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种事不管真相如何,都是老师\学校倒霉.

深圳以前也有个类似的案例,一女生和语文老师在早读课发生冲突,女生出言不逊,老师涵养也 有限,把女孩的课外书没收了,封面飘落在女孩的脸上.随后通知家长,家长让孩子认错,当晚那女孩就跳楼自杀了.
随后媒体大肆渲染,尽管很多在场的学生证明那女孩本身也有过错,而且孩子的家庭教育也很成问题,该女孩曾经有过自杀未遂的前科。但是因为老师本身也有责任,结果成了众矢之的。最后发展到住处被女孩的家长不停的骚扰,无法正常工作。学校只好安排她到海南度假,避开一段时间。

我觉得造成学校和家长发生责任事故时,关系紧张的原因,还是责任不明确,媒体有时不分青红皂白,一味把矛头指向学校和老师,也是不够客观、公正的。造成的后果不可想象,现在老师们怕惹麻烦,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什么都不管,学生发生什么事情都好,那家长自己去管吧。
这样对孩子的教育绝对是不利,老师也是无奈之举。

不是有个“杨不管”的例子吗?那样的刁学生,谁敢管啊。

[ 本帖最后由 黄馨 于 2009-5-31 10:11 编辑 ]
很简单,上传孩子遗书的影印件,上传黄一馨班级同学对事情过程的简述和分析的影印件就行了嘛,打这么多的字,都是在找累受。当然,此地不是法庭,那些证据在该出现的时候恐怕会出现的。
不要对着偶的头像看啦,看晕了本人概不负责滴~~
过失杀人的道义责任太重,推卸的最好方法就是转嫁给共同责任者。
家长和学校带着情绪互相推诿的话毁掉的会是一代孩子,
这个事件最大的悲剧是缺乏勇于承担责任的人,
这样的时代叫人如何不感慨卢武铉公?

各自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吧。
如果想澄清真相就公布遗书、料理后事吧。

教育不单单是市场化能解决的。
楼上说的好,现在勇于承担责任的人几乎没有.尤其是上级主管部分门如果按责任排序,他们也会把教师直接推倒责任的风尖浪口上,自己躲到幕后.
今早回到学校,又听到一个不幸的消息.从本校毕业的一个学生自杀了,下午几个教过他的老师去参加他的追悼会.
这是继不久前我所住的小区一名重点高中学生跳楼自杀后,我所听到第二起学生自杀事件,相隔才几个星期.

公布遗书,其实也是对死者的又一伤害.我所住的小区的那个男生自杀后,网络上就公开了他的遗书,引来不少闲言杂语,我听了都心寒,人已经去了,为何还要对死者说三道四.
而且,我不知道这个遗书是如何流传出来的,如果是他父母公布的,那太残忍了.如果是旁人,那绝对近乎冷血.
因为孩子在遗书里表达的是对一个单恋女孩的感情,而旁人不但不能理解,还对他进行指责,实在是对死者的再度伤害.
…………我所住的小区的那个男生自杀后,网络上就公开了他的遗书,引来不少闲言杂语,我听了都心寒,人已经去了,为何还要对死者说三道四.
…………因为孩子在遗书里表达的是对一个单恋女孩的感情,而旁人不但不能理解,还对他进行指责,实在是对死者的再度伤害.
黄馨 发表于 2009-6-1 10:22
**有点不同的想法。
    一、网络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很难避免“污言垢语”,即使在最严肃的坛子,也难免会出现这种情况。你不能因为这种情况的出现,就否定一件事。
    我常常会去真名的“历史坛”看看,那里两只大猫对生殖器的崇拜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了,可惜,一个很好的坛子就此毁了。
    二、这遗书肯定是在父母手里的,至少也是死者父母同意下公布的(当然,这遗书肯定要让公安人员看到,但一般来说,由公安方面流出的可能较小),父母同意公布遗书,当然会有他们不得不如此的考虑。
    一定程度上,公布遗书有助于人们了解事件的真相。避免出现无辜受屈者。
    三、公布遗书后,受最大伤害的可能不会是死者,而是那个女孩子。
民事上的纠纷,我们不知内情,只能让当事人自己上法庭解决了。我们可以多讨论的是碰到单恋早恋的孩子,应该怎么办。
历史的,现实的,国内的,国外的,看得越多,越觉得不知道什么是真实的了。
我从那位跳楼自杀的女孩黄一馨的QQ空间里找到了这样一篇日志,很难想象它竟出自13岁的女孩之手——

