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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连载:《亡命生涯》(十四)

姚筱琼

二十五  
  
  粟麦她出其不意地转身走到阿娇身边,一声不响用胳膊将阿娇脖子搂住,轻轻一摁,便把阿娇放倒在床上,然后就势一推,阿娇翻过身去,俯卧在床上。粟麦站在她身旁,心情开朗地用手按住她,不让她反抗和爬起来。阿娇朝粟麦看了一眼,凶声凶气地道:“你别乱来啊,老娘我可没招惹你。哪来的武霸强,梁山来的吧?”
  粟麦不理她,蹬掉鞋子,脱掉外套,接着跨上床,顺势便坐在阿娇的臀部上,然后双手缓缓从她脖子开始往下推移。
  阿娇知道她想干什么,但依然嘴硬地说:“哎哎,你有毛病啊,用这样的体位搞我干啥?我又不是男人,用得着你这样对付我?”
  “瞎嚷嚷,小心我掐碎你脊椎骨。”粟麦说话比她更加凶狠。阿娇不作声了,一会儿,她开始作舒服状、痛苦状、睡眠状地哼哼起来。
  粟麦通过持续3分钟时间,用拇指和食指压迫阿娇的颈静脉试验,果然让阿娇直喊腰及下肢疼痛。
“痛?成天打麻将坐得的椎间盘突出吧?”粟麦说。
  “没错,你是神仙。”阿娇心服口服地说。只是她不明白,怎么一下子栽在了这个凶巴巴的漂亮女人手上。
   接着,粟麦给她采用家庭按摩治疗,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良好方法,有助于气血经络的调达通畅,恢复腰部肌肉弹性,松解通利关节,改变腰部僵紧状态,使受损组织在短期内获得生理恢复。阿娇过去没少做这样的按摩,显然对粟麦手法施用的关键操作程序和步骤能够正确掌握,再就是感觉她的手法轻重适宜,按穴准确。
  粟麦的揉法是沿腰背部顺行向下至小腿进行揉摩,而一般按摩院里的按摩师通常只给她揉摩到腰部便打止,这一点,就没有彻底放松身体,舒通经络使气血得以畅通。
  “哎哟棉花,你的手可真是神奇,到哪儿哪舒服。”阿娇舒服得嗓子变了调。
  “这还只是第一步,你别忘记这是在考试,你帮我记好每一步,看看我跟别人的手法有什么不同。” 粟麦说一不二地开始报出自己的每一步方法,并要求阿娇分辨。“第二步,点按法,点按双侧腰肌,以改变腰肌紧张状态。第三步,弹筋法,弹拨腰肌,以兴奋肌肉、恢复肌纤维组织弹性。第四步,推法,用双手掌根沿脊柱两侧自背部开始推至臀部,以调达气血、疏通经络,使腰背肌肉得以调整;第五步,按揉法,沿受累的神经路线重点按揉至小腿,以松解肌肉,改善受累区血受累区血液循环,恢复麻木区的神经组织……”
  “慢点儿,你这第四步和第五步,我怎么感觉与第一步也没多大差别呀。”阿娇说。
  粟麦说:“是,你感觉是差不多,所以一般按摩院将这三部合成一步用,省去了工序。但我告诉你,实际上差很多,比如第四步,别人不一定把手掌和力度运到你的臀部,而第五步更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因为,神经路线的按揉非专业人士不能掌握,而你,非专业人士也感觉不到这一点。”
  “哦……听你这么讲我明白了。”
  “接着来啊,考试的第六步,翻身仰卧。来,配合一下,翻过身来,采用捏拿法,捏拿股四头肌,改善肌肉弹性,恢复肌张力;第七步点穴法,自腰部开始依次点按肾俞、环跳、承扶、殷门、风市、委中、阳陵泉、承山、昆仑、涌泉穴,以通经活络,改善神经传导,促进神经组织恢复;第八步推理法,沿大腿后侧顺行向下至跟腱进行推理,使下肢整体气血流通,肌肉舒展;第九步摇法,仰卧位屈膝屈髋后进行旋转摇运,以松解通利腰骶关节与椎间关节,调整关节内在平衡;第十步拍打法,是结束调整手法,用掌部自腰脊部开始向下至小腿进行拍打,以宣通经络,舒筋活血,兴奋松解肌肉,使腰腿肌肉得到放松舒展。好啦,你起来活动活动,看看比刚才你见我之前好没好些?”说完,粟麦快速下床,站在床头将阿娇扶了起来,然后又返回身,用一次性纸杯接了一杯水,递给阿娇。阿娇喝完水,慢慢地将杯子揉成一团,转了转身子,又扭了扭腰,最后她将手里的纸杯团使劲抛到天花板上:“棉花,我正式聘请你做我的按摩师!”阿娇叫嚷起来,高亢的声音在按摩房里回荡。   
   “不,我不会在你这里干。”粟麦态度坚决地说,阿娇问为什么?“喏。”粟麦嘴朝贴在墙上的价格表一噘,说,“我卖艺不卖身。”阿娇一听哈哈大笑,她说,“你看电影看多了吧?当我这里是旧社会?呵,我在你眼里还是鸨母呐。你呀,真是自作聪明,那不过就是一种营销手段而已,不是‘肉价’。”接着,阿娇真诚地恳请粟麦留下来,她说她可以考虑粟麦的任何条件。粟麦犹豫再三,最后还是答应下来,但她提出我三个条件。
   “第一,我只能上晚班。白天不做。”她说。
   “这个没问题。我们白天工作量不大。”阿娇满口答应。
   “第二,在这儿上班,只跟你保持联络,其余任何人我都拒绝交往,也不希望被人打扰。” 粟麦说这话时口气很坚决。
   “为什么搞得这么神秘?”阿娇不解地问。
   “因为我是一名逃犯。杀人犯。”粟麦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好,有个性。我很欣赏,一定成全你。说你最后一个问题。也是关键问题,其实,你不用说我也猜到了。”阿娇说。
   “对,你猜到了。就是我决不卖身。”粟麦脸上顿时风云突变,眼睛凶巴巴地直盯着阿娇,说:“我告诉你,别听我这样说,就把我想象成天真纯洁的弱女子,实话跟你说,为了钱,我早就卖过身,而且还是被强暴,被凌辱……我上你这儿挣钱,有不得已的苦衷……”她眼里窜出一行泪,很快便流到下颌。

[ 本帖最后由 姚筱琼 于 2008-12-24 19:29 编辑 ]
原帖由 歪弟 于 2008-12-23 22:09 发表
只看不说(其实没有意见),献花两朵
花呢?不是说有两朵的吗?咋一朵没见?
原帖由 画梅花的女人 于 2008-12-24 14:22 发表
开篇就很吸引人,以后慢慢看!
惺惺相惜!谢谢!
原帖由 歪弟 于 2008-12-23 22:09 发表
只看不说(其实没有意见),献花两朵 (操作失误,现在补上)
谢谢!祝歪弟圣诞节快乐!
我是忠实读者,我献花,献花!
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白昼听棋声,月下听箫声,山中听松风声,水际听“欵乃”声,方不虚此生耳。

长篇连载:《亡命生涯》(十五)

姚筱琼  著

二十六

   棉花一早起来给吴尔一家三口准备早餐。一共准备了三样早点,松花皮蛋粥、意大利通心炒粉和牛奶馒头。
   吴尔的老婆秀和很早就起来了,一直在厨房、客厅和过道里走来走去监视棉花,伺机找棉花的茬儿。秀和不满意吴尔带回来的这个保姆,觉得她年轻、漂亮、健康,而且样子还很精明,怕她勾引自己的男人。可是吴尔说了,这是他原先生意场上一起混过的弟兄越冬拜托的事,越冬秀和认识,就住在这栋楼的隔壁,平日抬头不见低头见,就没再说什么。但秀和看这个棉花,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尤其是她还住在家里,搞不好就是把一只骚狐狸领进了家门。秀和想。
    棉花把早点端上桌的时候,吴尔和儿子吴宇都起床了在洗漱。
    秀和看见儿子进洗漱间,吩咐棉花道:“棉花,再给吴宇煎两个蛋,不要蛋黄。” 棉花诧异地说:“为什么不要蛋黄?”秀和说:“吴宇马上要高考了,需要补充蛋白质。” 棉花还是没太懂,一头雾水地转身进厨房,心想,就没听说吃蛋有不吃黄的。
   “等等,棉花。” 秀和喊住棉花,“给我也煎两个蛋,不要蛋清。”
    棉花这次没有问为什么,她望着这个身材臃肿的女人,心想,她是蛋白质过剩,故意折腾人。
    棉花一声不响进了厨房。一会儿,她端上来三样各不相同的煎蛋。她把它们一一放在主人面前,吴尔第一个被自己面前的“煎蛋”弄呆了。接着,秀和也气得睁大了眼睛。只有吴宇看了发出“吭”的一声笑,将嘴里的食物喷得满桌都是。
   “哈哈哈,这,这……实在太搞笑了。棉花,你简直太有才了。”吴宇大笑着称赞棉花,并对她伸出了大拇指。
   “吴宇,你给我住口。”秀和气不打一处来,大声对棉花吼叫:“棉花,你给我说说,你这是不是故意捣蛋?”
    棉花一脸无辜的样子看着秀和,说:“怎么啦,有什么不对吗?”
    秀和指着吴尔面前的“煎蛋”问:“这是什么东西?怎么回事?”
    棉花说:“这是蛋壳啊。我是按你吩咐做的,你不要蛋清,吴宇不要蛋黄,那老板就只要蛋壳啰。”
    吴宇再一次笑喷,把头埋在桌子上,发出闷雷似的笑声。
    秀和说:“吴宇,你再笑,我连你一块儿收拾。”
    吴宇说:“妈,这是创意,你懂不懂?”
    秀和说:“什么创意?”
    吴宇说:“个性化的创意。”
    秀和说:“什么个性?呸,不就是一个保姆吗,我这就让她滚蛋。”说着,秀和端起吴尔面前盛着两个蛋壳的盘子,狠狠往地上砸去。
    吴宇眼疾手快,赶紧捉住秀和的手,说:“妈,您先别生气,听我慢慢给你说一个关于蛋壳的古典厨艺。”
   “其实,蛋壳作为菜肴上桌古来就有先例。这个……我也说不好是那个朝代,据说,当时有一个非常有才华的女子落难到民间,给一个富贵人家做厨娘,这个富贵人家的老爷是个附庸风雅的俗人,他想刁难这个年轻美貌的厨娘,就故意给这个才女出难题,说要考考她究竟多有才,要根据一首古诗词和规定的材料做几道菜。这才女一看材料,才两样啊,就两个鸡蛋一把韭菜,怎么做几道菜?这才女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一会儿,她端出了三菜一汤,把在场的人都惊呆了,等到她把古诗词说出来之后,所有的人都对才女佩服得五体投地……”
   “是一首什么古诗?”吴尔这时也开口说话了。
   “是……这个,妈,你不想知道是什么诗吗?”吴宇故意卖关子。
   “想,你说。”秀和不想破坏儿子的兴趣,脸上的肌肉稍微放松。
    “那,你呢?”吴宇转过脸看着棉花。棉花早就被这个故事吸引住了,赶紧点点头。
   “好,那我就说了。是两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这,怎么说?”吴尔从秀和手上接过那只盛着两个蛋壳的盘子,眼睛却不解地看着儿子。
    吴宇说:“这个嘛,才女用凉拌韭菜做底,上面放两个煎蛋黄,是不是两只黄鹂鸣翠柳?接着,是一只青花盘子上撒了一道蛋白不就是一行白鹭上青天了?窗含西岭千秋雪这个更简单,把蛋清打散在沸水中过一下,就成了堆雪的效果了,至于最后的一句门泊东吴万里船嘛,那就是煮蛋清剩下的开水上面飘着两个鸡蛋壳啰……哈哈。”
    吴宇一顿乱侃,消除了秀和的怒气,一场剑拔弩张的战事就这样化干戈为玉帛了。
    吴尔盯着盘子里的蛋壳对秀和说:“这事就算了,不要再计较了。棉花你忙你的去。”
    吴尔的话让所有人都恢复了平静。
    吃完早餐,首先是吴宇背起书包上学走了,接着是吴尔开着车走了,最后一个出门的是秀和,她一天要做的事就是美容按摩和打牌。走之前,她给棉花派了一堆活,生怕棉花偷懒歇息,对不住她那400元一月的工钱。  
    秀和走了没多会儿,吴尔又回来了。
   “你不会又是落了东西在家里吧?”棉花嘴角一撇,讥讽吴尔。
    吴尔迫不及待地搂住棉花,把她往自己的卧室拉扯。
   “我感觉你不像个老板,倒像是一个流氓。”棉花皱起眉头说,“你老婆好像发现了我们的事,所以才很关心关照我,可你说说,这有我什么事儿?我只想打工挣钱养孩子,我可没想跟你这样成天偷偷摸摸做这事。”
   “对对,叫我流氓比叫我老板更得体。别发牢骚,你我这也是很正常的需求,一会儿我一定让你舒服,行吗?”吴尔对棉花陪着笑脸,一副百依百顺的样子。可是棉花仍瞪着眼睛,怒气未消。“说不定你老婆一会儿跑回来,搞突然袭击。”
   “不会。你看我们都这样几回了,她也没突然袭击过是不是?放心。”吴尔一边说话,一边解着棉花身上的纽扣。“哎呀,棉花,你怎么老穿这种带钮扣的衣服啊,怎么不穿带拉链的?那样多方便。”吴尔摸着棉花结实的身体一头热汗,急不可耐地说。“纽扣比拉链更能调动男人的高昂情绪。”棉花昨晚在电视里听到这句话,她往心里记下了。“嘿嘿,你就是一人精,妖精。知道吗?我快被你这只妖精迷死了……自你进了我家,我连生意都没心思做了。”“是吗?”棉花乜斜着眼睛看着他,故意把额前的头发拢乱,遮住自己的眼睛。“别乱动。动手动脚是男人的事,女人只要用眼神就行。”吴尔又伸手把棉花拨乱的头发给她弄正,露出她一双勾魂的眼睛。
   “花,我的花儿,告诉你,你的眼睛比你的下巴性感,下巴比嘴唇更刺激。来,让我给你拍几张照片,一会儿让我好好欣赏。”   
   “你疯啦?”棉花惊叫起来。“你想断我后路啊。我就是担心你老婆派私家侦探,或在房间里安个摄像头什么的,想办法弄个证据置你我于死地,没想到你倒要自投罗网,留下一份证据当后患。” 棉花喜欢看侦破类电视剧,说出的话很有些专业成分。
   “不会吧?”吴尔笑了,“有你讲的这么严重吗?再说,我的手机功能可多了,好好藏着她根本就翻不出来。”
  “你听我说,我看过一个录像,一个男的也像你一样,喜欢拍自己和女人在一起的照片,后来有个女的是一个黑帮老大的老婆,那个男的麻烦可就大了,结果一家人都被黑社会灭了口,杀了。”
  要是换别的女人用这样煞有介事的口气跟吴尔说话,吴尔早就火冒三丈了。可是,奇怪得很,这个吴尔就是喜欢听棉花说话,这就叫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她这么一讲,他反倒更来劲,三下五除二剥光棉花的衣服,打开手机拍照和摄像功能,狂拍一气。      
  棉花目光炯炯,盯着吴尔的脸:“你疯了,真不可救药,要是被你老婆知道,我还怎么在你家做下去?还怎么有脸再让越冬帮忙找事做?” 棉花道出自己心中的真实忧虑。
  她的话刺激了吴尔一直埋藏在心底的隐痛,他搂着她,试探性地说:“棉花,你说我老婆有什么好?她知道就知道,她知道了要是吵我就跟她离,离了和你过。你看,你年轻,才三十岁不到,漂亮,身体健康,不像她,身材像油桶,还一身的病。”  
  “你骗鬼。你的话我不会相信。”棉花乜了他一眼。
  “为什么不信?你是越冬的表妹,越冬是我兄弟。”吴尔假惺惺。
  “兄弟兄弟,隔着裤子放屁。”棉花拢了拢刘海,目光犀利地瞟了他一眼。
  “你这话什么意思?越冬,他跟你说过什么吗?”吴尔投石问路,死死盯住她的眼睛。
  “他说过什么?难道你对他做过什么吗?”棉花反诘。
  吴尔不再吭声。
  “吴尔我告诉你,我是没了男人的女人,你以为我不想找个有钱人,替我把死鬼的三个孩子抚养大啊。我跟你说实话吧,你占了我的身体,我只好死心塌地跟着你,至于你过去对我表哥做过什么亏心事,那是你们之间的事,我不会管,我只要求你对我负责,别把我棉花当抹布,想用就用,想扔就扔。”棉花也给他来个声东击西,敲山震虎。
  棉花的话让吴尔心里很不舒服。他陷入狂热之后的冷静。因为他压根就没想过真要离婚,再说了,就是离婚他也不会找个保姆过日子,何况这个保姆还有三个孩子。这是一个自诩成功男人最起码的底线。
  吴尔刚才只不过试探她一下。他担心越冬这个表妹,是越冬特意给自己送来的一个香饵。商场如战场,他不得不提防。

长篇连载:《亡命生涯》(十六)

姚筱琼  著

二十七

棉花这天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打电话的人说他名叫帅歌,想约她出来聊聊。
棉花说:“好,我这就过来,你在什么地方?”对方没想到她应得这样爽快,一时还没想好地方,想了想,说:“就在你们小区的花园凉亭。”
棉花很快来到花园凉亭,她看见一位帅哥站在那里,穿着一套运动装,浑身洋溢着青春活力。棉花试着喊一声帅歌,帅歌冲她点点头,规规矩矩站在原地没有动。棉花走到他面前,终于想起了这个人是乌宿镇派出所的教导员。棉花感到很诧异,问他怎么知道自己在这里打工。帅歌坦诚一笑,告诉她:“你给家里打过电话,还留了这家人的电话号码。”
棉花不知帅歌的来意,迷茫地望着他,帅歌说:“我来就是想找你核实一件事,你父亲前些日子接到一张汇款单,汇款人的名字写的是我,可我并没有给你家寄过钱,我想你应该知道这钱是谁寄的,对吧?”
“我?”棉花迟疑了一下,起初不想说,后来在帅歌的诱导下才道出实情,原来她也不知道汇款人究竟是谁,也在苦苦寻找这个人。
棉花回想起自己刚进城那会儿的经历,那时,她拿着粟麦的信和地址,在这个城市转了好几天也没找着人,后来亏得她想起自己有个远房表亲在这附近开店,找了去,并很快找到了安身之地。棉花很聪明,她决定就在这个信封地址附近寻找写信的主人。

她一开始就对写信人怀有深深疑惑。

       她开始了艰难的寻人历程。她反反复复读那封信,慢慢地,她从中找出了破绽,并且借鉴一部电影情节推断这是一封赎罪信。“那么,写信的人一定还有更多的赎罪行为。” 棉花坚信这点没错。曾经,她毫不犹豫走进当地派出所,说:我要报案。可当她拿出那封信说出自己的推断后,派出所的人大笑起来,他们说,如果我们根据一个人的推断就可以抓人,那这个世上就只要监狱这一种建筑就可以了。
       “我老公死得不明不白,我不能饶过这个人,我希望依赖派出所的力量帮我查找这个人。”棉花忍不住哭了起来。帅歌很诧异这个女人的直觉和清醒,他吃惊地说:“你既然有这样的想法,还是回当地派出所报案,给我们提供相应的证据,让我们帮助你备查这件案子。”帅歌说这话脸上带着苦笑,心也一阵阵绞痛。“不,我现在改变了主意,不想麻烦你们了。”棉花说。“你想怎么样?你可别乱来啊。如今可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一切都要讲证据。”帅歌警告她。她很快看了帅歌一眼,突然说声对不起,转身走了。

  
       这天中午,一辆黑色的豪华“轩逸”停在和州路教堂一侧的空地上,静静地一动不动。这辆轿车就是吴尔的,吴尔独自呆在车内,一面注视迎面走来的人,一面在手机上翻看他和棉花亲热的特写镜头。他的手机不仅能拍照,还有摄像功能,而且像素还不低,所有的画面都看得一清二楚。这些镜头让他看了血脉膨胀,兴奋不已。
  吴尔的偷拍嗜好是有来历的。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尽管这是他嫖娼生涯里的一个不光彩的故事,但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却始终认为这是一种经历和资本。那次他中了仙人跳的诡计,当他刚刚和那位在火车站邂逅的妓女完事之后,就被那女人的所谓老公堵在房间里敲诈勒索。这种事情吴尔早就听人说过,心里也早有准备,并不感到害怕,当女人“老公”将偷拍到的内容回放给他观看时,他反而被那些陌生的动作,异样的画面刺激得瞪大了眼睛。事后,他一遍又一遍回味那些被对方当场销毁了的片段,实实在在感到震惊和遗憾。也就是从那时起,他的潜意识里就染上了一个毒瘾,这个瘾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大,越来越深。他从此对一切便利的摄像器材情有独钟,哪怕再昂贵的价格,也会不惜代价。他喜欢镜头里的一切女人,包括自己的老婆,从某种角度讲,他从未真正爱过她们,征服过她们,拥有过她们,但他却用镜头抓住过她们,她们在金钱的引诱下,做出各种姿态让他充满了优越感和自豪,在这些女人面前,他永远是居高临下的帝王。他玩弄她们,利用她们,厌倦之后便迅速删除她们,抛弃了她们,并因此而获得一次又一次的心理满足。
  吴尔每天中午12点半和下午5点半之前准时驱车赶到和州路一带,等待着“帅歌”的出现。他的这种执著,用一句成语说叫守株待兔。
  他已于暗中打探到“帅歌”还没有搬走,这让他很是意外和惊喜。只是这几天都没见她人影,也许她是找到新的工作了,要按时上下班。于是,吴尔决定在上下班的时间段来这里守候。
  自从上次强暴了“帅歌”,他心里一直虚着,怕她报警,很长时间不敢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后来想再接近她,棉花来了。他第一眼见到棉花,就觉得呼吸急促,情不自禁,热血沸腾。他已经快50岁的人了,怎么会有这样的反应?这是一个年轻人心脏跳动的力度,就像爬七层楼的感觉,但比爬楼幸福一百倍。棉花来到吴家的第二天,吴尔略施小计,便征服了这个来自乡下的良家妇女。从那以后,这个美艳性感的可人儿,就彻底沦为他的性工具,可随时享用。然而,像吴尔这样的男人往往有一个通病,他们在对待女人这个问题上,就像对待金钱一样,极为贪婪,永无餍足。这些日子在棉花那里找到年轻态的感觉之后,他又回过头想继续追逐“帅歌”这只充满野性的兔子,上次采用暴力得手,让他事后感到沮丧,没劲,但他却始终无法忘记这个女人,他到现在仍记得初见她时,她穿的衣服是什么款式,脸上是什么表情,还有她的发型,她的身材,她的黑亮清澈的大眼睛,吴尔都记得很清楚。如果说棉花是用妩媚的笑容,勾魂的眼神打动他,让他在她身上有着永远也消耗不完的体力,那么,帅歌则是以冷漠的表情,怪异的性格,给他留下极不寻常的感受,就是这种田野山水赋予她的桀骜不顺以及聪慧灵性,让他心旌荡漾,如痴如醉。
  吴尔一连守了好几天,都没碰上“帅歌”,这让他心生疑惑。想,她可以不去找自己的麻烦,也可以不去找工作,但总不至于不出门或不回家吧?
  难道要我再次上门去会会她,那么这次去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吴尔想着想着,心痒痒起来,他打开车门,一只脚伸出来,正要落地,突然又缩了回去。原来,他发现棉花正鬼鬼祟祟朝这边走来。她穿了一件秀和不能穿的窄腰翠绿丝绵小花袄,身段魔鬼一般迷人。吴尔对她的胸脯产生了遐想,猜测那里面揣着的两只小白兔是一种怎样的温热度,继而使自己的心跳加速。
        吴尔心怀鬼胎,没有上前问缘由,而且,他心里正奇怪呢,棉花跑到这里来究竟想干什么?棉花一路走,一路东张西望,一会儿还从从随身贴肉的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好像在按照地址查找什么人。
  吴尔眯缝着眼睛,悄悄地盯住棉花,开车跟了上去。
  不一会儿,棉花喜形于色,找到信封上的地址了,可那是一家邮政所,里面只有一个人上班,门口立着一个绿色信箱,上面挂着一把生锈的大锁。
  棉花走进邮政所,从随身贴肉的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向值班服务员询问:“同志,我这儿有一封邮戳地址是从你们这里寄出去的信,麻烦你看看这信封,它没写地址,请你帮我想想寄信的是个什么人?我要找她。”
  “信是从我们这里发出的,但普通信函都是寄信人自己直接投进邮箱里的,我们也没见着是什么人寄的,一个没有地址,也没见到过的人,怎么找?这比大海捞针还难啊。”
  “大海捞针我也要找。求求你们帮帮我。”棉花说。
  服务员用很奇特的眼光看她一眼,骂她是个神经病。
  不一会儿,棉花神情失望地走出来,只见她又一次仔细瞄了邮筒一眼。
  看来,这个棉花来城里一定另有目的。吴尔坚定了自己的看法,但他并不知道棉花是在寻找杀夫仇人。棉花之所以这样大海捞针,是因为她相信这个女人就在这个城市,而且感觉她的气息好像离自己不远。她发誓要找到这个女人,查明真相,让她血债血偿。

[ 本帖最后由 姚筱琼 于 2008-12-29 11:24 编辑 ]
看过了,人物关系越来越复杂了!
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白昼听棋声,月下听箫声,山中听松风声,水际听“欵乃”声,方不虚此生耳。
原帖由 何毓玲 于 2008-12-29 14:06 发表
看过了,人物关系越来越复杂了!
报告毓玲姐,长篇小说第二期杂志已经出来了,主编先给我寄了两份,我收到后马上寄给你!标题已经改为《亡命2009》。
谢谢,谢谢,太好了,我就喜欢卷你的小说!
是全部吗?一气看完才过瘾呢!
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白昼听棋声,月下听箫声,山中听松风声,水际听“欵乃”声,方不虚此生耳。

长篇连载:《亡命生涯》(十七)

