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刀碰巧对那件案子的内情有所了解,死者父亲在博客文章里提出的说法并不符合事实,也没能解释孩子自杀的原因。

现在死者的父母还很不平静,拼命在搜集孩子被老师逼死的证据。十多天过去了,连孩子的丧事都还没办。为防止事态恶化和矛盾激化,有刀暂不能详谈案情细节,但我可以说,主帖对班主任老师的评价是片面的和不公正的。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胡展奋先生大概错把自己看成有关领导了,似乎学校没写一份报告给他,老师没当他的面交代,就成了逼死女孩的祸首。自杀的女孩心理压力到底来自学校,还是来自家庭或其自身,在真相未揭示的时候,是不是可以有多种猜测?

胡先生说黄勇(即死者黄一馨的父亲)是他的同事,那胡先生有没有勇气公布一下死者留下的三封遗书?——如果胡展奋连女孩的遗书都没看过,是不是应该承认他与黄勇先生一家的关系还不甚密切,是不是可以允许别人想象一下遗书中包含着那位女孩深深愧疚和自责的内容?

胡先生是个记者,而且还是个自称够格写“内参”的记者,那为什么要等事实自动呈现,要等别人打隐名电话,而不愿意走访一下那位女孩的同班同学和他们的家长,听听他们怎么叙述那天在教室里发生了什么情况,班主任老师平时是不是一贯无视学生的尊严?胡先生在喝问学校“为什么鬼鬼祟祟了十多天还不敢”拿出“一份那么简单的‘事发当天的课情报告’”时,为什么连给校长和教育局领导打个电话采访的简单工作也不做?

学校没给你胡先生寄一份报告,就等于学校没写报告,“不做‘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事”了,难道胡展奋先生的本名叫胡锦涛?

可叹,中国的资深记者竟然这副德性,中国的民众还怎么看得到真相!

[ 本帖最后由 心中有刀 于 2009-5-26 09:25 编辑 ]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原帖由 小妖怪 于 2009-5-26 09:19 发表
作为校长最怕发生就是类似事件。对这个孩子的情况我所知甚少,站在孩子的父母的立场上其心情非常能理解,但就我对该学校的了解和小只只为我们提供的胡展奋所写博客内容,我认为还有很多细节是我们所不了解的,那天和有刀一起吃饭时似乎他也曾经提起这件事,非常希望能够有一个公证的基于事实的评判,一个花季少女如此陨落已经让我们心痛不已,如果没有公正的评判,对学校对当事的班主任甚至所有该校的老师也都是不公平的。
小妖怪说得对。事实上,女孩在家跳楼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无法再把时间精力用于其他工作了,这对全校其他学生来说,也有点不公平。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原帖由 小只只 于 2009-5-26 10:41 发表
、、、胡展奋先生贴的也是死者父亲的博文,自己没有发表自己的看法,也只是贴在自己的博客上,并不是正规的发表,朋友道义总应该有的吧,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妥的。
胡先生是媒体人,名声大些,自然关注的人多些,影响大些,这也正常。至于有刀说胡把自己当做有关领导一说,我不同意的。胡没有要学校的报告,只是死者家属要学校那天的情况报告,学校也答应了,没有兑现(这一是可能在修饰,二是可能怕更刺激死者家属,具体如何只有校方知晓了。总之他们是不喜欢把事闹大,而家属一般会选择把事闹大。),胡是针对此而言的。至于胡去没有去采访调查,我们不知道,有刀也不会知道吧?从胡的博客留下电话来看,只能看出胡可能有意采访调查这件事,其他看不出什么来。
如果这样的事能够深度调查,揭开事情真相(真正造成这样的事的原因),而不是捂着盖着,那么对于同样的事件的防止和处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是有意义的。让我们来关注一下吧。
小只只:

胡展奋先生仅仅只是转贴死者父亲的博客文章吗?不。主帖第一段,胡展奋就有一段斩钉截铁的叙述事实的文字,他要“补充她父亲没说的细节:初一女孩黄一馨对一个初三男孩产生好感,发了一条短信(或者是电邮)给男孩,男孩没有反应,女孩就把隐情告诉了好友Y,谁知好友向班主任‘告密’,于是悲剧开始了……”身为记者,胡展奋没有讲明这是从哪里听来的,这就做得不对。假如他采访过死者父母,就一定知道事实不是那样的。

胡展奋很激动,嚷嚷“谁敢和谐我,一定和他没完!”,但我想告诉这位老记者,你敢不做调查地对公众胡说,你已经完了。

说女孩跳楼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对家长避而不见或不给说法,而家长都已经几次到学校门口挂横幅了,你觉得有哪个校长会畏缩到不敢见面的程度?