(标题)已亡

'珞ˇ陌ê冇    发表于2009年04月27日 22:42  
分类: 玥の情 来源:手机Qzone  

海盗船上那种飞的感觉,很享受
其实很难受,可是正是这样才是享受
在下降的时候睁着眼,看世界旋转飘荡
一张张脸,渐渐消失
一声声尖叫渐渐淡去
世界开始扭曲

在至高点开始反胃恶心
莫名就想到了那些痛苦
从陌生到认识,了解,又淡去,矛盾,再僵硬
我在至高点,看扭曲的世界

突然有了已经死去了很久的感觉
泪,居然再也流不出来
只有眼眶微微的湿润
想张口大叫,恶心感却突然涌了上来
没喊出来的爱恨,便又一次没埋到心灵深处,不再轻易被提起。
继续麻木。
死了一般的麻木。

已亡。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自杀女孩在跳楼前一周QQ空间里的另一篇日志(跳楼的日期是5月13日)——

(标题)警告
珞ˇ陌ê冇    发表于2009年05月07日 10:40  
分类: 玥の情 来源:手机Qzone   

没有人看到我走了
也没有人发现我走了
安静地一步步踏着台阶走
走到没有人的地方
靠着墙、想自己的落寞悲伤

爱情易碎、友情易变、亲情易逝
还是无情、能够快乐

第二次、再最后容忍一次
在这个时候做出警告
如果再被忽略、那就做永远的告别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5月11日,黄一馨和原来最要好的同学Y友情破裂,她在另一篇日志里写到了Y没有背叛她,但忽略了她,而这也是她无法接受的。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小孩很有灵气,但写出这样的文字确实太过冷峻,透着一股不祥,倒是有点应了“情深不寿”这句话,小人心思太细太敏感了。
现在的孩子真是。。。。这样的文字出自一个13岁孩子之手,难以想象。想想自己读书时代也遭遇过友情的背叛,也伤心难过气愤,但从来没有绝望,也没有死的念头。
总有一天,我会遇见我内心的生命,会遇见藏在我生命中的欢乐,尽管岁月以其闲散的尘埃迷糊了我的道路。
几天前的傍晚,我正坐在电脑前,看自杀女孩黄一馨的QQ空间,我家小刀刚巧来问我什么事,也凑到跟前看了。我把李惠利中学最近发生的悲剧故事简单说了说,问小刀有什么感受。小刀说,“爸爸,你看那个女生黄一馨是QQ黄钻用户,每个月要花十几块钱的”,“她那些像诗歌一样的日志都是用手机发到空间里去的,看发表的时间,好像有的是在上课时发的。这个女孩有问题”。

小刀还说,他的同学里也有会写这号伤感文字的,写得跟黄一馨一个味道,但他们只会在纸上谈论生死,“谁会真的去死啊?”

——这,震得我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本帖最后由 黄馨 于 2009-6-2 11:38 编辑

二、这遗书肯定是在父母手里的,至少也是死者父母同意下公布的(当然,这遗书肯定要让公安人员看到,但一般来说,由公安方面流出的可能较小),父母同意公布遗书,当然会有他们不得不如此的考虑。
    一定程度上,公布遗书有助于人们了解事件的真相。避免出现无辜受屈者。
    三、公布遗书后,受最大伤害的可能不会是死者,而是那个女孩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复65楼:
了解真相?
我以为在这个事件里,父母和学校能不知道真相么?所谓真相不过是大家都不愿意承担责任,才有真相一说.
1、遗书假如是留给父母的,父母有必要去将它公之于众么?丧子(女)之痛,难道比所谓真相更重要?
2、遗书假若是留给女孩的,那么女孩把它公布出来是说明什么?炫耀一个男孩对自己的痴情?那不是揭男孩父母的伤疤吗?
3、我认为公布出来对谁最有利呢?那就是学校,因为学校希望众人看到男孩的死跟学校无关,他是为情而死,不是学校的责任,他们可以理所当然的推托责任。
在公布遗书背后,是一群冷冰冰的人,这才是真相。

