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很难白扯,看到了,你很难采取相应措施,怕打草惊蛇,也怕反应过度,更怕弄巧成拙。
在这个问题上,我的看法是:教育中凡和道德品行有关的事情,教师应该设法让学生和家长一起多负责。

抛开这个不幸事件,单就学生早恋一事来看,教师不同,反应不一样。家长不同,意见也不一样。早恋好还是不好,并没有必要达成一个结论,因人而异。

我小儿十三岁,两个月前学校有一份作业,需家长和学生一起完成。内容为:学校想成立一个委员会,专门为男女学生约会设立行动准则。你是委员会成员,你想设立什么规定。另外,请你父母在背页写上他们的规定。

小儿写的是:1)带上手机和钱;2)告知父母地点;3)按时回家;4)不轻举妄动
我们写的是:1)先完成作业; 2)得一个A一次; 3)父母接送; 4)有礼貌

泽雄提到“小女孩已经走了,大家各自受领一份属于自己的责任和愧疚,也许更好”。我把上面一段写出来供大家参考。希望教师家长不要只说不。要理解学生,给予善导。

[ 本帖最后由 kemingqian 于 2009-5-26 23:32 编辑 ]

胡展奋撤了,海派撤法。

敬启者(2009-05-26 17:12) 标签:敬启者 海派 很解乏 族群 杂谈   

各位海派脏口:和你们对仗了一个下午,现在我要工作了,过几天还要出差,暂不奉陪啦(海派脏口族群可不要过早自慰,说哈哈他怕我们了),过几天咱们再对挑,如何,很过瘾、很解乏、上海人说“老解厌气额”哦!

主人不在,请勿吐痰!保存实力,回头再战。

保重!
原帖由 kemingqian 于 2009-5-26 23:3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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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儿十三岁,两个月前学校有一份作业,需家长和学生一起完成。内容为:学校想成立一个委员会,专门为男女学生约会设立行动准则。你是委员会成员,你想设立什么规定。另外,请你父母在背页写上他们的规定。

小儿写的是:1)带上手机和钱;2)告知父母地点;3)按时回家;4)不轻举妄动
我们写的是:1)先完成作业; 2)得一个A一次; 3)父母接送; 4)有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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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明兄这个例子太有意思了。

如果让我来写规定,大概会是这样的:1)先把对方的名字、住址和家庭电话号码告诉家长;2)确认对方家长也同意这次约会,至少要事先知道这件事儿及时间、地点;3)近期学习表现良好或正常;4)当天作业已全部完成;5)按时回家。

孩子会怎么写,晚上我来问问看。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不知孰是孰非,就是觉得痛心疾首。
原帖由 兮兮 于 2009-5-26 10:53 发表


前天和一位老师聊天,说他们学校一位学生体育课跑步倒地死了。是否有先天心脏病之类,家长填写报告之初都没交代(不过,至少一般性入学体检应该查出哦)。小孩家里又不打官司,外婆每天报到一样睡在学校操场嚎啕,整整一学期,校无宁日。最后学校花钱了事。
心脏病不易查出,入学体检时即使做了心电图也未必查得出来,就连身体素质极好的运动员都可能在运动过程中猝死,这事实在是孩子不幸,学校遭殃。
是的。还有一个问题是即使在入学时查出学生有心脏病,学校也难以拒绝该学生就读,否则学生家长可以说学校歧视弱者,违反义务教育法等等。

[ 本帖最后由 心中有刀 于 2009-5-27 20:45 编辑 ]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我也觉得奇怪,为何不公布黄一馨的三封遗书?
我所在的学校多年前也有一女孩因感情问题而自杀。跟她短暂相处的男友提出分手,女孩不同意,男生置之不理。那天,女孩约了几个同学也包括那个男孩去外滩,希望大家能跟她一起说服男友,男孩坚决不答应,她突然纵身跳入黄浦江,眨眼就没了影子。——这个事件,总算没有累及他人,家长甚至都没去男孩家吵闹。

[ 本帖最后由 紫壶 于 2009-5-27 20:55 编辑 ]
不知兮兮是和哪个地方的老师聊天,那个事件与我们这儿的差不多,也是跑步猝死,也是起因于心脏病。不过不是在体育课上,而是在放学后的额外体育训练时间。死亡学生的家长是一位教育教研员,后来也是赔偿了事。
一直举美国的例子,对不起了。