姚筱琼  著
二十八  
     宝灵日报社比粟麦想象的要寒酸,一栋七层的楼房,没有电梯,外面用的是蓝色玻璃幕墙,楼道倒是宽敞明亮,办公室对着街道,办公环境很不安静。一楼是组版室,二楼是记者部,报社已经实现了无纸化办公,上百台电脑摆放在豆腐块一般的写字间里,记者编辑一人一台,集中在这里办公,其余的楼层都是行政管理人员占据着,整整五层,他们一人一间大办公室,室内装修豪华,与记者部大厅相比,天壤之别。
  这是一个等级差别悬殊的时代,这样的时代同样也可以繁衍出人们渴望的“和谐社会” 。粟麦第一天来到这个充满和谐的地方上班就很有感慨,在心里说:“财(才)气人色是堵墙,人人都在里面忙啊。”粟麦暗地里仔细观察着别人都是怎么在相处,她明白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简单道理,因此,她努力让自己适应着报社的环境,她注意到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一副风风火火,行色匆匆,忙得不可开交的样子,尤其是那几个成天跟着市里领导转悠的记者,好像被领导感染和同化了一样,言行举止,举手投足间都夹杂着领导的某些行为元素,仿佛自己成了领导的化身,说话的姿态、语气和架势都透露着一种装腔作势的优越和神气。她有一个感觉,这报社是个牛人成堆的地方,她现在的身份很适合在这个城市生存。
   粟麦的办公间在靠大街的第三间,方圆正好一米,窗外阳光充沛,她把这个地方叫做一米阳光。一张铮亮的钢制桌上,摆了一台最新款式的液晶显示器。显示器打开着,但阳光太刺眼,粟麦看不见屏幕上显示的内容。粟麦在桌前坐下,伸手移动鼠标,在键盘上敲了几下,但显示器屏幕上依然光线黯淡,不得不在显示器的上边搭了一张当天的《宝灵日报》,遮挡去部分阳光。
  “顾月,你今天是不是没有采访任务?”专题部向主任走过来问道。粟麦很快反应过来,应道:“是,没任务。”
  “那你跟我去采访盛琪烈士的父母行吗?”向主任说。
  “行。”粟麦赶紧用切断电源的方式快捷关机。向主任看了便和颜悦色地对她说:“以后别这样关机,很伤电脑的,不要图简单,要按正常关机程序关机。”
  粟麦说:“是,下次改正。”
  路上,向主任把烈士冰窟救人牺牲的基本情况简单介绍了一下。其实他不用介绍粟麦也知道,这段日子报纸上有报道。烈士家就住在离报社不远的市委大院十栋四楼,在楼下,向主任给烈士父亲打电话,告知:“我们已经到了。”来到401室房门口,没等敲门,门就开了。烈士盛琪的父母一起迎出来,分别与向主任和粟麦握手。
  粟麦一眼看见客厅的组合柜上醒目地摆放着烈士的遗像,不知怎么的,粟麦觉得这人长得很像帅歌,英俊睿智,一脸正气。也许是那身制服产生的效果,粟麦心想。粟麦去卫生间洗了手出来,在遗像前默哀了片刻,之后,便开始听取烈士父母的谈话。粟麦注意到盛琪母亲咳嗽得厉害,盛父说:“她这是在北方冻的,盛琪他们部队在乌鲁木齐,那里太冷。医生说要过四月份才会好。”粟麦看了一眼盛母,心想自己也是这样的,咳嗽起来总是很久不能痊愈。粟麦再看一眼盛琪,盛琪以和平友爱的目光永久不变地看着这个世界。粟麦眼圈一下子红了起来。
  从烈士家出来,天空竟然变化得很快,刚才还阳光刺眼呢,一转眼又下起雨来。
  粟麦冒雨前行,不知不觉走到越冬的店门口。她没进去,只是朝里面看了两眼就扭转身往回走。突然,她看见前方迎面走来一个女人,很像棉花,不由吃了一惊。心想不会这么巧吧,真的会碰上她?粟麦没有躲避,因为棉花根本就不认识她。
  两个人就在这样的雨中相遇,彼此擦肩而过。
  粟麦瞟了棉花一眼,发现她变化很大,除了变时髦了,还漂亮了许多。粟麦知道她是去找越冬。虽然,棉花的出现对粟麦心理上构成一定威胁,但粟麦相信自己已经在这个城市站住了脚,而且隐蔽得很好,绝对不会被一个不认识自己的棉花所发现。粟麦也真心期待棉花找到一份好工作,帮她解决困难的生活。
  粟麦一边想一边走,走了不到100米,突然停下来,她慢慢回过头,看着棉花进了越冬的店子,心想,她来干什么?她不是在别人家当保姆吗?怎么会有时间往外面跑?难道她也想像粟麦这样办假身份证,打几份工吗?粟麦决定对棉花实行尾随跟踪。
  正在这时,粟麦手机来了短信,是向主任催她赶快回去向老总汇报并商讨稿子怎么写。粟麦站在一家店铺走廊上向主任发短信,告诉他有点事没办妥,要过一会儿才能赶回去。短信刚发完,棉花就出来了,看来她没有办什么耽搁很久的事,粟麦跟在她后面,一直向城东走,再折向北,拐进一个居民小区。通过仔细观察,粟麦看见她掏钥匙开门进了三栋一户人家,看这里的小区环境优雅安静,绿地宽敞开阔,保安措施严密到位,应该是有钱人家的住宅区,粟麦记下门牌号码便赶紧打车回了报社。
     
   
    总编对宣传盛琪的英雄事迹很重视,听完汇报之后,安排一个管业务的副总编负责这事。
  副总编姓叶,大家叫他叶总,他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十分严肃地把专题部三个人召集到他的办公室开会,专门研究稿子怎么写,写好了还要往省报和中国青年报推送。
  大家围绕他定下的提纲和基本要求进行讨论。
  叶总问粟麦:“顾月,你看了材料没有?”
  粟麦如实回答:“没有。”
  叶总说:“那你抓紧时间看下材料。”
  向主任便赶紧将手里的文件袋交给粟麦,材料很多,粟麦一边听会一边浏览。向主任拟了提纲、导语,还有引题的抒情文字,然后是具体细节。叶总提出写一个编者按,这比仅仅一个抒情引题有力度。他还要求推出一系列反响文章,接二连三地形成一个高潮。
  “后天是情人节,可不可以策划一下,让盛琪的女朋友去盛琪家给烈士献花,表达哀思?”向主任提议。
  叶总想了一下,说:“这个创意挺好的,可以这么搞一下。”
  粟麦对此提议十分惊讶,忍不住插言:“万一人家不配合呢?我记得盛琪母亲无意中说过,他女朋友不希望介入媒体,那样会妨碍她以后的生活。”  
  向主任气愤地说:“这女人怎么这样现实啊,要不干脆把她的态度捅出来,引发一场辩论。”
  “算了,算了。我们宣传一个英雄人物,不要总用贬低一个人来抬高英雄,这样的俗套要改过,不能再用了。”叶总一语说了算,讨论到此结束。

长篇连载:《亡命生涯》(十八)

姚筱琼  著

二十九
  
  粟麦19点45分出现在红蜻蜓大厦,经过一个保安的盘问,被放行,直接从底层大厅进入1608室。
   “你倒蛮准时的。”在房间里等待她多时的阿娇乐了。
   粟麦淡淡一笑,用一个含蓄的颔首代替了回答。
   阿娇就喜欢粟麦这样,矜持而有修养。她告诉粟麦:“你看我亲自动手将房间重新布置,改造成你的工作室,脊椎整形专家按摩中心,怎么样,有品位吧?”
   “牌子会不会太大了?” 尽管粟麦知道做生意就是靠牌子,但是她担心的是没有人肯相信自己。
   “放心,我不会往死里剥削你的,每晚限量给你做三个钟,我让这些人排队预约等你怎么样?够给你派头吧?”阿娇把粟麦的意思又弄反了。
   粟麦没想到阿娇如此照顾自己,心里很感动,嘴上却不露声色地说:“一晚上只做三个钟,除了给我开工资之外,你没什么利润。这不合算,也不合情理呀。”
   阿娇看着粟麦,眼睛里闪动着软软的温柔和真诚:“这是一种手段,你不懂。别看一晚上只给你安排四个钟,但这些人都是这个。”阿娇比划着伸出大拇指。“他们的信任和宣传力度是无形的效应,等你的名气打出来来之后,我会招一批学员,说他们都是你的徒弟,怎么样?现在你明白了吗?”
    粟麦不再说什么,只说声“谢谢”。
    看看这张在小间中央支起的高级按摩床,还有那种神秘暧昧的气氛,粟麦突然想:会不会在这个地方再次邂逅吴尔?她想,这是有可能的事,俗话说冤家路窄,也许世界就是这么狭小。她从打算做这行起,心里也就是存了这个念头。“山不转水转,总有一天你一定会栽在我手上,我发誓,一定不会放过你。”粟麦暗道。
   “棉花,别愣着了,我给你介绍一位客人。”阿娇指着一个身材臃肿的女人给粟麦介绍,然后又对那个女人说,“秀和,这就是我跟你介绍过的美女按摩师——棉花。”阿娇笑着拉秀和在床上坐下,可是秀和又站了起来。
   “什么?你叫棉花?”秀和诧异地问道。
   “是啊,我叫棉花。”粟麦笑着说。
   “真堵心,我不做了。” 秀和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阿娇你害我等了一天,你给我换人做。”说着她耍起性子,身子一扭要走。
   阿娇赶紧伸手拦着她,像哄小孩似的对她说:“秀和,你听我说,我知道你讨厌这个名字,但是,同名不同人嘛,你看啊,既然你都等了她一天了,不也是一种缘分嘛?说明这个名字和你亲近,不然怎么都让你碰上了呢?”
    秀和白了阿娇一眼,说:“你就不能让她改个名字?我整天在家被那团带刺的棉花堵得慌,到了这里还得添堵,你说是不是倒霉?”
    粟麦疑惑地问:“你们说什么呢?好像是说我的名字,我名字怎么得罪这位大姐了?”
    阿娇笑着说:“她家有个保姆也叫棉花。成天气她。”
    粟麦心里“咯噔”一沉。但她立马兴奋地站起来,笑着说:“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就不叫棉花好了,叫桐花,要不,同花顺怎么样?这个名字吉利吧?”
    听粟麦这样说,阿娇和秀和都笑了。
   “这妹子倒乖巧,真会说话。”秀和情绪转变了,脸色渐渐恢复常态。“好,我就做你的第一个顾客吧,同花顺小姐,开始吧。”
    粟麦期待着在脊椎整形专家按摩中心与吴尔再次邂逅。却不知道秀和就是吴尔的妻子。依照行规,服务者是不能探听服务对象隐私的,除非对方自己愿意倾诉。自从知道棉花在秀和家当保姆,粟麦就开始有意接近秀和,故意引诱秀和把所有的家事在做按摩时说出来,这样一来,她便等于随时掌握着棉花的信息。当她得知棉花当保姆一个月只有400元钱时,粟麦真是从心底里感到疑惑,不管怎么说,棉花是一个年轻而富于生命激情的女人,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她干嘛不好好待在家里带孩子,干农活,却要为了区区400元钱抛家舍业,丢下孩子出来打工?难道她没有收到我寄给她的信和钱?难道我在信里还没有把话说明白?不,这不可能。粟麦困惑而烦恼,真想冒险上秀和家去问问棉花,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但粟麦没有这样做,她克制着自己的冲动,没有去接近棉花。她正告自己小心为上,无论如何,自己目前正处于逃亡生涯,没有权利暴露身份,更不应该轻而易举将自己投进监狱,让棉花彻底失去依靠和帮助……
    这段日子在报社工作,粟麦认真研究了有关法律,尤其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仔细琢磨,但她总是不能用法律思维的逻辑方式正确判断这件事情的法律结果。偶尔静下来,她内心会浮现出许多恐惧的想法。她想,当时的事情发生得很突然,又在深更半夜,没有证人可以证明自己是正当防卫,是失手伤人致人死亡。这种情况,就算法律再公正,也洗脱不了她的杀人罪。就算能够真相大白,那也是伤害致人死亡的罪责,也得判刑进监狱。也许,警察帅歌的怀疑已经得到了有力的证实,他现在正在紧锣密鼓地追查自己的下落,这个理性清醒、洞若观火的年轻警察是不会放弃追查自己的。说不定自己已经成为公安系统下发的印刷传单上的脱逃犯罪嫌疑人,正在被警方通缉和追捕。
   “不,我不能进监狱,就像豆浆胡说的,造这么大孽,几辈子当牛做马都还不清。我必须好好活下去,活着,还债……”

姚筱琼长篇小说《亡命2009》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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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连载:《亡命生涯》(十九)

姚筱琼 著

三十
   
    这段时间,粟麦每天都会抽空来柴棚打个转,不干别的,就是开门看看地上有没有信。   她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因为她担心棉花没有收到这些钱,要不然,她不会为了400元而不顾三个孩子,独自跑出来当保姆。
    粟麦认为自己做得很小心,不会露出明显破绽。她给棉花的汇款留的地址是她过去租住的那个老板家的地址,名字是老板知道的“帅歌” ,她给老板交了半年的房租,没明确告诉老板她眼下不住在这里,她相信老板会把信件从门缝塞进她的柴棚。她从小就喜欢玩狡兔三窟的游戏,现在她真的有三个假名字,两个正当身份和两个住处。
    连续往和州路跑了两个星期之后,粟麦有些绝望了,知道不会有人给她往这个地址写信,告诉她所有的汇款都已收到。因为棉花也到城里来了,家里也许就没人会写信了,或者连收款人都没有,那些钱不久就会退回原址。
    这也是粟麦迟迟没退房的一个理由。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聪明细心的她,却不知道自己干了一件天大的傻事。
    这天,豪华轩逸一如既往静静地停在和州路一侧的空地上,车里的吴尔已经有些不耐烦了。这些日子,鬼神差使的他,每天只到公司打个转,就把车直接开到这里,几乎从早到晚窝在这里一动不动,午饭都是叫外卖。  
    这天中午吴尔不想叫外卖了,那些牛肉炒芹菜、香干炒肉丝、青菜豆芽煎鸡蛋,统统吃腻了,他很想换个口味,而且他也觉得有必要换个口味,就在他启动油门正准备打倒车方向盘的时候,他看见了粟麦。
   “帅歌——”
  真的是她。他差点失口喊出声来。她穿过街道,哦,不对,是穿过公路,脸上带着惯常的微笑朝他走来,那笑容迷幻而又惊悚,令吴尔心跳一下子紧张起来,浑身血液急速奔涌沸腾。他两眼直勾勾望着她,觉得自己两眼发烫,身上多了许多脉搏,到处“嘣嘣”跳动,好似战鼓雷鸣。对,他面临的就是一场即将开始的战争。号角已吹响,战鼓已擂鸣,接下来就该轮到他冲锋陷阵了。
    然而,吴尔没有下车去接近她。他下定决心要彻底搞定她,因此全力压制着自己的冲动。他掏出手机,调到拍照,迎着粟麦的微笑按下键。他呆呆地看着她微笑着从他眼前飘过去。他没想到,粟麦的出现会对他的感官刺激有这么强烈,他简直被这种突如其来的巨大激情怔懵了。
    吴尔的车一路跟踪粟麦来到报社。看见粟麦进了报社的大门,他悄悄下车,闪身在一处报摊前,假意一边翻报纸,一边想着对策。
    突然,他的手指像被烟头烫了似的抽搐了一下,眼睛盯着一个“业主不是冤大头”文章标题不动了。这篇文章刊登在本市很有名气的晚报上,而且是头版头条,做的导读为粗黑体,2号字体,很是抢眼。作者的名字叫顾月。
   包工头:我们要钱
   项目部:我们没责任
   开发商:没欠包工头钱
   众业主:我们不是冤大头
  下面是文章内容:“这些天来,宝灵市华丽家园社区3号楼的业主们过得很不顺畅,在遭遇开发商逾期一年多才交房的倒霉事后,如今,施工单位的包工头带领一群泥工又将小区内的水管砸烂,电表拆走,甚至把3号楼的大门强行用铁链锁住,阻止业主入住和装修。”
   “业主和包工头理论时,包工头称承建方在业主入住已有一段时日后还不肯跟他们结算工程款,所以不得不出此下策,希望利用业主的压力逼迫开发商和承建方就范。泥工包工头放言,一日拿不到工程款,小区内3号楼水电休想恢复,3号楼业主不知何时才能过上正常的生活。”
   业主: 我们是受害者,谁来保护我们的正当权益(小标题)
   “7月21日,在华丽家园社区的3号楼前,业主和包工头发生争执,因为他们不能容忍包工头将电表总闸拆卸、水管折断后,又来封锁进3号楼的铁门。就在昨晚,3号楼楼道门被铁链锁住,业主连自己的家门都无法进入,最后在装修工的帮助下才将门砸开。”
   “‘简直是太霸道了,你看看他们把这些水管砸成这样,现在3号楼吃水都成问题!’一范姓业主指着3号楼前一自来水阀门情绪激动地说。难怪业主们气愤,楼前长约20米的水管被拦腰折成几段,自来水总阀门里也被插了一根木板。‘之前只是卸掉了水管和阀门连接部分,等我们修好了,他们干脆将整个水管都损坏了。’而在3号楼一楼道门前,铁门上被敲砸的痕迹依旧,地上散落着不少砖石。业主反映,他们还拉来砂石封堵进小区的门。”
   “据业主介绍,3号楼有78户业主,如今拿到钥匙的有50多户,大家都忙着装修。‘本来合同上规定2006年12月31日交房,但开发商却在2008年2月才交房。开发商不支付工程款,与我们这些业主有何干系,让我们替他们受过显然不公平。我们是受害者,谁来保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为早日获得入住权,业主们不得不向开发商和承建方施压,但是对方至今并没拿出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当天,由于业主力争,包工头封锁3号楼大门的计划没有得逞,后来城东派出所民警也闻讯赶到了现场调解。”
   包工头:业主入住了,就必须结清工程款(小标题)
   “据了解,华丽工程项目由龙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市三建工程公司承建,三建工程公司又将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按照转包方和承建方签订的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建方应立即将工程所有款项付清。而按照相关法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也是业主能够入住的重要前提之一。”
   “‘既然业主都入住了,应该算是工程已经完工了吧!你说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还没有拿到,怎么让业主住进去了呢!’转包方一陈姓负责人介绍,‘龙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华丽项目部负责人根本不露面,而龙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法人吴某也无任何说明,我们只好采取下策’。”
  ……
   吴尔看到这里,头顶一股青烟冒起,他再也看不下去了。文中“吴某”指的就是他,但他却不知道是谁把这么天大的秘密透露给了记者?难道是那个“泥工包工头陈姓负责人”?显然不是这么简单的事。
    吴尔的心思全乱了。他拿出手机赶紧在电话记录本上翻出一个号码拨过去。一会儿,电话通了,他说:“喂,是报社的叶副总吗?我是吴尔啊,我现在有个急事想跟你谈,我们见个面好吗?什么事?就是上礼拜你跟我提过的关于我的另外一个房地产项目生态家园做广告宣传的事儿……好,好,这事好说,我现在天华大酒店1508等你,对对,老地方。”
   
    宝灵日报社是一个正处级事业单位,下辖五个副处级单位,宝灵晚报社就是其中的一个。作为子报,晚报的行政级别比日报低半级,与日报处于一种半独立状态,由日报社的总编辑兼晚报社长,副总编辑兼任总编辑,叶稷副总编就是晚报的老总。两家报社管理模式表面看差不多,但事实上差别很大,日报是党政机关报,发行上有政策倾斜,再加上有各县、市、区以及市属各行政、职能部门形成惯例的形象宣传收入养着,旱涝保收,日子自然过得比晚报充裕许多。晚报则属于自负盈亏,走的是市场路子,这也是叶稷多年来一直坚持兼职晚报脚踩两条船的原因。不过晚报这几年由于体制的变化和改革力度的加大,逐渐走出了发行和广告收入的瓶颈,稳步走进了宝灵市千家万户,很多市民还记得这样一句广告词:“有多少亲朋好友,订多少《宝灵晚报》。”这就是晚报在市场运作的夹缝中求生存和发展的真实写照。
    打完电话,吴尔掏钱买下手里的报纸,抬头再次看了一眼地处市中心,掩映在绿树之中报社大门,悻悻然离开。
    吴尔是天华大酒店的常客和最忠实的消费者,不只是因为它服务水准一流,更主要的是因为它档次和名气均执宝灵酒店业之牛耳,在这里消费不只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地位和身份的象征。叶稷越过酒店旋转门, 门童看着他眼熟,赶紧微笑着上前迎候:“您好,这边请。”然后引领他到电梯口。
    早在1508房间等待的吴尔听见有人敲门,“嚯”地站起,然后上前几步打开门,拱手把叶稷迎接进去。
  这要在早前,叶稷是不会搭理吴尔的,可刚才吴尔在电话里说了愿意做广告,情况便不同了,平日神色冷峻的脸上挂上了几分笑意,对吴尔的殷勤既没表示冷淡,可也没表示过多的热情。心想,有个这样的朋友也不是什么坏事,每年总有好几十万广告送给自己,除了利润提成还有超额创收的奖金。
  给叶稷让了座之后,吴尔开启一瓶巴黎庄园干红,往两只无色透明的郁金香型酒杯内斟了三分之一,恭恭敬敬给叶稷敬酒。两个人一边品酒一边看电视,不时就广告事宜交流几句。等到将广告事宜敲定之后,叶稷才喜上眉梢,说话有了些自在和风趣。
  吴尔一直欠着身子坐在沙发边上,好像沙发中央有个洞,需要时刻提防着。他思忖了好一会儿,终于试探着说:“叶总,我今天借着酒上脸,想说一句憋在心里很久的话,不知叶总肯不肯给我机会?”
  “什么事呀,看你说得这么神秘。” 叶稷莞尔一笑,不置可否道。
  “是这样,我一直以来有个想法,想聘请叶总做我们公司的创意和策划顾问……别,您先别拒绝,听我把话说完。”吴尔仰头喝了一口猛酒,接着说,“我知道我那儿庙小,容不下您这位大菩萨,但您知道不知道,我崇拜文化人那是由来已久,真心实意啊。您当我公司顾问,待遇按照市面行情定。另外,从这个月起,给你1000块钱的补贴,算作电话费,其它的交通费、招待费凭发票实报实销,您觉得这样行吗?”
  叶稷的脑子转得很快,边想边算,把吴尔开给自己的价码算得一清二楚。说实话,对于这个价,叶稷心里还是比较满意的。   
  叶稷边听边感叹,心想,无怪乎这人混得这么牛呢,心思缜密不说,还能做到聚财散财,收放自如,张弛有度,真是了得。他想了想,觉得自己得有所表示才对,于是,他省却了所有的客套和多余的谦让,直奔主题:“吴总,谢谢你的信任和抬举,也谢谢你为我开了这么高的价码,我呢,也不是扮俏,实话跟你说,明地里,这个顾问我还真不能当,好歹我是一公务员,做这种商业性兼职是明文规定不容许的。但是,既然你话说到了这份上,我再推辞也就没什么意思了,我知道,你无非是需要及时得到一些有关政策和政府的令行信息,还有就是借媒体适当给你一些正面形象宣传,造造势,压抑一些负面报道,让你在积累财富的同时也拥有正当的政治资本……好说,我想我能帮你实现这些个愿望,只要我们合作愉快就行。”
  叶稷最后这句话说进吴尔心里去了。心想,这文化人就是脑子好使,几句话就将意思表达得如此到位,让人心领神会。吴尔也不再说感激话,只管把自己的酒当着叶稷的面一饮而尽,然后再给添上,这才举起杯敬对方。
  叶稷很高兴,他知道吴尔这是表示对自己的敬重,心里很受用。两个人开始相互敬酒,说笑随便起来。
    吴尔觉得利益在两个人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现在跟叶稷的关系挑明了理顺了,也就把许多顾虑打消了。他抬起头来,把背往后一靠,仿佛座椅上的洞已经填平了,两手松弛地搭在椅子扶手上,眼睛看着叶稷,叹道:“老叶,你最后说的这句话,正是我心里考虑的下一步计划。不瞒您说,由于我在政界没什么人脉,一直就没能进人大政协当个代表或委员什么的。当然,我自己也觉得时机不成熟,没下这个决心,既然您今天把话挑明了,我现在有必要下这个决心了。您看这样行不行,我们既然是老乡,我想请您找个机会以老乡的名义,约几个您认为重要的领导和老乡,大家一起坐一坐,吃个饭,联络一下感情,增进一下了解,怎么样?您看能不能帮这个忙?”
  “这有什么问题呢,吃个饭,搞搞活动,这本不成问题,只是这些领导和老乡平日里应酬繁多,一时半会儿难得约齐,这样吧,我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搞定。” 叶稷坐正了身子,一脸优越感地说道,既表达了事情不是轻易可办成,又表明了他会尽心尽力帮助吴尔。   
“太好了,有您这尊大佛,不怕引不来各路神仙。看来,有您这位能人当顾问,从今往后,我的各项事业都将进入快车道了,真是对了路啦!”
   “言重了,吴总言重了,咱们是老乡和朋友,不要提顾问的事。”
   “不提,不提。哈哈。”

长篇连载:《亡命生涯》(二十)

