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文号脉之六〗文字的礼数

兵行诡道是正道,文走曲径是坦途。谈论文章,最忌怀抱宋襄公之仁,对作者那些迂曲别致的笔墨,横竖看不顺眼。作家不是政客,无需时时处处把“政治正确”牢记心头,我们应该允许——甚至鼓励——作家闹些情绪,只要写得漂亮,夹枪带棒也未尝不可。也许可以位列中华第一经典的《史记》,笔墨上空就笼罩着压城牢骚。假如司马迁心如止水、宠辱不惊,他的《史记》或许会更严谨些,但恐怕不会那么出色了。

今儿说说唐德刚先生,确切地讲,是那位给胡适立传的唐德刚。对唐德刚我真是佩服得不打一处来,他的文字通脱麻利,既有中华诗性小品的蕴藉灵动,又得西式随笔的幽默霸悍,从中我不仅可以感到作者的腔调手势,运气的话,还能听到他吹口哨、打榧指。他是一位才子气突突直冒的文士,笔墨张扬,文字表情一如川西风光,正所谓“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

孩儿脸的成果之一是,对胡适最大的礼赞,出自唐德刚,对胡适最大的蔑视,竟然也出自唐德刚。前者如:“就学问的‘宽度’来说,胡适真是个新旧、中西、文言、白话及诗、词、歌、赋,样样都来的‘一脚踢’的槃槃大材。他的确具备一个‘开山大师’的条件,只有像他这样的学者才能纵观古今,盱衡全局,而不至于闭门造车,坐井观天。……时贤自郐而下,则不足论矣。”“胡适之那种盖世才华,真是人间少有,天下无双!那个毫无文采的杜威和他这个风流倜傥的大弟子一比,简直是俗不可耐!”后者却成了这样:“那时如果没有陈独秀办个《新青年》杂志,他不能一稿两投,胡氏那几篇徒足哗众的小文章,也不过就是几张覆缶废纸罢了,传世云乎哉!”“吾人如试把胡适当年所编的《季报》和王纪五后来所编《月刊》细细比较,那前者比后者实在也高明得有限。就凭那几篇烂文章,便能煸起一代文风,两朝开继,成佛成祖,这在阮籍看来,就是‘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了!”瞧,眨眼间,那位“人间少有,天下无双”的“开山大师”,已堕落成一个浑水摸鱼的“竖子”了,难怪性情暴烈的台岛老媪苏雪林要骂他“妄诞、疯狂、荒谬、浅薄、轻率、欺诈、下流和轻薄”了,甚至,那位性情温婉的天才女科学家吴健雄,也要“破例认真地”数落他几句。唐德刚尝如此自辩:“吴大姐举了好几个例子,但是竟然没有一个是我的书上有过的。”清平世界,荡荡乾坤,话莫说大了,不才上引两例,可是白纸黑字摘自大著的。

我知道,唐德刚历来推崇所谓“笔则笔,削则削”的良史古法,也曾当面“开玩笑”地向胡适许诺:“以后替你老人家写传记我一定一句一注,绝不‘渲染’!”但他偶尔确实有点笔墨失控,导致“渲染”过度。我们敬重“我爱吾师,我更爱真理”的态度,也尊重一切不为尊者讳的治史风范,但话说回来,你口气那么恣意干吗?作者的倨恭不定,会诱使读者进退失据。在最适合与唐著横向比较的旷世名著《约翰逊传》里,同样身为晚辈的作者鲍斯威尔也会提到传主的若干瑕疵(比如借钱不愿还),但他没有一次不让人感到情非得已,绝不至于像唐德刚那样,字缝里好像崩出一根“我终于可以损你几句了”的恩仇獠牙。当然,唐德刚是大才子,逞才使性即使不是才子的天赋权利,也是他的天赐性情。才子写作,与NBA球星打球好有一比,逮住机会,就要秀一把灌篮绝技。问题在于,你如此高张猿臂,飞身而下,就不怕把弱小的胡适博士撞飞出界吗?