我小儿开学参加体育课前,家长都要签名,对课堂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学校概不负责。公立学校是靠纳税人的钱办的,赔偿也就是花大家的钱。签名是保护公众的利益。
 5月13日,下午4点多,我提前回到家。5点钟左右,馨儿回来了,我连忙说,电脑关不上了,你去看看有什么问题。你放下书包,看了一下电脑说:有病毒,打个补丁就行了。便拎起书包说:今天作业多,我去做作业了。我说:早点做好,早点吃饭,早点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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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来,孩子自杀前没有表现出一点点对父亲的依恋之情,叹!
现在的社会同情弱者,但是他们同情的是“貌似弱者”。黄一馨固然是不幸的,但是黄一馨的父亲黄勇看上去是一个“弱者”,在学校门口默默地守候,实际上他们仗着自己是“弱者”为所欲为,在背地里动用一切的力量。利用自己在媒体的朋友不顾事实真相,恶化事态,激化矛盾,有誓将全上海的中小学教师成为全民公敌之势。利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该班学生家庭住址及学生家长的电话不停的上门骚扰,拼命在搜集他们认为的“真相”。他们不顾其他活着的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让那些活着的孩子日夜不能安心,从该事件阴影中走出来。我想即便是学校给了他们调查报告,他们还是会以“弱者”形象,利用胡展奋等所谓“资深”再一次否定学校的报告。所以,根据很多学生的不幸事件的总结,其实真正的弱者是学校和老师。他们要对逝去的孩子的尊重,要对更多的孩子负责,所以只能背负起所有的骂名,一切的一切……。
呵,楼上看来是李惠利学校的?欢迎提供真相。尽管,我不得不理解为单方面的真相。
我27楼所言,只是泛泛推论。从推论上说,孩子自杀,必然有人要承担道德压力。那个自觉有愧的人(校方或家长),为避免道路以目,极可能诿过于他人。这是不需要动用鲁迅所谓“最大的恶意”就可以想见的。
当然,只是推测,不敢表态。俺且静候事实。
有誓将全上海的中小学教师成为全民公敌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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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当人都是赣大呀。拿这样的非事实来说事很成问题的。
诚然,现在整个社会都被教育体制的功利化所绑架,中小学教师直接面对更是比较严重些,“好人不多”,但这并表示整个社会的人都漫过了底线,与该校和该校的老师等同。该校确实出了令人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并且还刻意捂着(从41楼发言可以明显看出端倪来。如果让记者采访,把事情摊在桌面上,记者们会那个样子吗?),该校的某教员,如果真的像死者的父亲博文说的那样说出那些超越出人类底线的话(从最近胡展奋先生博文和其他有关帖子的脏口来看,起码这些人能干得出,即使他们此时受到委屈,面对刚刚死去的学生,也是不应该如此的。他们起码没有基本的道德感。)。现在还这个样子,不接受教训,那么这是在刺激当事家长,刺激媒体,也是对公众道德的挑战。

学校和教师不想让媒体报道,其实也是功利心在作祟,怕负面报道影响学校和教师的声誉,但是他们没有考虑到如果他们能够以此为契机切实做一些教改,真正把学校变成一个培养活生生的人的地方,传播爱的地方,那才是真的对学生、对孩子、对社会负责任。

事情已经出了,正如周泽雄先生所讲,都领受一份属于自己的责任和愧疚,这才是妥善处理此事的正道。

[ 本帖最后由 小只只 于 2009-5-30 14:05 编辑 ]

胡展奋又卷土重来了

校方坚决拒绝所有采访(2009-05-28 12:54) 标签:杂谈   
回来了。

第一件事是联络李惠利中学。这是一所奇怪的中学,那就是说,它原始到总机是设在门房间的,电话63281476——————永远转到门卫,要找任何部门,一律由门房间转,哈哈哈笑死人,然后门房间总是说:校长不在!或者校长开会!再不然教导处没人——没人、没人、没人——连工会也没人,更不要说找“林老师”了。

不信,大家可以试试。

记得以前调查山西煤矿事故,也是这样,因此我一点不觉得奇怪。也是这样的话:等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最后结论出来,你们再来吧。

TMD,大家都知道,杭州飙车案如果大家等公安机关的话,那就是:欺实马!

