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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问题上,我的看法是:教育中凡和道德品行有关的事情,教师应该设法让学生和家长一起多负责。
抛开这个不幸事件,单就学生早恋一事来看,教师不同,反应不一样。家长不同,意见也不一样。早恋好还是不好,并没有必要达成一个结论,因人而异。
我小儿十三岁,两个月前学校有一份作业,需家长和学生一起完成。内容为:学校想成立一个委员会,专门为男女学生约会设立行动准则。你是委员会成员,你想设立什么规定。另外,请你父母在背页写上他们的规定。
小儿写的是:1)带上手机和钱;2)告知父母地点;3)按时回家;4)不轻举妄动
我们写的是:1)先完成作业; 2)得一个A一次; 3)父母接送; 4)有礼貌
泽雄提到“小女孩已经走了,大家各自受领一份属于自己的责任和愧疚,也许更好”。我把上面一段写出来供大家参考。希望教师家长不要只说不。要理解学生,给予善导。
[ 本帖最后由 kemingqian 于 2009-5-26 23:3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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