姚筱琼 著

三十一

    一顿饭工夫,吴尔就歪打正着地把“顾月”的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叶稷有个习惯,在外用餐的时候饭前都会给家里打个电话,告诉老婆自己在外面吃饭,朋友都说他这是因为家里的“纪委书记”管得太严,得随时报告行踪,而他总是说这是相互尊重,与管控毫无关系。他拨号的时候发现手机没电了,吴尔赶紧把自己的手机拿给他,叶稷打开机屏一看,惊讶地叫道:“咦?这是我们报社记者顾月呀,她的照片怎么在你手机上?”
    吴尔一听差不多惊呆了,半晌不知怎么回答,好在叶稷当时目光停留在手机屏幕上,没注意吴尔的表情,等到叶稷把视线转投到吴尔脸上时,吴尔已经想好了怎么解释,他故意装出暧昧笑脸说:“是吗?这么巧?她刚才在等公共汽车时,我正好经过,见她风姿绰约,就偷拍了,没想到是你们报社记者。呵呵,真是美女呵,有机会介绍认识一下?”吴尔的表情和说话口气让叶稷心里有些不爽,他讪笑一声,没有正面回答吴尔的话,只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呵呵,吴总还有这样的爱好?可以理解,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啊。”
     吴尔觉得这是个好机会,接下来便不时的把话题往顾月身上引,还真打探到了不少有关“顾月”的信息。原来这个“顾月”根本就不叫帅歌,居然是宝灵日报专题部记者,作风泼辣,雷厉风行,关注民生,是专写大稿子的,而且洞察敏锐,笔锋犀利。那篇发表在晚报上“业主不是冤大头”的文章就是出自她之手,据说她眼下正死盯在房地产这一块,手头掌握了许多重要材料和线索,还不断的在搜集证据,说是要揭开房地产行业那一层层美丽的面纱,让阳光照一照宝灵房地产的阴暗角落。
    虽然叶稷只是不经意说了些顾月的情况,但是吴尔听着却吓得脊背冒汗,兀自在心里暗暗惊叹,真是没有想到啊!他万万没有想到顾月竟然这么厉害,他很吃惊。想到自己曾经那样折磨她,污辱她,吴尔心里闪过一丝后怕。任他感到不明白的是,她作为一个党报记者,主流社会的上层人士,为什么要在工作以外把自己扮成那样穷困潦倒的角色?并且遭到侵犯之后也没有向警方报案,而是选择了这样一种利用自身能量和社会正义的方式挑战一个行业。在吴尔看来,这完全是一种不可理喻的反抗和报复,不仅如此,里面肯定还有很多蹊跷,事情绝对没有这么简单。     吴尔身体紧贴在座椅靠背上,他感到一种恐惧从心灵深处涌起,神经到了崩溃边缘。窗外,顶天立地的高楼大厦像一座座山峰从他头顶压了下来,紧接着,他能听出自己的头颅、肩膀、脊背在挤压中碎裂和折断时发出“咔吧咔吧”的可怕声音。街上的灯光映照在包厢的窗帘上,那落地窗帘的巨大投影变幻莫测,扑面而来,好似黑暗中窜出的幽灵,倏地一下窜过他头顶,全身,穿越整个骨髓,飕飕发凉。他真想扯起嗓子大喊一声,驱逐这种紧张、烦恼和愤怒,但他又不愿让叶稷看出他的心思,哪怕他现在心脏被当场挤碎,身体被重重泰山压成肉饼,他也不会在叶稷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内心紧张和害怕。
    吴尔强烈的控制着开始抖抖嗦嗦的手,掏出烟盒,装作心不在焉递一支给叶稷,借以掩饰内心的不安和狂乱。他试图摆脱刚才的极度惊吓,摆脱自己强奸“顾月”时的幻影,“顾月”狰狞的头和恐怖的面部表情仍在他眼前晃动,她尖利痛苦的叫唤和孤零无助的呻吟不断在他耳边回荡,并形成巨大的共鸣。他感觉到自己的躯体和灵魂正面临着被摧毁,所有的挣扎都只是徒劳。
    吴尔在心里怨恨起来,把事情不断的往复杂的层面去想,官场里的人看似心气高远,其实心地荒凉。凭着经验和直觉,吴尔判断顾月写那文章,一定是得到过叶稷的授意,否则,一个弱女子,凭什么能够抓住自己把柄,并且大肆做文章?这是叶稷对他吴尔上次拒绝打广告做出的相应回敬,而顾月则是蓄意报复,两个人是不谋而合。
  吴尔熟悉报社的运作情况,他也清楚市场经济体制下办报的许多游戏潜规则。宝灵日报的收入除报纸发行、广告经营之外,财政有一部分差额拨款,但那点钱仅仅体现在正式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上,而报社这些年发展很快,为了使报社得以正常运转,获得发展的活力,每年都要招聘很大一批人,这些人员的工资一般不在财政拨款的编制内,主要得靠广告经营收入。再比如领导出国、旅游、接待上面领导、记者去外地采访等等,谁来承担这笔费用呢? 自然也是得靠广告收入。当然,领导和记者们去下边采访,各级下属机构在吃住玩乐上会承担,但是出差补助、车旅费还得报社出,这也是一笔相当大的开支。所以说,报社也同样正在经受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创收是工作的重中之重。用行业人的话说,生存的压力直接体现在广告收入上。所以,吴尔此刻觉得牢牢抓紧叶稷是唯一有效的战术。他熟悉这种战术,相信这一战术现在使用,能恰如其分地发挥其力量和作用。所以,他在这关键时刻不失时机的给了报社,不,是给了叶稷一笔不少的广告费,同时,还给他来个红包派送,好烟好酒好菜招待。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吃喝玩乐拿之后,叶稷高兴满意,他说了,以后报社在对生态家园的宣传上会统一口径。这话什么意思还不明白吗?明摆着告诉吴尔,只要他叶稷出面干预这件事,并且向顾月施加压力,顾月就再也不敢死盯住自己的项目了,写出来的稿子就不像批评稿了,那些负面的东西就会烟消云散。
  虽说眼下叶稷已经摆平了,但吴尔对那个“顾月”却不敢掉以轻心。
  吴尔想到她就会生气。
  哼,顾月这个怪胎,如果再让她这么折腾下去,别说华丽家园的隐患和危机消除不了,搞不好就连生态家园的问题迟早也会被她查出来。他很明白顾月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而且他也敏感到,已经有人在关注他的生态家园项目了,他必须抢先采取防范措施,不惜血本防范。他向来习惯使用自己灵活的战术和机智的头脑,善于利用合理金钱调动有利资源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他马上利用叶稷在宝灵日报上推出一系列正面宣传,让这些所谓的强势宣传首先占据市场,夺人眼球,掩人耳目,然后达到他将生态家园的楼盘以按揭贷款的方式顺利销售出去的目的。在他看来,这笔投入是值得的,媒体的声势无论何时都不可小觑,要不然,他也不会满足那个狮子大开口的叶副总,让他从自己帐上划拉走那么多钱。
    吴尔是个没什么过硬的靠山后台和社会关系的纯粹生意人,生意场上遇事全靠金钱铺路打冲锋。幸好这些年他挣了不少钱,有钱没势的日子他过得并不轻松。尤其是像眼下这种房地产泡沫导致潜在金融风险的危急关头,他冒着要么破产,要么获得极大利益的危险和侥幸,用金钱和利益双轮驱动的方式获得开发房地产项目,进行滚动操作,几乎将所有的资金都套在了生态家园这个项目上。成功与否,就看最后的关键时刻,如果他现在将生态家园的楼盘以按揭贷款的方式顺利销售出去,那他就算顺利迈过房地产行业近年来不断来自官方的宏观调控这不平静的一道坎了。
    想到这里,吴尔心里很不踏实。
    “妈的,都是顾月这个女人惹的祸,老子决不会轻易放过她。”
    面对顾月这个双面女人,他打算调整自己的思路,把精力重点放在这件事情上来,彻底查清楚顾月的底细和来历,免得夜长梦多,栽在这小娘们手里。
    这些天,他一直在跟踪顾月,无意中竟发现她跟越冬有来往,而且还很密切。
    这下吴尔什么都明白了。
    “原来是兄弟出卖了自己,怪不得呢。”
    吴尔一拳狠狠砸在方向盘上,脸色青黑。  
    由越冬想到棉花,吴尔更是脊背冒汗。“一个美人间谍就安插在自己身边,而你居然跟她搞到一块去了,吴尔呀吴尔,你真是昏了头。”吴尔恨声道。
    吴尔此刻已无意体会自己内心的愤怒和痛苦,只想着怎样见招拆招,化解眼下的危机。这是一个人的本能反应,尤其是吴尔这种天生带着兽性的人,自然少不了这种本能反应。他将“顾月” 的照片洗出来好些张,故意将其中一张落在家里让棉花看到,观察棉花的反应,他发现棉花并不认识“顾月”,而只是怀疑 “顾月”是吴尔新找的女人,偷偷将这张照片收藏起来。吴尔冷冷一笑,没露声色,在心里暗道:“棉花,你要是卷进这场血腥风暴里,我会第一个杀了你。”

长篇连载:《亡命生涯》(二十一)

姚筱琼 著

三十二

    宝灵日报专题部主任向晟接到调他去晚报总编室任主任的通知很兴奋,尽管日报专题部与晚报总编室是平级,两个主任位置也只是对调一下,但向晟觉得自己已经是进了一大步,因为从某种角度来讲,他已经成了叶稷的心腹知己。谁都知道,叶副总编不可能一直兼任晚报老总,要么过来,要么放弃。过来,那他不会接受现在的人事状况,肯定要带几个心腹过来,挤走几个与自己不对劲的人,打造一支真正属于自己的队伍。那么,向晟很有可能就是未来晚报副总编的人选。反之,他向晟也是晚报副总编的人选,为什么这么说呢,这事明摆着的官场游戏,即便叶稷退出,自然会用自己的心腹在晚报深埋一颗钉子,而且这颗钉子要埋在重要位置,才能发挥效力,为己所用。要不然,往后很多事情无法摆平,甚至连个关系稿都发不出来。
    叶稷找向晟谈话时,也向他表明了这个观点。虽说这是社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但向晟不会不清楚是叶稷的提议。   
   “小向,社委会认为晚报总编室需要一个有能力,顾大局,具有宏观调控能力的人来做负责人,我看你就蛮适合。” 叶稷态度肯定,口气亲切地说。
    向晟没想到叶稷会这样说,这让他受宠若惊。
   “哪里,这都是您栽培得好。您对于我来说,是阳光雨露,而我,只不过是在您的灌溉庇护下成长起来的一棵小草而已。” 向晟虽然有些得意,但嘴上却不敢张狂,赶紧把高帽子给叶稷送了过去。
   “不,你不能只是一棵小草,你应该做报社的栋梁,报社需要的就是你这种能不走样地理解和兑现领导意图的人。” 向晟的这顶高帽子,让叶稷戴得非常舒服,于是,他进一步将自己的意图向对方表明,“我没看错你! 你就是我眼中的栋梁之材。”
   向晟知道叶稷说这话的意思,满脸感激地微笑,连连点头道:“谢谢叶总看得起我,今后在工作中,我一定一如既往的按照您的指示办事,请您放心。”
   “好! 好! 我要的就是你这句话。哈哈,小向,我跟你透露一点消息,晚报的人事最近有可能有些小变动,总编室的工作你要全面负起责来,另外,你还要把陈副总的那一摊子事顶起来,他最近有些情绪,不太管事,不过你记住,尽量做得巧妙一点,别太大张旗鼓,要沉住气,知道吗?”
    向晟心花怒放,说:“明白,谢谢叶总的信任。正所谓投奔明主,我来晚报,就是奔您来的,今后我就跟着您干了! ”
    叶稷使劲拍了拍向晟的肩膀,说:“我也喜欢你的痛快劲儿。那好,你去工作吧。”
    向晟使劲地点点头,转身向外走去。
    叶稷忽然想起了什么,叫住他。“哦,对了,你回头赶紧查查,看看顾月最近还有没有关于披露龙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稿子,如有,马上压下来。”
    向晟本来很看重顾月的稿子,但他没有问为什么,只是爽快地答应道:“好的。我手头正好有一篇她的稿子,回头我就给它毙了。”
   “这样做很对。我们现在提倡创建和谐社会,不能只停留在嘴巴上,还要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来配合上面的意图。再说,我们晚报靠什么发工资和吃饭?不就是靠广告收入吗?眼下我正在和龙源房地产有限公司谈一桩大业务,搞成了有好几十万。对了,过两天该公司还有一个大的活动,你跟我一块去吧,以后少不得有大稿子要你擎笔,润笔费绝对不会少。”
    向晟说:“好吧,我找顾月谈谈,看看她究竟还掌握龙源多少底牌。再把您的意思跟她说说,我想她一定会听话的,毕竟她只是一个招聘记者,可能是想好好表现一下,争取有机会正式进报社吧。”
    “不,这事不用麻烦你,你只要把她给我叫来就好,我亲自跟她谈。”
    “哦,好吧,我告辞了。”
    “嗯,快去吧。”
     向晟出了叶稷办公室,急急忙忙进了总编室,他从办公桌下面拖出自己的椅子,一屁股坐下,赶紧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顾月的稿子,他看一眼自己签了名,同意发表的稿签单,想了想,二话没说撕了下来。正巧这时有人路过门口,他赶紧把稿子塞进抽屉,等那人走过之后,他拿起了办公桌上的电话。
   
    这段时间,粟麦因为棉花的原故,有意无意接近越冬,而越冬却以为她来找他是为了寻找新闻线索,就把自己知道的,或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新闻线索提供给粟麦,没想到粟麦对此很感兴趣,一头便钻进他给她的一堆线索里,很快写出几篇像样的文章,见报之后,就像油锅里放进水一样,引起了爆炸效应。起初,粟麦并不知道越冬提供的新闻线索与吴尔有关,也不知道越冬跟吴尔曾经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后来一个欧偶然机会,粟麦得知越冬当年生意破产,就是吴尔在背后搞鬼,一手策划,把越冬投入在公司帐上的资金全部化为乌有。所以说,吴尔现在所拥有的财产,至少有一半是属于越冬我的。
    越冬对吴尔的仇恨埋藏了很久,他想借助粟麦帮助自己完成复仇大业。
    粟麦并不感到很惊讶。让越冬意想不到的是,粟麦心里埋藏着对吴尔更深的仇恨。两个人因为同仇敌忾,很快一拍即合,结成复仇同盟,一心想借用媒体的力量把吴尔整垮。
   

三十三

    叶稷的办公室有大小两间,大间约四十个平方,被巧妙地用高档红木家具和真皮沙发布置成办公和会客两个区域,格调高贵儒雅,给人一种明亮感和秩序感,尤其是那整面靠墙书柜和墙上那两幅墨香四溢的本地名家的书法作品,无一不显示着房间主人的品位高雅。里间是个小间,是个休息室,通常情况下门是半掩着的,布置得安逸温馨。叶稷是个非常讲究原则和注重细节的人,和比自己官小级别低的人谈事情在办公区进行,他正坐在大班桌后面,显得居高临下,有一种做领导的优势和优越感。和自己地位平等的人谈事则在会客区进行,平起平坐,显示出一种亲切感和友好感。接待比自己级别高的人,不管是不是自己的领导,也在办公区进行,只是把来人让到自己的大班椅上就坐,自己则坐在对面那个平时给下属准备的位子,表示一种尊重、恭敬和差别。
   此刻,叶稷正坐在大班桌后面等待粟麦,见她进来,远远地向她招手,并示意她在对面就座。
   粟麦走到桌子跟前,笑道:“叶总,什么事这么急? 把我从那么远的地方召回来。”叶稷站起来,笑吟吟地打招呼:“小顾,辛苦啦。来来,喝杯水。”一边手脚麻利地给粟麦倒了一杯水。
   “谢谢。”粟麦接过水,一饮而尽。
   叶稷眯着笑眼看着粟麦,夸奖道:“小顾,最近看你写了不少大稿子,进步挺快啊。”
   “叶总过奖了。”粟麦听不得有人夸她,脸变得绯红。   
   叶稷看着粟麦说:“小顾,你来报社时间不长,但大家一致认为你表现不错。特别是通过上次宣传盛琪英雄事迹的采访报道,充分展示了你对重大事件的独立采访能力,特别是那篇评论,写得很有力度,我很满意。”
   “不,那篇评论是向主任帮我修改的,我的初稿可是稚嫩得很。”
   “呵呵,想不到你还这么谦虚。好,我很欣赏。”
   “谢谢。”
   粟麦对叶稷的意图揣摩不透,不知道他究竟找自己来有什么事,心想肯定不会只是为了表扬自己。
   粟麦对这个叶副总虽不是很了解,但对他的印象还不错。上次为了宣传盛琪英雄事迹,他曾把专题部三个人召集到他的办公室开会,专门研究稿子怎么写。记得当时向主任提出要给盛琪女友曝光,让粟麦很惊讶和反感,后来还是这个叶总很人性地把握了新闻原则,不同意用贬低一个人来抬高英雄的老俗套,凭这一点,粟麦打心眼里服气和信任他。
   想到这里,粟麦抬起头,看了叶稷一眼,主动向他汇报工作:“叶总,有个事我想跟您汇报一下,请您把把关,并给予支持。”
   “哦?什么事,说得这么严重和客气。”叶稷说。
   “这事我一时不知从何说起。”粟麦脸色略带为难,转身将折扁的杯子扔进垃圾桶。
   叶稷在她转身之际,用试探性的口气问道:“你不是一直在关注民生话题吗,是不是发现大问题了?害怕一个人拿不下来呀?”
   粟麦很意外地回头看着他,说:“您是怎么知道的?我正想跟你说这事呢,据我所知,市里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个楼盘有问题。”
   “你指的是生态家园吧?什么问题?”  
   “生态家园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哦?” 叶稷很意外,也很吃惊。
   “正在修建的楼房没有下水道。”粟麦神情严肃。
   “什么?”叶稷张大了嘴巴,“你胡说吧?这怎么可能?”犹如晴空霹雳,把叶稷的眼睛神情震得发呆。
   粟麦看了他一眼,说:“该楼房在开工建设之前,确实规划了下水管道,而且已经完成了80多米。但因为其中的一段要经过附近的一座教堂,在建设时遭遇到宗教纠纷和教徒的反对,虽经过多次协商,但一直都没有结果,事情没有解决,但是生态家园的建设工程却并没停下来,而且售楼也搞得有声有色,听说他们最近还打算在我们报纸上大张旗鼓搞宣传,我认为这是惊天的欺诈行为。”
   “你……这个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消息的来源可不可靠?”
   叶稷额头上渗出了毛毛汗,但却始终保持着稳重的状态。
   粟麦说:“你听听这个吧。”粟麦把一个录音笔递给叶稷。
  叶稷打开录音笔,一个很清晰的声音传了出来:“我是一个受骗受害的业主,今年二月份购买了生态家园一套在建房,开发商为龙源房地产有限公司,首期交购房款9万元。由于过去我也做过这行,所以担心这房子的质量问题,因此在生态家园建设过程中,我会常过去看看,除了关注建设进度之外,对建筑质量也很关注。有一次我去的时候正下大雨,工地上停了工,我突然发现在建的楼房四周一片汪洋,打开楼房前的化粪池盖子,我惊讶地发现,池子里的水是满的,没有出泻口,不断地往外溢,于是我心生疑窦,干脆躲在附近一直等到雨停,工地开工,我倒要看看,这水坑水洼的他们如何弄。后来我发现他们用了两台抽水机,安上长长的水管,将化粪池的水直接抽到芜水河里……”
   听完录音,后背竟冒出了冷汗,额头上也有了汗津津的反应。
  作为报社的资深副老总,叶稷是何等聪明之人,深知正面阻止和干涉顾月的报道是不明智的,甚至是愚蠢的,但是,正常的干预却是他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小顾啊,今年是奥运之年,上上下下情绪都很好,这本是中华民族的百年盛会,没想到冰冻和汶川地震灾难以及通货膨胀也来凑热闹,真是多难兴邦啊,所以,在这样的关键时期,我们媒体应该把握好方向,多做正面弘扬,歌颂太平盛世,不要用尖锐的方式说话,这样很容易给人一种误导,引起社会上不少人的精神恐慌、思想混乱和不满情绪。同时,也会影响报社的发展,媒体走向市场,是大势所趋啊。”他用这样的方式表述,是想让粟麦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还不太懂得办报方向与市场经济的规律。
  “叶总,我刚来报社,缺乏工作经验,只知道努力工作,有什么不当之处请叶总指教和批评。” 粟麦不明白叶稷的意思,但从叶稷的这番话里她估计自己的工作领导不是太满意。
  他说:“好,好。你打算下一步怎么做?”
  粟麦听叶稷这么说,感觉领导还是支持自己的,于是谨慎地说:“我觉得问题很严重,似乎超出了我们媒体监督的范围,应该向有关部门反映。您说呢?”
  “嗯,好啊好啊。” 叶稷装出笑呵呵的样子道,“我记得曾经给你们新进报社的同志上课时强调过一点,我们办报的宗旨是给党和政府排忧解难,为领导排忧解难,而不是找麻烦添乱子。想不到顾月你记得还很清楚,像这样的严重问题,我们是应该向有关部门反映,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公开处理之前,我们的报道要谨慎而又谨慎,不然,搞不好要出大乱子的。”
  粟麦隔着桌子不停点头,说:“叶总您说得很对。我一定配合有关部门,把这个事情搞清楚。在报道上我会把握好分寸,牢牢跟踪,听从领导安排,按领导的意图办,不出纰漏。”
  “呵呵。”叶稷尴尬地笑了两声,心想,这个女人太厉害了,她怎么这么肯下功夫?看来,这回吴尔是栽定在她手上了。有机会得提醒他一下,说不定他还蒙在鼓里,一旦顾月这里向上面汇了报,等到有关部门来查,他就彻底玩完了。想不到这个吴尔胆子真大,看来,他一定是用钱打通了层层关节,仗着某些人的过硬背景才敢这样有恃无恐地坑蒙欺骗消费者。想到这里,叶稷把椅子往后推推,双腿从桌子底下挪出来,站直了身体,满脸堆笑地说:“顾月,你去忙你的吧,给,这是你的录音笔,小心收好了。”
  粟麦心存感激地一笑,道:“谢谢叶总指教,我告辞了。”
  说完,粟麦转身离开。
恭喜发财


原帖由 歪弟 于 2009-1-8 16:54 发表
恭喜发财
红包拿来!

长篇连载:《亡命生涯》(二十二)

姚筱琼  著

三十四
   
  帅歌约了管秦在宝灵市的名典咖啡屋见面。
  管秦手捧一杯意大利意浓咖啡,眼睛盯着帅歌沉默不语,空气里除了咖啡的清香若隐若现,还漂浮着一丝尴尬气息。
  看样子他铁心不打算帮帅歌这个忙。管秦与帅歌是警校同学,其父亲有权,管秦如今已是宝灵市和州路辖区派出所所长。瞧人家衣着光鲜,发丝铮亮,表情温文尔雅,处处显示出内心很深的城府。
  帅歌说:“兄弟,这个忙对于你来说不是个难事,就算我私人求你,成吗?”
  “如果是别的忙,我非常乐意帮你,只是这个暂住人口的事查起来非常麻烦。你也知道,现在城市居住的人口非常混杂,很多暂住人口根本就不办暂住证,没有搜查令你让我怎么帮你大张旗鼓搜查人?”管秦说话不紧不慢,态度不卑不亢。
  “我说过要你大张旗鼓搜查了吗?我只是请你帮忙找一个人,而且这个人就在你的辖区。”帅歌说。
  “那也不行。你没有办案介绍信,何以证明这个人是协查对象?如今是法制社会,上面又天天强调讲和谐,你可不要为难我。”管秦板起脸,一脸严肃地说。
    “行,我也不想让你为难,暂住人口的事儿你就别查了。我这儿有个住址,你帮我把这个住址上的户主给我找到,这样总成吧?”帅歌狡猾地微笑,眼睛瞄着管秦。
  管秦说:“帅歌,看样子你已经在我的地盘上查过了,怎么,是没查到才来找我的吧?”
  帅歌笑了笑说:“算你说对了,我是问过那一带的周围邻居,邻居也说不清那人究竟去了哪里,打听了半天,只问到一个手机号码。”
  “那你打他手机不就得了?”
    “他手机停机了。我联系不上他。所以实在没办法,只好来求你。”
  帅歌故意提高声音说出那个“求”字,咖啡屋很多人都惊讶地盯向他。
   “干嘛那么大声?你想出卖我?”管秦不露声色,“告诉你,我不吃这一套。”
  “我劝你好好想一想,说不定你有办法联系到他。”帅歌收起笑容,眼睛里闪动着狡黠说,“想必你还记得,刚才我请你喝咖啡,你说你要亲自点地儿,一会儿你请我吃晚饭,也该轮到我点地儿了吧?我向你保证,我会很负责任地点一个大伙儿都很满意的地方。”
  “什么,大伙儿?你什么意思,你想让我吃不了兜着走?”管秦急了。
  “对了,我现在就逐个给那帮同学打电话。”说完,帅歌掏出手机,站起身,挥挥手叫服务员过来买单。
  “算了算了,我陪你去,算我怕你。”管秦再也装不下去了,麻溜地跟在服务员身后,乖乖代帅歌买了单。
  

  吴尔正在公司办公室与企划部经理一起谈做广告的事,电话响了,一看,是叶稷打来的。他对企划部经理说:“你赶紧去办吧,瞧人家可催得急。”
  看着经理走出办公室,他满脸堆笑地接通叶稷的电话;“呵呵,叶总啊,我刚才正在和企划部经理商量广告事宜,现在正好跟您汇报。”
  叶稷说:“算了吧,汇报就不用了。我看在老乡的份上,告诉你一声,关于你这个广告的事,我们社委会经研究决定,暂时不能做,这事我看就缓缓再说吧。”
  吴尔听叶稷话里有话,忙问:“怎么,你怎么突然变卦了?”
  叶稷听他如此说话,很不高兴。“你怎么说话呢,岂有此理。你究竟想干什么,做事一点游戏规则都不讲,净干坑人的事,今天我要是不提醒你,是我不够意思,可你,居然把我的好心当成驴肝肺,哼。”
  吴尔被抢白得浑身不自在,身体有些发僵,呵呵讪笑道:“您言重了,我怎么坑人?您是不是听到什么了? ”
  “我能听到什么,我不过就是听到你的生态家园没有下水道,打算一直用抽水机排水。”
  “谁说的?谁这样胡说八道陷害我?”
  “哼,谁说的我没有考证,我是在我们一个记者的录音笔里听到的。既然是胡说八道,那就让她把那东西送到该送的地方去吧,让事实出来说话好啦。”
  “哎呀,叶总啊,您还是饶了我吧。我们好歹是老乡,您有什么话就我直说,别绕弯子,说说您究竟听到些什么。”
  “我告诉你,这种事情影响很坏,在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我们是不能对你的这项工程进行盲目宣传的,所以我正式通知你,我们的合同取消了。”
  吴尔笑道:“看你吓的,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
  叶稷正色道:“你不怕,你当然不怕呐。我怕,行了吧?我告诉你,我是看在老乡的份上跟你说句真心话,希望你以后好自为之。”
    吴尔的脸白一阵青一阵:“你别那么认真,何必呢。该生气的不是你,而是我。我也不知道你们那位女记者到底跟我有什么深仇大恨,她不放过我,我也不会放过她的,有机会你提醒她一下,什么事情都别陷得太深,否则无法自拔。”
  叶稷听出他这是在恐吓,不禁火冒三丈,说:“好,好,我给你转达。”说完,挂断了电话。
  