顺便说一下,刚打开评论,就有众多打手一涌而上,死缠烂打,随地吐痰,揩也来不及,没想到上海有介多痰盂罐,我要讲卫生,只好再次关闭:导致的结果是——我将坚定不移地调查此事的真相!

最初有点生气,现在勿生气了。因为对痰盂罐生什么气呢?更何况,真相很快就要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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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与刺激有些关系呢?
原帖由 小只只 于 2009-5-30 14:07 发表
校方坚决拒绝所有采访(2009-05-28 12:54) 标签:杂谈   
回来了。

第一件事是联络李惠利中学。这是一所奇怪的中学,那就是说,它原始到总机是设在门房间的,电话63281476——————永远转到门卫,要找任何部门,一律由门房间转,哈哈哈笑死人,然后门房间总是说:校长不在!或者校长开会!再不然教导处没人——没人、没人、没人——连工会也没人,更不要说找“林老师”了。

不信,大家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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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这也能让胡展奋先生感慨万千。

胡记者在法定节假日联络不到学校,似乎并不能证明学校不对。这当口要是哪位网友打电话到文新集团,我看电话连门房间都转不进。

但是,胡大记者应该能联络到自己的同事黄勇先生吧?把自杀女孩黄一馨写下的三封遗书公开给网友看,把黄一馨的博客空间指引给网友看,总比找班主任老师难度低吧?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我知道的事实是:老师当天确实批评教育过黄同学。但绝没有将该同学叫到办公室训话,更没有辱骂该学生,更不要说是“面对全班同学”、“三十分钟”。
以下发言代表个人观点:黄一馨的父亲不顾事实率先在网上发贴,在学校门口指名道姓拉横幅攻击班主任老师,我们能够理解,学校和老师采取的态度是容忍,克制。然而胡展奋在他的博客中利用他个人的影响力,不顾事实转贴,不经调查发表评论,这是对社会、对当事人负责的行为吗?事实上,根本没有胡展奋所说的“早恋”细节。还有胡展奋贴出的那个李惠利中学的电话号码是错的。就算是他不小心写错的,那么还有一点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他认为他打电话不应该转到门房间。他打的是总机,要么直接拨分机,要查个部门分机当然是拨零转到门房间,由门房间转接。这种设置错了吗?难道这就叫原始吗?这也值得胡展奋嘲笑吗?难道一个初级中学学校需要有个专门的电话转接部门吗?所以胡展奋到底调查了多少?又了解过多少?
我想请“小只只”去看一下李惠利贴吧中的有些帖子,还有黄一馨贴吧中的有些帖子。有吧主删贴,他们就人肉吧主。我昨天看到了我们的孩子在网上发了一个帖子:“林老师,挺住   您瘦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您瘦了两圈,好久没看到您的笑容了,您说您会发神经病的。不要啊,林老师,我们都爱您;您答应过我们,不会放弃我们的。让时间证明一切吧!事实是不会倒的!  初一一班全体同学致亲爱的林老师 ”我可以保证这个帖子是我们的孩子自发的,但是令人寒心的是这个帖子招致这样的回应:“这样的老师还是 早点死了好 死了一个好一个。少在这里演戏了。连档马子 专业点拜托。还全体同学类。全那妈妈要麼、你们几个人、不代表一个班好伐!……汗 这个班好团结哦 麻烦。。孩子们以后演戏专业一点啦 要不要我找个几个当红明星教教你们啊 。。 唉~ 真糟蹋你们了。。。演的那么好可以和王子他们搭戏了啊。。改天我会和他们说说的 让他们考虑下哈~别急哈。另外对林老师说一句,为人师表者心里要有诚信仁义。给学生做个堂堂正正的榜样。这些小小的孩子是从这件事情里学会尊重生命,尊重他人的尊严,还是学会狡辩抵赖舔权势的屁沟,利用手里屁大的权力耍威风,就看成年人怎么引导了。人格是因此成熟起来,还是从此卑污掉,这也看成年人作出的是什么榜样了。”这些回帖是谁发的。连我们小孩自发发的贴都要招致诬蔑。我想这些回帖的人一定是成年人。为什么连我们的孩子都不放过,他们看到自己真心诚意发的贴招致如此的误解会怎样?发帖的孩子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我想他会伤心,难过。他说的真心话却被别有用心的人指责为老师教的,演戏。我很害怕他们再次人肉这个发贴的学生。
我选择在这里发言是因为我看了前面的留言还是比较客观公正的。至于在黄勇的博客和胡展奋的博客重要是回帖,那说了也白说。因为稍有客观或有违那两位意志的评论,也会“有众多打手一涌而上,死缠烂打,随地吐痰”。我说的全是事实,“小只只”你想帮助黄勇,但是请你先尊重事实。请你也看一下那些对老师的脏口吧,我看到很多人现在在谩骂老师,很心寒。学校、老师选择沉默并不是“功利心在作祟,怕负面报道影响学校和教师的声誉”(老实说学校和老师的声誉已经被黄勇成功的“影响了”),就是为了克制和容忍。我们正在做我们该做的。
写了那么多,劳大家费神看了。
楼上的,你看到我帮黄勇了吗?我只是就事论事,我倒是到那位家长、胡展奋先生和李惠利吧去看了,感觉你说的有些偏颇。公众骂学校、老师的有,但是我觉得同情死者毕竟是人之常情,并且与骂死者父亲、骂胡展奋相比,显然大多同情多于谩骂,而骂胡展奋、骂死者父亲,甚而至于骂死者的,都很像知情者,非常有针对性,不少还非常恶毒(胡的评论关闭了,但死者父亲夫人却并没有关闭呀,可以去看看是不是这样呢?)这楼上的朋友怎么解释呢?还有就是出现了专业的造谣,胡展奋八月份的投降书、悔过书都出来了,这要是没有利害关系谁去干这事呢?李惠利学校的一般老师会干这事,我估计也不大会吧。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所以在上面的帖子中我稍微表示了一点愤慨,但你讲我说的过头吗?是帮黄勇吗?这个帽子是不是沉了些呢?我帮他,你给发工资?好玩!

