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祸水是男人无能与推卸责任的托辞,世上最无聊的论断莫过如此。吾辈眼中,男人当大气、勇于担当、敢想敢为。
晕,裂石开始生气了,解释一下,
我可没说你受伤了,别吓猜。
其实以后,这一切不会再重要。。。
shen 发表于 2009-6-24 23:22
哪有生气,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啊

只是不想看到她被那么说而已,那就是我的罪过了
shen伤得不轻,好像男女之间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西~~~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我们课题组里,这样的女生至少有2个,我对她们有免疫力!

更重要的是,我不找本专业的!
大树就是个广济寺旁穷扫地的.
我们课题组里,这样的女生至少有2个,我对她们有免疫力!

更重要的是,我不找本专业的!
psyzjs 发表于 2009-6-24 23:34
所以你要到处狂抓
红颜祸水是男人无能与推卸责任的托辞,世上最无聊的论断莫过如此。吾辈眼中,男人当大气、勇于担当、敢想敢为。
李海瑛 发表于 2009-6-24 23:26
同意海瑛MM,从无红颜祸水,但见君臣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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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石一点都不像勇敢的白羊,遇到可心的妹妹,内心纠结死。。。。。。然后就是回忆,汗。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她第一次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爱上人的感觉……再说,俺几乎就是个活在囚室里的人,活这么多年,俺能回忆起来的甜蜜瞬间,除此之外也很难数着了。”

男女之间的那一层纸是很难捅破的。大家都在猜想,结果就错过了机会。

十几年过去了,现在,燕谈金童可千万不要再只凭第一印象来拘束自己的行动,快从囚室出来吧。
女人最后总被坏小子搞掂。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在裂石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女人的男友,不得不忍受她对裂石的眉来眼去,这个女人,对裂石有一种发自原始本能的母爱和性爱,可悲的是,在婚宴上,这位男友也要凑合她,同时伴演一样的角色,这说明,他对她完全是一种讨好的地位。

shen 发表于 2009-6-24 22:40
洋洋,我希望你明白,我对她不是心血来潮的爱慕或者一时的迷狂。正常情况下,我也可以抢她的,他们还没结婚,她男友要输了,那是也只能怪他自己,怪不到她和我。我不抢,只是因为我尊重他已经付出过的努力,尽管那时他和我算不上朋友。而她若喜欢我,也是人之常情,没有正式的法律契约,就构不成背叛,而事实上她每一步行为都充分尊重男友。眉来眼去这个词你用重了,我已经写了“不多看她”,老实说朋友们一块,我和别的女同学说过的话肯定比和她多,而她也几乎不和男生来往,未满二十岁起就一直只和一个男人出双入对,从未有绯闻传出,直至专心相夫教子,如果一个男人希望自己的女友忠诚于自己,最多也就做到她那样了。但人并不是狗,一个女人一定要只对一个男人产生感情,这本身就是苛求,有些情感要阻挡内心是要挣扎的,重要的只是一个人要尊重做出的选择,尊重别人的付出,尊重契约。

至于我后来说到的死党婚宴,那个很简单的,一堆好友相交十载,所有人都成家了,就一个从认识起就单身到那会,从朋友的角度,他们关心,席间每个人都在关心,只不过从前她怕生误会,所以连关心的表现也不会有,快十年了,我们可以说从不联系,人家孩子都小学了,当然那顾忌早没了,所以当着大家面公开关心我一下,我感觉得出那是她老公有意许可的,就跟同情似的,没准还觉得俺此后还继续单身是与此有关。他有什么可悲呢?要可悲的只是我吧,他爱她可以一直追她,而且一直在一起,为他生儿育女,那MM还特别夫唱妇随,他似乎还有点男权味道。我爱她连多看一眼都不能做。那天晚上我们后来一起去通宵唱歌,听着他们俩唱成双成对的歌(其实十年前就这样,但那时俺还年轻,可以怀着对未来的希望),俺默默地听了一夜,抽了整夜的烟,你知道时隔十年后参加另一王老五婚礼后去听自己深爱的女人与老公对唱一夜情歌是啥滋味吗,可以说比参加他俩婚礼更受刑。这情况下他老公要不知道我对她的感情倒罢了,知道了,以胜利者的身份亲善一下俺,为啥不啊?另外,她老公开始时是追她的位置,但不等于就是一直讨好她,他们的关系真要说起来,是以她老公为主的。
所以你要到处狂抓
水笺 发表于 2009-6-24 23:46
我不抓狂,我等着那些同专业婚恋者未来的抓狂!
大树就是个广济寺旁穷扫地的.
本帖最后由 辛夷 于 2009-6-25 13:13 编辑