西方学校是如何处理学生自杀事件的,他们的做法比我们人道的多,当然国外的具体环境跟我们不同,他们不谴责死者,不谴责老师家人,并且很沉痛的希望学校学生一起哀悼死者,他们的做法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同时也捍卫死者的尊严。而我们呢,孩子活着的时候,不好好善待他,死后却互相攻击推托责任,太令人心寒了。
黄馨:

在这个事件里,自杀女孩共写了三封遗书,分别是给父母、给“同学们”和给林老师(班主任)的。自杀者的遗书常常可以帮助人们了解死者的看法,比如那个女孩对班主任的态度,如果她是被班主任一通骂逼死的,她留给班主任的遗书就应该不会只有感激之辞。

如果家长不公开声称班主任逼死女儿,当然不公布遗书也未尝不可,现在的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家长把女儿跳楼自杀的责任完全归结到了学校和老师身上,摆出的姿态是学校掩盖真相,老师拒不承认辱骂学生,这种情况下,家长理应将女儿的遗书公开,还应该开放女儿的QQ空间——有刀发现,现在那个空间被封闭了。这不是对家长的苛求,而是纠纷发生、发展到现在为止,向公众澄清事实所必需的。

一个花季少女跳楼自杀了,学校、老师是不是绝对无关呢?我想不是。那无论如何应该被看作一起事故吧?家长是不是无关呢?我想也不是。那位林老师当了黄一馨两年的班主任,确实没想到孩子会如此轻易地走上绝路,但黄的父母与她共同生活、朝夕相处了13年,是不是应该比老师更了解黄一馨的心理变化呢?如果我们可以对家长表示宽容,为什么不给老师同样的宽容?

西方学校是如何处理学生自杀事件的,我不大清楚,你说“他们不谴责死者,不谴责老师家人,并且很沉痛的希望学校学生一起哀悼死者,他们的做法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同时也捍卫死者的尊严”,李惠利中学正是这样做的,师生们含泪举行黄一馨的追思会,点燃的蜡烛围成了“心”字,鲜花也围成了“心”字,学生们还朗诵黄一馨的文学作品和写给她的话,折千纸鹤。我看了追思会的录像,很受感动。

学校认真做的事,记者不报道,世人不闻问,是不是也有点令人心寒?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西方学校是如何处理学生自杀事件的,我不大清楚,你说“他们不谴责死者,不谴责老师家人,并且很沉痛的希望学校学生一起哀悼死者,他们的做法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同时也捍卫死者的尊严”,李惠利中学正是这样做的,师生们含泪举行黄一馨的追思会,点燃的蜡烛围成了“心”字,鲜花也围成了“心”字,学生们还朗诵黄一馨的文学作品和写给她的话,折千纸鹤。我看了追思会的录像,很受感动。”

在这个家长和班主任之间,谁是鸡蛋谁是墙,不那么清楚。
本帖最后由 ys1937 于 2009-6-3 08:33 编辑

**楼上两位代我说了不少,我就不再说了。
   当了不少年教师,一直有一个感触:教师的责任是重大的,但是,教师不是万能的,学生出了事,可能有教师的责任,但是,教师不可能负全部或大部责任的事多着呢。
   家庭、社会对学生的影响,很多时候要远胜于教师、学校对学生的教育。而这些,是学校、教师所无法阻止的。举些例子:
   1、 现在考公务员热得很,学校、教师有责任,因为,教师常常以有公务员的学生为荣,以某某人做了官为标榜。但是,考公务员是教师、学校制造出来的吗,绝对不是,那是一种社会现象的铡射。
   2、 学生早恋,是学校提倡的吗?可能绝大多数学校、教师都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来反对学生早恋,有用吗?是什么原因造成早恋成风的呢?社会。
   3、 再回到更早的时候,学生红卫兵以各种温和的、残酷的手段对待教师,是学生主观上愿意、要求这样,还是有“上面”的指令才这样做的呢?学生的残暴性是教师、学校造成的吗?不是。
   我不是为学校、教师开脱,学校有学校的责任、教师有教师的责任,但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出了事就是学校、教师的全部责任,那肯定是不公平的。
   十多年前,我曾经自告奋勇去教过一个普通高中的毕业班,我和学生关系挺不错的,但是一到上课,许多学生就无法安份了,课堂闹得很。是学生不愿听课,是我讲得不好,都不是,是不少学生根本听不懂我的课,而高考的要求,又让我无法再降低要求了。那些青年人能安静得下来?我将心比心,如果要我去听一节英语课,我不睡大觉才是怪事。
   没有办法,得考虑许多想参加高考的学生的要求,于是,只好把几位闹得厉害的学生请出课堂,这样才能正常上课了。
   但是,这些被我赶走的学生,“毕业”后,碰到我,还是很客气、很恭敬的。是否在背后骂我,我就不知道了。
   造成这种情况,当然,学校、教师有责,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差生?但是,学校、教师真的尽了全力,就没有差生了吗?不可能的。社会、家庭对造成差生就没有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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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复:林菁  
虽然林老师只教了我们一年但他人真的很好~
虽然人凶了点说话时过点!
但他目的还是为了我们好!
毕业快4年了!我一直记着他!
他盯我们很紧但也很关心我们!
我不知道到底怎么会事情听说那个女的早恋
但13岁恋爱未必也太早点了
也许这个社会接受!但身为老师要把学生带入正确的道路
义务教育中已经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谈朋友。。
林老师这样做也有他的道理。。
谁都不知道那篇空间里道低写了些什么?
你们就在这里瞎起哄?
这样对谁都没好处只能给那些乱起哄的小人得意!
大家应该把事情弄弄清楚!
那位同学也走好!
事情到这个地步不是任何一个人所希望的!  