既然你说我们大家不知道真相,你一定知道了,那么能不能说说呢?

[ 本帖最后由 小只只 于 2009-5-30 19:30 编辑 ]
点评师洋"装傻"惹怒格格胡展奋遭受人身威胁_娱乐频道_中国江苏网2006年8月28日 ... 从当晚11点22分开始,格格们(师洋的粉丝)开始登陆胡展奋的博客,展开了一场无休止恶意的刷屏和谩骂。 ... 在百度贴吧内,甚至已经有贴子“悬赏1000元购买胡展奋的家庭地址和电话。” ... 邓超向孙俪公开示爱王晶现场嗤鼻好男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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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赏格的呀,刚遭受了格格门事件,胡展奋怕了,这样的阵势对于上海人来说都会怕的。但是,这次胡展奋却主动公布了自己家里的电话和手机,这一点我佩服的。

这个消息新闻是不是有封锁呢?这会是胡展奋和死者家长干的吗?他们有这个权势吗?奇怪了,是谁干的呢?
我说过事实了,显然你不信。我也说过在黄勇和胡展奋的博客中说了也白说,因为那里已经鱼龙混杂,所以在这里讲事实。我还说了:我的发言代表个人观点。我只是请你尊重事实(当然你不信我说的事实那就另当别论了),什么叫“当人都是赣大呀”,“我帮他,你给发工资?好玩!”。为什么一定要带有攻击性的发言。至于胡展奋你觉得他不顾事实的发言负责吗?他没有谩骂、造谣吗?为什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47楼,胡先生公布了私人电话,他“不顾事实转贴,不经调查发表评论”,不对社会和当事人负责,你清楚事件的真相,完全可以通过电话与他交流一下,教导一下他嘛。这也应该是对他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表现呀。

是不是这样呢?
原帖由 jypangel 于 2009-5-30 19:49 发表
我说过事实了,显然你不信。我也说过在黄勇和胡展奋的博客中说了也白说,因为那里已经鱼龙混杂,所以在这里讲事实。我还说了:我的发言代表个人观点。我只是请你尊重事实(当然你不信我说的事实那就另当别论了),什么叫“当人都是赣大呀”,“我帮他,你给发工资?好玩!”。为什么一定要带有攻击性的发言。至于胡展奋你觉得他不顾事实的发言负责吗?他没有谩骂、造谣吗?为什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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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帽子来哉,我自然要接着了,是吧?胡的讲话是他的讲话,我只是看看呀,我为什么要对他的发言发表意见,去觉得呢?就是去觉得也得我愿意呀。

