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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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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沉默的大多数》:为了大多数的尊严
写小说的王小波和写杂文的王小波,几乎是两个人;谈论小说家王小波和杂文家王小波,也是两个不相属的题目。小说家王小波,充满强悍的想象力,笔墨恣肆,情境脱俗,才调高张,近乎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俯仰俱是趣味,横竖皆是文章。一旦拿起杂文之笔,他立刻换了一副神情。简而言之,王小波为自己写小说,为世人写杂文。写小说的王小波是一位艺术玩家,写杂文的王小波是一位充满“社会伦理”的布道师。
一、布道师王小波
“沉默的大多数”是王小波的一个重要概念,他为此撰有专文,生前最后一封寄给友人的电子邮件,也涉及了这个概念。不过,我们考察王小波杂文时,似不必对这个概念过多介意,因为它总是以过去时态被提及,当王小波拿起杂文的笔,他多次告诉我们,他已经不是“沉默的大多数”了,他走出了这个群体。对于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既是一个概念,也是他的生命背景,但不是他的目标。他写杂文,就是为了摆脱这个群体,以便实践自己的布道师使命。对此,他是这样说的:
“我曾经是个沉默的人,这就是说,我不喜欢在各种会议上讲话,也不喜欢写稿子。这一点最近发生了改变,参加会议时也会发言,有时也写点稿。对这种改变我有种强烈的感受,有如丧失了童贞。这就意味着我违背了多年以来的积习,不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了。我还不致为此感到痛苦,但也有一点轻微的失落感。开口说话并不意味着恢复了交纳税金的责任感,假设我真是这么想,大家就会见到一个最大的废话篓子。我有的是另一种责任感。”
是的,责任感,这是王小波写杂文的出发点。我们可以这样假设:王小波生在另一个国度,比如美国,他一定不会写杂文了。说准确些,他一定认为自己不用再写杂文了。在文集《沉默的大多数》的《序言》里,小波说得更加明确:“现在我是中年人——一个社会里,中年人要负很重的责任:要对社会负责,要对年轻人负责,不能只顾自己。因为这个缘故,我开始写杂文。”熟悉王小波杂文的读者一定记得,进入中年后,他不断提及自己的年龄:“我虽然已活到了不惑之年”,“我现在年登不惑”,“我已经四十岁了”,“我已经活到了四十二岁”,“我已经四十五岁了”,从中我们可以见出一名随笔家特有的诚挚和率性,然结合王小波,似乎更应意识到他的自我提醒和砥砺。王小波英年早逝,但显然,他这么说不是为了告诫自己来日无多,去世前一年他还说:“到现在为止,我还看不出自己有要死的迹象”,故只能理解成他在提醒自己实践一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他说:“我以为,伦理问题太过重要,已经不容我顾及自身的清白。”所谓“自身的清白”,应指不容自己洁身自好,躲进小说阁楼,自成一统。就此而言,写杂文的王小波,甚至有股子为民众献身的意味。若非如此,他只要实践自己的倡导,把自己的生活过得有趣就行。当然,所谓有趣,在王小波那里,必然包含个人尊严和思维的乐趣。
执意当社会布道师的王小波,同时又十分反感说教和灌输,这并不矛盾。他有一句名言:“假设我相信上帝(其实我是不信的),并且正在为善恶不分而苦恼,我就会请求上帝让我聪明到足以明辨是非的程度,而绝不会请他让我愚蠢到让人家给我灌输善恶标准的程度。假若上帝要我负起灌输的任务,我就要请求他让我在此项任务和下地狱中做一选择,并且我坚定不移的决心是:选择后者。”在他的文字里,我们经常撞上一号人物,就是所谓的“军代表和道德教师”,当他说,“作为一个有过幸福和痛苦两种经历的人,我期望下一代人能在思想方面有些空间来感到幸福,而且这种空间比给我的大得多。而这些呼吁当然是对那些立志要当军代表和道德教师的人而发的”,显然,他已把这两类人视为宿敌。
我们反感说教,说穿了,并非说教本身不好,而是厌恶说教气。王小波是一位脱尽说教气的说教者,为避免歧义起见,我只能不再称他为说教者,尽管这个词在我眼里是中性的。
那么,王小波竭力承担的教义是什么呢?俩字以蔽之:尊严。
二、尊严,王小波的全部主题
对欧美人来说,王小波所呼吁的,乃是他们誓死捍卫的东西,与独立人格相伴的尊严,在彼邦早已自成传统。这既是王小波杂文无法具有世界意义的地方,也是更能体现他责任感的一面。我希望有朝一日这些文章能够获得一个光荣的退位仪式,在那一天,人们百感交集地想到:曾经,我们有一位充满不羁之才的小说家,为了向世人履行社会责任感,不得不劳心费力地批评了那么多今天看来已经作古的不良现象。