  
作者:58.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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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李惠利吧一个较为中性的发言,但还是说了这位林老师“虽然林老师只教了我们一年但他人真的很好~
虽然人凶了点说话时过点! ”这样的话,虽然后面有“但他目的还是为了我们好! 毕业快4年了!我一直记着他! ”的中和。从发言看,这很像是曾经的学生的发言,是中规中矩的温和的学生发言,发言中有“他盯我们很紧但也很关心我们”的说法,能说明一点问题,这个老师也能算是传统意义上的“好老师”,但方式明显有些简单和粗暴(这是常态,司空见惯的常态,只是他所教的班级出现了非常规事件,他才会引起高度关注。)。这位好学生还说谈到早恋问题也很中规中矩,应该也是现下的教育灌输出来的,与现今的绝大多数的教师、家长和社会的看法是一致的。

这个事件本身的真假已经不怎么重要了,本身的所谓“真相”也只是为了善后和给个能够平衡的说法而已。重要的是,这个事件折射出整个社会的教育呈现的共性问题,如何看待和解决已经成为成为共性的司空见惯的问题才更为复杂和艰巨,习惯和伦理力量是强大的,鲁迅所言”礼教吃人”,不是虚言,“救救孩子”!
“救救孩子”之前,有一个更重要的工作,也是前提性条件性的工作,就是救救我们自己。怎么救我们自己,现在呈现的两种真相,不是孩子弄出来的,是我们这些成年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否认事实、捏造真相。只有当“我们”都成为尊重事实并诚实面对真相的人的时候,我们才能谈“救救孩子”。
“救救孩子”之前,有一个更重要的工作,也是前提性条件性的工作,就是救救我们自己。怎么救我们自己,现在呈现的两种真相,不是孩子弄出来的,是我们这些成年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否认事实、捏造真相。只有当“ ...
童志刚 发表于 2009-6-3 11:32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孩子是家长、老师以及所有围绕在他们周围的成人们的一面镜子,当我们反省自己时,只要去看看我们孩子们身上的问题,那一定就是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
人间珍贵是友情



馨儿:

    你静静地安睡已经21天了,楼下的香椿树又长出新芽了。到今天,老爸老妈依旧没有收到学校的实情报告。

    29日,老爸老妈收到了你们班上所有28位同学写给你的信。老爸老妈看了泪流满面,同学情,多么美好珍贵!这些信,你一定知道是谁写的,对吗?