shen兄不要这么说,楼主是少年维特之烦恼。shen兄假如读过维特,便知绿蒂这般天真温柔的女子怎会可悲?正如维特所说“要知道只有我们有了同样的感受,我们才具备资格谈一件事情。”
维特还说了:“人这幸福,全在于心之幸福。”“能使人幸福的东西,同时又可以变成他痛苦的根源,难道就非得如此么?”
所以,shen兄实不必为楼主的痛楚,去责怪不该责怪的人。
对楼主来说,宣泄是一件好事。直友固然不易,直言虽是良药,这会儿却更需要谅友。
PS:但是,就算残忍,也不得不说一句,这是“一往深情”,却并非真爱。真爱是手里那根线,无论风筝飞得多远,只要你一使劲,还是能拉回来的。但是“她”,你只能放手远去,无论再怎么使劲,你也拉不回来了。过去的,就是已经过去了。再唯美,也回不来了。
shen不要错怪了人,要怪就怪那个想出这种促狭的投票,往人家伤口上撒盐,还害得杜雅萍看见手痒转过来的人!就咒她哭上一整夜好了!
挑唆楼主——以后遇到这般可爱心仪的MM,不管不顾的直起猛追啊。
本帖最后由 辛夷 于 2009-6-25 06:10 编辑

"shen兄不要这么说,楼主是少年维特之烦恼。shen兄假如读过维特,便知绿蒂这般天真温柔的女子怎会可悲?正如维特所说“要知道只有我们有了同样的感受,我们才具备资格谈一件事情。”
维特还说了:“人这幸福,全在于心之幸福。”“能使人幸福的东西,同时又可以变成他痛苦的根源,难道就非得如此么?”
所以,shen兄实不必为楼主的痛楚,去责怪不该责怪的人。
对楼主来说,宣泄是一件好事。直友固然不易,直言虽是良药,这会儿却更需要谅友。"
这段话把楼里诸位的感想说尽鸟、倒完鸟~~[img]\"\"[/img]
卓立兄弟真是一往情深。

度人及己,度己及人,爱来爱去,涅磐新生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卓立能坦白内心的纠结很有勇气。但是应当尽早走出过去,天涯何处无芳草?
我的两位女学生最近与我谈及她们感情上的事,个个都很受伤的样子。
唉,我本来以为只有女孩会这样,原来卓立小弟也如此。
我还是那句老话:这个世上能与你白头偕老的其实有千千万万,就看你能否发现?
我倒觉得有些“此情可待成追忆”的刻骨铭心,才能体会百味杂陈的人生里,什么最是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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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活中最美的和最恶的东西我都缺乏一种勇气面对它,揽它入怀,然后遭这些东西折磨,细想起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如大兴兄所言“百味陈杂人生”也。
作为人,有时很难处理这些缘分。
发现一个美女不难,但是发现背后的内心世界,如果让你进入了这个世界,这个就非常恐怖了。
参加交流
shen不要错怪了人,要怪就怪那个想出这种促狭的投票,往人家伤口上撒盐,还害得杜雅萍看见手痒转过来的人!就咒她哭上一整夜好了!
牙牙 发表于 2009-6-25 06:40
还好看到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了。。。。。。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估计卓立别不了,恐怕要这个L要跟定卓立一辈子了.别了,是假话
附议30楼、37楼,反对52楼,容忍其他各楼。
卓立老弟太过执著于自己的感觉了,或许这也没什么不好,不过我倒是觉得,在感情上,有时也不妨妥协,退一步海阔天空,妥协未必就是投降,退一步也未必就是没有原则,只不过是给自己一个选择,也给别人一个机会,而这样的选择和机会,说不定就是最合适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也许你的身边,就有一位女孩子在默默地注视着你,关心着你,也许以你现在的感觉,你很难想象你们之间会发生些什么。为什么不试着去交往一下呢,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交往的深入,你会在她的身上寻找到久违的感觉,你的激情会崩涌而出、一泻千里。当有朝一日,你的手紧握住她的手,你的火热的舌尖接触到她的淡淡的红唇,当少女的幽香阵阵传入你的鼻中,你的内心会充满喜悦、充满对未来的憧憬,人生幸福,莫过于此。另外,我也曾暗恋过、单恋过女同学,后来也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一直到现在,仍然保持经常的联系,彼此关心着对方,但各自对于家庭,是绝对忠诚的,因此,我们的这份友谊,是纯粹的,真挚的。互有好感的男女,不一定要成为夫妻的,成为要好的朋友,成为红颜知己、蓝颜知己不也挺好吗。
为什么要这样理解“风情”二字?一个没有风情的女人就有多么多么好吗?
    我以为,其实所有的感情经历都是自伤而不是他伤,不要指责别人。爱过就好,你受伤是因为你用心了,你用心当然是因为你愿意,尽管最初甜蜜的时候你没有想到会受伤。
刀子嘴  豆腐心  丫丫我是土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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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网站http://bingge.16789.net/
本帖最后由 伊来 于 2009-6-25 14:02 编辑

