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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与公平、正义有关的一般性观念,来套用一桩真实细节待考的事件,无论邓玉娇还是黄一馨,都可能让人在饱满的正义幻想中,犯下错误。在这种我们太容易被正义感逗弄得找不到北的地方,坚持核对事实,就事论事,太难得了。
这个女生到底因何而死,实在是一件需要充分调查的事。我们除了感到痛心之外,不妨再心平气和地想想:对此事最可能产生道德压力的,是校方和家长,双方争相把原因归为另一方,也是人情之常。让校方大感倒霉的是,社会舆论是倾向于同情家长一方的,因此,家长一方可能存在的原因,更有可能被遮蔽,而校方可能存在的原因,更有可能被放大。因为,放大校方的错误,符合旁观者表达激情的需要。正如放大邓贵大的邪恶性,同样符合社会舆论表达正义的需要。
在我看来,越是在这种正义感快要憋不住的地方,越需要核对事实。很多悲剧,都是以宏大正义的名义犯下的,可不慎乎?具体到个人,都是一对一的,在这种场合,忘掉宏大说辞,我以为是一种必须的素质。毕竟,校方和另一例里的邓贵大,作为无辜者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当然,我们也知道,一个十三岁女孩的自杀动机,是件上帝也猜测不了的事。假如老师粗暴就会导致学生自杀,为何那个“上海最刻薄老师”却没有制造一例悲剧呢?我绝非为老师辩护(假如老师确实如此粗暴,理应受到谴责和处罚),而是说,这类事,想要找到一个有说服力的解释,本身就是苛求,我们看到的,很可能只是各式各样的借口、托辞。
小女孩已经走了,大家各自受领一份属于自己的责任和愧疚,也许更好。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9-5-28 00:5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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