曾读到止庵先生一篇评论前辈邓云乡的文章,当时他正试图拿邓云乡与周作人进行文风比较。邓氏虽佳,但与知堂相比,则不如远甚。这本来也没什么,对寻常文人来说,得与周作人比较一下,即使稍逊一筹乃至三筹,亦差堪自傲了。谁知止庵先生顾虑重重,硬是写出这样一段帷幕深深的趣文:“相形之下,邓氏于此未免略有不及。若论博学多识,差可相提并论;以深厚求之,似乎稍逊一筹。然而另一方面,反倒更显凡人本色,读来或许更觉亲切,亦未可知”。——咦,作者貌似什么都说到了,公允之态惟云天可表,细瞅之下又好像啥都没说:进一步,退半步;退一步,进半步,边打手心边捏脚,小辈的礼数固已尽到极致,惜乎文字已气息奄奄。这当儿,我忍不住想劝他:您就学学唐德刚的刚猛作派,扣一个篮吧,也免得我们误以为邓老先生过于小性子,需要你用文字做成襁褓,把他裹起来。

诚然,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对寻常人家是这样,对学者作家亦是如此。文字中的礼数,大概妙在尽与不尽之间,如果德刚大师失之于佚荡,止庵居士就失之于恭谨了。

载《南方周末》2009年2月5日
先占个沙发~~

转张建辉先生的插图,蛮好玩的


谢谢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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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儿,我忍不住想劝他:您就学学唐德刚的刚猛作派,扣一个篮吧,也免得我们误以为邓老先生过于小性子,需要你用文字做成襁褓,把他裹起来。

抄到小本本上了,回头稍微改改就去挖苦人去~~~~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一方面,文字的礼数往往反映作者的教养,另一方面,温吞水的文字不仅乏味,而且往往是小气的。
唐德刚先生,问题似在于话痨,时不时就嘴滑了。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我倒觉得止庵居士的这段文字并未失之于恭谨,而是恰如其分的礼数吧——纯属个人感觉——于是乎,老周的这篇雄文最后忽然收了势,不免少了些气势。
率性的一说。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阿吕兄,礼数和客套话不一样哟,尤其是文字场域,比个高低的念头常常存在写作者曲曲折折的心思里(不想认真写作的不算)。止庵居士的话看着像客套话,不像评论。泽雄大哥的文章最后的讽刺还是比较明显的,阿吕兄再仔细看看哟。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回平平

哦,是讽刺啊?我没有看出来,呵呵。
另外,在我看来,客套话总是合乎礼数的。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泽兄所言“止庵先生一篇评论前辈邓云乡的文章”是指他为推荐共17册的《邓云乡集》而写的《世间已无邓云乡》一文吧。斥那段话“貌似什么都说到了,公允之态惟云天可表,细瞅之下又好像啥都没说:进一步,退半步;退一步,进半步,边打手心边捏脚,小辈的礼数固已尽到极致,惜乎文字已气息奄奄”似有苛求之嫌,或略有逞己意而后快的做派。那止庵自许“笔涩意清”,也许还会以“气息奄奄”的文字而自得呢?不过,回到文字“礼数”的话题,可能还和社会语境有关。不说李敖,就说那个总以“老汉”自称的柏扬,文多“失礼”,也许和报章能容不无关系。
另:伍立杨的一股子“破尸布”味,估计兄不屑“号脉”吧?
偶酿酱香入诗肠,常念老辣出文章.
谢谢平平。
唐德刚先生的作品,我只读过些随笔及两本关于胡适的书,史传只读过《袁氏当国》,对他最负盛名的《晚清七十年》,则尚未有幸寓目。所以本文只敢强调“那位给胡适立传的唐德刚”。大兴兄提到的“话痨”,我也有所感。为他开脱一句,可能与在美国写中文的生态有关。就那么一些同仁刊物,常常还闹稿荒,需要他充当救火队员,长此以往,难免养成短话长说的习惯,甚至无话找话。
阿吕兄:我所谓“文字的礼数”,是区别于生活的礼数。俗语“礼多人不怪”,在我们这个礼仪之邦里,对长辈谦恭有礼,总是讨人喜欢的。问题是,文字总还别有追求,另有侧重,生活中的仪礼对文字侵入太深,也会伤害文学。这是我的看法。