三十五
  
  这天,夜很深了,粟麦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出脊椎整形专家按摩中心,影子投在红蜻蜓大厦广场前的路灯下,一直晃悠在吴尔的豪华轩逸车窗玻璃上。
  吴尔仔细打量着霓虹灯下的广告牌,“脊椎整形专家按摩中心”是新开张的,他看见门口竖立着一块很气派的牌子,上面有专家的简介和照片,虽然照片比较模糊,但吴尔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个人就是顾月,而且顾月在这里又取了一个化名叫“棉花”。
  不错,这个棉花就是顾月,顾月就是帅歌。
  吴尔还记得顾月曾经以帅歌的身份告诉过自己,说她是学医的。
  哼,这个女人还真是一个传说中的百变女人。吴尔兴奋不已地想。
  自从那天看见棉花在和洲路邮局拿着一个信封找什么人,吴尔就多了个心眼,他觉得这里面有问题,很值得探究,后来,他抱着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信念,反复在棉花身上下功夫,终于将谜底揭开,让一个可疑而又可怕的事实呈现出来:原来棉花寻找的那个人叫“帅歌”,这个帅歌不明不白地给棉花寄过多次钱。从某种迹象表明,这个帅歌有可能就是棉花怀疑的杀夫仇人。吴尔当时听了很吃惊,愣了几秒钟之后,突然脑子开了窍,明白了这一系列戏剧性巧遇背后所包含的机巧。原来,棉花要找的 帅歌就是顾月,顾月搞不好就是一个杀人逃犯。
  吴尔这下兴奋了:“对,没错,她就是一个杀人逃犯,要不然她怎么会有那么多可疑的身份和超人的本领。哈,老天你真是会开玩笑,你给大家开了这么一个滑稽而有趣的玩笑,哈哈哈哈。”吴尔忍不住仰天狂笑。
  说不清楚为什么,吴尔在一阵狂喜之后竟然控制不住有一丝悲伤,他没有当棉花的面揭开这个谜底,他的情感受到某种心理暗示的控制,让他产生一丝惺惺相惜的情绪,他甚至想利用这个把柄掌控顾月,让她成为自己的帮手,反戈一击对付叶稷,还有那些无形的对手和危机。但是,他很快理智地告诉自己:对于这个顾月,不能再幻想什么,要求什么。这个女人是空前绝后的叛逆,死有余辜的怪胎。
  吴尔很快掐灭了从心底生长出来的一丝情感。
  此时此刻,当他再次看见这个女人由红蜻蜓大厦走出来,心里冒出的想法更是让人吃惊。
  “这个时候,突然把车开过去,撞死她是不是很容易,也很过瘾?”这个想法让他感到兴奋而又刺激,他的双手激动得发颤,几次点烟都没打着火。
  吴尔注意到顾月只顾低头走路,神情很疲惫。
  停车道外,穿市而过的车道上,一辆又一辆货运卡车、摩托车、小车不时从吴尔身边边轰隆隆呼啸而过,尽管他关闭着车窗,还是能够听到巨大的震动声音。320国道是宝灵市区一条主要交通干道,即使在深夜,穿市而过的公路上货运车辆的往来也十分繁忙,川流不息。
  吴尔睁大眼睛,跃跃欲试。
  顾月已经快走到广场中央了,再走二十几步就接近出租车停靠的位置。看样子,她是想要打出租车回报社。
  一辆出租车在广场外侧车道上横道拐过来,慢慢停靠在广场边。看样子,这是一个比较熟悉这里停车环境和客流量的老出租车司机。刚才他横道时的神态从容,技术娴熟,让隔着十几米远的吴尔看得清清楚楚,心想顾月如果上了他的车,自己就是想下手,恐怕也很难了。
  他身体紧贴在座椅靠背上,神经兴奋和紧张到了崩溃边缘。车窗外,顶天立地的红蜻蜓大厦浑身披满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一息一亮,变幻莫测,像一头张狂的怪兽,从漆黑的夜空中张牙舞爪向他扑面而来,这种威逼和震撼的恐怖信号不停地传递到吴尔的头脑中,然后蔓延到全身血管和细胞,让他情不自禁想扯起嗓子大喊一声,叫停那辆出租车。他甚至一心希望那辆出租车让疾驶而来的大卡车当场撞翻,压碎,出租车司机身体被几十吨重的货物和轮胎压成一滩模糊血肉。
  吴尔盯着出租车看了几秒,脑子突然像中了麻醉枪,完全失了控,只见他狠狠一打方向盘,黑轩逸一个快速敏捷的左转弯,突然拐入广场。
  刚停下来的出租车司机被黑轩逸的举动弄迷糊了,手里刚点燃的烟忘了吸,睁大两眼看着这辆车,不知道它要干什么。
  正在广场值班的两巡值也一左一右回过头,同时盯上吴尔的车。两个人手里的电子高音喇叭同时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警告黑轩逸赶快退出广场,广场上空的电子监控器也快速而有节奏地闪烁起雪亮耀眼的灯光,一明一灭地发出警报,提示这里不准进入。
  吴尔好像对这一切置若罔闻,他侧脸看了粟麦一眼,算准她的距离位置不过百米,他非但不转向避开,反而一脚踩下油门,加速。“轰——”黑轩逸向前一窜,冲着粟麦狂奔上去。不远处的出租车司机清清楚楚看见这一幕,不禁吓得脸色煞白,几乎从座位上跳起来。眼看黑轩逸就要一头撞上粟麦的身躯,粟麦才做出反应,呆呆地站住。出租车司机不愿看到粟麦被撞飞出去,然后再跌到地上的惨状,赶紧闭上眼睛,长长吸了一口气。
  黑轩逸发出尖利刺耳的刹车声。
  “完了。”出租车司机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他想,光听这惊心动魄的刹车声音,就知道那女的完了,肯定是血溅当场,惨不忍睹。
  刹车声停了之后,他慢慢睁开眼睛,不敢直接朝黑轩逸附近看,视线首先落在一个遥远的地方,第一个看清楚的景物是血一般艳红的“红蜻蜓”三个闪亮大字,再把视线放下来,缓缓移动,他看见粟麦还站在那里,看着她前倾的身子距离黑轩逸不过五公分之遥,“哇,好险——”出租司机大叫一声。因为亲眼目睹了惊险一幕,他感觉无比刺激,脸上洋溢出抑制不住的兴奋光芒。他面露微笑,替粟麦感到幸运,丝毫没有察觉到黑轩逸的存在与启动。他还没有完全摆脱刚才的极度惊吓,黑轩逸疯狂而狰狞的冲刺仍在他眼前晃动,尖利刺耳的刹车声也仍在他耳边回荡。
  等到他彻底醒悟过来,他发现黑轩逸正急速偏向,冲向反向车道,从出租车前面一掠而过。他清晰看见开黑轩逸车的人脸上极度兴奋和疯狂的表情。“天啦,这不是意外,是蓄意谋杀。”出租车司机果断地冲口而出。
  他抖抖嗦嗦摇下车窗,冲着还在发愣的粟麦大声喊:“喂,你快上我的车,我帮你去追那辆车。”
  粟麦很快上了出租车。
  出租车司机来不及在前面拐弯,也学黑轩逸直接闯进广场,然后一个急转弯,冲出值勤的围堵,拐上320国道。
  出租车一直追出去近千米距离,才发现黑轩逸的踪迹,出租车司机看见它从迎面而来的一辆货车旁一掠而过,估计车速已飚升到了120码,出租车也暗暗加速,在黑暗中飞驰,紧追不舍。
  黑轩逸的主人好像从车外后视镜看见了尾随的桑塔纳出租车,再度加快了车速。
  出租车司机感觉到黑轩逸的车速已经升到了130码,他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替黑轩逸的主人捏了一把汗,心想这是什么人呐,如此疯狂,简直就是一个疯子。因为他知道,这段路不是高速公路,而是穿市国道,尽管路况比较好,再加上深夜没什么车辆来往,但这毕竟是国道,又是城市中心地段,以他一个出租车司机的经验,他最清楚了,很多意外可以随时发生,而这个疯子以这样的速度飚车,简直就是自杀。
  出租车在疾驶了很长一段距离之后减慢车速,司机开口说道:“对不起,我追不上它了。这小子在玩命,我不能陪他玩儿。很抱歉,我到现在还没看清它的车牌。”
  粟麦一言不发。从上车到现在,她一句话也没说。
  “小姐,你是干什么的?那辆车你认识吗?”由于粟麦是从红蜻蜓大厦出来,出租车司机下意识把她当成了小姐。“你是不是得罪有钱人了?虽然人家今天没下手,但那是对你的警告。小姐,说实话,我本不想管闲事,是这事来得太突然了,我完全不由自主地作出了这样的反应……现在,你说句话,我们还追不追?”
  尾随黑轩逸的桑塔纳仍在车道上飞驰。看样子出租车司机还想对黑轩逸紧追不舍。可是他们之间已拉开很大一段距离,正巧这时迎面隆隆驶来一辆集装箱卡车,卡车在一个拐弯处呈S型绕行,正好挡住出租车司机的视线,等到一错眼功夫过去,桑塔纳跟丢了目标,黑轩逸没了踪影。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粟麦这时也发觉黑轩逸从320国道上消失了。
  “都怪那辆集装箱卡车,要不然,它不会这么快消失。”出租车司机懊恼不已。
  粟麦继续保持着沉默。
  “这附近有几条岔路,有一条通往豪华住宅小区,黑轩逸有可能去了那里。”出租车司机转过头看着粟麦,希望得到她的示意。
  “不追了。” 粟麦终于开口说话,“回头,去宝灵报社。”
  “干嘛去报社,不去派出所?你搞清楚没,报案和爆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令出租车司机意想不到,粟麦突然递给他一张钞票,说:“你走不走?不走我下车。”   
  

长篇连载:《亡命生涯》(二十三)

姚筱琼 著

三十六

  帅歌与管秦当天下午便找到了和州路321号户主杨昌的厂子。
  这个杨昌和他小舅子合伙在中心市场附近开了一家米粉加工厂,专做出口订单,生意很兴隆。和州路的房子也是他与小舅子合伙修的,两家人因为生意缠身,平日很少回家。
  管秦走进厂门,高声叫喊“杨昌”。
  “杨昌不在,送货去了。”一个女人从另一处房里走出来说。
  她穿一件洋红上衣,领口用一只黑色蝴蝶结扣着,巨大的胸脯显得咄咄逼人。
  管秦眼睛放光地盯着她:“你是谁?”
  女人露出心知肚明的微笑:“我是他老婆。”
  “他老婆?他是谁?”女人的微笑让管秦心痒。
  这时,帅歌推开管秦开了口。他先说了管秦的身份,这让女人的暧昧稍有收敛,也让管秦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接着帅歌说明了来意,他说,急着找杨昌实在是迫不得已,因为事情十万火急,非找到杨昌了解情况不可。
  女人从头至尾乜斜着帅歌,不说话。帅歌被他弄得一头雾水,回头看着管秦发愣。管秦狡黠地微笑,眼睛瞄着别处:“哎,那什么……杨昌老婆,快说说你老公在哪里?我们是为了公事找他,你不说话什么意思?”管秦说。  
  “对了,你别有什么顾虑,我们今天来找你男人其实只为了找一个女人。” 帅歌故意使激将法。
  女人果然上当,说:“找女人?什么女人?”
  帅歌递上一张照片。
  女人看了一眼,迟疑地说:“原来是帅歌呀,你们不用找我老公,我告诉你们,她只不过租我们家柴棚住过一段时间,跟我老公没关系。”
  “什么?”帅歌和管秦同声异口。管秦抢先指着帅歌和照片问:“她叫帅歌?这是怎么回事……”帅歌情急地打断他的话,问女人:“你是说,她租过你家柴棚,那她现在还住那儿吗?”
  “不,她走了。”女人瞟他一眼说。
  “知道她现在去哪儿了吗?”帅歌提高了声音。
  “不知道。”女人说。  
  管秦惊讶地盯着帅歌,许多疑问都在他的眼睛里摆着。
    “不过,她还租着我们的房,没退。”
  “什么?”帅歌很意外,大声问道。
  “帅歌现在不在我们那里住,但她确实没退房。我也正纳闷呢,她不住那儿干吗还要租着那地儿,每月白交房租。”女人说得够明白,但帅歌还是很迷惑的样子。她接着说:“我猜想,她不退房也许还会回来住的。看你这人脾气不坏,不像气走老婆的人,我想告诉你,你老婆虽然人有些古怪,但却不是那种人。” 看样子女人把粟麦当成帅歌的老婆了,帅歌感到很意外。不知出于何种心态,他脱口问道:“不是哪种人?” 女人狠狠白他一眼:“哪种人,你说哪种人?凭她长得那么漂亮,却混得那么惨,除了喝自来水,啃面包,还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你说说,她做没做对不起你的事?”  
  帅歌听到这话,呆立无语。
  
三十七
  
  走出中心市场,管秦立时火冒三丈。
  他涨红了脸,指着帅歌大骂他没道理,好端端地气走老婆,还好意思从乡下跑到城里来请自己帮忙找人,“简直丢警察的脸。你不介绍我的身份倒好,介绍了你让我这个一所之长今后在人面前如何抬起头,在自己的地盘上混?”
  看样子管秦真的气得不轻,他甩手大步走,大口喘粗气,一直走到他的车子旁边才缓过劲。回过头,看到帅歌一脸无辜和失落的样子,心里又有些不是滋味。
  两个人一时无语,默默坐在车里,管秦点燃一支烟,抽了一口,又扔出窗口。接着,他回过头,语气关切地问道:“说说,你们俩究竟怎么了?”
  帅歌说:“什么你们俩怎么了?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他当真没明白管秦想说什么。  
  “说实话,我真的很好奇,你怎么会管不住老婆,让她离家出走呢?”
  管秦的话让帅歌失魂落魄,无比心痛。他埋下头,有些神志恍惚地抓着头发,一言不发。
  看到一向乐观坚强的帅歌一下子变成这个样子 ,管秦动了恻隐之心,不忍心再追问了。这是管秦第一次看到一个男人内心最脆弱的一面,他有些吃惊,也有些意外。
  为了缓解气氛,管秦没事找事打了一电话,完了,他把手机放回公事包,抽出一支香烟叼嘴上,又抽出一支递给帅歌,帅歌冲他摇摇头,然后长长舒一口气。
  “说吧,下一步你还有什么行动需要我配合。”管秦抽着烟,拍拍帅歌的肩膀。
  帅歌说:“我想通过邮局查找她。因为她每个月都要去邮局汇一次款。”
  帅歌说话口气坚决,态度与刚才判若两个人。
  “你确定她只在同一家邮局汇款吗?”
  “不,不确定。以前她在和州路邮局寄过,因为她当时住那儿。”
  “那你知道她现在住哪儿,会在哪个邮局寄?”
  “不知道。”
  “再说了,你也不确定她哪天寄,你就这么一天天等着,守着?全市那么多家邮局,你难道有分身术不成?”
  “我可以在全市各邮局备案,请求他们协查。”
  “你说笑话吧?人家凭什么理你?”
  “就凭你。你是这儿的地头蛇,你说话一定管用。”
  “嘁。你简直让我惊恐万状,我不干。”
  “你不干也得干,不然我每天缠着你。因为在宝灵只有你能帮我。”
  “这么恶心的话亏你也讲得出来。不过我听了挺开心的,哥们儿,我决定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
  “啊?是真的吗?”
  帅歌惊喜地睁大了眼睛。
  “别神经。听我说,我有一发小哥们正好是市邮政局管业务的副局长,我们这就找他去。”
  管秦说完扔了烟头,一脚踩下车油门,发动了引擎。
  管秦带着帅歌在街上转了两圈,找到一家很前卫的理发店,把帅歌按在活动椅子上,对前来招呼生意的理发师说:“给这哥们儿吹一个忧郁王子陆毅的发型。”
  “管秦你干吗把我弄得这么矫情?”帅歌不明就里,抗议着。
  “你不知道,我那哥们儿有一嗜好,爱好写诗,是个文学青年,特浪漫。一会儿你要用凄美的爱情故事打动他,可千万不要说你是警察,他反感警察,包括我在内。”
  吹完头发,管秦又带他去市中心一家超市买了一套休闲装和一副平光眼镜,并且要他当场在试衣间换上。拿着身上的旧衣服在出口处付款时,收银员用惊诧的眼光扫了他一眼,让他心惊肉跳。收银员平生第一次看见有在试衣间就把新衣服换上的男人,而且这个收银员对帅歌长得帅和天衣无缝的好身材有着极大成见,恨不得把他当成时下吃软饭的“鸭子”,对他横眉冷对。
  回到车上,帅歌在挡风玻璃上照照自己的样子,忍不住回头望着管秦:“说说,这家伙是谁呀?简直恶心死了。”
  管秦笑得直抽气:“呵呵,是靳东吧。”
  “靳东是谁?”
  “是个很帅的电影演员。跟你长得一模一样。”
  “是吗?那刚才超市收银员不会拿我当那小子吧?怪不得,眼神忒陌生。”
  “哈哈哈哈,你不要再说了,再说我可尿裤子了。”一阵狂笑,管秦已是上气不接下气。接着,他变戏法似地拿出一个手提纸袋,里面装着一套精装版《裴多菲诗集》。他把那厚厚的诗集捧给帅歌,要他赶紧在去苏荷酒吧的路上熟悉诗人的生平简历,“最好是能用速记法背下一两首诗,待会儿保准你用得上。”管秦心怀叵测地叮嘱。
  帅歌当即翻开书,从扉页到底页,一共用了两分钟时间。
  两个人8点35分来到市邮政大楼斜对面的苏荷酒吧,推门而入,一眼就看见一个气质绝对非凡的家伙坐在小提琴手身边,摇摇晃晃地沉浸在自我陶醉之中。
  据介绍,这就是管秦的发小戴春,戴副局长。
  帅歌在靠窗座位上坐下。第一次戴眼镜,感觉不习惯。他往上推一推从鼻梁上轻轻滑落的眼镜,向戴春点点头,表示歉意。他说:“戴局长百忙之中拨冗前来,在下内心不胜感激。实在惭愧,也不知道戴局长想吃点什么,喝点什么?这样吧,我叫侍应生来,管秦你点吧。”
  戴春毫不客气地说:“千万别让管秦点,他是个粗人,只会点白酒。这样吧,我来点一瓶威士忌,正宗法国威士忌,怎么样?”
  帅歌随声附和:“好的,就威士忌。”
  在侍者上小吃和点心的时候,帅歌转头朝窗外擦了擦额头上冒出来的汗。管秦不失时机地拿出那套《裴多菲诗集》,小声说:“这是帅歌特意给你的见面礼,不知道合不合你的意。”
  “哎哟,裴爷的家底儿呀,我太喜欢了,太合我意了。”戴春高声大叫,满脸笑得阳光灿烂,明亮耀眼。
  “怎么样?牙还好吧?”管秦附在帅歌耳朵边上小声问。
  帅歌倒吸一口凉气:“酸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
  “对了,我要给你们背诵裴爷的诗——《我愿意是激流》。”戴春摘下眼镜,露出闪烁的目光和愉悦的笑容。“噢,对了,在我朗诵之前,我想请问在座的各位,有谁能够告诉我这首诗的简单背景?”管秦一听此话,赶紧悄悄碰了碰帅歌。帅歌硬着头皮站起来,举起酒杯,一饮而尽,说:“ 《我愿意是激流》是裴多菲献给未婚妻尤丽亚的一首情诗。诗人热情、真挚地向爱人倾诉衷肠,咏唱对爱情的渴望与坚贞……”
    戴春热烈鼓掌:“好好,说得太好了。下面我就给大家朗诵这首著名的情诗——”
  我愿意是激流,
  在山里的小河,
  在崎岖的路上,
  岩石上经过……
  只要我的爱人
  是一条小鱼,
  在我的浪花中,
  快乐地游来游去。
  
  我愿意是荒林,
  在河流的两岸,   
  对一阵阵的狂风,
  勇敢地作战……
  只要我的爱人,
  是一只小鸟,
  在我的稠密的
  树枝间作巢鸣叫。
  
  我愿意是废墟,
  在峻峭的山岩上,
  这静默的毁灭,
  并不使我恼丧……
  只要我的爱人
  是青青的长春藤,
  沿着我荒凉的额,
  亲密地攀援上升。
  
  我愿意是草屋,
  在深深的山谷底,
  草屋的顶上,
  饱受风雨的打击……
  只要我的爱人
  是可爱的火焰,
  在我的炉子里,
  愉快地缓缓闪现。
  
  我愿意是云朵,
  是灰色的破旗,
  在广漠的空中,
  懒懒地飘来飘去……
  只要我的爱人
  是珊瑚似的夕阳,
  傍着我苍白的脸,
  显出鲜艳的辉煌……
  在戴春朗诵诗的时候,帅歌悄声问管秦:“搞定啦?”
  管秦说:“搞定了。”
  帅歌心里有了数,脸色也有了几分酒意。
  他在私底下对戴春啧啧惊奇,觉得他的记性不错,都这年纪了,还能完整地背下这首长诗,换作自己,就只记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酒过三巡,由管秦代言,叙述了一个凄惋而又动人的爱情故事,故事的男主人公就是帅歌,女主人公就是帅歌正在苦苦寻找的爱人。
  “帮帮他吧,戴春。帅歌可是一个至情至性的人,你不帮他,他心中的爱情花朵会枯萎的,爱的河流也会干涸……” 管秦声情并茂,几欲泪下。
  “好吧,我明天一上班就帮他办这件事。”
  戴春其实是真的感动不已,他点头答应,并且由衷地发出赞叹:“真的真的好感动,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如此美丽崇高的爱情。”
   管秦趁热打铁,顺水推舟:“那好,我们现在就拟订一个方案。帅歌,把你的想法跟戴春谈谈。”   
   “是。”帅歌精神抖擞地答应一声,不自觉地亮出了警察风范。

  翌日一早,帅歌顺利敲开戴春办公室的门,把一个U盘拿给戴春。戴春从里面拷贝一张粟麦的照片,保存在自己的电脑里,然后,帅歌从公文包里摸出一支圆珠笔,在一张纸上记下一行字:宝灵市乌宿镇八家村棉花收,宝灵市和州路321号帅歌寄。
  “棉花?”戴春看了一眼帅歌递上的纸条,立刻笑了,“棉花,这个名字好记啊,我现在立即就把这两个地址和照片打进电脑搜索,发到所有的营业前台去。帅歌,你就等好消息吧,只要你的爱人还会来邮局给这个棉花寄钱,我们就一定会替你锁住目标。”
  “不管她在该市任何一家邮局寄钱,你们是不是都会知道呢?”帅歌问戴春。
  “那当然了,我们的电脑是联网的,只要有人时刻盯着前台,她一来寄钱,我们立刻就知道了,并且还知道她是在哪家邮局办理业务。我们就可以通知业务员以各种借口缠住她。怎么样?”
  “太好了,这样的布控,万无一失。”帅歌一个不留神,溜出了专业术语。
   戴春两眼逼视着帅歌,毫不客气地问道:“请问,你到底是什么人?”
   “ 警察啊,管秦没告诉你?”帅歌态度诚恳地说。
   戴春将信将疑,心里一阵不快。但他马上就释怀了。他站起来给帅歌倒了一杯茶,很认真地对帅歌说:“你能这样说,我很高兴。说明你没把我当外人看,而我也更加为警察中有你这样至情至性的人而感到骄傲。”
  “你不是讨厌警察吗?”帅歌笑着问。他喝了茶,抹了抹嘴,露出灿烂的笑容。
  “对。”戴春顺口答应。“过去是,现在改变了。”
  “你确信改变了?”
  “确信。”
   两个人一起嘿嘿笑了。

长篇连载:《亡命生涯》(二十四)

