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认为男方应该买单的明显占多数,将近60%。再细细一看,认为男方理所当然应该买单的女性超过1000人,认为女方应该付帐的女性只有10人,前者是后者的100倍。
你要是女孩子,倒是可以窃喜一番。大多数男人也回答说自己应该买单,认为女方应该付帐的男性人数微乎其微(46人),换算成百分比,成了可以忽略不计的大零蛋!认为男女应该AA制的男人(6%)也要少于女人(14%)。”
数据轧不平,这么看来,应该远远不止60%。
听说,有些更加现代的北欧夫妻,婚后上饭馆吃饭,也奉行AA制。俺这老土,真是不懂了。
6# 施国英
周:“听说,有些更加现代的北欧夫妻,婚后上饭馆吃饭,也奉行AA制。”
施:“另,西人夫妻中有奉行AA制,但比例很低,估计不会高于中国夫妻中也实行AA制的。”
施国英:这不是一个概念。我的说法包含你的说法,你的说法不能纠正我的说法。
读大学时,我和几位好友有个小约定,谁拿到第一笔稿费,请客。朋友刘漫流捷足先登,在《新民晚报》上发表了一篇谈论“叫哥哥”的文章,得一张大团结。获邀者四人,在学校对面一家小餐厅里美美吃了一顿,冷盘热炒样样不缺,外加两瓶“乙级大曲”。那是1984年初的行情。
后来刘漫流一直说我爽约,因为我拿到第一笔稿费没有回请他。确实如此,爽约的原因是,请不动了。我1992年拿到的第一笔稿费,好像是在《劳动报》上,得30元。单请刘漫流一人,当时也只能吃点肯德基了,除非换个名目请。
印象中,1987年的行情还是偏于84年的,两个人50元,够狠够猛。