那个可怜的女孩自杀了,也留有遗书,胡先生为什么不读读她的遗书,特别是她写给同学们和班主任的那两封遗书呢?

捎带说一句,这些天来并没有一个叫胡展奋的人在调查女孩自杀的前因后果,这一点有刀是非常肯定的。

因为,有刀参与了调查,也知道还有谁在调查。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泽雄的看法有理。

在普通人眼里,自杀行为总是费解的,所以往往会引发人们探究真相的兴趣。自杀者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方式常常是与众不同的,从这一意义上说,自杀的根源在于自杀者本人。在李惠利中学发生的这起悲剧事件中,学校未必想把女孩自杀的责任推给家长,但家长确实一直在努力把班主任老师塑造成迫害狂。这也是很可悲的。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原帖由 kemingqian 于 2009-5-26 23:31 发表
、、、

我小儿十三岁,两个月前学校有一份作业,需家长和学生一起完成。内容为:学校想成立一个委员会,专门为男女学生约会设立行动准则。你是委员会成员,你想设立什么规定。另外,请你父母在背页写上他们的规定。

小儿写的是:1)带上手机和钱;2)告知父母地点;3)按时回家;4)不轻举妄动
我们写的是:1)先完成作业; 2)得一个A一次; 3)父母接送; 4)有礼貌

、、、
克明兄这个例子太有意思了。

如果让我来写规定,大概会是这样的:1)先把对方的名字、住址和家庭电话号码告诉家长;2)确认对方家长也同意这次约会,至少要事先知道这件事儿及时间、地点;3)近期学习表现良好或正常;4)当天作业已全部完成;5)按时回家。

孩子会怎么写,晚上我来问问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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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还有一个问题是即使在入学时查出学生有心脏病,学校也难以拒绝该学生就读,否则学生家长可以说学校歧视弱者,违反义务教育法等等。

[ 本帖最后由 心中有刀 于 2009-5-27 20: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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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只只 于 2009-5-30 14:07 发表
校方坚决拒绝所有采访(2009-05-28 12:54) 标签:杂谈   
回来了。

第一件事是联络李惠利中学。这是一所奇怪的中学,那就是说,它原始到总机是设在门房间的,电话63281476——————永远转到门卫,要找任何部门,一律由门房间转,哈哈哈笑死人,然后门房间总是说:校长不在!或者校长开会!再不然教导处没人——没人、没人、没人——连工会也没人,更不要说找“林老师”了。

不信,大家可以试试。

、、、
想不到,这也能让胡展奋先生感慨万千。

胡记者在法定节假日联络不到学校,似乎并不能证明学校不对。这当口要是哪位网友打电话到文新集团,我看电话连门房间都转不进。

但是,胡大记者应该能联络到自己的同事黄勇先生吧?把自杀女孩黄一馨写下的三封遗书公开给网友看,把黄一馨的博客空间指引给网友看,总比找班主任老师难度低吧?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我从那位跳楼自杀的女孩黄一馨的QQ空间里找到了这样一篇日志,很难想象它竟出自13岁的女孩之手——

(标题)已亡

'珞ˇ陌ê冇    发表于2009年04月27日 22:42  
分类: 玥の情 来源:手机Qzone  

海盗船上那种飞的感觉,很享受
其实很难受,可是正是这样才是享受
在下降的时候睁着眼,看世界旋转飘荡
一张张脸,渐渐消失
一声声尖叫渐渐淡去
世界开始扭曲

在至高点开始反胃恶心
莫名就想到了那些痛苦
从陌生到认识,了解,又淡去,矛盾,再僵硬
我在至高点,看扭曲的世界

突然有了已经死去了很久的感觉
泪,居然再也流不出来
只有眼眶微微的湿润
想张口大叫,恶心感却突然涌了上来
没喊出来的爱恨,便又一次没埋到心灵深处,不再轻易被提起。
继续麻木。
死了一般的麻木。

已亡。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自杀女孩在跳楼前一周QQ空间里的另一篇日志(跳楼的日期是5月13日)——