关于中国,有一个事实必须公正地指出:人间公认最伟大的思想成果,在近三十年的图书市场上都不是禁区,我们没有出过删节版的柏拉图,康德哲学从来没有“内部发行”,弗洛伊德的书也未贴上“儿童不宜”,对西方第一流思想家、作家的迻译,我们自具一套传承,收获甚丰。一方面我们痛感中国的言论空间还很逼仄,另一方面我们又得承认,在翻译出版第一流人类思想成果方面,较之任何文明国家,我们都不遑多让。在中国,最不诚实的一句话,就是抱怨没有好书可读;好书有的是,唯问津者寥寥而已。所以我们才会看到那么多傻书呆籍整天在销售排行榜上此起彼伏着、鸡飞狗跳着,才会看到那么多人整天热衷于收看“百家讲坛”,好像一把年纪了还满足于用听书方式吸取通俗知识,是件特别上脸的事。当然,限于我们的民族性和思维方式,如康德这等级别的大哲,历来没有成为开启民智的钥匙,连王国维、胡适这等出色的大脑都得绕道而行,导致他们的学说在吾邦只能成为小范围的高端秘术,无法成为知识界的启蒙火种。看上去,过于深湛的西方思想还可能灼伤中国人的理解力,我们需要的只是符合先进文明的常识言说,我们需要对症之药。当然前提是,阐述务必精确,表达务必生动。
王小波的好处在于,他专说特别适合中国人的概念,他找到了“尊严”这枚药石。理由是,“尊严不但指人受到尊重,它还是人价值之所在”,更重要的是,“从上古到现代,数以亿万计的中国人里,没有几个人有过属于个人的尊严”。这类深重的睽隔甚至在作家身上导致这种情况:“提到尊严这个概念”,王小波“首先想到英文词dignity,然后才想到相应的中文词”。
王小波的核心结论是:个人是尊严的基本单位。针对如何能让国人变得有尊严,王小波开示了如下互为依存的途径:一,你必须具有自己的精神家园,二,你应该学会享受思维的乐趣。得此二端,你自然不会再相信,自己脖子上原来长着一个鸡窝,以便“请那些善良的思想母鸡到我脑子里下蛋”。
王小波杂文题材丰富,涉及面甚广,但核心大旨,不离“尊严”左右,而维持尊严的命脉,端在思维的乐趣上。思维直通理性,坚守理性,人将自然地变得尊严,他们对待自己及工作的方式,也将随之发生巨变。在我看来,没有任何迹象显示王小波在危言耸听,观小波离世十年后的社会种种,他不遗余力呼吁并强调的东西,抑且还在日益稀缺化。
对于意识形态的灌输,王小波曾戏谑地质问:“在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你给咱们闹出一窝十几亿傻人,怎么个过法嘛!”我相信这个戏谑里含有最现实的关切,因思维能力不足所致的理性缺乏,固然不妨碍培植出众的生存本能,但站在人类精神的高度,只能视为傻人。
三、文章,贵在知行合一
王小波深具文章之才,洞悉写作之秘,他说过一句大实话:“所谓文学,在我看来就是:先把文章写好看了再说,别的就管他妈的。”对于志在颁示尊严福音书的作家来说,把文章写好,确是第一位的。文章好看,道理才得以寄生,不惮扯大的话,释迦牟尼别号“文佛”,也是因为这个。
不过,我更想强调的是,赋予王小波杂文独特魅力的,绝非章句层面上的好看,而是文字后面的作家形象。小波的言说方式,与他试图告诫世人的道理,有一种内在一致。小波杂文总是包含着说理和做人两个层面,其中做人一节,则以暗流方式,从文中自然涌出。他的文字可以让人窥见容貌,该容貌是如此轻松自然,庄谐并举,足以从文字内部,消除他避之唯恐不及的说教气。
拒做道理推销员,觉察说教气会走向说理的反面,并非难事,很多人都懂,甚至,职业宣传家也能明白,所以,他们才会强调什么“寓教于乐”。可见,关键不在于明白,而在于你有那份性情,能够随意一抬腿,就自然地走出契合自由主义者符节的步伐来。读者与作者间,会生成一种奇妙的气场,作者是否可信可靠,老练的读者到眼即辨。
我曾把中国式文人的种种缺点,概括成“半仙笔法”。半仙笔法在我眼里是个庞大科目,欲找到一位毫无半仙气味的中国文人,绝非易事,而王小波近乎天生丽质地与该笔法绝缘。他拒绝抒情,偶尔抒了一回,还要特地打招呼,以示例外。当他写出“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之后,赶忙补充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于是,我们看到了一种格外可靠的文字,是那种中年男人特有的可靠劲,坚定的理性赋予文字以强悍的雄性色彩,宽容的性格又中和出一股怡人情调,他不屑于把观点捣鼓成一杆啸众的旗帜,他也不会假装自己实际上懂得更多。当然,他还有旺盛的幽默感。关于幽默感,我的认识是这样的:我们评价一个美人,不会单单冲着她一副俏眉,但如果她竟然没有眉毛,美感就一泻千里了。幽默感之于杂文家,也是如此。我甚至认为,必须把缺乏幽默感的杂文家,当成一种病毒来防范。他们竟然认为自己有资格高高在上地开导别人,仅此一点,就足见狞厉了。而王小波侃道理,言外之意好像是:我有那么好的道理,却藏着掖着,故意不告诉你,有违厚道;但爱听不听,悉听尊便。一旦我把道理强塞给你,那就岂止有违厚道,简直畜道不如,遂成下地狱的勾当。
依我的文学审美观,我会把最高的推崇,献给那些充满异质性的作家。所谓异质性,我指那种按正常情况不该出现、一旦出现则会让人获得意外之喜的特色,它是异数的完成和升华。举例来说,我对汪曾祺、阿城等作家虽然极为喜欢,但又觉得,他们属于那种在中国文学传统里必然会出现的人物,出众而不出人意表。而王小波的文字则以其鲜明的异质性引人瞩目,我很难在中国传统里找到他的文字先驱,我大致认为,他属于那种要么我们不配拥有、要么他不该出现的作家。他虽然说一口地道的京腔白话,但其精神远祖,无疑距希腊更近。所以,他最欣赏的中国古人乃是略具希腊风的墨子而非孔孟,不足为怪。
载《南方都市报》2009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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