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对好人是告密,对坏人是揭发?——仓促兼答施国英女士
原来一直游移不决如何区分这样一件事情:它对好人是告密,对坏人是揭发。
读了章诒和女士《谁把聂绀弩送进了监狱?》一文(http://yantan.org/bbs/thread-90053-1-1.html),终于肯定了为什么西方对于告密者是绝对无条件否定的。记得初看美国电影《闻香识女人》就依然不解,现在解了。
没有好人揭发,坏人告密之分。因为单就揭发(告密)的“内容”而言,今天的错是明天的对,昨天的对是今天的不是,告密的内容时过境迁、没有恒久性。但告密(揭发)的“形式”,即其行为和人格却是恶患无穷。弄不好这习惯深入骨髓,浸入染色体,化作精神细胞。说轻点带来变态扭曲人格,说重点影响人种发展、人类生存。
过去可能太执着行为本身的是非对错,而忽略了行为者本人的善恶。人的善恶比行为的对错更应受到重视。决定我们善恶的就是良心,良心就是个主观道德官能。服从或违背良心的指示,决定我们是善人或恶人。
所以,人们往往原谅野心家,但绝对不原谅告密者。至少野心家还有主见性,还有责任担待,还有坚定的意志,还有张扬的野心。告密者是严重的墙头草,是依附者,是寄生虫,是立场不坚定份子。今天为你告密的告密者可能是朋友,明天可能另作他投,教你死无葬身之地。所以,告密者是最不安全因素,是最无根的人,更是所有产生邪恶的人的因素中最为根本性的因素。
邪恶之花的存在绝不是生长于空气中的,一定是生长在广袤的人人之有的人性的土壤之中的。告密者有毒的关键是把人风、人道、人格,人的起码的胚子——人性的大地——搞坏了、毒化了、盐碱化了、魔沼化了。一个正当的社会是不会容忍告密者的,因为人与人的基础建立在光明正大上。一个告密者群发的社会,一定是一个从上到下人心惶惶的社会。文革是一个告密社会,可见当时红彤彤人海背面、心底里的一片阴暗,一缸烂酱。
施国英女士对追问聂绀弩的遭际的告密者应当是谁,予以质疑(http://yantan.org/bbs/viewthread.php?tid=90053&page=2),提出——
1、披露真相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揭露邪恶体制对人性的扭曲?还是为了在道德制高点上对大时代背景下如浮萍一般无助的个人作谴责?
2、到底是谁把聂绀弩送进了监狱?真的是他的朋友们吗?
3、那黄苗子和郁风在文革中坐了七年牢又是谁的功劳呢?
这个问题很有意义,也是反思追责过程的必经之路。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有一个对反思过程的基本肯认,即体制问题,包括封建主义、个人崇拜、专制主义,乃至极权主义,它们作为制度性祸源大家都已经认识到了。比制度性更根本的理念问题,建构“理想蓝图”革命理念的合理合法性问题,大家也已经认识到了。唯独认识尚未抵达的是个人责任担待问题。
人们认识到了告密体制和个人独裁、集团专制的问题,为什么在现实中依然得不到满意的解决呢?这些问题不能解决的表面原因看似压迫与反抗的力量对比悬殊问题,其实还是人心(最底部是良心)——包括当权者人心——真诚与否的问题。想一想哈维尔“要真诚地生活”、“要有道德地生活”的命题及其实践。现在的问题是到了理念、制度背后,去追究更根本的个人道德、社会伦理的问题上了。
告密文化为什么在人人满怀恐惧的中国这么有生命力?告密为什么成为中国老百姓生活中自然而然、见怪不怪的日常生活伦理?这个反思仅仅置于概念化的“体制”之上,追责仅仅抵达独裁者个人为止,说起来很容易、很轻松,但对于彻底解决告密遗毒,杜绝新的告密和告密者的出现是远远不够的。
这犹如二战后对屠杀犹太人的追责。德国法西斯可以在同盟国的轰炸下崩溃,元首希特勒已经自戕,所有的德国人,包括德国的平民百姓都是法西斯体制的受害者,他们也一度声称自己是无辜的。从权力地位上看他们的确是无辜,从利益占有上看也是无辜,从政治立场上看是无辜,从社会组织上看是无辜,但良心上呢?我们不可能仅执着于行为本身的是非对错,而忽略了行为者本人的善恶。作为个人不能因为也是一定程度的受害者,就可以逃避另一种程度上的罪责。追责从对体制、对独裁者个人,必然也必须延伸到对(德国)文化和(德国公民)个人身上,
从无权者个人入手,才能抵达要害,找到解决苦难的谜底。因为权力是相对的,良心是绝对的。
在西方,对奥斯维辛的反思,对大屠杀的追责,甚至已经追责到被占领地的普通老百姓,乃至受迫害的犹太人个人身上。当然,这不是说要普通老百姓在法西斯强大的时候以弱小的力量起来挺身反抗,付出以卵击石的代价(尽管有人愿意这样做),而是追问为什么在普通个人中间良心居然被毒害,邪恶一面的潘多拉盒子怎么会被私欲偷偷打开?在现实中,为什么产生了普遍的默认者、大量的告密者,乃至不少的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者。他们的危害不亚于明火执仗的独裁者,它们是邪恶的汪洋大海和土壤。这就更触底地关系到个人道德问题(比如德国人自视高贵,不关心他人),日常生活伦理问题(比如德国人不问政治,只关注技术),终归是良心问题(人性的普遍性原则)。
这些是产生独裁体制和独裁者的土壤,是反思追责最直接、最关己、最根本的问题。
我们不能总把责任推卸在外在的世界,因为世界毕竟是个人构成,每一个个人毕竟有成为道德主体的潜能。我们虽然不能指出什么是正确的生活,但我们却能够认识什么是错误的生活;我们不能肯定什么是绝对的善,但我们却可以否定不道德的恶。所以,追责善恶个人,实质上是追问成为道德主体的能力;追究告密者,实质上是追问个人是否有成为道德主体的可能。人毕竟不是含羞草,在南亚成为树,在北方生成草。意识到这个问题,也就意识到为什么西方文化——比如在电影《闻香识女人》所表现出的——对告密行为和告密者个人绝对无条件否决的原因了。
所以,黄苗子和郁风不能因为在文革中坐了七年牢而无辜,而逃避追责。
[ 本帖最后由 吹笛在湖北 于 2009-3-22 14:56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