把喜欢说出来,有可能受挫。瞧,还只是这样间接地说出来。
说与不说,做与不做,只是和尊重有关吗?怎样才算真正的尊重?
深爱的人,十年都没有任何联系,我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有种不清晰的感觉:是爱这个人重要,还是爱本身更重要?
有书香在身边;有爱的感受、爱人的形象在心中。这样的生活其实很美。
理想主义者,有充分的务虚精神。添加实干色彩,不知是成事呢?还是败笔?
友谊是一朵生长的异常缓慢的花儿。
呵呵,那次婚宴再见到她,就是初会茶兄和伊来姐稍后一会的事。
俺做事素来明着来,所以当年这事,也早早坦白,对她对旁人全不是秘密,俺和她的全部交往基本不超出这主帖的叙述太多了,要有节略也是出于写作上不想多唠叨,所以坦然得很。
其实就像伊来姐说的,深爱的人,你做不到多年没有任何联系,俺心肠虽然硬些,不过可能这“深爱”还是有所不同,就是更概念化。事实上当年努力克制此后不加联系的一个理由,就是不想对她留下过于深切的细节印象,不让她和自己血脉相连,可以回忆的细节太贫乏,遗忘起来就容易得多。她对于我当然是不可告别的,但那是在一个标杆的意义上,相当于一个“真爱”概念的存在,只有确定遇到同样的感觉了,我才会出发,无论那通往哪里。俺当不了摸石头过河的人,所以这个明确的概念对于我很重要,《爱的错觉与真实》一文写了前半没有后半,那后半的内容或许有一部分要从这里出发。
感谢楼上诸兄诸友的关心,大家放心,敢于自曝,不只是因为坦然,也是因为早已卸下,俺擅长的就是鼓足余勇继续出发,或者说,善于遗忘。
本帖最后由 裂石 于 2009-6-25 14:51 编辑
卓立很擅长写情感回忆,总能把那种身不由己进退维谷的情感写得细腻传神~~~~
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09-6-24 23:24
姐姐这一夸,俺一犯傻就要继续贴了,别害我啊,会被砖头砸死,

俺写情节类的东西很懒,也就30岁时集中写了一组回忆放在抽屉里,算是一个阶段性的反思,本意也不是给别人看的,所以也无所谓写得如何。反正挑那些可以夸夸别人又不至于弄得自己太糗(比如被人残酷拒绝之类)的写,无伤无害,权充娱乐。
男女之间的那一层纸是很难捅破的。大家都在猜想,结果就错过了机会。

十几年过去了,现在,燕谈金童可千万不要再只凭第一印象来拘束自己的行动,快从囚室出来吧。
kemingqian 发表于 2009-6-25 00:14
克明兄又臭俺了,俺转眼就中年了,一天要刮两趟胡子,还金童,燕谈的新一代们可都已经成长起来了,他们才是金童玉女
附议30楼、37楼,反对52楼,容忍其他各楼。
童志刚 发表于 2009-6-25 09:58
童版可别误会,我说"别不了",是说卓立到现在还记挂着她,虽然生活中没啥联系,但心里是惦记着的,我是指这一点.
让一个人从自己的心里剔除是不那么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