    你慢慢地看吧。

老爸

6月2日



黄馨馨:

    两年的时光,既短暂又如此美妙。记得进校时,我对一切都很陌生,我看见了你,你身上的阳光和气质无一不吸引着我,我与你携手一起走,一起排队;我已记不得开学时的场景,但我记得你,你上学时总带着瓶瓶罐罐。的确,你很注意保养。前不久,你的座位换到了我的后面,这使我更加了解了你。

    你很善解人意,在我高兴时,你与我嬉戏;在我伤心时,你就默默坐在我的身边,不吭一声,让我冷静。很会写文章的你,文笔真的很好,你写的句子有哲理;你写的文章耐人寻味,多少美妙的语句在你的笔墨之中流出。

    其实在你冷静的外表下,你也很幽默,你喜欢和别人开玩笑,你也喜欢叫我“妈妈”,你总是缠着我,但却不烦,因为你的爽朗的笑包围着我,你把快乐与开心带给了我,很高兴,真的好幸福,好快乐……



亲爱的黄:

    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想到许多我们之间的快乐的事,我们曾立志要考同一所高中,住同一个宿舍。

    已经相处了快两年了,我们一直都很心灵相通,互帮互助,明白对方心里打的小算盘。可是,如今空落落的教室里,再也响不起你的笑声了,我们29人的大家庭里,也少了一位坚强的女超人。

    周日,我在妈妈买的蚕豆上刻下了幸福、开心,并在泥土里种下,愿你在天堂的日子不再寂寞。

    念你。



黄一馨:

    我们做同学快两年了,彼此之间的欢声笑语太多太多,现在你冷不丁不见了,我真的很不习惯。你爱笑,笑容总是那么灿烂,身为中队长的你,总是能很好的完成老师交给你的任务。你总能和同学“打”成一片,班里的同学总乐意与你玩在一起,为什么平时这么懂事的你,这次却如此不懂事呢?你知不知道这次的打击对我们真的很大?馨,我们会永远记住你,把你放在我们的心里,小心地把你保护好,因为你是我们的friend!!!



黄一馨:

    在我眼中,你仍旧是那个乐观、开朗、坚强的女孩。我相信我们心中永远会记住记忆里,那个阳光的一馨。上课的时候,我们总能看见你认真听讲,与我们讨论;下课时,总能看见你与同学谈天说地。

    现在,我希望你还是快快乐乐,每一个人都会记住这个可爱的你。





黄一馨:

    在我的心目中你是那样的优秀。你也来过我家几次,我父母对你印象也很好,叫我向你学习。你也帮助过我不少,为什么你会突然做出这种事呢?我现在看看我们班的奖状里面都少不了你的努力,你的汗水。现在我只能对你说声“感谢”。



黄一馨:

    当你还在的时候,我还记得你为我们班付出了许多,一些班会的演示文稿,都少不了你的份,每次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你也会毫不犹豫地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希望你能在天之灵,好好安息。放心吧,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你的。



    黄一馨在我眼中似乎永远都这么开朗,乐观,也似乎永远都面带微笑。她永远都这么亲切、友好、能与班里的每一个人相处得很融洽,能成为我们大家共同的朋友,能成为班里的开心果。黄一馨,如果你能听到的话,我想对你说:“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你带给我们的点点滴滴,我们也会永远记住你,你永远是我们班里的一份子。





黄馨馨:

    自从操场没有了你的身影,校园似乎冷清了好多。可我坚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不是吗?我的脑海里一直浮现着你的身影,你虽然有那么一点暴力,可这不正是你的可爱之处吗?你总像小太阳似地围绕着我们。我记得,我永远记得你与我之间的点点滴滴,我记得你对我说你再也不乘932了,可你还是乘了;你拉着我让我陪你去操场上转悠……许许多多的回忆,你还记得吗?虽然小太阳不在身边,可你,一直在我心中,在天堂里,你也会是小太阳,让每个人都不感到寂寞,到然你也不会,因为你永远都是快乐的对吗??



亲爱的黄一馨:

    “伫倚危楼风细细,无边星星之鸣泣之鸣泣,星陨,馨逝,转向(转生)一眸万千纷飞离别意。”我们想着这句话,想着你给我们带来的所有记忆。天堂之路,有时离我们很近。一念之差走错了,请不要过于悲伤,因为我们会把整条路照亮,成为心中第二个太阳。希望你在天上,和原来一样,带着快乐,充满希望,看着自己生活过的地方,想一想,还在一起,天宽地广;看着星星照着大地,想一想,一起走过,该多好。



黄一馨同学:

    在平日的生活里,我们都是一起玩耍的好伙伴。可是,如今你离开了我们,再也不能体会同学间的友情。但我们会把你那活泼的形象永远地留在我们每一个的心中。我也真心希望你能够一路走好。平平安安地到达另一个世界。



