麦睁着两眼茫然无措地听着这个故事,她不明白何平为何要给她讲这个事故。这故事似乎太不着边际,与她想了解易非的事简直是八竿子打不到一起。
何平点了一支烟。借着打火机闪亮的功夫,他仔细地看了看粟麦的眼神。他发现她什么也没听懂。于是,他咳嗽一声,壮了壮胆说,你要不要知道没有被注射过黄体酮的雄白鼠在母白鼠面前的真实表现?说完这句话,何平就喘着粗气用一种十分强劲有力的动作拥抱住粟麦。同时,他还把头使劲向粟麦的脸俯下去,一下子就找到粟麦惊愕中张开的嘴,他不知用了什么玩艺儿堵住了她的尖叫,然后便疯狂地吻她,亲她,抚摸她。他在使了那么大的劲搂住她的同时,还要不停地动作,不停地说话,这简直就是一个旷世奇观,他说:小麦呀小麦,难怪你结婚十年还像少女一样纯洁,也难怪小镇上许多男人都像我一样做梦都想把你搂在怀里,帮你开启鸿蒙……
粟麦做梦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她在短暂的慌乱之后开始无效地反抗。可任凭她怎么挣扎呼叫都没有用,他就像一头雄性的、强有力的吸盘软体动物,浑身上下都紧紧地吸附在她身上。她在惊恐中想起了在一本看过的小说中男主角说过的一句话,一个男人要是在女人面前疯狂起来,绝不会比一头咆哮的雄狮逊色。她彻底绝望了,别无选择地跟随他向海底深处沉去。然而,就在这时,河面上漂来一只渔舟,舟上悬挂着一盏风灯,远远照来的光亮就好像神父的拯救,给了她强大的力量。借助这股力量,粟麦上下牙一合力,只听一声脆听,何平闷叫一声张开嘴,松开双手,捧住了自己的嘴巴。“小麦,你怎么咬人?”
“混蛋!这是母白鼠的本能。”
粟麦指着河面,让他看那一盏神奇的风灯。她说,棚伯在此,你再不滚,我就大声喊叫,让你身败名裂。
“好,算你狠,你把垫坐的那些纸拿回去好好看看吧,你要的答案都在上面写着哩。”何平说完就像一只夹着尾巴的狗落荒而逃。他一边逃跑,还一边心存歹毒地想象粟麦回家之后,在灯光下读完了那些从网上下载的有关同性恋的资料的反应。
“男人爱男人,女人爱女人,居然也叫见证阳光,见证真情?老天,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粟麦跌坐在地上,浑身像抽去了骨头一样发软。以她所接受到的伦理教育和那点少得可怜的人生阅历,她死也不能接受和认同这样的感情。“不,这种事不可能发生在易非身上,也可不能发生在我们的家庭。”粟麦声嘶力竭地大吼。她是学医的,难道易非是同性恋自己会不知道?“狗屎,狗屎,男人都是臭狗屎。”粟麦翻江倒海地呕吐。一直吐到呕出胆汁,胃开始阵阵痉挛,方才止住。最后,她手捂胸口站起来,像一具行尸走肉地回到房间,拉开抽屉,将一包鼠毒强倒进了嘴里……
“何所长,想什么呢,想得这么入神?”
帅歌的声音打断了何平的回忆,他回过神,尴尬地冲帅歌笑笑,讳莫如深地说:刚才,我好像看见一只狐狸精在棚伯的船头跳舞。
“是吗?我也看看。”接着,帅歌哈哈大笑地说:“棚伯可真有运气。对了,我听棚伯说,12月29日那天深夜,就是民工二茨遇害的那晚,他在工地附近撞见过你,据他说,你当时的样子就像遇见了狐狸精一样,两眼神采奕奕,很兴奋。”
“什么?棚伯连这话也跟你聊?这个老不正经的东西。”何平想转移话题,但见帅歌目光如炬地盯着自己,便有些坐立不安。
“何所长平日喜欢深夜闲逛?”
“不。那天我是在妻弟家打牌,晚了。”
“你妻弟家在东头,你回家应该由东往西走,怎么走到南边的工地上去了?巧了。”
“你,你这话什么意思?你怀疑我害死那个民工?”
“要不然你怎么解释那么晚了去工地干吗?”
“既然棚伯说他看见过我,那说明他也去了工地,你怎么不查查他有没有作案动机?” 何平突然警觉地住了口。
“作案动机?我什么时候问你作案动机了?请你说清楚一点。”
何平自以为话说得机智,没想到却被帅歌抓住把柄不放。何平后悔不迭。
“我问过棚伯,他说他看见一男一女先后离开工地。”
“那男的是谁?”
“是你。”
“女的呢?”
“天太黑,他没看清。”
“哦?”
“男的是你吧?”
“为什么不可以是棚伯?”
绕来绕去,话又绕回来了。
帅歌有些猝不及防,愣愣地看着何平。
从刚才的对话可以肯定,何平是在刻意表现逻辑缜密,其实并不完全符合逻辑,而且语言和思维并不缜密,作为职业警察,帅歌因职业的惯性不得不把心中的疑问往复杂的层面引伸。他认为这个案子粟麦的嫌疑最大,但也不排除何平和棚伯二人都有可能是作案嫌疑人。帅歌之所以这样想,正是基于一个职业警察的逻辑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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