转贴——止庵:识大识小

邓云乡的著作,我最早读到的是《鲁迅与北京风土》;已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至今记忆犹新。王西野为此书写跋,谓“乃以《鲁迅日记》为经,以风土景物为纬,抚今迫昔,因人寓景,所谓识小可以见大,比一般的研究著作,读起来要有味得多”。末了所说尤得我心,叹为得未曾见。书中多次提及“周遐寿老人”,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写法正是走的《鲁迅的故家》与《鲁迅小说里的人物》的路子。——话说至此,不禁想起顾随尝批评《鲁迅的故家》云: “文笔松松懈懈,仍是启老本来面目,惟所写太琐屑,读后除去记得许多闲事而外,很难说令人得到什么好处。” (一九五三年七月十三日致卢季韶)盖此本秉承古人“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 (《论语•子张》)一说。惜乎高明如顾羡季,亦发此论也。虽然,前引王跋已云“识小可以见大”;世间以为“不贤”者,或许正有几分“贤”呢。依我之见, “贤”与“不贤”,无妨姑置勿论; “识大” “识小”,不同作者之间,的确有此不同。

《论语》中那两句话,邓云乡自己亦曾多次援引,是乃甘以“识小”自居。后来他写《红楼风俗谭》等,仍循此道,有本书则径以《红楼识小录》命名。可以说这是他的本事,同辈后辈未必及得。周汝昌为《红楼识小录》作序,即云: “再过一些年,连云乡同志这样富有历史杂学的人也无有了,我们的青年读者们,将不会批判它因‘小’失小,而会深深感谢这种‘小’书的作者为他们所做的工作。”如今邓氏已矣,读书至此,倍生感慨。当然这也可针对其所师从的那位老人而言。尽管老人平生著述,并不为此所囿。过去人说: “宇宙之大,苍蝇之微,做文章的人无不可以讲的。”正分别对应着“识大”与“识小”。对此周氏有云: “由我看来,宇宙好讲,苍蝇却实在不容易谈,因为如老百姓所说寥天八只脚的讲起来,宇宙大矣远矣,我们凡人那里知道得许多,当然是莫赞一辞,任他去讲好了。若是苍蝇呢,谁都看见过,你有意见要说,他也会有意见,各说各的,所以谈宇宙般的大事没有什么问题,说到苍蝇之微,往往要打起架来,这也实在是无可如何的事。而且苍蝇虽微,岂是容易知道之物,我们固然每年看见他,所知道可不是还只他的尊姓大名而已么。” (《苍蝇之微》) “宇宙之大”与“苍蝇之微”,区别在于一虚一实。然而,前者若能讲到实实在在,自是真“识大”矣。此翁另有“正经文章”如《人的文学》、 《中国的思想问题》等,即为上好例子。

回过头来说邓云乡。他系承继周氏之一路写法,即所谓“草木虫鱼”者,——所著单有《草木虫鱼》一册,斯可谓“发扬光大”也。关于“宇宙之大,苍蝇之微”,他也有番话说:“在我想来,苍蝇毕竟比宇宙好谈些,我是天生凡人,缺乏谈神奇的功能,什么宇宙天体,太远太缥缈了,比较爱谈的,还是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在积极方面,爱谈一点生活中有情趣的事;在消极方面,想谈一点减少人生痛苦的事, ‘黄蘖树下面弹弦子,苦中作乐’嘛。”(《草木虫鱼•苍蝇之一》)与前引知堂的话加以对比,可以看出二人自有相通之处,差异亦复不小。周氏自谓:“虽然对于名物很有兴趣,也总是赏鉴里混有批判,几篇‘草木虫鱼’有的便是这种毛病,……”(《过去的工作•两个鬼的文章》)相形之下,邓氏于此未免略有不及。若论博学多识,差可相提并论;以深厚求之,似乎稍逊一筹。然而另一方面,反倒更显凡人本色,读来或许更觉亲切,亦未可知。

此次将邓云乡历年著述汇集出版,我觉得是件好事。所想说的,无非就是前引周汝昌那一席话。邓氏已矣,或许竟可以视之为中国某种文化传统的断绝。《鲁迅与北京风土》、《红楼风俗谭》之类著作,今后怕是不会再有。没有人愿意写这种文章了,而且也没有能写这种文章的人了。