黄一馨同学:

    别人的世界美好,而我们的却乌云笼罩。那你的呢?我希望你在那一边的生活能够幸福快乐,也能看见我们的快乐。以前你总和我们一起讨论球赛,那时候的学校生活是蓝色的,而现在的却是灰色的。但这样并不好,再过几天,它又会变蓝,永远。



馨馨:

    我永远记得5月13日那一天。也就是那一天,你离开了我们,永远永远。我无法理解,你为何选择离去。生、死,也许只是一念之差,我们再也见不到你了。这不是什么是非题,没有对错,事到如今,那就让他去吧!我们尊重你的选择。

    当我看到你的照片时,此时的我脑海中丝绪万千。回想起两年前,我们共同走过的路程,有欢乐,有悲伤;有兴奋,有愤怒……真的好幸福!

    如今的教室,少了你的身影,也少了些许欢笑声。也许你真的离开了。但也许,你没有离开。是的,你没有离开!你可爱的样子,都留了下来,留在了每个人的心中。

    馨馨,其实我有好多话要对你说,却不知从何说起。而现在,我只想说,如果真的有来世,我一定要和你做朋友!



亲爱的黄一馨:

    你好!虽然你已经离我们而去,但是我们心中还是留有你活泼开朗的印象。在生和死亡中间,你选择了死亡,虽然这不是一种很好的选择,但是我们尊重你的选择。希望你能在天上望着我们,为我们加油。现在我们尽管已经见不到你了,但我们仍就留有你灿烂的笑容。

    祝你在天上过好!



馨:

    你离开了,没有给我们机会对你说一声“再见”,没有给我们机会听你哭泣,但是你却给我们留下了眼泪与痛心。

    或许,我们该对自己说,要坚强了,因为,我们还要继续,我们还要载着你的希望,载着你的幸福,继续走下去。

    世界上没有承受不了的痛苦,只有承受不了的幸福。



黄一馨:

    你的离去,带走了我们的笑声,却带不走我们的伤感与对你的怀念。虽然我们再也不能相见,但你的美好一面永远印在我们脑海中。过去与你吵架,与你斗嘴,我内疚不已,深深向你道歉。人们常说:“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或许,这就是我现在的感觉。现在就让我为你祈祷:希望你在远方永远快乐!



黄一馨:

    如今,我们依旧往返于家与学校之间,但心中并没有以前那样快乐。每天早上看见你那空空的桌子,心中有一种微微的悲伤,因为你已经不在了。我每次看你的空桌,脑海中浮出你那灿烂的笑容。你走了,班级中少了一员。希望你在远方能更快乐,忘记所有悲伤!



馨:

    你选择离开我们了。虽然,我们都不舍。但我会尊重你的选择,尊重你的一切。只希望你不再烦恼,不再忧伤,不再哭泣……

    只要开开心心,愿你在天堂过得开心。



亲爱的黄一馨:

    你好!

    我一直难以想象,平时一直开朗、乐观的你,竟然会做出那样的傻事。

    你知道吗?大家听说这件事情以后,大家哭得是那么的伤心,老师是多么的难过。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做同学。到那时,请再也不要再做这种傻事了。



    失去了一个亲爱的同学、朋友。你的欢笑,你的哀愁,你的一切,铭记于心中。

    如今,你走了,你带走了一切的美好,你离我们而去了,不责备任何人,尊重你的选择,生与死之间,只是一念之差,只是一道选择题。

    其实,你永远在我们28人的心底。

    Let’s start from here,

    We’ll be together.

    我们在一起,永远的①班。



黄一馨:

    你好!

    你在遥远的西方过得怎么样?虽然你的决定无论谁都无法挽回,但你可知道,你在我们心中永远是那个可爱的、开朗的黄一馨,你在学校的点点滴滴尽在我们的脑海中,你那能让心灰意冷的人的回心转意的笑容将在我们28个人的心中永存!