我说“当人都是赣大呀”是针对你的发言而讲的,胡展奋或者黄爸爸即使指责教师,会是指责全上海的教师嘛吗?你这不是把全上海的中小学教师当赣大是什么?别说全上海了,就是李惠利学校的老师都能同意你这话?是谁攻击性发言呢?胡展奋顾不顾事实发言,我不清楚,你说不顾事实,那你说事实呀,你不说那是不是是攻击性发言呢?

你还没点灯?帽子、棍子都来了!
胡展奋不属于我们的教导范畴,我们也没有义务向胡展奋说明什么、证明什么。你也说了,有专业造谣的,你怎么认定胡先生公布的私人电话不是假的呢。所以你还是有你的立场的,有的信,有的不信。我只相信:我们的孩子说的是真话。我到目前为止的发言都是认真的,请你不用调侃我。
我不认为我说的是帽子和棍子,如果有这样认为的只是看者的心态问题
原帖由 jypangel 于 2009-5-30 20:04 发表
胡展奋不属于我们的教导范畴,我们也没有义务向胡展奋说明什么、证明什么。你也说了,有专业造谣的,你怎么认定胡先生公布的私人电话不是假的呢。所以你还是有你的立场的,有的信,有的不信。我只相信:我们的孩子说的是真话。我到目前为止的发言都是认真的,请你不用调侃我。
----奇怪了,你不是说他在胡说吗?他公布的电话真假打一下不就知道了吗?你教导他一下也是为社会负责嘛,这点责任都不像承担,那你还讲什么事实不事实呢?

我很想相信你,但是你说出让人相信的理由了吗?

再就是,你还是在拿全上海的中小学老师说事,这根本不搭界的。拿孩子说事也是代表,孩子们说什么了呢?全体孩子集体说了,这能那么统一吗?嘎须统一的发言能让人相信吗?何况一般情况下孩子还是归学校管的,是不是这样?你可能是老师,你相信这样的逻辑吗?

既然想说,说点实在的,是吧。
原帖由 jypangel 于 2009-5-30 20:06 发表
我不认为我说的是帽子和棍子,如果有这样认为的只是看者的心态问题
---
那你估计是老师了,看来不大会错的。苦笑!
你认为什么是实在的呢?你想听点什么呢?是要听根据你的立场说出的声音。你也不相信我们孩子说的,用你的成人世界的眼光来看待我们的孩子,臆断我们的孩子。原来你也认为孩子应该归学校管,而不是归家长管。原来你也是不相信老师是认真负责的。我确实是老师,所以我站在我的立场讲话,所以我相信我们的孩子说的。
我建议,还是围绕事实吧。如果暂时没有情绪谈论,搁置也好。
说大话的话,我们应该相信任何人的表述,但实际上是做不到的,当两个人的表述南辕北辙,信谁呢?所以,陈述事实,检验事实,最为要紧。至于态度是否诚挚,属于主观判断,其实无助于澄清事实。
还是事实、证据要紧。同样要紧的是,提供事实和证据的方法必须可信。
原帖由 jypangel 于 2009-5-30 20:26 发表
你认为什么是实在的呢?你想听点什么呢?是要听根据你的立场说出的声音。你也不相信我们孩子说的,用你的成人世界的眼光来看待我们的孩子,臆断我们的孩子。原来你也认为孩子应该归学校管,而不是归家长管。原来你也是不相信老师是认真负责的。我确实是老师,所以我站在我的立场讲话,所以我相信我们的孩子说的。
----
你这样的老师怎么会让家长放心呢?什么都是教导,先入为主,可悲呀!

那么请问,我的立场是什么呢?我认为那么重要吗?孩子们说什么了,为什么那么统一呢,那只有好老师才能教育得出来。

我没有不相信老师认真负责,也没有不相信孩子们的看法。我只是看到你在质疑胡展奋,想知道你为什么质疑,他为什么不对,这样说你看还能给六十分吗?

老师站在老师的立场讲话,真是服了你了。
我是站在事实的立场说话,所以如果你不信那当然是根据你的判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