(标题)警告
珞ˇ陌ê冇    发表于2009年05月07日 10:40  
分类: 玥の情 来源:手机Qzone   

没有人看到我走了
也没有人发现我走了
安静地一步步踏着台阶走
走到没有人的地方
靠着墙、想自己的落寞悲伤

爱情易碎、友情易变、亲情易逝
还是无情、能够快乐

第二次、再最后容忍一次
在这个时候做出警告
如果再被忽略、那就做永远的告别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5月11日,黄一馨和原来最要好的同学Y友情破裂,她在另一篇日志里写到了Y没有背叛她,但忽略了她,而这也是她无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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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的傍晚,我正坐在电脑前,看自杀女孩黄一馨的QQ空间,我家小刀刚巧来问我什么事,也凑到跟前看了。我把李惠利中学最近发生的悲剧故事简单说了说,问小刀有什么感受。小刀说,“爸爸,你看那个女生黄一馨是QQ黄钻用户,每个月要花十几块钱的”,“她那些像诗歌一样的日志都是用手机发到空间里去的,看发表的时间,好像有的是在上课时发的。这个女孩有问题”。

小刀还说,他的同学里也有会写这号伤感文字的,写得跟黄一馨一个味道,但他们只会在纸上谈论生死,“谁会真的去死啊?”

——这,震得我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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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馨:

在这个事件里,自杀女孩共写了三封遗书,分别是给父母、给“同学们”和给林老师(班主任)的。自杀者的遗书常常可以帮助人们了解死者的看法,比如那个女孩对班主任的态度,如果她是被班主任一通骂逼死的,她留给班主任的遗书就应该不会只有感激之辞。

如果家长不公开声称班主任逼死女儿,当然不公布遗书也未尝不可,现在的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家长把女儿跳楼自杀的责任完全归结到了学校和老师身上,摆出的姿态是学校掩盖真相,老师拒不承认辱骂学生,这种情况下,家长理应将女儿的遗书公开,还应该开放女儿的QQ空间——有刀发现,现在那个空间被封闭了。这不是对家长的苛求,而是纠纷发生、发展到现在为止,向公众澄清事实所必需的。

一个花季少女跳楼自杀了,学校、老师是不是绝对无关呢?我想不是。那无论如何应该被看作一起事故吧?家长是不是无关呢?我想也不是。那位林老师当了黄一馨两年的班主任,确实没想到孩子会如此轻易地走上绝路,但黄的父母与她共同生活、朝夕相处了13年,是不是应该比老师更了解黄一馨的心理变化呢?如果我们可以对家长表示宽容,为什么不给老师同样的宽容?

西方学校是如何处理学生自杀事件的,我不大清楚,你说“他们不谴责死者,不谴责老师家人,并且很沉痛的希望学校学生一起哀悼死者,他们的做法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同时也捍卫死者的尊严”,李惠利中学正是这样做的,师生们含泪举行黄一馨的追思会,点燃的蜡烛围成了“心”字,鲜花也围成了“心”字,学生们还朗诵黄一馨的文学作品和写给她的话,折千纸鹤。我看了追思会的录像,很受感动。

学校认真做的事,记者不报道,世人不闻问,是不是也有点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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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孩子”之前,有一个更重要的工作,也是前提性条件性的工作,就是救救我们自己。怎么救我们自己,现在呈现的两种真相,不是孩子弄出来的,是我们这些成年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否认事实、捏造真相。只有当“ ...
童志刚 发表于 2009-6-3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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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心中有刀 于 2009-6-13 20:24 编辑

《新民周刊》上发表的那一组配图文章,主要是由胡展奋、徐萍两人写的。胡主笔就不用说了,他最早在自己的博客里转登黄一馨父亲的博文,那段前言就完全不顾事实,属于胡编乱造——说他胡编乱造的证据,恰好就在这次印成铅字的那几篇文章里。至于另一位写手,即所谓的“特约通讯员”徐萍女士,也显然与自杀女孩父母之间有特殊的个人关系。根据徐萍的陈述,从5月15日起,她就接受了家属的委托,代表黄勇、何丽川夫妇与学校进行交涉,要求校方作口头解释了(见《新民周刊》2009年第23期,总第544期第53页)。

胡展奋是《新民周刊》的主笔,他的“主笔”身份,被印在了那期杂志的版权页上。这证实了他与黄一馨的父亲黄勇是文新集团的同事。身为“同事+朋友”的胡展奋和身为委托代理人的徐萍,怎么好意思装扮成记者的模样来写“客观中立”的新闻报道?

莫非,中国的媒体忽然有了一种新的职业道德和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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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初十:

假设家长找到有刀时,有刀已经读过了《新民周刊》的那组文章,一定会劝他们节哀,别再跟学校闹了。

假如家长与有刀办委托手续时有刀对案情事实还一无所知,那就等知道了以后再决定能不能向学校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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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手机:有刀是否知道-----黄一馨当初偷拿了发短信的手机是不是Y的?
邱晓云 发表于 2009-6-14 17:55
据我所知,黄一馨偷过同班同学一部手机,但那部手机不是Y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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