姚筱琼  著

三十八

  10点整,也就是帅歌离开戴春办公室不久,戴春刚刚把事情布置下去,粟麦便跨进市中心邮政大楼营业厅。
  几个柜台窗口同时提供储蓄汇兑服务,她选择了一个人比较少的窗口,排在最后,前面还有三位。
  闲着无事,粟麦东瞧瞧西望望,她很快就发现,营业厅装有很多监控摄像镜头。此时,就自己站着的这个位置和角度,起码就有两个监控摄像镜头正对着自己拍摄。还没轮到自己办理业务呢,如果轮到自己办理业务时,对着自己拍摄的镜头会更多,更集中,最少也有三个镜头专拍她的脸部特写,一左一右,一个正中。
  “不好,”粟麦在心里暗叫一声。自己左眼角最近长了一块小褐斑,眼袋也比较明显,可能是长期心理紧张,睡不好觉造成的,平时不注意,这些瑕疵倒不明显,如果放大到视频里面看,而且放大数倍,在清晰得不能再清晰的情形下仔细看,那简直就是无比丑陋。
  粟麦突然感到自己的心脏狂跳不已。她几乎是用愤怒的眼神盯着摄像头,心想,在这种场合下,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轻举妄动,也没有所谓隐私和肖像侵权争辩可言。总之,每个来这里办理业务的人都要接受这种合理的侵权,还有严格挑剔的身份确认和审查。粟麦很不情愿自己的影像留在这里,她担心以后被公安局查出来,想到这里,她真想一转身立刻逃出大门去。
  幸好,这时轮到她了,她很紧张地吸了一口气:“我汇款。”说着,她把一张填好的汇款单和3000元现金递进窗口。就在营业员接过钱和单子的一刹那,粟麦舒了一口气,有一种解脱的轻松。
  “单子填得不对,重新填。”通过扬声器传出一个很刺耳的声音,接着,填好的单子和钱一并被扔出窗口。
  “怎么不对?我以前都是这么填的。” 粟麦对着窗口说。她发现自己紧张得连声音都变调了。
  “汇款人地址也要写清楚。去一边填,下一位。”扬声器里再次传出声音。
  粟麦很想解释自己居无定所,无法详写地址,话还没说完,就被下一位顾客挤到一边去了。
  粟麦只好满心委屈地拿了钱和单子,去一边重新填写。这次她比较小心,尽量不让自己露出明显破绽。她在收款人地址和姓名栏里写上宝灵市乌宿镇八家村棉花,在汇款人地址和姓名栏写上宝灵市和州路321号帅歌。
  这次粟麦多了个心眼,她没有把钱和汇款单同时递进窗口,而是只递进单子,意在请营业员先看看合不合格。经过这样来回一折腾,营业员脑子里对这事有了印象,她仔细看了看粟麦填写的汇款人地址。
  她的样子有点怪异,好像看得很仔细,也很费力,突然,她抬起头,认真瞟了粟麦一眼,然后拿起鼠标点击电脑上刚刚还在显示的一个图像,眼睛一眨不眨注视着屏幕,接着又一次仔细看了看粟麦本人。
  粟麦很敏感,还在业务员用鼠标进入电脑另一个程序时,她就产生了一种特别的紧张,感觉非常不妙。
  时间过得特别慢。后面排队的人在催促,但是营业员不予理睬,她把单子再次放在柜台上,慢慢推到粟麦面前,并且站起身说:“请你再填写一下你的手机号码。”
  “什么?电话号码过去一直是不用填写的呀。”粟麦已经明显感觉对方是在故意刁难和拖延时间。
   “对不起,请你填一下,这是新规定。”
  “我……我没有手机。”
  “那就填家里的座机号码。”
  “我刚来宝灵,住在一个很便宜的旅馆,那里好像没有电话,有我也记不住。” 粟麦编了一个谎言。
  “那,你的单位呢?你在哪儿上班?”
  “我在找工作。”粟麦露出满脸歉意,“可是,还没找到呢……”
  营业员盯住她的脸仔细看了又看,这时,另外一名女职员也看出端倪,走过来附在她耳朵边上悄悄低语,然后那位女职员便走到隔壁经理室去打电话。
  粟麦心里全明白了。她想,现在不走,更待何时?可是她一时想不出脱身的好理由。望着虎视眈眈盯着自己的营业员,还有在大厅里游来晃去的保安,她不敢轻举妄动,心情十分紧张。
  粟麦大脑陷入一片恍惚的空白中,眼前一片黑暗。她仿佛突然瞎了聋了,一时间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到,浑身冒出一身冷汗。情急之中,她干脆闭目深吸一口气,用意念在头上划一个十字,寄希望于神明保佑,出现奇迹,拯救她脱离困境。
  奇迹当真就在这一刻发生了。一辆警车突然鸣响着尖锐刺耳的喇叭,向邮政大楼疾驰而来,车上的警灯闪烁着耀眼的光芒,电子喇叭里传来警告所有车辆和行人紧急避让的声音。接着,一群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警察冲进营业大厅,两个人一组分散把守大厅所有进出的门。
  “出什么事了?”
  人们一阵骚乱,纷纷打听。不一会儿,在警察的干预下,人们渐渐安静下来,鸦雀无声。
  粟麦感到一阵晕眩,差点晕倒在地。
  她没想到警察来得这么快,离打电话时间不过一分钟,警察就及时赶到,看来自己今天是插翅难飞,在劫难逃了。
  “棉花,对不起,我不能再帮你了。可惜最后一笔钱没能给你寄出去……”
  一行泪水迅速漫过粟麦的脸颊,滑落在冰冷的水磨石地面上。
  这时,业务主管和一位很威仪的警察一起走进营业厅,很快走进营业间。营业间所有职员看见主管来了,一个个“唰”地站起来,全场肃静下来,每个人的眼睛都盯在主管和警察身上。
  “出什么事了?”营业间负责经理问道。
  警察和主管都没说话,过了几秒钟,主管叫大家:“都坐下,请各自回到自己的岗位,好好配合警察的工作。”
  看着粟麦的营业员也只好听从主管命令,坐回自己的位置,也许她觉得门口有警察守卫,粟麦没办法逃出去。
  主管将警察介绍给经理,随后和他礼貌地握手告别:“我和他说过了,他现在听你吩咐,你想做什么事直接和他说就行了。我还有别的事要忙,失陪了。”
  “好的。我是市刑警队的,我叫王涛。”警察面向大家作自我介绍。
  “王队长你好,我是这儿的经理,你有什么事情请吩咐。”
  两个人一对话,粟麦便凭直觉迅速判断出警方此次行动并不是针对自己来的。她认为这种充分显示威慑力量的警方战术,绝对是在出现重大刑事案子时才会使用。
  王涛掏出一张写有户主名字的纸条,递给经理:“请赶快查一查,你们这里有没有这个人的帐户,他的钱是不是被取走了。”
  经理转身将纸条交给刚才纠缠粟麦的女职员,回头客气地招呼王涛说:“有劳你稍等片刻。”
  名字打进电脑后,王涛站在女职员身后,眼睛一眨不眨注视着屏幕。
  “看吧,果然不出所料。” 粟麦不由得微微一笑,自己显然不配应付这种场面,一个小小角色而已。
  事后,粟麦通过有关渠道得知,一位邮局退休老职工,在家里遇到抢劫,匪徒在追问出存折号码之后,残忍地将老人一家三口杀害。
  看着女职员在电脑上操作,粟麦已经想好了脱身之计。
  “有这个人的账户。不过,他的钱已经全部被取走了。”女职员回答道。
  “什么?”王涛跳了起来。
  “一个小时以前,他从红星路邮局取走9万。”女职员接着小声补了一句,“半小时前在我们这儿取走9万。”
  “靠!”王涛在地上狠狠跺了一脚,脸色很难看地转身走了。
  王涛转身一挥手,大厅里的警察也迅速撤退。
  这时,很多人一齐涌到门口,只有还没办完业务的人继续留在大厅。
  “哎,” 女职员醒悟道,“刚才柜台前那位小姐呢?人怎么不见啦。”
  “快,快给戴局长打电话,那女的跑了。”女职员大喊大叫,懊恼极了。
  其实,粟麦这时还能听见柜台窗口内女职员的叫喊声。只是她现在已经脱离了险境,到了安全地带。以她的经验,她现在只要跨出这道门,再迈出三五步,就可以打到出租车,然后从容不迫地逃之夭夭。假设女职员出来追她,却要绕几个弯子,出几道门,至少有百十步路要走。等到她赶来,嗨,黄花菜都凉了。
  粟麦异常兴奋,眼睛波光闪闪。
  突然,她靠在门边不动了,敏感的交感神经告诉她,有意外事情发生。她身体内部一阵阵紧张,脑子发热,手足发冷。
  就在此时,他看见帅歌大踏步走进另外一个门,朝大厅里走去。
  粟麦明白了。原来女职员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这位爷的杰作。
  这个人可是粟麦日思夜想,想见又不敢见的人。她下意识地张开嘴,将手伸出去,仿佛想隔着玻璃,隔着距离,隔着空气抓住他,就像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死死抓住他不放……然而,她终究没有让自己那样做,也没让自己喊出声,她快速转身,边走边挥手招呼的士,同时,她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大厅,加快脚步朝的士走去。
  就在粟麦回头看大厅的时候,她看见帅歌听了女职员几句话,就猛跳起来,扑向大门口。透过营业厅的玻璃门,他吃惊地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侧身,低头,弓腰钻进出租车门。也许他看得不是很真切,但她的那一种形同野鹤闲云的独特姿态和体型,通过他的记忆屏幕闪现出来,与他眼中看到的情形相比较,相对照,最后两种映像合二为一,印证的事实告诉他,那个人就是粟麦。
  帅歌拼命地跑过去,想拦住那辆出租车,可是,他现在跑过了出租车的停车位置,一时无法打到开往相同方向的车。固执的他一直跟着那辆车跑,这个镜头曾经在电视里经常出现,被帅歌讥笑为经典白痴,如今,他也成了这个令人可笑的经典白痴。而且,这个倒霉的白痴在奔跑过程中,被一辆高大威猛的集装箱卡车挡住视线足足五秒钟,随后,他看见的出租车就再也不是原先的那辆了,那辆车就像空气一样消失了。

长篇连载:《亡命生涯》(二十五)

姚筱琼  著

三十九
   
  被业务固定在电脑前的越冬,连续工作了好几个小时,直挺挺的身体很是僵硬,他想站起身活动活动,不料一抬头,粟麦正站在他的眼前。
  不知怎么的,他的脸竟然“腾”地一下红了。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他用双手捂住脸,并使劲搓揉。“怎么,上班时间你怎么来了?”经过一番搓揉,越冬脸上有了充血般的红润,一双明亮的眼睛掩饰不住心中的真实想法。
  粟麦的表情出奇的冷静。她把一叠钱放在越冬面前,越冬看了看她,笑说:“怎么?给我行贿啊?”
  粟麦站在越冬对面,认真地看着他说:“我想帮助你表妹棉花,请你把这笔钱转交给她。另外,并请你替我保密。”
  越冬不解地说:“为什么要保密?”
  粟麦说:“不为什么。学习雷锋好榜样,做好事不留名,这样解释可以吗?”
  越冬噗嗤一声笑出来:“我真佩服你的行事风格。好,我替你转交,不告诉她真相。”
  “我……今天……”
  粟麦本想说出今天在邮局寄钱遭遇警察的事,但她临到出口又变了话:“越冬,我打算再找那个知情人核实一下他说的问题,你陪我去吧。”
  “你决定写内参还是向上面汇报?”越冬问。
  “我们老总找我谈过话,他说如果这个知情人说的情况是真实的,表示支持我向上面汇报。所以我想抓紧时间做这件事。”
   “嗯,好的,稳重一点没错。”越冬很爽快地答应了。
  越冬带着粟麦去找上次那个知情人。
  两个人走在路上,粟麦用看似很随意的口气说:“越冬,你能不能叫你表妹别当保姆了?”  
  越冬:“为什么?”
  粟麦:“她不是有三个孩子吗?孩子那么小怎么离得开娘呢?你叫她回家带孩子吧,以后,我会帮助她。”
  越冬:“哎,顾月,你与她素不相识,你怎么知道棉花有三个孩子?”
  粟麦:“这个……上次是你说的呀,你忘记了?”
  越冬皱着眉头说:“哎,奇怪了,我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
  “可能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吧。我觉得棉花的遭遇很值得同情,我想帮助她,但又不想让她知道,怕她思想上有压力,所以我想不如就以你的名义帮助她,你动员她回家,怎么样?”
  粟麦将谎言编得滴水不漏。
  越冬看着她,半晌没说话。   
  粟麦敲开知情人的家,是他老婆开的门,态度很冷淡地告诉粟麦,他老公失踪几天了。
  越冬听了这话脸色变黑,心里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粟麦耐着性子问他老婆,那女人一会儿说东,一会儿说西,问来问去也没有个准信。粟麦试探着想问问女人知不知道这件事,女人装疯卖傻说她什么也不知道。粟麦很失望,情急之下拿出录音笔,播放她男人的声音,想激她一下,谁知这女人一听,竟然像个疯子,扑身上前就来抢夺录音笔,粟麦拼死护着不放,女人便使出全身的力气推搡,差点将粟麦从楼道上推下去,这时,越冬不得不帮助粟麦保护录音笔。可是,就在他刚刚把手伸出去,几个蒙着面的男子就冲了进来,其中一个大声喊着:“快,给老子打死这两个人,他们是入室抢劫犯。” 说着几个人便围着越冬一阵拳打脚踢。粟麦说:“你们要干什么?你们为什么蒙着脸,还诬赖我们是坏人,依我看你们才是坏人,快住手,再不住手,我要报警了。”“报警?好啊,你快点吧,不然就来不及了。”为首的蒙面人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一步一步向粟麦走来,掏出一把三角刀。
  粟麦心知肚明地说:“光天化日,你们就想杀人灭口吗?我警告你,你们这是犯罪!”粟麦的话让那家伙一愣,就在这一瞬间,粟麦抄起沙发旁边的电话,飞快拨打110。
  电话已经拨通了,但还没等到人来接,蒙面人扑过来,一脚踢飞电话机,掉在地上的话筒里响着对方“喂喂”的声音,粟麦灵机一动,转身一边高声求救,一边拼命摔打东西,让对方听到这边现场发出打斗的声音。
  蒙面人本来拿出凶器只是想吓唬吓唬粟麦,并没打算真杀她,可是粟麦这样做,逼得他不得不铤而走险,拿着刀向她冲过来,粟麦下意识往墙角躲,结果把自己逼到了死角,没有了退路。眼看蒙面人的刀子就要捅过来,突然,越冬扑了过来,正好扑在粟麦身上,刀子也就在同一时间刺进了越冬的背心。蒙面人红了眼,一不做二不休,拔出刀子,接二连三地向越冬身上乱捅,证人的老婆这时清醒过来,冲进厨房,拿了两把菜刀出来一边疯狂挥舞,一边冲着楼道大声叫喊:“杀人了,快来人啊——”
  蒙面人逃走了。
  挨了几刀的越冬血流了一地。他躺在粟麦的怀里,意识似乎还很清楚,眼睛睁得很大,用很吃力的声音问粟麦:“录音笔还在吗?”
  粟麦满眼流泪,一句话说不出来,只是冲着他点头。
  越冬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笑容,说:“好好保护……这是证据。”接着,他很吃力地掏出一叠钱,抱歉地对粟麦说,“顾月,抱歉,我不能替你做好事了,你自己交给她吧,她在城东锦溪花苑301号……”
  粟麦终于控制不住失声大哭:“越冬,你别说话。”她一边哭一边冲着知情人老婆叫喊:“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给120打电话?你真想他死在你这儿吗?”
  “不用了,不用叫救护车了……顾月,你应该知道是谁找人对我们下的手。你,要抓紧办这件事,不要怕,不要犹豫啊……你去叫我表妹棉花别在那里干了……你,现在就去告诉她……说我对不起她,没有好好照顾她,反而还给她添麻烦,你就对她说,说我交代她办的事情不用办了,要她赶紧回家,带孩子……好好地过日子……我……”越冬的声音越来越弱。粟麦只好把耳朵贴近他的嘴边,她眼里的泪水像开了闸似地“哗哗”流淌不止。
  越冬脸煞白,嘴唇渐渐地也变得乌青。可他还在坚持告诉粟麦最后一个秘密,他说:“我利用你和棉花……替我报仇……希望你们别怪我……”这十几个字,越冬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在说,可到最后也没把它说话,他再也没有力气了,他浑身的血都快流干了。
  粟麦也忍不住告诉越冬:“我也是在利用你替我报仇,希望你也不要恨我,我还知道棉花是谁,我曾经跟踪过她,我,我的真名叫——”
  “嘘——”越冬说不出话,但他做了一个制止的神态,并且努力地抬起手,颤抖地按压在粟麦嘴唇上,意思叫她不要说下去,仿佛知道她想说的一切。
  粟麦使劲地抓住他的手说:“越冬,你是一个好人。你要坚持住,救护车快到了,快到了,就快到了……”
  “不,你放开我,快去……别忘记自己的身份,不要让警察看见你,去,快去呀,去把我的话赶紧告诉棉花……”看越冬的神情快不行了,但他似乎铁心要赶粟麦走,粟麦不肯走,他就不肯落气,艰难地睁着眼,用一种哀求的眼神看着她,脸上挂着十分痛苦的表情。粟麦实在不忍心看着他这样,只好轻轻把他放开,流着泪一步一回头地离开,还没等她走到楼梯口,越冬望着她的眼神便黯淡下来,接着,他的头轻轻一歪,好像是冲着粟麦点了一下头,就永远地停止了呼吸。
  
四十

  粟麦一路狂奔来到城东,再折向北,拐进锦溪花苑高级别墅小区。这地方她上次来过,一辈子不会忘记。当时,她亲眼看见棉花掏出钥匙开门进了301号单体别墅,现在她知道是秀和的家。
  在“脊椎整形专家按摩中心”呆久了,粟麦知道阿娇和秀和,还有不少定期来那儿的女人都是有着“同志”情感倾向的问题女人。当然,粟麦在这个非同寻常的感情漩涡里陷得不是很深,这一点她自己十分清楚,因为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粟麦身体非常不适,情绪很焦躁,但她只要往报社新闻中心那间大办公室一坐,那种浓得化不开的男人身上的烟味、汗味,还有荷尔蒙的味道立马能让粟麦的情绪安定下来。而每当这个时候,也是她最想念帅歌的时候,她总是忘不了那次与他在车上的经历,那次要不是使用了紧急预案,粟麦有可能当场晕倒在他怀里。她知道,帅歌的帅,那是一柄寒光闪闪的宝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直抵心口,洞穿她的肺俯。理性并没有说服她的身体,那一种在身体内部恣意汪洋的感觉挥之不去,这一次,她是十分真切地感觉自己无力抵抗这种生命的悸动。也就是说,她终于承认自己有了生命悸动的特征,这可是她一生中真正的第一次。自从十多年前嫁给易非,她的心就基本上死了。易非在近十年里一直没有碰过她,她也不以为意,乐得清静。可是现在她才明白,那根本就不叫清静。清静对于别人是什么,粟麦不知道,但对于她来说,那是一种精神桎梏,身心自虐和慢性自杀……多少年来,她就像一个隐身人,在大家全都毫不在意的漠视下尽情挥霍青春,蹉跎岁月,她的离经叛道,独往独来,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甚至一本正经,都像是一个没人搭理的傻瓜在人生舞台上独自表演,无人欣赏,又无人喝彩。而她的生命就像一棵无人问津的岸边花树,随风摆动,随水漂零……有时候,她感觉到自己太累了,不想再苦苦支撑下去,她想干脆与易非离婚算了,再找一个可以依靠,可以信赖的肩膀靠一靠,人生就该到站了。这,也许就是大众所说的生活吧。可是,她却不甘心过这样的大众生活,她也不可能将自己汹涌澎湃的感情彻底消灭。每天如日出日落,每年怀花开花谢,她都在焦虑又无奈地等候着,一遍又一遍执着地想象爱情与她邂逅,上前跟她打招呼,将她引入芬芳花径,欢快徜徉,乐此不倦。   
    粟麦来到锦溪花苑,毫不犹豫按响了301号门铃,她算准了秀和这个时候不在家,家里只有保姆在打扫卫生。尽管她对这顶尖级富人的住宅有心理准备,但当棉花打开门时,她还是不敢跨进去,房子的宽大和装修的金碧辉煌,让粟麦有一种晕眩的感觉。
    “你?”棉花开门就认出了粟麦,但她很快收敛表情。
   粟麦情绪很悲伤,面对棉花,一句话说不出来。
   她注意到棉花的穿着很入时,已经完全跟数月前的样子判若两个人。尤其是她看粟麦的表情很冷漠,很排斥,这种表情让粟麦感到了一种压力,一种距离。
  粟麦低下了头,激情与冲动使她下意识地把自己的身体用风衣紧紧裹住,仿佛害怕暴露心思,更担心自己承受不住痛苦和压抑随时逃离。
   棉花没有请她进屋的意思,脸上的表情等于在告诉粟麦,我刚刚打扫过屋子,不想让人进来弄脏。
    气氛沉郁凝重。
  粟麦低头唏嘘不已:“你就是棉花?”
  明明认识棉花,却要装着不认识,粟麦无法忍受这种虚假。对话陷入冷场。
  “是,我就是棉花,你有啥事?”棉花感觉诧异,心想,她知怎我的名字?难道是吴尔那老东西告诉她的?
  粟麦很怕说错话,沉默了一会儿,勉强抬起头:“这里有三千块钱,是你表哥越冬让我带给你的,你收下吧。”粟麦此刻没有选择,不可能退却,只能按照越冬临死之前的嘱托做,她脸上表情平静漠然,目光坚强镇定。
  棉花没有接,也没有理粟麦,她眼里含着怀疑与敌意。自从二茨走后,她一下子变得冷酷无情了,内心充满了冰冷的复仇火焰。只是她不知道这仇该找谁报,心中很是焦灼不安,深陷在仇恨中无法自拔。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自己迟早也会步二茨的后尘。
  相对棉花而言,粟麦的情绪和态度要显得平和许多,这也许是面对棉花的缘故:“给,拿着。相信我,我是越冬的朋友。”
  “越冬的朋友?真不敢相信,人不人、鬼不鬼的越冬还有你这样的朋友。” 棉花冷笑一声,她异常清晰地感觉到,这个女人在演戏,搞不好是吴尔派来试探自己的。
  棉花的话让粟麦心寒。她说:“你怎么这样说你表哥?你表哥对你不好吗?”粟麦不想提越冬的名字,一提起,她眼里马上滚动着泪珠。“你表哥……是一个好人,他不像我想象的那样……” 粟麦望着棉花,心里百感交集。她无法克制内心悲伤和痛苦,忍不住失控地浑身颤抖。她不愿把越冬遇害的事告诉棉花,因为她还没有情绪失控,但她却无法从极度悲伤和不安中解脱出来,眼前老是浮现越冬躺在地上汩汩流血的身体,以及他断气时头一歪的样子。他没有痛苦,也不悲伤,他对自己的死显得很麻木,似乎早有预感。终于,粟麦忍不住失控呜咽。
    粟麦的表情在棉花看来就跟猴子翻筋斗似的,她很想笑,但极力忍住。心想这个女人的演技可真蹩脚。
    “算了,你别在这儿演戏了,我不想看,也不想听。”棉花扭身就走,把粟麦晾在门口。
   “棉花你别走,你听我说——”粟麦情不自禁追了上去,一把抓住棉花的手,把手里的钱塞给她。粟麦本想告诉棉花,越冬已经死了,被坏人杀死了,但话到嘴边变成:“越冬让我来告诉你,别在这家干了,让你赶紧回家,好好带孩子……往后他会托人按月给你汇钱,一直到孩子长大。”后面这句话,是粟麦自己加的。粟麦一次又一次面对这样的良心自责,是自己害死了她的丈夫,让她变成了寡妇,饱受人生煎熬,所以,这笔账必须永远算在自己头上。
   棉花用力甩开粟麦的手,回头指着粟麦鼻子谩骂:“是你让我别在这家干吧?你嫌我在这儿碍你的眼,是吗?可是,你也不想想,你让我走我就得走吗?呸。”棉花啐了粟麦一脸吐沫星子。
  粟麦什么也不说,任凭棉花将憋在心里一口恶气发泄出来。
  棉花越来越意识到自己内心的愤怒需要一个突破口,她不想再这样遮遮掩掩下去,她回过头,瞪圆了眼睛正待发作,却不料看见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形——粟麦这时想起越冬临终前说的一句话,这句话就是:“我交代她办的事情不用办了。” 当时情急,没仔细推敲这句话的含义,现在她觉得这句话的背后似乎隐藏着很深的隐秘,她想追过去告诉棉花。棉花刚好走进了主卧室门,粟麦也跟过去,不经意间,她看见了墙上秀和与吴尔的结婚照。粟麦的表情当场就愣了,她像看见鬼一样恐怖地睁大双眼,张开嘴,双手扶在墙上往后退。那张照片,她不知道它为何那样令人恐怖,它看上去很怪异,当年的彩色上得很浓,背景色彩却很晦暗沉重,显得没有层次感,加上照片中的人的表情,像两座黑山似的怪异阴森。
    粟麦万万没想到棉花是在吴尔家做保姆,而且吴尔就是秀和的男人。  
   棉花见粟麦这个样子,冷笑一声:“哼哼,怎么?第一次看见这张照片吧?是不是就像看见鬼一样恐惧?告诉你,越冬要我办的事就是让我把这个比鬼还要令人恐惧的男人控制在手上,不,是把这个男人的财产控制在手上,因为,越冬说了,这个男人的财产不仅来路不正,还有一半是越冬的,得让它物归原主。”
   棉花的话让粟麦目瞪口呆,脸色惨白。
   棉花说:“看来越冬是不信任我了,他信任你,叫你来取代我。可是,他想没想过我的感受?一个女人如果不是为了孩子和将来的生计考虑,谁会愿意让一个色狼占有和糟践自己?我不管你们是怎么安排和策划的,你也替我传话给越冬,告诉他,想踢开我,没门。我得为自己打算,要不然,我就是一个笨蛋。”
   棉花的话还没说完,粟麦早已泪流满面。
   深感落入魔掌而又无力自拔的粟麦,像一只受伤的流浪狗,夺路而逃。

长篇连载:《亡命生涯》(二十六)