二OO四年十月十三日
范某更想说的是:就号脉之六而言,拿唐“话痨”说事,事例极富说服力和感染力。而说止庵之事,从论据说服力看,则明显差好一大截。就像在前面刚放了一个震耳欲聋的“二踢脚”,马上又点燃一个香烟粗的小珠炮……
偶酿酱香入诗肠,常念老辣出文章.
原帖由 酱香老范 于 2009-2-5 12:59 发表
泽兄所言“止庵先生一篇评论前辈邓云乡的文章”是指他为推荐共17册的《邓云乡集》而写的《世间已无邓云乡》一文吧。斥那段话“貌似什么都说到了,公允之态惟云天可表,细瞅之下又好像啥都没说:进一步,退半步;退一步,进半步,边打手心边捏脚,小辈的礼数固已尽到极致,惜乎文字已气息奄奄”似有苛求之嫌,或略有逞己意而后快的做派。那止庵自许“笔涩意清”,也许还会以“气息奄奄”的文字而自得呢?不过,回到文字“礼数”的话题,可能还和社会语境有关。不说李敖,就说那个总以“老汉”自称的柏扬,文多“失礼”,也许和报章能容不无关系。
另:伍立杨的一股子“破尸布”味,估计兄不屑“号脉”吧?
回老范:所涉止庵先生文章,我已贴过来了。不知与你所说,是否同篇而异名者?
止庵写作,自有标准,恐亦有其高标自许之处。这都是我尊敬的。但尊敬不等于认可,尊敬是一种礼数,泛泛地说,我尊敬任何有自己独特追求的文家。不过就文说文,我还是觉得他过于拘泥了。
好久没有读到伍立扬先生的文字了,不知他最近在忙些什么。“不屑”云云,俺哪里敢,伍立扬的文字,也是自有风致的。从我个人立场来说,我首先倾向于认可他的追求。老范不是对目下“言之有文,行之不远”的现状颇有微词吗?我之认可,亦缘于此。真要细究,恐怕也是在认可的前提之下。
有一点确实如此,即,我所批评的,都还是我视为颇具一家之长的文字。如果只是凡俗,那我不如眼开眼闭,侧身让过。
原帖由 酱香老范 于 2009-2-5 13:23 发表
范某更想说的是:就号脉之六而言,拿唐“话痨”说事,事例极富说服力和感染力。而说止庵之事,从论据说服力看,则明显差好一大截。就像在前面刚放了一个震耳欲聋的“二踢脚”,马上又点燃一个香烟粗的小珠炮……
谢老范批评。小文确是冲着唐德刚先生而去的,篇末拿止庵来说上一说,只是顺手给小文增添一个反面例证。
谈文学有个难处,你拿来批评的例子,读者总会下意识地要求“杀根”(沪语,厉害至极的意思),而真正“杀根”的例子,其实又直通拙劣,也就不值得拿来评析了。话说回来,你做不到“杀根”,你的例子又会显得勉强,缺乏说服力。
如何是好?待我活到老,体会到老,慢慢琢磨罢。
编辑说明:改“如果是好”为“如何是好”。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9-2-5 19:31 编辑 ]
原帖由 酱香老范 于 2009-2-5 13:23 发表
范某更想说的是:就号脉之六而言,拿唐“话痨”说事,事例极富说服力和感染力。而说止庵之事,从论据说服力看,则明显差好一大截。就像在前面刚放了一个震耳欲聋的“二踢脚”,马上又点燃一个香烟粗的小珠炮……
同感。老范确实酱香——同一个意思,我说出来却像酒精,无文哉,无闻也,呵呵
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信安仁拜路尘。

有所不敢苟同

所谓“真正‘杀根’的例子,其实又直通拙劣”,显然不能一概而论。依我看兄文所举唐之事已够真正“杀根”(本地方言则曰“煞格”),但毫不“直通拙劣”(否则兄也不会“冲着”去了)。倘兄举“反面例证”时手边有比止庵事更“杀根”的举证,想必也不会舍重量级而就次轻量级吗?兄一向识见卓然,然从作文甘苦而言,找合适的论据有时也许比立论更费力。故斗胆建议兄与其“慢慢琢磨”,不如慢慢求证。
兄望文号脉,悬壶济“文”,弟照方服药,多去沉疴。望“号脉”文“可持续发展”,并早日结集!
偶酿酱香入诗肠,常念老辣出文章.
再谢老范的勾魂摄魄枪。
我所举唐例,乍看确很“杀根”,貌似一种抓获现行的铁证,其实未必。我体会唐德刚先生的抱负,他是有意为之。我所举的例子,在书中不过隔页,并非他此一时彼一时的想法。为了强调自己“笔则笔、削则削”的铁笔孤直气,他或许故意如此颠倒,以谋求某种杀无赦般的“铁肩担道义”效果。所以,虽然我是这么指出了,唐德刚先生很可能不以为然;不仅不以为然,或许还以为我着了他的道。
这么说是想说明,“杀根”里也有婉曲,并未“直通拙劣”。
早年撰《齐人物论》时,我曾数落过学兄夏中义先生的大著《九谒先贤书》,在这本书里,作者体现出的倨恭不定,不仅是大面积的,还——我不得不说——是较为拙劣的。由于他假借一种书信体,以后生末学给已逝前贤写信的方式展开论述,而他的昧于文字礼数,导致文字的气息陷入紊乱。
比如,在谒王国维的书信里,作者这样写道:“但先生‘魂魄’已经很难彻底召回了,这就像耿耿思妇,既已婚嫁合伙过了,其内心也就不再静若处子,总有一缕‘剪不断,理还乱’的情丝将先生与亡朝废帝暗暗相牵。”假如作者不是以拟设的后学上书的方式写作,这个比喻很精彩,但一旦与充斥文中的大量纯为书信体服务的谦恭语相质,顿感突兀和拙劣。这拙劣是如此露骨,以至我觉得没必要再拿来讥弹了。(类似例子还有好多)