黄一馨同学:

    外面的世界阳光灿烂,而我们的世界却抹上了乌云,你的离去,让我们每个人都悲痛万分。的确,我们相处了两年,你的聪慧、直率给我们流下了很深的印象。可是你为什么会突然间变得那么傻。你把你自己的内心牢牢的锁住了,不与父母沟通,分享。面对压力,又不知所措。长时间的情感郁积,的确会使人变化。可你也不能有这种念头啊。你的离去,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生命是脆弱的,是无价的,所以我们应该坚强的活下去。

    愿你在天堂过得快乐



黄:

    离开我们的日子,你还习惯吗?我特别不习惯,几乎有1年多一点的时间你和我是同桌,就坐在我的身边,几乎是朝夕相处。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你肯定不知道。我特别恨我自己,为什么没有多看你两眼;我特别恨我自己,为什么没有多听听你的声音;我特别恨我自己,为什么没有多和你说上两句话。好多的事情容不得我后悔,就已经来不及了。在同窗的一年多时间中,应该说我不算是你的知心好友,但是朋友也算是吧。你的一举一动、一悲一乐我都看在了眼里,我拼命地回想,你已经永远地活在了我的心里。这是一段无法抹去的友情,这是一段珍贵的友情。记住啊,无管发生了什么,我一定会在远方默默地为你祝福,默默地为你祈祷。一定要记住,以后只准快乐,不准伤心。



黄一馨:

    虽然有时我们走得不是很近,但是你带给我的点点滴滴,我会永远放在心底。你那每天灿烂的笑容,我很怀念。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你选择了走这条路,但是你的选择,我们也无可奈何。就算这世上你犯了再大的错,也不至于吧。但是结局已经是这样,说再多的也无济于事。那希望在远方的你能够永远幸福,消除这世上所给你带来的一切烦恼,快乐做自己吧!我们会永远记住你,放在心底的。



黄一馨:

    你看得见我在向你写信吗?希望你看得见。虽然我们只做了十几天的同学,但我在这些日子里发现你一些美好的品质——乐观、热情、积极向上,在此,我跟你说:“我会把你最美好的形象放在心里,我们永远是朋友。



黄一馨:

    我们永远是好朋友。虽然你平时有一点自私,但是更多的时候,你是自信满满的,脸上充满了笑容。每当我遇到了困难,我第一个想到你,我需要你的帮助。我们在一起也快两年了,真的舍不得你。你会永远在我的心中!



Dear  Chris:

    如今我们的美好校园生活依旧继续,可我们的心却或多或少被一层阴霾所笼罩。你的离去留给我们太多的回忆与伤感。我永远不会忘记就在你去世的前一天,投给我的那双饱含着温暖与疑惑的目光,根本就看不见任何不阳光的一面。可惜你走了,无法和这个集体在一起了。



亲爱的黄一馨:

    虽然你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但是你留给我们的好印象会永远留在我们的。其实,世界上没有承受不了的痛苦,只有承受不了的幸福。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你平时对大家的好,对大家的帮助我们都不会忘记。我们相信你会在天上看着我们,保佑我们的。

    祝你过好!



亲爱的馨:

    我和你从第一次认识就一直是朋友,一直都是。小学时,我俩只要一有空,就会凑在一起玩。在我心里,你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女孩。

    进入中学,我不是常常和你一起玩,总是可以看见你那灿烂的微笑,有时,你也会把自己的烦恼告诉我,说完了,心情又好了。我更加相信你是一个快乐的女孩。

    我无法相信你走了,我只愿相信你是个纯真的女孩。
本帖最后由 ys1937 于 2009-6-4 19:58 编辑

**同学间的友情是最值得珍贵的,也是这人世间最少功利色彩的,
   不过,恕我直言,这些信不足以构成家长向学校“索赔”(或“追究责任)的理由。家长没有收到学校的实情报告,反过来,学校收到家长的实情报告了吗?
   因此,建议楼上把家长的留言与同学们的信分成两个帖子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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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上星期,孩子回家就说起过为黄一馨召开追思会的事情。孩子也说了学校老师多次提到过要多为黄一馨的爸爸妈妈考虑,希望将黄一馨最好的一面留给他们,不要再刺痛他们的心。因此,班里每个同学都在追思会上为黄一馨写了卡,他们所留下的美好回忆与祝福,也是希望黄一馨能一路走好,毕竟人已不在,但往日的同学之情仍在。之后,同学们还把追思会上写下的心愿卡,老师与同学共同制作的千纸鹤以及幸运星委托学校领导送到黄一馨家,以寄托所有人对黄一馨的哀思。
作为家长,我们确实非常同情黄一馨的父母。但是根据孩子回家和我们所说情况,结合博文,我们觉得黄一馨的家长是不是太过分了?也许断章取义是媒体人惯用的写作手法,但现在的事件是需要陈述事实。对班主任老师点名道姓的加以指责,是不是超过了法律允许的范畴?
此外,从客观的角度来看,网上对老师的攻击,有许多真的是不堪入目。作为楼主的黄勇先生,哪怕你现在再悲痛,有没有考虑过你毕竟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研究生?中国有一句古话:“言传身教。”
13 年的父女之情啊!本来我们还有怀疑小姑娘是不是真得会对自己的朋友说过恐吓的话,现在看了之后,正是深信不疑。
当然,还是请节哀!
这类事情发生以后,要求家长理智平静,太残酷太不现实。
作为其他人,能做的最好事是安抚家长。
暂时忽略家长提出的一些无理要求。