姚筱琼 著

四十一
   
    粟麦走了,棉花关了门,一屁股坐在地上,神情痴呆地望着整间屋子发呆。
    她警惕地注意着大门和四周的房门,那样子好像生怕一不留神,满屋子的鬼就会从那些地方冒出来。
   就在这时,门又响了一声。
   棉花惊恐地睁大眼睛,死盯着,心想我倒要仔细看看究竟是人是鬼。
   开门进来的是吴尔,被她的样子吓一跳。
   “棉花,你搞什么鬼?怎么坐在地上?”
  吴尔现在心里揣着很多疑问,看棉花的眼神十分阴郁。他虽然暂时没有惊动棉花,但心里并没有排除对她的怀疑。他始终怀疑棉花是越冬安插在自己身边的一个地雷。“这个地雷迟早要爆炸。”吴尔望着棉花在心里暗暗道。
  棉花最近发现吴尔变化很大,一是他不怎么跟自己纠缠了,二是不再随便给她钱了。就凭这两条,棉花完全可以断定吴尔在外面又有别的女人了。他上次故意把照片落在家里,就是想告诉自己这个女人的存在。聪明的棉花没有跟吴尔闹,她一心一意打着自己的打算。她想,自己要是跟他闹,说不定他会联合老婆一起将自己赶出家门,那样自己就太吃亏了。“我太蠢了。”她感到很后悔。后悔没有听表哥越冬的话,对吴尔要欲擒故纵,不能轻易让他得手,还有就是要慢慢摸清他的底细,掌握他的所作所为,等到时机成熟再作划算。可是棉花不是软弱好欺负的棉花,她是一团绵里藏针的棉花。“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个成语棉花从小就知道。她趁吴尔喝醉酒偷了他的手机卡,将吴尔偷拍的许多跟自己风流缠绵的照片统统拿到照相馆冲洗出来。她做事向来喜欢孤注一掷,采取偏执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手段,她愚蠢地以为拿着这些把柄,根本就不需要谁来帮她,凭她一个人就可以与吴尔算账,摆平秀和,控制吴宇。可是,棉花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能耐,忘记了自己只是一个势单力薄的保姆。
   棉花没告诉他刚才粟麦来过,只是阴着脸说:“你才搞鬼。不按门铃叫我开门,鬼鬼祟祟的。”
   吴尔围着她走了一圈,用敷衍的口气说:“好好,是我在搞鬼,你不过就是坐在地上玩玩而已。”
   棉花说:“坐地上玩怎么啦?你喜欢在床上玩,我就不能喜欢在地上玩?”棉花估计秀和快回家了,她想利用这个时间做文章,脸上很快换上暧昧的表情。
   吴尔口渴的厉害,自己走到饮水机旁边接了一杯水,一口气喝干了,要放杯子的时候又接了半杯水,走过来递给棉花,用哄孩子的口气哄她:“来,起来喝。”
   棉花伸出一只手,吴尔也弯腰伸出一只手,两个人的手在半空中紧紧握住,吴尔稍稍用劲,棉花的身子便轻轻提了起来,两个人相视笑着,棉花却伸出另一只手抓住吴尔的领带,使劲一拽,将吴尔拽了一个大跟头,手里的杯子和水都远远飞了出去。吴尔个子高大,整个人扑倒在棉花的身上,棉花就在他身子底下凶巴巴地说:“我今天就要跟你在地上玩,玩个刺激玩个够。” 说着就动手撕扯吴尔的衣服和领带,她咬牙切齿的狠劲,一下子就刺激了吴尔的中枢神经,让他浑身瘫软下来,而另一个地方却出奇的生硬。
   “棉花……花儿……我想……我想在地上玩,好好玩……”
   吴尔的声音突然被碰门的声音打断。接着,传来秀和很大很急促的嗓门:“你们,你们这是在干嘛?”
   棉花放开吴尔,头从他身子底下伸出来,眼睛看着秀和,很冷静地说:“没什么,我刚拖了地,很滑,老板不小心走路摔一跤,我过来扶他,也没站稳……就是这样,你都看到了。”
   棉花的狡辩气得秀和浑身哆嗦。吴尔翻身爬起来,看见她一脸横肉,冷冷地盯着自己,看样子,她是希望自己说真话,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
   吴尔眼睛望着她,拍了拍胸脯,信誓旦旦向她保证说:“我保证棉花说的是事实,你也看到了,就是这么一回事。我说的都是真话,骗你我不是人,骗你我出门就被车子撞死。”
   “吴老板,干吗乱赌咒,还说得那么严重,小心灵验。”棉花不知出于何意,冒出这么一句,让吴尔夫妻二人瞠目相视。
   秀和把头转向她,厉声地问:“棉花,你什么意思?”
   棉花乜斜着眼睛说:“老板娘,没什么意思。依我说,你也是乡下人出身,可你不懂乡下人的礼数规矩,这种赌咒发誓的事情我们乡下女人是决不会要男人做的。”
   棉花的话激怒了秀和,秀和跳起来扇了棉花一巴掌。
   这一巴掌来得很快,猝不及防,棉花被打懵了。棉花下意识捂住脸,看了一眼吴尔,吴尔用眼神告诉她,你自作自受,根本不关我的事。
    棉花没想到他是这个态度,心里的火一窜就冒上头顶,也用眼神告诉吴尔:“既然你不仁,可别怪我不义。” 只见她抡起膀子,用她干活练出来的利落和劲道,在空中划了一个抛物线,一个非常漂亮和响亮的耳光便落在了秀和的脸上,秀和没稳住脚,后退了几步,跌坐在沙发上。随后,秀和脸上立即红起五道手指印,那张保养得很精美,打磨得很细腻,平日连毛孔都看不见的脸上,这会儿胀得通红,好似浑身的血液都集中在脸上,轻轻一碰就会呈喷射状飞溅。
    棉花义正词严地说:“你喜欢打人耳光是吗?未经本人同意,你私自动手打我,这是严重违反公民行为守则的,我可以告你侵犯我的人身权利。可是,我不告你,因为正巧我也喜欢打人耳光。好家伙,你去打听打听,在我们乡下,从来不会发生这种来而不往非君子的事情,这就叫一礼还一拜,一报还一报。”
    棉花的举止行为像换了一个人,把吴尔和秀和都给镇住了。
    秀和傻眼了,呆呆地坐在沙发里一动不动,起初抓起一个沙发靠垫,准备反扑的心情早已灰飞烟灭。
  “很抱歉,我老婆冒犯你了,我这就替她向你道歉,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吴尔脸上堆满歉意,微笑着向棉花作揖,但事实上他在注视着棉花的表情。
  “对,都是你的错,你就是对不起我。”棉花破釜沉舟地指着吴尔。
  吴尔没想到她会这样,想阻拦来不及了。
  只听棉花冷笑一声,转身拿出一叠不堪入目的照片丢在沙发上,将吴尔所作所为一股脑抖了出来。
  秀和瞄一眼那些照片,眼前直冒金星,头一歪,晕厥过去。
    吴尔慌忙四处找药,一边责怪棉花:“看看你干的这事。她心脏不好,一直在吃药,难道你不知道?”
    吴尔终于在沙发当头的矮桌上找到了秀和的救心丸,把秀和扶起来,倒出药丸往她嘴里塞。
   “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帮我倒水来。”吴尔急得高喊,他担心儿子回来看见他母亲这个样子会和他拼命。
    棉花像是没听见似的,继续愣着不动。
   “现在知道害怕了?早知道害怕别这么干。没想到啊没想到,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一手,棉花我小看你了。”吴尔很想发作,但他忍住了。
    棉花慢慢地走过来,不声不响地从吴尔手上将秀和接过来,先是紧捏秀和的脸颊,让她的嘴张开,将药丸丢进口腔,然后把她的身子扳转过来,用膝盖顶住后背,一使劲,秀和的喉咙发出“嗝儿”一声,药丸下去了。
    吴尔吃惊地盯住棉花,像看一个魔鬼似的看着她,心里开始对她产生一种可怕的想法。
    吴尔没问她这一狠招是从哪里学来的,但他就从这一招感到了棉花的可怕。心想,这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吴尔有些不知所措地站起身,帮着棉花把秀和身子放平在沙发上,他的手碰到了那些艳照,像是被火烫了一下,赶紧把它们收拾起来。
   “这……这些东西不能给儿子看见,我,帮你把它收拾起来……”吴尔脊背冒汗,心里却一阵阵发凉。
   “你收拾起来也没用,我还有很多。” 棉花冷冷地看着他,心里阵阵发狠。
   “棉花,你究竟想干什么?”吴尔问了一句傻话。
    棉花看着他发笑:“不干什么,我想让你儿子也看看。”
   “你疯了。“
   “我没疯。我知道他过了十八岁了,是成年人了,既然是成年人,他就应该对这件事发表自己的看法,他不是很聪明,很能说会道吗?我想听听他的意见,看看这事该怎么了断。”
   “你想讹我?”
   “不。”
   “想要钱?”
   “不。”
   “那你想要什么?”
   “人。”
   “谁?”
   “你。”
   “那不可能。你想都别想。”
   “有什么不可能?你说来听听。”
   “我儿子不会答应。”
   “就这?我有办法让他答应。”
   “我不答应。我不愿意帮你养杂种,还不是一个两个,仨,我没那么无私,再说了,我也不是活雷锋。”
   “呸,你才是杂种。你儿子才是杂种。”
   “啪”,棉花脸上又挨了一巴掌。
   “你,你敢打我?”
   “对,我打你了。有什么不敢的,一个保姆,穷疯了的乡下贱女人,打的就是你!”吴尔露出了狰狞面目。
   “吴尔,你是个混蛋,你会后悔的。”
   “我不后悔,我做事从来不后悔。一个做什么事都要后悔的男人,能有这么大本事和这么大的家业吗?能让你眼红到不择手段想要谋财害命吗?”
    吴尔的话彻底激怒了棉花,她转身从厨房拿来一把菜刀,要和吴尔拼命。
    吴尔冷笑着,根本不把棉花放在眼里。
   “我砍死你。”棉花扑过来。
   “好啊,你砍死我。砍死我财产也不属于你,也是秀和和我儿子的,哈哈。”吴尔大声笑了起来。他的笑声麻痹了棉花,就在她一愣神的当下,吴尔飞起一脚踢飞了棉花手里的菜刀,并顺势将棉花按倒在地,将其双手反过后背,死死地扣住。接着,他脱下自己的皮带,将其双手反绑起来。经过这么几下子,棉花仅有的一点蛮劲和狠劲被彻底摧毁了。虽然她是一个农妇,有些力气,但要对付吴尔这样的江湖老手她还嫩点。吴尔从背后一提,将棉花从地上提溜起来,摁在地上跪着,左右开弓,狠狠地先扇了她几个耳光,打得棉花眼冒金星,嘴角流血。
    吴尔好像彻底疯了,不知道是他骨子里面有这种疯狂,还是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他的面目特别凶残,眼睛珠子都是红的。他像一头嗜血的狮子,狂暴地将棉花五花大绑起来,然后顺手抓过沙发巾,将棉花的嘴堵上。最后,他也累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喘粗气。
    棉花一直愤怒而仇恨地看着他。她虽然被他用暴力征服了,但内心却产生了更强的反抗力。她的嘴说不出话,但她的眼睛里喷射着怒火,就像毒蛇吐着信子那样,充满力量和阴狠。她明白了,明白为什么秀和会得心脏病和产生同性恋心理,原来她一直生活在一个暴力和变态的家庭,为了这个家,为了儿子,也为了这笔巨大财产,她忍受了下来,同时,她也不能容忍别人来和她争夺,因为,她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没关系,秀和,吴尔,咱们慢慢玩,你们不怕,我也不怕,姑奶奶我从二茨闭眼的那一刻起,想的就是如何把三个孩子养大,然后找到害死二茨的仇人,与她兑命。放心,你们不想好活,我更不想好活。吴尔,你个狗杂种,走着瞧,慢慢你会明白,我们的个性有多相同,哈哈。” 棉花在心里狠狠道。

四十二

    棉花毫无反抗力地看着吴尔把沙发上的照片统统扫在一起,一张张撕烂,撕碎,然后拿到卫生间用水冲掉。
    就在吴尔撕照片的过程中,棉花发现沙发靠背里有个小小的灯光一闪一闪。会是什么东西呢?这个东西在棉花眼里变得重要起来,她想起这个位置就是刚才秀和坐的位置,难道是秀和放了定时炸弹不成?棉花脑子飞速转动,把她能猜到和想到的一切可能都筛选了一遍,最后她断定那是一个微型摄像机。这个东西棉花是在一部侦破片里看到的,她当时还想过,怎么现在科学如此发达,连这样的小玩意都会出现在市场上,只要有钱都能买到。
    事实上,棉花猜对了,秀和是在晕厥之前打开了这个东西,现在它忠实地记录了眼前的一切活动,帮了棉花的大忙。
   “又是偷拍,真恶心,真是有其夫必有其妻。”棉花心想。
    棉花趁吴尔进卫生间的空档,一动身子,背靠沙发,将那个闪亮的玩意儿攥到了手里。
   她在吴尔回客厅之前,恢复了刚才的位置和态度。
   聪明的她害怕吴尔再来收拾她,或者是搜她身,看看她身上是否还有照片。她现在一心想保护自己,保护自己就是保护摄像机。那家伙有巴掌那么大,棉花一时还没藏好,很担心会被吴尔发现,缴了去。突然,棉花急中生智,故意抬头看了一眼客厅墙上的挂钟。
    她这一看不要紧,吴尔也赶紧看了一眼挂钟。不好,12点过15分了,还有几分钟儿子就要回来吃中饭了。
   “臭婊子,希望儿子回来救你是吧?想得倒美。”吴尔来不及细想,赶紧将棉花抱起来往她那间屋子走去。
   不久,吴尔从棉花房间出来,顺便带上了门,再用钥匙把门反锁上,钥匙揣进了口袋。
    吴尔刚刚把屋子收拾好,儿子吴宇就回来了。
    “回来了?儿子。”吴尔守在秀和的身边,一副慈父和好丈夫的样子。
    “我妈怎么了?”吴宇一进门就看见母亲躺在沙发上,紧张地喊叫。
   “别担心,就是刚刚犯病了,已经服了药,没事的,过会儿就好了。”吴尔眼里泛上一层泪光,神情有些落寞和悲凉。
    吴宇看见了父亲眼里的内容,心想父亲还是关心母亲的,他说:“爸,我们家到底有多少钱?”这是他从懂事以来第一次这样喊父亲,平时他要么喊他“吴董”,要么喊他“老大”。
   “儿子,你怎么想起问这个?你现在的主要精力和任务是要放在学习上……”吴尔声音温柔地对儿子说。
   “知道。将来一定要考上品牌大学,然后出国留学,帮吴家树碑立传,光宗耀祖。”吴宇不快地说。“我就是想知道,要多少钱才能治好我妈的病,我真的是不想看着她老犯病……再说,妈都这个样子,我就是考上大学又有什么用?万一哪天妈发病身边没人,有个三长两短,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胡说。你妈不会有事的。记住了,以后不许说这种不吉利的话,我们活着都会很有意义的,我保证。”吴尔说着说着,眼泪哗地滚出眼眶。
    吴宇也很受感动。他走到父亲身边,帮父亲把秀和脸上的一缕头发抹到耳朵后面去,看着母亲昏迷的样子,心酸地趴在父亲腿上低声抽泣。
    吴尔抱紧儿子,双手在他肩头轻轻抚摸着:“儿子,你真的长大了,肩都跟我一样宽了呵。”
    吴宇伸出手,把父亲的一只手攥住,父子俩终于握手在一起,彼此有了一种值得怀念和珍惜的感情孕育而生。
   “哎,对了,爸,怎么没看见棉花?”吴宇问。
   “哦,她呀,你妈就是被她气病的,我,我把她辞退了。”吴尔说。
   “哦。”吴宇想了想,再次问父亲,“爸,您给她工钱了吗?”
    吴尔愣了一下,冷不丁被吴宇这么一问,他都不知道怎么回答。
   “儿子,怎么想到问这话?难道你老爸像赖人家工钱的人吗?”吴尔用搪塞的口气说道。吴宇没听出来,用他自己的思维方式理解了吴尔,因此,他轻轻说了一声“对不起”。
    吴尔从身上掏出一张百元票子,递给儿子,说:“儿子,今天没人给你做饭,你到外面去吃吧,吃完早点上学去,要高考了,抓紧点,知道吗?”
    吴宇接过钱,懂事地说:“ 还早呢,我帮你把妈抬到床上去,要不,我们把她送医院吧,不然,我真的不放心。”儿子说完,眼泪自顾自地流下,像蚯蚓似地在脸上游走。
    “好吧,我这就给120打电话,要救护车过来,儿子你听话,这里真的不需要你操心。快去吧,啊。” 吴尔见儿子不肯走,不得不将亲情戏继续演下去。他这时既担心秀和醒过来跟自己闹,又担心棉花在那间房子里弄出动静,心里很着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吴宇看见爸爸脸黑了,以为他真的生气了,就乖乖地站了起来,说:“那我走了。爸,您对妈好点儿。”
儿子的这句话,差点又把吴尔的眼泪逼下来。他爱抚地在吴宇肩膀上拍了拍,    又冲着儿子使劲点了点头。

    吴宇走之后,吴尔立刻来到棉花住的屋子里。还好,被他打昏的棉花还没醒过来,他把她装进一只很大的编织袋里,扛起她进了车库。一会儿,他开着车子风驰电掣地向和州路驶去。
    通过很长时间实地观察和跟踪调查,吴尔收获非常大。他发现,粟麦始终住在报社单位宿舍里,没来柴棚住,而柴棚的侗家老板和他小舅子合伙在中心市场开了一家米粉加工厂,专做出口定单,生意兴隆,难以脱身,只是每周回家一趟,星期六早上8点钟一家人来这里洗洗涮涮,共度周末,翌日9点左右回中心市场上班,那边有一个临时简陋的住所。因此,从周一到周五,这里的一栋楼基本上属于空楼,而粟麦所租赁的柴棚,更是她用来打掩护的一个处所。
    吴尔对粟麦的每一个细节都已了如指掌。
    他还注意到,粟麦最近总是大白天往这边跑。她这样做,并非有意避免夜间出行,采取自我防范措施,而是夜间她要在红蜻蜓做按摩工作,她只有在白天的时候才有空。白天她是记者,说声出去采访,不受时间限制。白天是记者,夜里是按摩女,吴尔真搞不懂她究竟是什么人。想想,按摩女都是些什么货色?也可以说是变相的妓女。那么换句话说,她白天是天使,夜里是魔鬼。吴尔在江湖上闯荡多年,还没遇到这样的高手, 这也是粟麦激起他持久不衰的亢奋的原因之一。
    鉴于粟麦警惕性高,尤其考虑到她认识自己,所以吴尔很是小心谨慎,处处留神,他甚至再也没去报社和按摩院,怕万一不小心被粟麦撞见,以她性格,随时处于警觉状态中,任何细小的风吹草动,都可能惊动她,使之再度逃之夭夭。                                                                                                                                                                                                                                                      
     吴尔没有沿320国道向西走,而是改走新改道的沿河路,再折向西,最后掉头绕道一条小路,抄近路来到和州路偏北位置的柴棚。吴尔停了车,下车实地勘察了这段水泥小路,他发现这条小路可以到达柴棚门口,这个发现让他松了一口气,要不然,扛着那么一个大活人走这段路,风险太大,万一碰到喜欢管闲事的人,这事就有可能穿帮。
    吴尔一身西装革履,领带飘飘,没有人怀疑他别有用心。他转了一圈,心里更加有底,干脆装扮成粉厂老板的亲戚,大摇大摆把车停到老板楼下的坪地,然后摇晃着手里早就配好的钥匙,开了柴棚门,把棉花扛了进去。
    值得庆幸的是,一路没有碰到任何人。
    他把棉花丢在地上的时候,发现地上有一封没有封口的信。
    看来这封信不是通过邮寄而来,而是有人专门从门缝下面塞进来的。
    这封信是一个叫帅歌的人写给一个叫粟麦的人的。起初吴尔没理顺人物颠倒关系,反复读了两遍之后他明白了,写信的这个人才是真正的帅歌,听口气是个警察, 而那个被称为粟麦的人就是那个假帅歌、假顾月、假棉花。帅歌在信里说,自己是根据她寄钱给棉花的汇款单上的字迹找到这里来的,而且知道她就住在这里,他怀疑她就是伤害二茨,致人死亡的嫌疑人,他希望她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粟麦,你走之后,我对二茨的案子重新调查了一次,发现许多疑点和有价值的线索。但是你知道,单凭一些疑点不能构成法律依据和犯罪事实,本着结案原则,现在二茨的案子基本上已经结了。但是我不知道该不该安心合上这个案卷。我也不知道那个伤害二茨的人究竟能不能真正安心地逍遥法外。我认真研究和分析了当时的情况,估计案发当晚,你是属于误伤二茨(而且这里面一定有不为人知的原因),根据我国刑法对自首以后予以从宽处罚所作的原则性规定,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的处罚是很轻的,如果主动投案自首,还可以从宽处罚。既然你已经意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而且也已经陷入良心内疚与自责的深渊无法自拔,那你何不选择投案自首,让良心早日获得安宁,精神早日获得解脱?这总比你一直流浪在外,提心吊胆强吧? 粟麦,你还年轻,还有很多大好的前程和美好的生活在等着你,快回来吧,不要一错再错了……”
    帅歌还在信的末尾留下了手机号码。
    吴尔读了这封信,心里彻底知道粟麦是什么人了,他有了新想法,而且对自己将要采取的行动方案作了一次大胆修改。他按照这个电话号码拨过去,很快,电话接通了,是一个很年轻的声音。
    “喂,你好,我是帅歌,你哪位?”
    “你别管我是谁,我只想告诉你一条准确线索,你要找的人,你最好去宝灵日报社和红蜻蜓洗浴中心一个叫‘脊椎整形专家按摩中心’的地方去找,她在宝灵日报的化名叫顾月,在红蜻蜓洗浴中心的化名叫棉花……”
    “喂,喂喂,请问你是什么人……”
    吴尔打完这个电话,随后就把手机卡取出来,扔了。他换上另外一张卡,冷笑着在心里说,那张神州行卡反正不是用我的身份证买的,让这个小警察去查吧。
   他现在可以松一口气了。越冬死了,棉花在自己手上,那个逃犯粟麦很快就会落入法网。
   吴尔打开编织袋,看看闷在里面棉花还没苏醒过来,他把她从编织袋里弄出来,得意地在她脸上拍了拍,锁上门,走了。

长篇连载:《亡命生涯》(二十七)

四十三

    天空阴云惨淡。春季湿润的冷风,夹带着蒙蒙细雨,呼呼直灌进粟麦的脖颈,扑打在她脸上。她的身体颤抖着,腮帮绷紧,上牙磕打着下牙,双腿紧绷绷地迈着近乎机械的步伐,那是一种奔跑的速度。
    粟麦失魂落魄地来到红蜻蜓洗浴中心。
   “棉花,你的脸色很难看,是不是病了?病了就去看医生,怎么往我这儿跑?”阿娇看见粟麦脸色不对,关切地问道。
   粟麦二话不说,一把抱住阿娇,眼泪禁不住哗地夺眶而出,顺着脸腮落下,纷纷如雨。
   阿娇问:“怎么啦?谁又欺负你了?”
   粟麦泣不成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阿娇说:“来,坐下,好好说,告诉我究竟出了什么事。”
   在阿娇的一再追问下,粟麦说出一句令人惊悚而又含混不清的话:“越冬被人杀了……是他干的,一定是他干的!”粟麦没有说出吴尔的名字,是基于阿娇与秀和的关系。
    阿娇不知详情,追问道:“他是什么人?告诉我,我帮你灭了他。”
    “他是我的仇人……我一定要他血债血偿。”粟麦使劲摇着头,表情痛苦,似乎满腔犹疑和悲伤交织在心里,难以自制。   
    就在这时,粟麦听到了一个声音。一个铿锵有力的脚步声,从窗外呼呼的劲风细雨中凸现出来,越来越近。她感觉自己在做梦,梦中的空谷足音就是这个样子的。她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喃喃自语,天呐,他来了,他终于找到这儿来了,他怎么这么快……这么快……
    粟麦的声音戛然而止。
    但是,粟麦刚才的话阿娇已经听得很清楚。她拿出一个特殊手机,在1字键上按了两秒钟,一个指定电话便接通了,这个特殊电话进入状态之后随时等候阿娇的指令。
  神情恍惚的粟麦没有注意到阿娇在干什么,她只是睁大眼睛,远远盯着大门口,等待着来人。她看见了,她终于看见那个让她朝思暮想的人了,这是让她获得力量和勇气的时刻,也是让她感到兴奋和幸福的时刻。他是她生命中的光芒,也是她生命中唯一的希望。她的心灵和身体对他的反应从未如此强烈过,那是一种超强的本能反应,尽管他离得那么远,而这个城市十分喧嚣嘈杂,又有千千万万人的不同脚步声,可是粟麦就是能够准确地判定出那就是他的脚步声,是他的到来。刹那间,她明白了什么是爱,什么是爱的感觉。
  可是,棉花和三个孩子的身影就在这一刻占据了她的整个大脑。还有躺在门板上二茨的尸体和血流一地的越冬尸体。
  理智告诉她,快逃,马上,赶紧,不然就来不及了。
  粟麦用绝望的眼神凝视着那个矫健的身姿,泪水夺眶而出。她对阿娇说:“阿娇姐,我得走了,我不能落在他手上……我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虽然不是我自己想要走的路,是被逼的,被良心逼的,但我必须继续走下去……”
  “你快去卫生间躲躲吧。别出声,我不叫你别出来。” 阿娇也看见了来人。让她不可思议的是,这人不是凶神恶煞,而是一位帅哥。
  “姐,你帮我打发他,千万别出卖我,告诉他我在这里……”
  情急之中,粟麦自己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她的话,会让阿娇给来人带来怎样的灾难。

