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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发表于 2009-5-1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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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大多根本无法做到像爱他们的妻子那样爱妻子,以妻子为快乐生活的中心。
——事实的确如此。上帝赋予男女的特征,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的社会分工,在一个家庭内部亦是如此。社会的进步,更是强化了性别意识在自然分工中的作用。比如,男人更像男人、女人更像女人的社会认识,就是社会文化进化的结果,这种期待也包含了对社会角色、社会分工的承认。
人在一生的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兴趣中心,男女皆是如此。比如,女人会适当地将自己的快乐中心转移到孩子身上。
[ 本帖最后由 白桦林 于 2009-5-15 16:0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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