这场悲剧的社会根源,应该是“独生子女”政策。
这类事情发生以后,要求家长理智平静,太残酷太不现实。
作为其他人,能做的最好事是安抚家长。
暂时忽略家长提出的一些无理要求。

这场悲剧的社会根源,应该是“独生子女”政策。
九船城 发表于 2009-6-4 20:17
对这个政策的指责毫无根据。事实上,独生子女有自己的特点,与非独生子女群体相比,他们并没有明显的性格缺陷,反而在某些方面比较突出。
大树就是个广济寺旁穷扫地的.
我们的教育制度、教育法规,无形中助长了家长的一种错误的意识。只要学生出了问题,学校老师总要负起责任
而现行法律规章并非没有对此作出细致的责任区分。未成年人的保护,第一责任人、最高责任人首先应是监护人家长。孩子出事了,首先应该考虑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应该负起什么样的责任。而我们天然地把家长排除在责任人之外。(父母当然不会害自己的孩子。)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这就无形中让家长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责任,都是老师学校的责任。因而他的怒火才格外强烈,无所顾忌。因为,对孩子的死亡,他没有法律、社会道德意义上的负罪感。
我们的教育制度、教育法规,无形中助长了家长的一种错误的意识。只要学生出了问题,学校老师总要负起责任
而现行法律规章并非没有对此作出细致的责任区分。未成年人的保护,第一责任人、最高责任人首先应是监护人家 ...
tian295 发表于 2009-6-4 22:13
天兄好,我一直关注这件事来,因为有争议,喜欢掐架。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是这样的,我觉得这件事家长的责任更重,并且孩子毕竟是死在家中的(这很关键的),但是事情发生了,家长已经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了,他们是苦主,当然也就无所谓追究责任了。那么,对这件事而言,能追究的只有当事教师和学校了,毕竟学校和老师在这件事上曾出现过直接过错。有的网友和学校的老师很糊涂,还拿死者学生的过错来推断和抵消当事教师的责任,死者已经用死来承担了她的所有,这会还说这个?

关于学校和教师的责任,虽然是有,但是有直接关系的其实也实在算不了什么,只能算是品行和素质上的,而这是在法律上没有什么直接效果的,只能是诉诸同情和道义上的支持和作为对死者的哀悼。因而,学校和当事教师最多也只是在经济上和态度上配合一下,最后达成平衡。

遇到这样的事,即使学校、教师没错,也只好认些倒霉了,这就是在中国的好处。如果在较为成熟的国家,这样的事根本不算是事,也不需要家长、学校那么费心的。赔偿交给保险公司处理,责任有警务人员调查和认定,事情交给律师办理……家长、学校只是领受属于自己的一份责任和追悼,其他事想插手一般也难以插上手。我们这双方不搞些道法,还让人看不起和说没用呢,所以一定要搞法搞法的,……

所以,我讲这件事很普通,普通得普遍,事件本身没有什么花头,只是其中的普遍-共性值得让人思索,才是这件事让人深思的。而这是几乎所有的当事者和关注者不怎么关注的,这才是可悲之处、令人值得关注之处。
这事的悲剧性,在于家长失去唯一子女的那份绝望。因绝望而痛苦,因绝望而疯狂,

在国外可能真的只是很普通的一件事,在中国,真的不一样。
回只只兄,九船兄,归根结底,还在于我们缺乏必要的法律细则,责任不清。不然,虽然是令人扼腕的悲剧,但依然可以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就像只只兄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