四十四

    “棉花,就让我帮你结束噩梦吧。”阿娇冲着来者喃喃说。
    阿娇不动声色地再次按下手机上的1键。这一次,她不用开口说话,也不用下达任何指令,就把一个暴力的信号传递了出去。
   “请问帅哥,洗脚还是按摩?”阿娇迎了上去,眼珠子骨碌碌转个不停。
   “大姐,有大白天洗脚按摩的吗?我是来寻找一个人。”来人挡开阿娇伸过来的手臂,把她的视线往门口的招牌上牵引,指着粟麦的照片说,“就是这个人,粟麦。哦,对了,她在你们这儿的化名是棉花。”
   “粟麦?棉花?有吗?怎么我不知道?没有。我这里既没有粟麦,也没有棉花,只有我——”阿娇轻佻地在帅歌脸上拨弄了一下。
    来人轻微地皱了一下眉头,但隐忍着不动声色。
   “怎么?帅哥不喜欢姐姐?只喜欢妹妹?不可能,像你这个年纪的帅哥一般都喜欢姐姐,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姐姐比妹妹更有经验,更懂得呵护小弟弟,是不是?”阿娇说着“噌”地一下脸贴上来,接着就伸手搂住了来人脖子。“看你眉头皱得像个粪蛋球,呵呵。”
    阿娇装模作样在来人身上黏糊,拖延时间。
    来人冷静地回过头,扭着脖子盯住她,说:“放开。”
    阿娇乐了,说:“你这是在威胁我吗?”
    阿娇笑的时候露出一口烟熏黄的牙齿,来人看了心里很不舒服。他说:“你觉得这是威胁吗?”
   “那你是什么意思?”
   “请你自重。”
    阿娇听他这样说,脸就拉长了。茶色玻璃里,她看见自己的眼珠子通红,脸上露出稀有的难堪。她放开对方,在屋子里很快地走了一圈,然后停留在大班桌前,伸手握住茶杯盖子。那个盖子很特别,有一个像宝塔尖一样的把手,阿娇的手指停留在把手上,慢慢地抚摸,一会儿,她的手松开,握紧了杯盖,转身向他走来。
   “你想干什么?”
   “你说我想干什么?”
   “你别乱来,我可是警察。”
   “是吗,我怎么没看出来?”
   “我给你看证件。”
   “别,你别掏那玩意儿,我根本分不清是真是假。”
   “你少装糊涂,我看你就是故意想犯包庇罪。”
   “你少胡说八道,我看你就是流氓强奸犯。”
   “你——”
   “我怎么啦?我被你施暴不成,恼羞成怒,打得头破血流,脑震荡……不信?你看看是不是这样?”
    阿娇说着高高举起了茶杯盖子。
    这下,来人明白她想干什么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是一个接近疯狂的女人,他立时紧张,伸手想拦住她,但离她有几步远,刚跨出一步,她就动手了,只听见“咚”的一声,那只带尖嘴把手的杯盖便深深地嵌进阿娇的头部,她再狠狠地一拔,鲜血顺着一个小洞哗地喷将出来,阿娇顺势一倒,倒在他的怀里,那只杯盖也不知何时到了他手里,并且被他攥得紧紧的。
   “你……你简直是一个疯子。”
    他心里这个气呀。问题是他又不能丢下她不管,这也许正是他的个性悲哀。他掏出手机,正要拨打120,不想就在这时,他的后脑勺被一重物击中,“咣当”一声,他和怀里抱着的阿娇同时滚倒在地。
    阿娇使劲从他怀里挣脱出来,站直了身子,然后狠狠踢了躺在地上的他一脚,骂道:“王八蛋,昏死了还搂得这么紧。”
    几个男人早已将人五花大绑弄得严严实实。阿娇挥了挥手,几个人立即消失。
    阿娇转身反锁了房门,再将帘子拉满,遮挡了所有的光线。
    阿娇蹲下身去。
   “看见了吧,你对我的伤害有多惨重。”阿娇在自己脸上摸了一把,只见一手鲜血,她把这些血一道一道往他脸上抹去,这样,他脸上便出现五道血痕,一道在鼻子正中,左右脸上各两道,使这张本来英俊漂亮的脸变得十分恐怖。
    阿娇慢慢地翻着他的全身,她早已看了他的证件。看见了她也不怕,杯盖上有他的指纹,自己头上的伤明显是他干的。她自言自语地轻轻说:“帅哥,没想到你还真叫帅歌啊,可是,你现在看看你这样子还帅吗?简直丑死了。一会儿,我还得让你再丑一些,我要给你保留一张漂亮的脸,然后再毁掉你健壮的根,让你一辈子在女人面前硬不起来……看你还帅不帅,雄不雄……哈,哈哈……”
    阿娇处心积虑地做出一个反抗暴力强奸的现场。第一步她已经成功。但她不打算收手,一心想扩大战绩,制造一个女方反抗过激,剪掉男方命根子的假象。
  这个患有轻度妄想症的女人一经精神刺激,便行为失常,甚至丧心病狂。她起身拿出一把剪刀,“咔擦”一下就剪开了帅歌的裤裆。
  一股冷风灌进来,帅歌身体有了反应,只见他身体抖了一下,接着,阿娇将冰凉的剪刀伸进去,探到他的敏感区域,帅歌很快清醒过来,发出“呜呜”含混的声音。
    阿娇见他醒了,索性逗他玩。她把剪刀拿出来,换了手伸进去掏住他的鸟。
    帅歌在大班桌下发疯一般死命地挣扎,向她大喊大吼。但他的嘴被堵上了,怎样叫也发不出太大的声音。
    帅歌气得浑身哆嗦,却只能作无谓的挣扎。
    他感觉平生最大的侮辱莫过于此。他用愤怒的眼神和含混的声音对阿娇发出严厉警告,警告她不要碰他身体。
    阿娇左右开弓拍了拍他的鸟蛋,无耻地说:“我没有碰你,我只是想摸摸你。你被人这样摸过吗?还没有过吧?是不是很刺激?”
    帅歌尽可能地夹紧双腿,可是哪办得到,双腿被分开绑着呢。
    帅歌努力了一会儿,最后放弃了这种痛苦的徒劳。他忍不住想骂人,但嘴已经被毛巾堵得严严的。
  “粟麦会落在你手里一点儿也不奇怪,因为你长得太帅了。可是,她为什么那么怕你呢?难道你不是人,是野兽?你是胁迫她,还是折磨她?你说……说呀!哦,对了,你的嘴被堵上,说不出话了,哈哈。”
  “呜呜……”
    阿娇无法听见他在叫些什么。但她明白他意思。帅歌的表情愤怒而痛苦。愤怒是因为她在尽情羞辱他,痛苦是他就此联想到粟麦在此间所受的种种遭遇。他甚至想,以粟麦的为人个性,要不是完全丧失了反抗能力或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她是不会轻易就范去做什么按摩女的。一定是这个女人逼她干的。帅歌再次用眼神告诉阿娇,你信不信,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阿娇没理他,又把一手掌鲜血抹在他的裤裆里,气得他半死。
   “我知道,你这会儿一定恨不得一脚踹死我。”阿娇放下剪刀,双手使劲分开帅歌的两腿。
    帅歌疼得皱眉闭眼,仰头闷叫。
    阿娇再次拿起剪刀,在帅歌的膝盖上敲了敲,说:“你怎么不踹?不叫?是不是踹不动腿,也叫不出声?”
    帅歌保持着极度的冷静和镇定。他在犹豫,是否该与这个疯狂的女人拼个你死我活。他现在唯一能动的就只有脑袋,如果阿娇不靠近自己,他的脑袋也就只够撞击大班桌,自己撞晕自己。假如阿娇真的想伤残他,他必定收紧身体,让她尽量靠过来,然后用脑袋做武器,撞晕她。但那样的胜算几率究竟多大,他也把握不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只能赢,不能输,输了他就再也别想做男人了。
   “本来我是打算让棉花亲自动手剪掉你这坏根,报你强暴她的深仇大恨。可是,我那棉花妹子生性懦弱,见到你就怕,躲之不及,所以,我也就不勉为其难,只好替她代劳了。”阿娇把脸凑近帅歌,为的是狠狠而又恨恨说出“强暴”两个字,不想帅歌听了这两个字却放弃了好不容易才有的反抗机会。
    他突然之间明白了,他想阿娇有可能搞错人了。
    帅歌对阿娇使劲摇了摇头,告诉她自己没有强暴过粟麦。接着他又告诉她,你一定是搞错人了。
    他冲她点了点头。肯定地告诉她,你确实搞错人了。
    但不幸的是,他摇头阿娇没看见,点头却被阿娇看见了。阿娇把他的点头当成了肆无忌惮地认罪。她气得大声地说:“你去死吧!”
    紧跟着,传来帅歌惊悚的一声大叫:“粟麦——”
  帅歌这一声叫喊,声音之大,不仅吓怔了阿娇,也让一直躲在卫生间的粟麦吓了一跳。
  他居然挣脱了嘴里的毛巾,不顾一切地叫出了粟麦的名字。
    “帅歌——”粟麦双眼泪流,情不自禁地从卫生间跑了出来。当一眼看见地上被捆绑着的帅歌,她就傻了。
    “粟麦救我啊。这个女人要置我于死地……”
  帅歌熟悉的声音掺杂了惊恐的成分。粟麦这才注意到阿娇手里拿着的剪刀,还有剪刀上的血迹……顺着血迹看过去,她看到了帅歌裤裆的破洞和血迹。
  粟麦惊叫一声,还没来得及说出一句话,一个踉跄栽倒在地。   
    阿娇一下子跳了起来,仿佛粟麦的晕厥惊醒了她的一个梦。她先是愣了一会儿,接着,丢了手中的剪刀,跪倒在地,抱着粟麦哭喊起来。
  粟麦很快醒过来,接着痛彻心肺地哭了起来。
  粟麦的哭泣凄惨哀怨,充满了绝望无助。
    粟麦和阿娇两个人相抱大哭,倒把帅歌弄呆了。他起初一头雾水,但马上就明白了事情真相。原来,粟麦错误地认为阿娇已经毁了他的生命之根。
  “粟麦,我没事。它安然无恙,好好的。”帅歌顾不得羞惭,大喊一声,打断了她们的哭泣。
  粟麦停止了哭泣,但还是忍不住迟疑地说:“我没听清楚,你再重复一遍。”
  帅歌“嘿嘿”一笑,没说话,但他却快乐地冲粟麦眨了眨眼睛,示意她自己验证。
  粟麦不敢看他那个地方,而是把眼睛看向阿娇。
  阿娇十分委屈地说:“我哪里剪掉他?倒让他撞得我头晕眼花。啊呀,棉花,我的头好疼……”
  阿娇这个时候还不忘记在粟麦面前撒娇。粟麦没理她,赶紧站起身帮帅歌解开绳子。松了绑的帅歌转眼就用绳子将阿娇绑了个结实。
  他回过神来,发现不见了粟麦。
  等他再转一个身,发现粟麦跪在地上。
  “粟麦,你这是干嘛?”
  “我求你放过阿娇。”
  “不行。她触犯了法律。”
  “真正触犯法律的人是我。我跟你走,你放过她。”粟麦的情绪已不像刚才那样激动,态度很冷静,口气也很冷漠地说。
  帅歌的心一下子沉了下来,半晌无法开口。
    手机响了,是粟麦的手机响。
    粟麦走到门边接电话。“喂喂” 好几声之后,说信号不好,拉开门,站到门外听,起初她没有说话,但听着听着她的脸色变了,说:“你想干啥?”顿了顿,又说,“你别乱来啊,我会马上报警。”突然,粟麦大叫一声,“不——”拔腿就跑。
    帅歌反应过来去追,阿娇在身后提醒他:“喂喂,你那样子能跑到大街上去吗?”一句话提醒了帅歌,帅歌骂了一句“真该死。”恨不得掴她两个耳光。
   “我有预感,粟麦要出事。”
  “你说什么?”
  “刚才我对你误会了。”
  “废话。快说怎么回事。”
  “这个打电话的人是粟麦的仇人。”
    阿娇的话让帅歌陷入焦虑和沉默,想了想,他解开了阿娇的绳子,说:“赶紧给我找条裤子,快!”

长篇连载:《亡命生涯》(二十八)

四十五

    吴尔急匆匆赶回家,他担心昏迷中的秀和,这种感情基于儿子对他母亲的关爱。儿子在父亲面前毫不掩饰的痛苦和恐惧,让吴尔深受感动,并知道该怎么去做。
    吴尔开门进屋的时候,秀和正在客厅沙发上翻找东西,沙发上扔得乱七八糟。看见吴尔进来,秀和停下来,警觉地看着他。吴尔给秀和倒了一杯水,声音出奇温柔地问:“找什么呢?”
   “没找什么。”秀和满腹狐疑地接过水杯,然后看了他一眼,好像怕他在水里放了毒似的。
   “看到你没事就好了,我现在放心了,要出去办点事,会晚一点回来。晚饭你和儿子去外面吃。”说着吴尔放下一叠钱在沙发上,起身往外走。
   “你站住。”秀和的声音从背后飘过来,像一粒子弹击中吴尔。
    吴尔刚放松的神经又绷紧了。
   “棉花呢?你把那个妖蛾子藏哪去了,是不是又要赶去会她呀?” 秀和冷冷地说。吴尔低下头,没有接话,过了很久,态度诚恳地对她说:“秀和你别东想西想,从今往后我都听你的,我再也不花心不搞别的女人了,我们一心一意过日子,就像当年刚结婚那样,成吗?” “鬼才信你的话,这些话你都说多少遍了,跟多少个女人说过了?”“这些话我只跟你一个人说。真的。因为你是我老婆,只有你永远不会背叛我,也不会冲着我的家产打歪主意……”吴尔的话说得很诚恳,眼睛里闪着一丝泪光,这是秀和从来没有看见过的。顿了顿,秀和说:“你今天怎么啦?好像变了一个人。”“是,我是变了一个人。儿子中午回来对我说了很多话……儿子懂事了,他老子也该懂事了,要不,我在他眼里就成人渣了,他以后会瞧不起我……”吴尔眼里的雾气又浓了一层,秀和看着他,一动不动地看着他,心里的怨恨不动声色地慢慢融化,像冰山一角,开始脱离阴冷的背景,渐渐向河流游弋,逐渐逐渐地缩小,最后渗透到河水里,沉了下去。
    带着一丝歉意,秀和问吴尔是不是藏起了摄像机。
   “什么摄像机?我怎么没看见?”吴尔吃惊地张大嘴,有些不解地看着秀和。秀和在证实吴尔没有说假话之后,把真相告诉了丈夫。
   “坏了。”两个人都意识到出了麻烦。而且两个人同时想到了棉花。“是她。一定是她搞鬼,把证据藏起来了。”
说到证据,吴尔背心沁出一身冷汗。这些天来,他被证据的事情弄得心力交瘁,焦头烂额。他认真回忆当时会录下一些怎样的镜头,首先是棉花拿出来的那些黄色照片,接着是秀和昏倒,再接着是自己暴力殴打棉花和捆绑她……吴尔回忆不下去了,他得赶紧去和州路。他想,好在棉花现在控制在自己手上。但他也担心粟麦在他之前去那个地方,发现棉花并救走她,因为那里毕竟是她的家,她想什么时候去,谁也阻拦不了。这样想,吴尔在心里大骂自己猪脑子,当时怎么没想到这一层。想到这里,他恨不得马上赶过去,把棉花剁成肉馅,做成肉包子。他不动声色地安慰秀和,说:“没事,别怕,我一会给你回话,你在家里好好休息,等我消息。”他不敢告诉秀和,在她昏迷之后,他都对棉花做了些什么,他怕说了真的吓坏秀和。

   其实,棉花早在半道上就醒了。
   她故意继续装昏迷,逃避吴尔的疯狂毒打。她虽然人在袋子里,眼睛看不见,嘴也被堵上了,但耳朵灵着呢,她偷听到吴尔给帅歌打电话,这个电话提到自己的名字,内容却很蹊跷。她甚至听到吴尔将手机卡丢在那个方向,等他走后,她连滚带爬找到这个被丢弃的电话卡。拿到这个卡之后,她似乎受到启示,心里琢磨了很久,她想那个摄像机太大,藏不住,一会儿吴尔来准会发现,不如干脆将摄像机里的内存卡也取出来,这样藏匿两张小小的卡可就方便多了。但她把摄像机的内存卡取了出来之后又犯了难,因为吴尔除了绑住她的手脚,还学电影里的绑匪用毛巾勒住了她的嘴。虽然棉花不是被反绑,她的手掌和手指也能活动,但要想解救自己却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急之中棉花只好将两张卡塞进了自己的阴道。   
    后来吴尔将柴棚搜遍了,只搜到摄像机。他打开摄像机的盖子,发现内存卡不知去向。
    火冒三丈的吴尔将棉花提起来,抓住她的头发使劲往墙上撞,一连十几下,棉花便接近失去知觉的状态,吴尔估计她已没有力气大喊大叫了,扯开她嘴上的毛巾,一字一句地问她:“我问你,内存卡哪儿去了?”果然,晕晕乎乎的棉花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吴尔手一松,她的脑袋立即垂下去,头发乱糟糟遮盖了她的脸,看不见任何表情。吴尔再次抓住她的头发,把她的头提溜起来,让她的脸对着他那张狰狞恐怖的脸。“说呀,你不说我有的是办法让你开口。”吴尔说到做到,立马从身上抽出皮带,一手握住皮带扣,一手拿在三分之二的部位,用前面三分之一的部位照着棉花赤裸裸的身子抽下去,一下,两下……这种抽法钻心痛,但伤人却不是很重,棉花长这么大,还从来没受过这样的苦,她痛苦地紧闭眼睛,深深地呼吸,几乎每咽一口气,都发出沉重的响声。吴尔见她死不开口,气急败坏地望向她,说:“棉花,说心里话我不想整死你,我可怜你们家三个孩子,爹已经没了,要是再没了娘,真难以想象他们如何长大成人……”棉花听到这里,猛然直起身子,试图向吴尔发起进攻,可是除了双手被反绑,双脚也被捆住,只能双膝并拢,向吴尔的腹部顶去,吴尔早就看出她的用意,还没等她收缩的身体像弓箭一样张开,便狠狠地拿膝盖顶住她的小腹,稍一用力,棉花便只有张嘴抽泣的份,再也使不上一丝力气。她披头散发,眼睛里闪动着疯狂与仇恨。
   “看来你是真的打算不顾一切了,那好,我成全你,我现在就弄死你。弄死你就像弄死一只流浪狗,这种狗在城里多的是,谁也不会去管。”说着吴尔死死卡住棉花脖子,把她的身体往墙角逼。他看着手表,时间一秒一分过去……棉花的脸越来越紫,出气越来越轻,渐渐轻得听不见了。数十秒过去了,吴尔见棉花还是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他不得不松开手。棉花嘴角动了一下,好似为自己的胜利得意地笑了一下,又好似蔑视吴尔发出一丝冷笑。她看见吴尔的嘴巴在动,脸上的肌肉在跳,她明白吴尔很生气,但是拿她没辙,她很清楚,在没有得到内存卡之前,吴尔是不会把自己怎么样的。只是她感觉视线模糊,屋子里好像越来越幽暗,她摇晃着身体,绵软无力地倒在地上。
    棉花晕过去了。吴尔也傻眼了,束手无策。他没料到,自己会陷进这么一种无奈的僵局。看来他低估了棉花的意志力和膨胀的野心,这个女人要不是穷疯了,就是真疯了,他想。
    他瞥了一眼手表,五分钟过去了。他估计棉花该醒过来了。说实话,一会儿棉花醒来,他真不知道该怎样对付这个死不低头的女人。他痛苦地咽了一口唾液,望着躺在地上的棉花发呆,心想自己怎么会一度喜欢上这样的疯女人。他情不自禁地不断喃喃自语:“不可能,不可能,我不可能喜欢她,肯定搞错了,这个女人是疯子,我最讨厌疯子,因为我自己就是一个疯子……一个没人知道的疯子。”  
    棉花苏醒过来。吴尔一时手忙脚乱,他把她抱到床上,拿起桌上剩下的半瓶不知道搁了多久的矿泉水,给她灌了几口下去。她虚弱不堪地蜷缩在床的一角,深埋着头,神情麻木,没有眼泪,也没有哭泣。冷静下来的吴尔没有继续折磨棉花,也没再说什么干脆把你弄死算了的话。他眼睁睁地看着棉花,心里冒出一连串的想法:“简直无法想象。实在太不可思议了。一个走南闯北,积累了不少原始资本,自诩有能耐高智商的男人,今天居然降服不了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女人。” 吴尔想着想着竟然忍不住有些发懵,但他只能耐心等待,认真分析她现在的心态,想找出她的软肋。他不甘心这样的失败。
    最后,他终于找到制服棉花的绝招了。
    亏他想得出来,他想强暴棉花,用女人生理上的脆弱,刺激她不堪的神经。
    果然,棉花对此近乎神经质地反应强烈。她终于开口说话了,她说内存卡是这屋子的主人拿走了,而且拿去公安局报案了。她的话令人感到不寒而栗,十分恐怖。
    “你是说粟麦?”吴尔听到这话感到头晕目眩,手脚发冷。
    棉花点了点头。其实她根本不知道这屋子的主人是谁。说这话,她声音颤抖,眼睛里忽然涌满泪水。
    吴尔马上放开她,从腰间皮夹里取出手机,迅速翻开电话簿。
      
四十六

    粟麦的电话再次响了。她按下接听键,没出声。
    这时侯,她听见电话里有人在惨叫。而且她立马听出那是棉花的声音。等到这声音过去,吴尔说:“你知道一个叫棉花的女人吗?她现在在我手上,如果你不马上来,我会像干你一样干死她。”
   “你在哪里?你到底想干什么?”粟麦开口说话,声音颤抖,眼睛里噙满泪水。
   “在我告诉你我在哪里之前,我得先强调几条游戏规则,你听好了。一,不许报警;二,必须是你独自前往;三,带上我要的东西,必须是原件。如果你已经做了拷贝,要全部带来。这三条无论你违背哪一条,棉花都会立马死在我手上。对了,我已经知道棉花的丈夫二茨是你害死的了,我想你是不会忍心让棉花死的,因为你一直惦记着她的三个孩子,你比孩子的亲妈还要心疼那几个被你害死了亲爹的孩子……你是想赎罪,对吗?”
   “是……”粟麦泣不成声,泪如雨下。
   “那好,我成全你。你是不是也得成全我啊?”
   “我,我不报警。我来,我一个人前来。”
    “那我要的东西呢?”
    “什么东西?我真的不知道啊。”
    “别装蒜,棉花说东西就在你手上。还有你的全部采访录音。”
  “你怎么知道我的采访录音?谁告诉你的?”
  “少啰嗦。你是不是想再听听棉花怎么说?”
    “别别,我不愿棉花出声……”
   “对,这就乖了。说真的,我还没见你这么乖过。”
    “少废话。我就来,你立刻放了棉花。”粟麦大声说。
  “你怎么又冲我大声叫板了?我注意到你的个性很奇怪噢,你总是喜欢以一个弱者的身份挑战强势者,玩刺激啊。好啊,玩刺激咱们再玩,我很乐意奉陪。”话音一落,粟麦又听见了棉花的惨叫。
  “畜牲!你别碰她!”
   “只要你乖乖听话,我保证不碰她。我说到做到。”
   “好吧,我现在就来。你告诉我具体位置。”
   “你先到柴棚来。然后我再告诉你具体位置。”
   “哪个柴棚?”
   “嗬,忘性不小啊,自己曾经住过的地方都不记得了?这可是你我都难以忘怀的地方啊!”
   “啪”的一下,粟麦将手机盖重重关上。她脑子里浮现出他在柴棚强暴自己的情形,她再也受不了这种被控制、被胁迫,被羞辱的奇耻大辱。她举起手,真想一把摔了手机,再也不让这个流氓打电话进来。但刚刚冒出这个想法,她的行动就被理智控制住了。现在的控制权在他手上,而不是由她控制局面,说了算。她现在要做的就是马上坐的士赶到他指定的位置去,而不是拿棉花的性命赌气。她冲向路口,拦了一辆出租车,刚对司机说了去和州路 ,她的手机又开始响起来。她瞟了一眼来电显示,还是吴尔。为什么我老是扮演弱者的角色?难道我真像他说的那样,进退由不了自己做主?粟麦想。她的倔脾气又上来了,偏不接他的电话。她心里其实很明白,只要自己没上钩,吴尔是不会把棉花怎么样的,相反,自己如果听电话,并且不由自主地表现出很在乎,很听话,很紧张,那么棉花反而会多受苦。粟麦打定主意与吴尔抗衡,偏不接他的电话,这样一来,她的电话就一直响,响得司机都忍不住回头看她一眼,但见她神色凛冽,没敢开口说话。
   “和州路到了。”司机的提醒让粟麦从纷乱的思绪中警醒。她叫司机把车停到教堂门口,司机照做了,粟麦付了车费,然后下了车。      
    下了车之后,她打开手机盖,按下接听键,只听得吴尔气急败坏的声音:“你只有10分钟时间,过时不候。”
   “不用十分钟,我马上就到。”粟麦应道。她的声音平静,口气极度强硬,吴尔顿了顿,挂掉电话。   
    粟麦在那个曾经被吴尔车子撞倒的台阶旁停下了脚步。她下意识抬头看了看教堂的白顶,希望看到她喜爱的鸽子。她看到了,蓝天下背景里有两只鸽子在尖顶上栖息,还有几只在屋顶上踟蹰,很闲静很安详的样子。粟麦不知不觉看呆了,内心紧张完全消除。
    她挺直身子,朝教堂的入口走去。经过大门,进入布满靠背长椅的大厅,她已不担心在任何地方遭遇吴尔了,哪怕他有可能藏匿在此。
  粟麦穿过椅子中间的通道,向神圣的十字架走去。 她感觉自己正穿行在一条无比庄严无比神奇的走廊上。她现在的眼神比十字架还要肃穆,步态比鸽子还要闲静。
  粟麦走到了十字架下。她闭目伸手摸了摸额头,接着,一个动作虔诚地做完。她在做动作的时候,嘴唇一张一合。现在她闭紧了嘴唇,仰起脸,对着头顶上受难耶稣致以敬意的同时,嘴角露出一抹嘲笑,因为她忽然想起谁说过的话,宗教是弱者的安慰,是走投无路中的道路。
    记得在那年的平安夜,粟麦像每个教徒一样,手中抱着一本厚厚的圣经,听着那些发福的中年妇女,这个城市被成功男人抛弃的怨妇在那里唱圣歌,忍受着不可名状的痛苦,对世间的这种沉重和虚无产生由始至终的窒息般的思考和反抗。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对一切的一切都会产生反抗和排斥,她希望自己的生命在每一天都出现奇迹,每一天都抛弃旧的烦恼,迎接新的开始,可是她怎么能够做到?怎么能够忘记过去?忘记过去等于背叛啊,她对自己说,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一百遍,一千遍……
  粟麦看了看手机上显示时间,然后穿过教堂的侧门,沿平日熟悉的路径走去。一路上她很小心,她一直在思考着吴尔说的话:“棉花说东西就在你手上。”究竟是什么东西?难道棉花也搜集了什么证据,被吴尔发现了?当然,也不排除棉花已经知道了二茨之死的真相,想用这种方式与吴尔联手报复自己。这时候,粟麦的心跳激烈,情绪不由得激动起来。她左肩单挎着包,拉链松开着,虚掩的包盖下藏着一块临时捡的砖头,随时可快速拿出挥向企图对她动粗的吴尔,她甚至想象着用力一记下去,足以将他的头打破,将人打昏,比黑夜里对付二茨有利多了。
    吴尔独自坐在位于柴棚斜对面的汽车里,望着窗外的道路和行人发呆。他摆车的这个位置很刁,能迎面看见从三个路口过来的人,别人却不会注意到他,他才不会那么傻,那么相信粟麦不会带警察来。他也没有把棉花放在车上,而是故意扔在了柴棚,这样,他便进可攻,退可守,他为自己高超的反侦察能力而感到骄傲,并因此而保持着最佳状态的微笑。
    他的车窗也经过了特别处理,内窗贴了一层茶色窗膜,从里面可以很清楚地看外面,而外面却很难看清里面的动静,尤其是像他现在这样坐在驾座背后的位置上。
    吴尔大脑很兴奋,看样子他很乐意跟两个地位卑贱却又桀骜不驯的女人玩游戏。他不认为这样做有什么危险,回想着自己传奇一般的发迹史,他觉得命运对自己充满了挑战意义,也深感成功的快慰和自信。相反,他要是不这样做,反而会感到失意和不安,一种身心不爽的失败感笼罩在心头,挥之不去。他内心深处充满了征服女人的欲望,这种阴暗,屈辱和愤怒心理是因为当年秀和嫌弃他家穷,瞧不起他,并险些背叛他,离他而去的不堪记忆而形成的。他觉得自己这一生都在为女人而奋斗,准确地讲,是在为报复女人和玩弄女人而奋斗。他一生中始终坚持的两件事就是不懈地追逐金钱和努力地玩弄女人,为了追求赚钱,他不惜做任何卑贱的事情。随着他赚的钱越多,他玩弄的女人也就越多,最初他为了讨自己喜欢的女人的欢心而低三下四,而一旦上手或玩腻了立刻冷酷地撇下,抽身而去,毫不留恋。如今,他怀着对棉花的弃恶之心和对粟麦的征服欲念不顾一切地陷入泥潭,因为他不得不承认,自他发迹以来,他几乎没有一次不能成功攻破女人的身心。而粟麦越是这样神秘,这样倔强,便越是激起他降服她的欲望,他甚至曾经异想天开地觉得自己一定有能力让粟麦心甘情愿为他奴役,被他征服。他妄想着粟麦在自己面前表现出深深的悲哀与可怜,让他的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和膨胀,激动的情绪一次次像火山爆发燃遍全身。
  粟麦来到柴棚门口,先推了推门,发现门锁着,她冲着楼上大声喊房东,没人应,知道房东平时不住这里,左右邻舍也少于交往。她在确信周围没人的情况下,行动更加小心谨慎,她轻轻从包里拿出钥匙,打开门,没发现异常。
  她疑惑不解地看看手机,等待着吴尔再次打来电话。就在这时,她听到床底下有动静,赶紧退后靠墙,从包里掏出砖头,紧紧握在手里,警惕地盯着床下。 发现是一只蛇皮袋子在动,还有细微和含混的声音,伴随着蠕动传出来。
    粟麦回转身,快步走到床旁边,放下手里的砖头,伸手拽出袋子,轻轻抬手摸了摸,里面发出更为强烈的声音和蠕动。她蹲下身子,解开打着死结的袋子封口,掀开口子。一个女人蜷缩着身体,侧躺在蛇皮袋子内。袋子一打开,她猛然挣扎着昂起头,睁着一双烈火焚烧眼睛,鼻翼贪婪地翕动,呼吸着新鲜空气,喉咙里发出“呜呜呜”的喘息和呻吟。
    显然,她就是棉花。
    可是粟麦差点认不出来她来。因为除了脸部受伤扭曲之外, 粟麦也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棉花,只见她脸青鼻肿,神态虚弱疲软。
   “棉花,我是粟麦,我救你来了,来,起来,我帮你解开绳子……”粟麦把棉花扶起来,帮她解身上的绳子。
    棉花看起来对粟麦很有敌意。起初她认为粟麦是吴尔的另一个女人,而现在知道她是自己的杀夫仇人。她狠狠地盯着粟麦,牙咬得咯咯响,心里盘算着等粟麦将自己解开绳子之后,如何狠狠致她于死地,出一口恶气。就在这时,她看见吴尔走进来了,她怕自己的眼神暴露信息给粟麦,让粟麦有所警觉,于是就紧紧闭上了眼睛,在心里暗暗地说了一声,用不着我动手,这个女人完蛋了……
    片刻之后,棉花睁开眼睛,看到的景象是粟麦的嘴被毛巾勒住,手脚反绑在床架上,而粟麦无力地低垂着头,闭着眼睛,看样子被吴尔击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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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连载:《亡命生涯》(二十九)

