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小钱,无所谓啦。如果MM乐意跟他一起吃饭,而且一顿饭下来还挺投缘的,就埋单,如果觉得讨嫌,那就抹嘴走人。
16# hyacinth

不是男女平等吗?为何非得让自己喜欢的人埋单?如果决定继续还交往下去,何愁对方没有埋单机会。反过来,这顿饭吃得索然无味,埋单岂不腻味?当然,每个人想法不同,咱就不跟hyacinth步调一致了。
据说有个原则是谁约谁买单。
初次见面一般总是男的主动,女的主动约一般总有明确事由,除非是被磨叽得不耐烦了,说干脆见个面吧,否则算咋回事?
假如女的挑选餐馆的话,(初次见面),去一般的快餐店,或者只是喝 ...
hyacinth 发表于 2009-6-25 16:42
被磨叽得不耐烦?见他干嘛?一句话也不回,让他一个人磨叽去吧!
我更愿意相信,三毛不是自杀的,她只是想更爽一点,结果不小心自缢了。
扔个炸弹,闪!
回73楼:
为何?
我不走了,等着看吵架。
那天是在一个环境不错的私人餐馆吃火锅,所以一开始对菜价没概念。帐单是比预料的贵一些,大概是50元左右。在1987年,大学毕业生的月薪才56元。那个男人好像带了30元,一开始是说让我补差价,是我自己要付全部的,因为一顿饭吃下来,他在我的心目中已经out。我也不想和他再有瓜葛。
施国英 发表于 2009-6-27 20:50
卖糕的,87年带30元赴约,按照施女士的算法,相当于现在刚刚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带了1500—2000元单独宴请一位贵人,心够诚啊。可惜,人家不懂,自己不是大款,居然还敢暗恋,真是病态。这不,付出代价了吧,二十多年后还要让施女士在论坛上当作笑柄,可悲啊。

想想,有点不对劲儿,我怎么突然觉得那男生是在报复,先用眼光剜施女士两眼:暗恋你这么久,你才答应约会,算你有妹力!算你狠!我吃你一个月工资!嘎嘎!

再想想,还是不对,施女士一顿饭下来,已经在心理把他开除了,也就是说,有个开除的过程,一般情况是,吃着聊着就觉得对方应该out了,可是,为什么还吃这么久这么多呢?都吃了些什么昂贵佳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