复17楼

兄所曝唐先生“故意如此颠倒”之“作秀”,亦算一种扭曲的文人(为文)心态否?或可成另一种兄可加号脉的病症。

呵呵,兄腹笥五车,求证大可不必“慢慢”,看来俺是庸人自扰了。

[ 本帖最后由 酱香老范 于 2009-2-5 22:02 编辑 ]
偶酿酱香入诗肠,常念老辣出文章.
插嘴,唐先生的佚荡和止庵居士的拘谨,偶觉得是“礼数”的两种,一种是文字的礼数,一种则是世俗的礼数。从作文讲,师友情谊、面子人情、礼貌周到,会阻遏文气,气量便小了。
作文的人,连逞才的心思都不敢有,遮遮掩掩,自我局限,还没动笔,先把自己吓住,礼数到了,作出来的就怕不够“秀”了。譬如论坛有趣有力度的笔战,叫声兄台,多半假客气,后边的都是大砖头,砸人很痛的。不过这样才好,“痛快”嘛!要是被“兄台”礼数吓住,被叫战的也会觉得没趣。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中国人就是为人酸文虚礼太甚,审美疲劳。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要是能把吴健雄批评唐德刚的例子举一个,这样,唐德刚反驳吴的话是否在理就能坐实了,不过对整个文章并无大碍。

泽兄的文章总是那么好看。
原帖由 酱香老范 于 2009-2-5 22:00 发表
兄所曝唐先生“故意如此颠倒”之“作秀”,亦算一种扭曲的文人(为文)心态否?或可成另一种兄可加号脉的病症。
这个,容我再思。
关于写作上的“笔则笔,削则削”,唐德刚的夫子自道,仅我留意到的,已不下三四回了。所以,我是不敢视为“扭曲”的。“笔则笔,削则削”作为一种作法兼态度,本身足以为文章垂范,我只是觉得他没做好。
平平19楼概括得很清楚。两种礼数,如能并行不悖,相得益彰,自是好事乃至美事,但最好不要彼此冲撞了。
兮兮所慨,亦难一概而论。礼数这玩意,弄得好,也是为文的趣味。
再回网事兄:吴健雄先生当然不可能亲自写文章与唐德刚商榷,小文所引,出自唐德刚先生《我犯罪了!并无解说——向谢扶公与苏阿姨致意》一文。唐德刚没有提供例子,只是强调“没有一个是我的书上有过的”,所以,我也提供不了例子。
原帖由 李大兴 于 2009-2-5 12:02 发表
一方面,文字的礼数往往反映作者的教养,另一方面,温吞水的文字不仅乏味,而且往往是小气的。
唐德刚先生,问题似在于话痨,时不时就嘴滑了
周泽雄先生,问题似在于话痨,时不时就嘴滑了。——恰如其分。

没事找事一下:

1,兵行诡道是正道,文走曲径是坦途。——兵行诡道是王道,文走曲径是仙境
2,对唐德刚我真是佩服得不打一处来,他的文字通脱麻利,。。他是一位才子气突突直冒的文士,——如此口语化,不知周版主何方人士?
3,那个毫无文采的杜威和他这个风流倜傥的大弟子一比,简直是俗不可耐!”——“杜威”是洋人,只有洋文的文采,不知徒弟和师傅比哪一方水土的“文采”?不会是西文吧,少有人赞胡适的西文文采的!若论思想境界,师徒之差犹若天壤之别。
4,难怪性情暴烈的台岛老媪苏雪林要骂他“妄诞、疯狂、荒谬、浅薄、轻率、欺诈、下流和轻薄”了,甚至,那位性情温婉的天才女科学家吴健雄,也要“破例认真地”数落他几句。——苏老太连“鲁太爷”都骂,而吴健雄算不得“职业文人”,没有可比性。
5,在最适合与唐著横向比较的旷世名著《约翰逊传》里——这个“最”字特别“不最”!
胡适充其量——“但开风气不为师”,而约翰逊的确完成了文字的实业工程——(约翰逊的散文风格自成一家,集拉丁散文的典雅、气势与英语散文的雄健、朴素于一体。约翰逊在英语词典编纂史上占有独特地位,他克服重重困难,一人独自编纂《英语词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历时七年得以完成,这是英语史上第一部也是随后一百年间英国唯一的标准辞书。 )
6,问题在于,你如此高张猿臂,飞身而下,就不怕把弱小的胡适博士撞飞出界吗?——胡适比鲁迅强壮多了,唐德刚身材如何,尚未考证?



[ 本帖最后由 天边外 于 2009-2-6 01:51 编辑 ]

回复 24楼 的帖子

废话真多呀,都是不值一哂的,更别提反驳了。
“5,在最适合与唐著横向比较的旷世名著《约翰逊传》里——这个“最”字特别“不最”!”
——这个5,看上去好像有点东西,那就请抖擞精神,找出一部比《约翰逊传》更适合与唐著横向比较的传记来。找出一部,算你厉害。连一部都找不出来,那么,这个“最”字你还得乖乖地替我留着。
要承认,天边外的文字偶尔也有可读之处,不过,像24楼这样的文字,用“没事找事”来定位实在是不准确,我想,比较准确的,应该是——“献丑”。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9-2-6 10:06 发表
废话真多呀,都是不值一哂的,更别提反驳了。
“5,在最适合与唐著横向比较的旷世名著《约翰逊传》里——这个“最”字特别“不最”!”
——这个5,看上去好像有点东西,那就请抖擞精神,找出一部比《约翰逊传》更适合与唐著横向比较的传记来。找出一部,算你厉害。连一部都找不出来,那么,这个“最”字你还得乖乖地替我留着。
嘿嘿,都说中文“最”字不可滥用,偏偏这燕谈里有“职业文人”自居的周版主“最”擅长围魏救赵——向非职业文人讨救兵之术,岂不好笑!

看看你举的样板如何“横向比较”?传纪的主人公地位之尊已经离题千里,而传记的“旷世名著”之美誉更有借花献佛向唐肆意拍MP之嫌。

[ 本帖最后由 天边外 于 2009-2-6 13:29 编辑 ]
原帖由 童志刚 于 2009-2-6 12:48 发表
要承认,天边外的文字偶尔也有可读之处,不过,像24楼这样的文字,用“没事找事”来定位实在是不准确,我想,比较准确的,应该是——“献丑”。
兄弟冰雪通透——燕谈之“丑”不可外扬。
原帖由 天边外 于 2009-2-6 13:25 发表


嘿嘿,都说中文“最”字不可滥用,偏偏这燕谈里有“职业文人”自居的周版主“最”擅长围魏救赵——向非职业文人讨救兵之术,岂不好笑!

看看你举的样板如何“横向比较”?传纪的主人公地位之尊已经离题千里,而传记的“旷世名著”之美誉更有借花献佛向唐肆意拍MP之嫌。
果然,让你举一个例子都会把你累死,活脱脱一副文学难民嘴脸。
我没有义务给你普及基础文学常识,《约翰逊传》是否当得起“旷世名著”,自个去补课吧。
啥时能举出一个例子,再来废话。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9-2-6 13:41 发表

果然,让你举一个例子都会把你累死,活脱脱一副文学难民嘴脸。
我没有义务给你普及基础文学常识,《约翰逊传》是否当得起“旷世名著”,自个去补课吧。
啥时能举出一个例子,再来废话。
看帖不认真。

谁怀疑这本“旷世名著”呢?是怀疑你拿此书与唐比肩的“最适合”用心,实在例举不严谨。

该补一副眼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