四十七
   
    吴尔搜遍粟麦全身也没搜到内存卡和录音笔,气馁地一屁股坐在床上。不久,他突然转过身,俯视着棉花,沉声吼叫,命令道:“你起来,起来!”
    棉花扭动着身体,仰头怒视着吴尔。吴尔上前狠狠踹了她两脚,她挣扎几下,企图站起来,但没有成功。她头发凌乱,胸脯一起一伏。她的两手被反绑在背后,绳扣被粟麦解了一半,刚才她试着挣扎想解另一半,眼看快要成功了。她不想过早被吴尔发现自己的绳子已解开,因此尽量显示被动,伪装着等待机会。
    粟麦长时间晕厥让吴尔很紧张,他脸色发青,将满腔愤怒都发泄到棉花身上。“臭婊子你说,内存卡究竟在哪里,你老实说,休想耍赖。”他一把揪住棉花的头发,向上拽起,同时,有恃无恐地拿掉棉花嘴上的封条。他刚才观察过了,周围几乎没有人。     
    棉花斜睨了他一眼,高傲地侧过脸去,露出轻蔑的冷笑。     
   “没想到你一个乡下婆娘,还有这等手段,不错,我很佩服你,我们换种方式谈谈怎么样?”
    吴尔换了一种口气,说话声音也客气了不少。
    棉花瞪着他,依然抿紧嘴唇,不出声,神色冷酷。
    吴尔隐忍着。他太清楚棉花的性格了,刚才那样暴打她,她都没屈服,看来只有用软招对付她。
   “你居然在我的眼皮底下,人不知鬼不觉地把我手机里的照片拿出去清洗出来,我想知道,你这么做究竟是为了什么?你是不是早就预谋好了,要骗我的感情,还要骗我的家产?除了这两样,你还准备怎么对付我?”  
   “我想做什么,你都替我说了,我不想重复。” 棉花终于开口了,她想拖延时间,等粟麦醒过来,那样,他要应付两个女人,自己就有机会挣脱绳子,甚至获得出其不意的机会。
   “你倒是很爽快。你先掂量一下自己分量,搞清楚自己是谁。”吴尔说。
   “我掂量过了,我也清楚我是谁。不过这跟分量没关系,你不也是行骗跑江湖出身吗?我跟你学,而且我相信青出于蓝必定胜于蓝。”棉花扭着头,眼睛看着墙壁说话。
   “算了,照片这件事我不和你计较。”吴尔再度降低声音,情绪烦躁地说,“我答应给你一笔钱,但你必须把摄像机的内存卡还给我。”
    “我说过,内存卡不在我手上。”
   “我现在没问你在谁手上,我只想听听你有什么条件?”
   “按理说,我现在的处境没资格和你谈条件。但你既然问我,我就告诉你,不然我又得吃眼前亏。”棉花用冷笑的口气说,“我听越冬表哥说,你曾经坑害过他,侵吞了他的所有财产,我不想知道他的财产究竟是多少,但我知道你在新颖路还有一套秀和不知道的房子,三室两厅,一百五十多个平方。我想要这套房子,然后把我三个孩子接到城里来读书。”
    棉花的口气十分理性,而且很强硬。
   “行啊,看来你确实是越冬派来卧底的奸细,你也做了很细致的调查工作,我不答应你都不行。”吴尔说。
   “你慢点答应,听我把话说完。另外,我还要50万,用来开一家美容院和一家足浴中心。等到将来赚钱了,我还要开一家正经的公司,等我孩子将来大了继承。”
   “我知道了。”吴尔沉重地叹息一声。但事实上他心口突然一紧,有一种听到催命判官声音的绝望和无助。
   “你怎么不直接问我要钱开公司,还等将来赚钱再开,多麻烦呀。”吴尔被她气得哭笑不得。 
  “这你就不懂了,听说过洗黑钱吗?我开公司就是为了把我从你这儿拿到的黑钱洗白,往后我要清清白白过日子。”
  “嗬,你连洗黑钱都知道。我真小看了你。”吴尔快被她气得脑溢血,一时气促心跳。
   “怎么样,有问题吗?”棉花问。
   “我想我能够承受,但我不会答应。”
   “你会答应的。”
   “凭什么?”
   “凭你对你儿子深重如山的爱。”
   “……”
   “还有,你不敢杀人。”
   “为什么?”
   “你好不容易挣下那么多钱,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生活,犯不着为一条烂命搭上自己的性命。”  
    她清楚自己在说什么,她也相信吴尔应该听得懂。
   “这么说,你的要价没有改变余地喽?”
    吴尔想认真看着棉花的表情,但他眼睛一阵阵发花,根本看不清她什么表情,他只听到她冷酷的声音:“是的,我烂命一条,什么也不怕。除非我死了,否则没价还。”吴尔依稀看见棉花的嘴巴在动,仿佛还看见她脸上掠过一丝轻蔑的笑容。
   “你只是我花钱雇用的一个保姆,我们无怨无仇,你凭什么这么讹诈我,就凭你和我上过床吗?你我可是两厢情愿的。”
   “上床当然是原因之一,你必须对你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在你们商人眼中这叫公平交易。但更主要的是我容不得你这种有钱无德的人,你们这些人靠肮脏起家,卑鄙创业,有了几个臭钱之后就坏事做绝,你知道为什么社会上有那么多人仇恨你这样的有钱人吗?就是因为你们为富不仁,为所欲为,我这么做是替天行道,谁碰到了都会这么做!”
   “看来,过去有句老话还真是说对了。”吴尔自言自语。
   “什么老话?”棉花说。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啊。” 吴尔说完屏住呼吸,目不转睛盯着棉花看。
  说实话,他对棉花刚刚的表现感到惊奇无比。他完全把这个女人想象错了,想不到自己几十岁的人,一生走南闯北,阅人无数,却把这个来自乡下,没有多少文化,又是一个寡妇的女人看走了眼。怎么会这样呢?难道自己真的老了吗?还是这个世界疯了呢?一种强烈的挫败感在他心中弥漫。他非常绝望,脑子里一片空白。他不能容忍任何人不经他的许可就随便打他金钱和财产的主意,因为这些都是他的心血,尽管积累的过程不太光明磊落。
  突然间,吴尔眼神暴怒而又凶残。他与棉花对视着,有一种动物之间互相残杀的本能意愿。他一下子暴怒起来,怒火中烧,热血沸腾。他憎恨自己当断不断,该硬不硬,在紧要关头软弱无能,达不成目的。他对棉花说自己没有勇气杀人而感到无比愤怒。
   恶从胆边生,他憋足了勇气,猛然冲上去,飞起一腿,重重踢在棉花肚子上。棉花哼地一声闷叫,仰面倒在地上,反绑的双手一用力,被粟麦解开一半的绳子挣开了,虽然手臂因受此力鲜血淋漓,但顷刻之间的放松也使得棉花心花怒放,没有哭喊,鸦雀无声。
   “告诉你,我的钱不是抢来的,是辛辛苦苦挣来的。谁想要我的钱,我就要谁的命!”吴尔怒吼道,“谁说我不敢杀人?越冬已经被我摆平了。你以为就你不怕死,烂命一条吗?告诉你,我吴尔横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个旮旯里摸鸡屎。别以为我不敢对你下手,我要让你先看看,我怎样灭了这个名叫粟麦的女人,你就知道我不会让你好死。”
   “慢。你说她叫粟麦,是她害死我家二茨?我想亲手杀了她,不劳你动手,多一条罪名。”棉花说。
   “她害死你家男人不假。但那是你家男人深更半夜想强暴她,被她反抗时误伤致死。你不懂法,不知道她的罪名叫防卫过当,事实上她根本用不着逃亡,投案自首没多大事。不过她心肠太好,想帮助你,同时她又是一个基督教徒,总想着自己有罪,要不惜一切代价赎罪……”吴尔的话渐渐地让棉花的心缩紧,一阵锥心痛苦由内而外,快速掠过全身。
   “这种人,活着也是受罪,还不如死了痛快。你瞧她现在跟死人有什么区别?我现在就把她装在口袋里,扛出去埋了,你信不信?”说着吴尔挥起拳头,噗噗两声,像砸南瓜一样砸在粟麦的脑袋上。粟麦晃了晃脑袋,没有任何反应。但是,那两拳发出的声响却非常清脆而有力,震慑人心。躺在地上的棉花身体一凛,心头像被泼了凉水似的一阵颤抖。
   吴尔哼哼冷笑几声:“好你个粟麦,你装死,我今天倒要看看你是真死还是假死。” 吴尔抓起桌上的玻璃杯再次朝粟麦头上敲了下去,正敲在她的前额,鲜血顿时冒了出来,棉花双脚跳了起来,发出一声撕裂人心的惨叫:“你别打她了,你打我吧——”
   “我还偏打她,就不打你。”
    吴尔转向棉花,他终于抓住了这个女人的死穴。
    粟麦头上的血很快便流在地上汇成了一滩,吴尔咬咬牙,用装棉花的编织袋兜头将粟麦套上,然后继续用残忍的方式折磨棉花的意志。一心要摧毁她。
    “求求你别打她,她都昏死这么久了……你,你连一个死人都不放过,你倒底还是不是人啊……”棉花求饶道。她目睹了吴尔对一个完全失去知觉的人实施肉体攻击的凶残行径之后,精神终于崩溃,脸色苍白,手脚冰凉,身体直打哆嗦。她从未见过如此没有人性的暴力场面。
    早在吴尔和粟麦通话时,棉花便知道了粟麦就是害死二茨的凶手。当时,她真恨不得亲手杀了她。但她后来隐隐约约听出些意味,感觉粟麦害死二茨事出有因。接着,她知道了粟麦在以赎罪的心理和方式拼命挣钱,帮助自己抚养孩子,但她还是不能完全饶恕她,心想:“你这个害人精,你以为害死了我男人,用你那点臭钱就能摆平我?血债要用血来还,听说过吗?我要你一命抵一命……”就是基于这种心理,棉花对粟麦进行了相应的报复,故意骗吴尔说内存卡在粟麦手中,借此将粟麦骗来,想借吴尔的手杀了她,以泄心头之恨。后来她从吴尔嘴里得知真相之后又看到粟麦为救自己不顾一切,甚至包括性命,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她这才为之感动。当她看到粟麦血流满地,吴尔还不打算放过她时,良心发现,为救粟麦挺身而出。
   “住手,求你饶过她。”人性未泯的棉花几乎精神崩溃。
   为了救粟麦,她决定停止一切怨恨与报复。
   棉花泪流满面地伸出一只手。“我把东西还给你——”
   “什么东西?”吴尔下意识地反问,他一时还反应不过来。
   “内存卡。”
   “怎么有两张?”
   “还有一个是你的手机卡。”
    棉花一边说,一边向吴尔摊开手心。
    吴尔实实在在看见她手心里攥着的正是自己丧心病狂要得到的东西。可是,他却因为意外惊喜而忽略了一个致命的问题。他没有去想,棉花的手为什么会伸开,甚至是向自己的面前伸来?
    他只顾高兴地上前低头去拿她手心里的内存卡,却万万没想到她另一只手上拿着粟麦带进屋的砖头,而且用这块砖头代替一个女人倾尽全力的爱恨情仇,稳准狠地砸在了他的头上,使他还没来得及哼一声,身子便往前一倾,双膝跪地,一头栽倒在地。
    棉花似乎不解气,照着他的头颅,学他对待粟麦的暴行,接着又在他头上补了几下,让他的脑袋也开出一朵大红花。 
    棉花动作麻利地捡起吴尔扔在地上的电话想给110报警,请他们赶快来救粟麦。可是她中途又改变了主意,她不想过早把自己暴露在警方视线里,因为她知道,警方查案子往往从报警人先查起。她想了想,打开吴尔手机后盖,把他曾经用过又丢掉的手机卡换进去,然后查出他拨给帅歌的那个电话号码。按键,拨过去。
    很快, 她听到了对方的声音:“喂,我是帅歌,请讲话。”
    棉花顿了顿,压低嗓子说:“快来救粟麦,她……她出事了……快不行了……”
   “她在哪里?”
   “和州路的一个柴棚,就是粟麦的出租屋,你来过这里……”
   “喂喂……”
    电话挂断了。
   
四十八
   
    帅歌见到粟麦的时候,她额头上鲜血仍在流淌。
    被解救下来,她的身体软软的,瘫倒在地上。
   “粟麦,粟麦,你醒醒……我是帅歌。”
    帅歌赶紧将她抱起来放在床上,掐人中,掐虎口,可是越掐粟麦的脸色越苍白,嘴唇越发紫。帅歌打110报警,接着又打120,完全失去了理智。粟麦的样子太恐怖,让他领略到死亡的寒冷,感觉到透心的凉意,他情不自禁流下了眼泪。生死原来只是瞬间就可切换的事情,平日人们对生命的傲慢,在冲突面前出口就要对生命进行伤害的狂言,实则都是对生命的最大不敬。同时,他也明白了此时此刻这种有可能面对死亡的感受,恰好验证了自己一直以来是多么地爱这个女人,依恋和想念这个女人。他脱下外套,“哗”地一声撕下一片白衬衣的前襟,很快给粟麦额头包扎起来。
  帅歌熟悉警方的行动和部署,110从接到报警到召唤人员再到发动警车出警一般需要三四分钟,路上需要十分钟左右,一共将近十五分钟才能赶到这里。救护车也许更慢,20分钟可能还到不了现场。可是,帅歌才等了短短两分钟,就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那样煎熬。按理说,一名警察应该明白,作为现场目击证人报了案,自己是不能离开现场的。但眼下昏迷的人是粟麦,是他心爱的女人,不不,是他正在追查的嫌疑人,看样子她命在旦夕,于公于私他都无法理智和冷静地对待,无论如何他要救她。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帅歌实在不能等了,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抓住粟麦的双手,将她拉扯到自己的背上,背起她往外飞跑。
  他顾不了现场,也顾不了地上躺着的男人死没死,一心就想着尽快把粟麦送进医院抢救。他不能让粟麦有事,决不能看着她死掉。
帅歌背着粟麦抄近路跑出胡同,一口气跑到了街口,横在他眼前正是车水马龙的迎宾大道,宽敞的迎宾大道是这个城市的管理者们精心打造的最得意和最值得向外界炫耀的样板和精品,曾经被媒体渲染为这个城市的标志和形象。为了保证这条大道畅通无阻和井然有序,全路段都设置了禁止的士停车乘降的标志,全路段安装了高密度的监控摄像头,随时捕捉车辆的违章情况,所以想在这条道上搭乘的士实际上是一种梦想。
   “的士——”帅歌情绪冲动的对着飞驰而过的的士挥手,嗓门很高地一边跑一边在路上拦出租车。可是,出租车司机慑于道路管制的威力和交警处罚的压力谁都不敢停车,这下把帅歌气坏了。焦急万分的他干脆跑到双黄线中间,一路狂奔,一路前后左右见车就挥手求助,求助的结果当然只是徒劳。
    这里离市中心医院有10多分钟的车程,他拦不到车,只能靠双脚跑路。他想打电话告诉救护车自己在什么位置,可是,不幸的是,他发现自己的手机、钱包、还有工作证都放在上衣口袋里,而他的外套留在了现场。估计这会儿一帮警察正在围着它们分析情况,或作为现场物证上报市局。
  “帅歌,你平时不是很自作聪明吗?怎么也有糊涂的时候?居然连钱包和手机都忘了带。”帅歌一时心急如焚,只好咬了咬牙继续背着粟麦往前跑。
  他没有一刻犹豫,快速地奔跑着。在完全六神无主的此刻,帅歌能做到的也就是凭借自身的原始本能。此时此刻,他尝到了什么是心乱如麻、心疼如绞的滋味。
    “你不是一直怀着野心吗?一心想破这个案子吗?你不是做梦都想让这个女人主动自首,承认自己杀了人,然后把她送进监狱吗?现在你称心如意了,你不用送她进监狱,你直接送她进地狱好了……你不是常说,警察生涯让你心比铁硬,情比石坚,怎么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怎么如今你竟然不开心?你心疼了?你的心怎么会疼?你明明爱着这个女人,为什么平时要那么装腔作势?”
    帅歌在心里痛骂自己,恨不得抽自己耳光。
    路上很多行人用各种各样的眼神看他,人们无语而又麻木地看着他傻瓜似的在双黄线上一路狂奔。
    前面马路边上有一个岗亭,帅歌很想冲过去向警察求助,可他想到自己现在成了一个无钱无证无身份的“三无人员”,不得不打消此念头。他甚至很害怕此刻自己的样子引起执勤交警的注意。万一让警察产生误会,将他当怀疑对象盯上,过来追踪盘问就麻烦大了。眼下这个状态,他实在没时间接受他所熟悉的那一套询问流程,时间现在对于他来说就是生命。他耽搁不起,粟麦也耽搁不起。幸好前面是个交叉路口,红灯亮了,斑马线上很多人涌了上来,他赶紧混在乱哄哄的人群中,背着粟麦飞快逃离岗亭。
    十分钟的车程,帅歌背着粟麦奔跑了二十分钟就到了医院门口,这可能是世界冠军的速度。这时的帅歌,浑身已经湿透,额头上的汗水像屋檐水似的吧嗒吧嗒往下淌个不停,稍往地上一站,地面便马上湿漉漉的。粟麦越来越沉重地压在他身上,他已经没有力气了,连直起身体的力气都没有了。
    帅歌几乎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冲进了医院大楼,一看指示牌,急救中心居然要上五楼,这种非人性化的设置让帅歌神志发昏,竟一时找不到电梯口。他昂起头,歇斯底里地吼叫:“电梯在哪里?有谁告诉我电梯在哪里啊?”人们像在大街上观望他一样,用一种麻木而又冷漠的眼光看着他,有的人围着他左顾右盼,有的人甚至判断他可能精神有问题,可就是没人告诉他电梯在哪里。
    就在此时,帅歌看见一个女人站在对面的楼梯口,正盯着他看。顿时,他的血脉膨胀,心口咚咚直跳。他看见的女人就是粟麦,粟麦朝他看着,微笑着,笑容明媚,清新纯净。帅歌仿佛又一次看见她站在酉水河边花树下的情形,他很清楚地记着她当时的模样,记得她衣裙的颜色,飘飞的动感,还有她静止的身影。不知不觉,帅歌浑身焕发了新的力量和精神,他毅然作出爬楼的抉择,再次像个傻瓜一样朝着楼梯口走去,走近粟麦,走近她美丽鲜艳的笑容和芬芳四溢的生命。很多人这才有了反应,在他身后大声呼喊,告诉他电梯就在这里,在很多人围着的地方,因为你无法抬头,所以看不见。帅歌这时已经爬到了二楼,他好像很庆幸自己的选择,觉得电梯没有爬楼快,他心里一直认为在跟死神赛跑,死神走电梯,他走楼梯,两个人抢时间,看谁走在前面,谁赢了,粟麦就跟谁走。他不再像刚才那样大喊大叫,但他一直都在问自己,粟麦在哪儿?快,告诉我……他听见了粟麦的声音,就在他的耳边,无比清晰。他告诉她说:“粟麦,我没有力气了,你再帮我一次吧!现在只有你能帮我了……你是我生命中最大的精神力量知道吗?你必须活着,坚持活着……你的生命就像一棵花树,开满了绚丽夺目的鲜花,看见你,我就看见了美丽,闻到了花香……哪怕你给我的只是一线希望,一丝生机,我都会产生巨大无比的力量,包括你的忧伤都是一种力量,足以让我爬上五楼……”
    “粟麦,你知不知道,自从你走后,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想你,我泪流满面,幸福无比……我知道你选择和我分开是为了逃避,但我却想把你找回来,找回来不是为了分开,而是为了相聚……尽管我们相聚还需要等待,甚至是艰难的等待,但我有信心,有力量等待,为了我们美好将来……为了将来我们能在一起,幸福快乐地生活一辈子,我真心实意愿意等待你,并且请你相信,我能给你最温暖的幸福!不管什么时候,你都是我的最爱,我的全部……我爱你,永远爱你……”
   帅歌已经没有气力喃喃自语了。他异常清晰地感觉到,他的体力正在无可挽回地与他的精神分离。精神在,但体力离他而去,飘在空中,他无法再操控它了。还剩最后几级台阶,他实在上不去了,只好不顾尊严,丢人现眼地手脚并用,一步一步地攀爬。在这最后的攀爬过程中,他的内裤,外裤,衬衣,凡属他身上的衣物都湿透了,他甚至听见了汗水淌过耳根子的声音。耳根子后面的暴筋在突突跳,为了挣扎,为了反抗暴力而拼命呐喊,声嘶力竭地呐喊。但他仍然对此无动于衷,此刻,他还有意志听命于他的神智,他的神智坚强而清醒。   
   终于,帅歌踏进了急救科的门,医生护士纷纷上来,接下他背上的粟麦。
   “粟麦,你有救了……”帅歌感动得眼泪哗哗直落下来。
   此刻的他就像一匹汗血宝马,久久地站在地上浑身发抖。

   只一会儿功夫,帅歌的轻松和侥幸就被无情的现实摧毁。
   医生出来告诉他,他们已经对粟麦做了多项检查和心脏恢复,并对病人的脑部外伤也做了处理,现在她的情况已不属于急救范畴,需要转科。
    “那,医生请你告诉我,她现在应该去什么地方?”帅歌情急之中竟然问出这样的蠢话。
  “18楼,神经外科。”医生说完,急匆匆地走了。
   帅歌心灰意冷身体僵直。
     18楼,这和18层地狱有什么区别?区别有,就是比地狱还多一份阴森和恐怖。帅歌只觉得周身阵阵寒冷,脑海中一片空白。他径自走进急救室,走到铁床前,扶起粟麦,连同白被单一齐拽起,裹住自己的整个身体。与此同时,他伸手拽住一名女护士,声音低沉沙哑地命令她,你给我带路,去18楼。女护士见他这个样子,被吓住了,不敢吭声。他拉着惊魂未定的护士进了电梯,可是电梯刚一启动,帅歌突然跪倒在地,吓得护士惊呼喊叫。他喝令她住口,声音像铁器一样震慑人心。
    他把粟麦从背上放下来,将她身体揽入怀抱,紧紧抱住,不想放手。他俯下头,轻轻地亲吻她的头发,她的脸腮,还有她一直闭着的眼睛……他久久地盯着她,却没去碰她的嘴唇。在他心里,她的嘴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要亲吻那个地方,必须得经过她的同意。女护士不吱声了,静静地看着他,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不像刚才那样怕他,反感他了。
    出电梯时,帅歌把粟麦抱了起来,他的眼睛始终都没有离开过粟麦的脸,眼里除了滚动的泪水,就只剩下痛苦和悲伤。女护士怔怔地凝望着他,目光里充满了柔情与同情。
  “好了,就是这里了。”女护士冲他指了指“神经外科”的牌子之后转过身。
  “慢。”帅歌叫住她。从怀里轻轻抽出床单交还护士。
   护士捧着床单转身离去。神经外科的医生护士看见他抱着一个人进来吓一跳,愣了半晌终于明白他抱的不是一个死人,而是一个病人。医生上前仔细地检查了一番,脸色凝滞地对帅歌说,先交住院费去吧,我们会尽力的。
  粟麦安详地躺在一张干干净净的床上。她额上的伤,以及凌乱的头发,反而将她的美丽衬托得异常鲜明,魅惑。一种柔弱与英气的强烈对比,让帅歌眼前闪闪发亮,他一步一回头地看着她,觉得她的美就像阳光一样从她身上、脸上,甚至头发丝里散发出来。
  “你快去吧。” 医生对他说。   
  突然,帅歌冲上去,一把揪住医生的胳膊,只听得咔嚓咔嚓几声响,医生的骨头快被他捏碎了,疼得说不出话,只好用手势向他求饶,求他把自己的胳膊放开。
  “医生,求求你说实话,她是不是醒不过来了?或是成为了植物人?”帅歌的追问让空气愈加紧张,令人窒息。医生心里虽不能接受他对自己动粗,但对他的心情是很理解的,他点点头,表情痛楚地说:“现在还不能确定,得观察一段时间。”“观察一段时间?一段时间是多久?几天,还是几个月?” “都有可能。” 帅歌目瞪口呆,两眼直望着医生,说不出话来。而医生的手臂痛得令他快停止了呼吸,病室内一片死寂。  
  帅歌感觉心头极度悲伤,难以控制。他真想拔腿奔下楼去,绝望地一路狂吼。但他知道,他不能。他现在没有权力这样做,他必须控制住情绪,赶紧想办法让粟麦住院,不管她是不是脑死亡,植物人,只要医生说她还有呼吸,还有救,哪怕还有一线希望,他就不会放弃。
  接下来,他冷静多了。通过电话和银行转帐,很快将粟麦住院的事搞定,当他再次回到神经外科,看到粟麦已经全身披挂,医院对她进行了特护。但无论医生怎么努力,粟麦始终没有任何反应,除了呼吸尚存,她仍昏迷不醒。  
    他在她床前坐下来,一声不响地看着她如同睡眠的样子。
   “睡吧……睡吧,你在做一个长长的梦,睡一觉,醒过来就好了。”他抚摸着她的额头,在她耳边轻轻地说。

问候朋友并提前给各位拜年!

本来想在年前连载完《亡命2009》,可是紧赶慢赶还是忙不赢,要拖到年后去了,因为还有十多章,而我,明天一早要去远足了。对不起,希望各位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